二、 創世紀一、二、三章之分析
現在我們並不需要把這三章做逐字逐句的分析,而只是把與本文有關的幾點提出來加以討論。
這段聖經來自兩個不同傳統。一.1—二.4是來自司祭本(PRIESTLY CODE),二.5—三.24是來自雅威典(YAHWISTIC CODE)12。我們必須分別討論。
司祭本把天主創造工程分為六天、第七天天主休息,以它來解釋安息日的來源。在天主創造天地萬物的過程中,司祭本又很小心地去把他分成兩段。第一段是前三天,天主佈置好戲台;第二段是後三天,天主以各種生物來點綴戲台。最後天主按「自己的肖像和自己的模樣」造了人。有一點我們必須注意,在思高聖經學會的譯本中,一.27是“「了一男一女」。聖經的原文只用了單數的男和女,並沒有加上「一」這個形容詞。嚴格說來,這句話應譯為「男和女」。它的區別是指天主並不一定只造了一男一女,而是造了整個的人類。這個單數的男和女是一個種類名詞(GENERIC NOUN),以單數來代表整體13,是一種集體人格(CORPORATE PERSONALITY)的觀念。
最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第七天。在天主的創造過程中,以造人為最高峰。天主給人權力「管理海中的魚、天空的飛鳥、牲畜、各種野獸,在地上爬行的各種爬蟲。」(一.26)人顯然是萬物之靈。但是這不是這段聖經的顛峰。顛峰是在第七天。它是天主的聖日。這個聖日的目的並不是消極的休息,而是天主和人來往的日子。整個的宇宙為人而受造;人卻為天主而受造。六天的工程都是以第七天為依歸的。
天主並不是願意人只與自己有短暫的來往;而是要他有一個永恆的關係。所以聖經在描述第七天時,沒有加上其他六天中慣用的「過了晚上,過了早晨」的詞句。這表示第七天是一個無終無盡的永恆。司祭本的主旨不在於詳細記載 天主的創造經過,而在指出天主的創造是救恩性的行為。從開始,自然層面的創造就指向一個超自然的現實14。
現在我們再分析一下雅威典的傳統。它的文章風格和神學觀點都和司祭本大不相同。整體說來,它是以人為中心的。它用非常戲劇化而富有象徵性的筆法,寫出人的受造及原罪發生的「歷史」。
首先需要提示一點,就是在人類未犯原罪以前,聖經上只用了男人和女人。亞當和厄娃個人的名字是原罪以後才出現的15。這種稱呼與司祭本的用法相同,他們代表當時生存的全體人類,又一次地表達了希伯來人集體人格的觀念。
在犯原罪的過程中,男人雖然是自己犯了罪,但是卻也是因為受了女人誘惑的影響。男人和女人在犯原罪時所扮演不同的角色,將在天主救恩工程中反映出來。
其次我們要分析一下所謂的原始福音(PROTO.EVANGELIUM)。它的原文如下:
上主天主對蛇說:「……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你的後裔和它的後裔之間,她的後裔要踏碎你的頭顱,你要傷害他的腳跟。」(創.三.14—15)
此處“女人”有兩種不同的意義;按照上下文來看,她指當時犯罪的女人;但是按照更完滿的意義(SENSUS PLENIOR)16 來解釋,她是指聖母瑪利亞 。這一點要從「她的後裔」這幾個字來看才能懂得。「後裔」是男性單數。踏碎魔鬼頭顱的「女人後裔」當然只有耶穌基督了。所以“女人”是指基督之母。
但是同時,「後裔」也可以做為一個集體名詞,那麼,他表示全體教會。按更完滿的意義來說,聖母因此也是教會之母。這些思想將在若望神學中得到印證。
此外我們需要提示一下,天主在處罰女人時曾說:「我要增加你懷孕的苦楚,在痛苦中生子。」(創.三.16)這一點也要在聖母身上得到滿全。
在創世紀三章廿節記載:「亞當給自己的妻子取名叫厄娃。」厄娃的原義是指生命。這個名字實在有點諷刺性。因為厄娃固然在血肉上是「眾生之母」(創.三.20),但是她卻使全人類喪失了永遠的生命,這一個名字要等到在新厄娃身上才能發揮它真正的意義。
三、 若望福音加納婚宴的分析
在第一部分中我們已經看到加納婚宴是基督新創造的頂峰。若望之所以選擇一個婚宴做為耶穌顯第一個奇蹟的場合,並不是偶然的安排。因為無論在舊約的預言中,或在耶穌的講道中,都以婚宴來表示天人交歡17 就是在這種思想背景中,若望記載:「耶穌顯示了自己的光榮,他的門徒們就信從了他。」這是若望第一次提到人對耶穌產生完整的信心,這也是新生命的開始。可見加納婚宴的奧績含有深刻的神學。
在變水為酒的這件事中,也有它象徵性的意義。酒代表基督給我們帶來的救恩。同時酒是一種興奮劑,給人帶來喜樂。它象徵我們因基督給我們的新生命而有的喜樂19。
其次在耶穌變酒的數量上,不但足夠當時飲用,而且非常豐富。這表示基督給人帶來的救恩,其豐富遠超人類所盼望的。這種解釋不是出於熱心的臆測,而且有其深厚的神學根據。
總之,整個加納婚宴是表示新創造的頂峰,人分享天主性生命的一個開端。我們就以此為背景,進一步來探討“女人”這個稱呼的意義。
首先我們把聖母與耶穌的對話抄錄如下:
酒缺了,耶穌的母親向他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回答說:「女人,這與我和你有什麼關係?我的時刻尚未來到。」(若.二.3—4)
要瞭解這一段聖經,必需先解釋「時刻」這個名詞。它在若望神學中是一個有特別意義的詞彙。它毫無疑問地是指耶穌的苦難和復活20。實際上,苦難和復活在整個福音傳統上,是一個不可分之奧蹟的兩面。有了苦難,必須要有復活,我們的救恩才是完整的。所以耶穌在最後晚餐做大司祭的祈禱,開始時就說:「父啊!時刻來到了,求你光榮你的子,好叫子也光榮你。」(若.十七.1)從此也可以看出,不僅復活是耶穌受光榮的時刻,苦難也是耶穌受光榮的時刻。這一點也與耶穌第一次顯示他的光榮有關。
按照以上的解釋,我們可以看出耶穌對聖母的回答好像是表示:「在我時刻未到之前,我在天上的父是我意志的唯一主宰。我的行為是不受任何血肉關係所影響的。」從此看來,耶穌稱聖母為“女人”有一個消極的意義,他強調當時在救恩工作上與聖母沒有什麼血肉上的連繫21。
但是,我們對隨之而來聖母的反應和耶穌的奇蹟又做何解釋呢?實際上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困難。因為聖母吩咐僕人的話是讓耶穌自己做主。她自己不加干預,耶穌就主動地顯了他第一個奇蹟。把這件事與創世紀中的原罪相比較,我們可以看出聖母所扮演的角色,恰好與創世紀中的女人相反,那位女人誘惑男人犯罪,使人類失去生命。聖母——新女人——卻影響了耶穌,使他顯示了他自己的光榮,給人類產生的信德,帶來生命。正如第一位女人與第一位男人所犯的罪之間,並沒有嚴格因果關係(CAUSE-EFFECT RELATIONSHIP);聖母與耶穌的第一個奇蹟之間,也沒有嚴格的因果關係,而只是倫理的影響而已(MORAL INFLUENCE)。從此也可看出聖母被稱為“女人”另一層意義。
但是,如果我們把自己局限於加納婚宴這一個奧績中,對“女人”這稱呼的認識仍然十分膚淺。所以我們必須看看若望福音,另一次耶穌稱聖母為“女人”到底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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