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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0)p327-338
   

救恩——人神之間聖事性的相遇

 

〈二〉 教會是天主的聖事

嚴格地說,天主原可聖化人類而無須變成肉身,同樣地,基督原可直接從天堂上獲致其救世聖死的果實,天主沒有變成人的必要;同樣地,神而人者也沒有通過可見的教會而繼續存在必要。可是,正如基督在其可見的人性裡,乃是天主的聖事一樣;教會在它的可見的各方面,包括人性的弱點在內,也是基督的聖事。在基督與教會之間,雖然沒有二性一位的結合,有如基督的人性與神性之間的結合一樣。然而在基督與教會之間,有一種神秘的結合,這個結合如此真實,以至教會能夠而且實際被稱為基督的身體。教會是降生奧蹟在時間內的延續,它是降生奧蹟之成為可見者。正如基督乃是天主仁慈之可見而有效的表記,表現於其在世事業之中一樣;教會也是在已完成的人類救贖史中之可見的表記或聖事,以及傳達給人類之有效救恩表記。正如我們在與天主相遇中不能避過基督;同樣在我們與基督相遇中也不能避過教會。

基督是不可見的天主之可見的肖像;同樣的,教會是不可見的基督之可見的肖像。這一說法,也可適用於今天的基督徒。基督對裴理伯說:「誰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若十四,9)這就等於對今天的基督徒說:「誰看見了教會,就是看見了我。」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基督在時間中的顯現,教會的使命是基督使命的延續。基督對為作為教會代表之宗徒們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拒絕你們的就是拒絕我;拒絕我的就是拒絕那派遣我的。」(路十,16)在復活的當天晚上,基督所執行的赦罪職務就由教會所承繼:「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樣派遣了你們……你們接受聖神罷,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二十,21—23)在葛法翁,猶太人詫異天主竟委人以赦罪的權利,從此以後,全世界也都驚訝。可是教會今天所聲言其擁有的權力,乃是它受自基督的權力;也是基督在其人性中所受自天主的權力;它是天主聖神的權力;是基督靈魂的權力;也是基督所預許,當他受享光榮時,所要派遣的聖神的權力。

我們說了這一大堆話,好像是為教會的緣故而頌揚教會,教會終究不過是一個表記,我們不想逗留在表記上,我們要透過表記,去尋找它所指向的目標。教會是基督的表記或聖事;正如基督是天主的聖事或表記一樣。我們該再一次沉痛地承認,教會,或者不如說 ,我們自己,即教會的成員,並不永遠清晰地指向基督。基督要他的新娘教會,免於一切的污點和皺紋;他要她的美麗與光輝照徹古今,以反映出不可見的基督之真像。可是,儘管別人對她有所批評;儘管她自己在基督為她所簽定的生活理想上有所缺失;教會仍然是基督的唯一新娘,唯一肖像,唯一指向基督的表記;有如基督是唯一指向天主聖父的表記或聖事一樣。

今天,某些天主教徒有一種批判教會的傾向,視之為一個負罪的教會來談論它。我們承認在教會裡有很多的罪人,但是,有如教宗比約第十二世在他的「基督奧體」通諭裡所堅信的一樣,教會的聖德會永遠在它所賴以養育神子們的聖事照耀著。在它所保存而永不破壞的信德裡照耀著;在它對一切人所執行的神聖法律裡照耀著;在它所用以勸戒的福音的箴言裡照耀著;最後在它所賴以產生的無數殉道者,貞女及聖師的神恩和奇能中照耀著。」請問有別的教會能作同樣的聲言嗎?
這就是教會,這個奧蹟對於許多基督徒是一個大絆腳石,這個絆腳石之大不亞于降生成人的奧蹟,因為這兩個奧蹟緊密地聯結著。降生成人是天主的肉身化;教會則是神而人的具體化。第二世紀的玄識派否認造成肉身這個奧蹟;第三世紀的蒙大尼派(MONTANISTS)否認教會之為神而人的繼承者這個奧蹟;這個教會乃是戴都良這個蒙大尼派人所指,由主教們所組成的天主教會。誠然,早期的異端都相信有一個教會;一個精神上的教會;由許多受聖神的直接引導,而不要任何人世中間人的人們所組成的教會。

異端有奇異的方法捲土重來,在第二世紀時,弗羅拉的若亞敬院長(ABBOT JOACHIM OF FLORA)聲稱有第二盟約時代要來臨,以取代梅瑟的第一盟約,和耶穌的第二盟約。這個時代將是聖神的時代;是那些僅聽從聖神在內心呼喚之默觀者的時代。若亞敬曾云:「正如梅瑟的面幕被耶穌所揭開;同樣,保祿的面幕也要被聖神所揭開 。」(CONCORDIA NOvI ET VETERIS TESTAMENTI)對於這些話,有色拉芬天神博士之稱的真默觀者聖文都拉(ST. BONAVENTURE)十分簡單地答覆說:「在新約以後,不會再有其他的盟約。」(COMMENTARIUM IN SENTENTIAS)

從第二世紀的蒙大尼派開始,以迄今日基督各教派間的一切「聖神降臨運動」的特點,是一種擺脫可見教會的努力。把可見的教會視為一種痛苦的負擔,或在人神相遇中一種累贅的居間物。但是,正如德呂拔克所注意到的,他們的結果是統統陷入虛幻的追尋和假神崇拜。

真理要求我們承認我們是人,而不是純精神體這個事實。肉體並不如玄識派所相信的邪惡,也不該被認為是無關緊要的,或者有如教友科學家所主張的該被視為不存在的。道成肉身,用這個肉身救贖了我們,用這個肉身他又造了一個新身體,即教會。這個教會仍然是他的身體,由聖神賦予生命。這位聖神不是我們在什麼聖神降臨室裡,或者在個人靈魂的宮殿裡所首先遇到的那位聖神;而是在教會裡——在聖神領域的教會裡,與我們正常地相遇的那位聖神。

聖奧斯定對於這個靈與肉的問題,作了一個十分美麗的總結說:「靈魂之於身體,猶之天主聖神之於基督的身體,這個身體就是教會。」(SERMON 261。14)對於那些故意脫離教會的人,他重述奧利振的警告說:「凡自行切斷與天主教會的相遇,而走出救恩之屋的人,對於自己的死亡,應自行負責。」(IESU NAVE, HOM.3,5)對此,聖奧斯定加以解釋說:「只有天主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在這身體之外,聖神不賦予任何人生命……因此在教會以外的人不接受天主聖神。」(LETTER 185,2,50;PL33,815)雖然這種廣泛的說法,需要加以界說,但是奧斯定實在是說明一個對於基督信仰非常根本的一般真理。

在基督與其教會之間,有一個「神秘的一致性」,有如奧斯定所說的:「頭與肢體是同一的基督」。(IN JOXNNIS EVANGELIUM,21,8)即整個的基督。倘用保祿的話:「基督與其新娘教會為同一的肉體。」(弗五,23—30)總之,為著一切實踐的目的,我們只要瞭解基督就是他的教會就夠了。如果我們同他分離,我們就是同他的靈魂——天主聖神——分離。當我們說天主公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時,我們用公教(CATHOLIC)這個字眼,是依照奧利振,奧斯定及其他東西方教父所瞭解的意義。基督教會能夠是多數的這個觀念,不是初期的教父所能想像的;也不是今天的天主教徒所能理解的。

這裡,我們已到達了問題的核心,所有各教派的基督徒都開始體認到這個問題。在「教會乃是基督的新娘」這個隱喻背後所指的那麼實體;勢必激起一切基督徒間的合一運動,使他們實際上變成了基督新娘的一個肢體;變成同一家庭的一個成員。基督徒合一運動的大聖師西彼廉,於第三世紀寫作時,曾引述聖保祿有關「婚姻是基督與其新娘教會結合的象徵。」一段經文(弗五,23—30),並作結論說:「一個背教的人,不與基督的淨配為一體,即不在基督的教會內,如何能夠與基督為一體?」(LETTER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