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神學論集
(1969)p197-212
   

簡述「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

 

貳 本憲章的來龍去脈

本憲章名「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 , 又名「Gaudium et Spes]又名[第十三議案SchemaXIII]。

這一憲章是於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七日,大公會議閉幕前一日最後通過的一個文獻。

投票人 2391

贊成 2309

反對 75

廢票 7

本憲章之完成有過一段不平凡的過程:

(一)籌備期

在大公會議籌備期間,曾經擬出了七十件議案,卻沒有一件是針對教會與世界問題的。在第一期會議結束時,才有Suenens, Montini, Lercaro, Doepfner, Leger五位樞機主教提醒大會要對這問題加以研究。

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七日苦望廿三發表聲明,將七十議案歸納成十六件,並加上一新議案,那就是「救會為推進社會公益的行動與原則 De principiis et actione Ecclesiae in promotione boni societatis」。這就是本憲章的產生而成為第十七議案;後來因為議案由十六件縮為十三件,於是本憲章被大家稱為第十三議案。

(二) 本憲章的第一個草案

第一草案名「De praesentia efficacy Ecclesiae in mundo hodierno論教會在現代世界內的有效臨在。」由教義及教友傳教兩委員會在Ottaviani 及 Cento二位樞機領導之下起草。

從一九六二年二月開始工作,於三用廿五日完畢,草案共分六章:(1)人的美妙聖召;(2)人在社會裡的地位;(3)婚姻與家庭;(4)文化進步的推動;(5)經濟與社會正義;(6)各民族團體與和平。

(三) 魯汶大學的草案

當第一草案完成不久,若望廿三去世,Montini當選教宗,他重申繼續召開大公會議的意願;看過第一草案後,他覺得太長,於是囑意Suenens樞機重新擬定一個草案。

Suenens召集魯汶大學的專家起草,他們特別論及人的尊嚴,其它的材料都顯得次要。這一草案(adrumbratio)名 De activa prensentia Ecclesiae in mundo-aedificando「論教會在建設世界中的主動臨在」。只有短短十三頁;但於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廿九日呈上委員會時,卻沒有通過。

(四) 第三個草案

魯汶草案被推翻後,當然應該重新起草; 但以前兩次的草案仍有其價值,於是又成立一個小組委員會,由Guano主教為主任委員,Haering神父為秘書。

原文為法文,一九六四年二月在 Zurich完成,後來譯成拉丁文,並獲得委員會的通過,新草案共四章:(1)人的完整聖召;(2)教會奉事天主及服務人群的使命;(3)信友面對生活的世界應有的態度;(4)現代信友的最重要的任務。

在第三期會議中對此草案有了很激烈的討論,建議書長達九百頁,故此不得不重新考慮並擬第四次草案。

(五) 最後草案

小組委員會又聘請七位主教並許多專家,他們中有神職人員也有教友,重新起草工作。這次是在Aricia,從一九六五年正月到二月為這草案工作。

草案完成後先由委員會通過,然後由聯絡委員會呈給各主教。

此草案的內容特別強調:基督宗教的人學,現世事物與行動的神學,教會面對世界的權,於一九六五年九月廿一日呈大會討論。

此議案曾經獲得教友的鼎力協助,小組委員會分成七組工作,每組不只有教父和專家,而且還臨時請教了對各種問題有研究的專門人材,足見此議案成功之難以及工作人員的認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