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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年刊
(2004)p.1-26
 

從「道無終始,物有死生」談宗教信仰的世紀跳躍  

 

2. 宗教信仰與文化意識

 

2.1 從莊子「道無終始,物有死生」的引申


在前言中,我們探討了莊子為突破生命之有限,投向「道」的生命超越之宗教意識——以明體道之自明葆光。然而,人的生命是不斷地向「文化」開放的;人的心可以變成「歷史的心」;故,我們將莊子的宗教理念投諸於人的文化思域作反省,以落實在「人、社會、自然」的人文理念中,即我們從歷史經驗中肯定:「變是危機,也是創新與成長;變是轉化,也是創生的力量。」6 然而,在變化中,宗教的普遍要求就是要常常保持宗教本身的神聖性,不被世俗的理念所污染;所以,人在宗教信仰的氛圍下,當有生命的覺悟和自覺的回應;人在回應中憑藉一個尋真的信念,對自我生命有更高理想的認識、肯定和追求,以充實自己的精神生命,培養自己的生活品格。


於是,在飛越歷史與文化的時代性時刻,我們抱著同一的人文理念作反省!


有一件事實是我終身深信無疑的,那就是:「如果這個世界沒有人的存在,這個世界一定會有所改觀,而我也不會存在,世界為我而言也不存在。如果宇宙間沒有人的生命,便沒有人的文化和宗教信仰。……」
既然在宇宙間有「人」的存在,有「人」的生命,於是便有文化,也有宗教信仰。7其實,所謂「文化」乃「人」的生活,即人的「生命」活動的表現,故其包含了「人」的生命中所具有或擁有的,如語言、宗教信仰、藝術、哲學、政治、科學、經濟等等。整體地說,就是人生命的思想、精神、及物質的生活表現。由思想表達出來的是「哲學」——在於「培養智慧、發現真理、印證價值」,藉此幫助人:「以理性探討宇宙與人生的根本真相,從而指引現實生活,評估文化生態」;8 且助人在「自然、社會、人」的不同層面中尋求「真、善、美」;於其中,喚醒人的意識,使人與人之間有思維上的交流。故哲學可稱為「思想的文化」。


由精神表達的是「心靈的創造」;心靈的創造使人意識到超越生命的一面,以發揮心靈信仰的理念,這信仰理念源於人的宗教意識,也是透過人內心的反省,經驗到在自我的有限和軟弱的背後,有著一股無限力量的存在,使人對這無限力量充滿希望,願意不惜犧牲一切地投入這無限的終極關懷中。在投入終極關懷的途徑上,人要將關懷化作生活的動力:「愛的啟發」,將「愛」化作善行以表現信仰的落實。於是,在人的生命中有「信仰的宗教文化」。9


由物質所表達的是人生命的活動成果,這也是人的文明演變,如科學的產物,思想的產物,社會的建設等。其實,科學與哲學與社會的思維是息息相關的。因為科學的開始是人類對自然界的物理現象的好奇與困惑,作進一步「客觀的探討」,以了解自然事件的法則與其因果關係。10所以,科學強調以經驗事實作為準繩,以實驗為根據,再以理性的理論判準為依歸,探求出事物真相的統一性為目標;可見,科學的目標不單在解釋自然與世界的種種事實,也要在思維的統一中改造自然、世界與社會。由是,生命在「自然、社會(世界)、人」的層面上必須互相欣賞與包容,交談與分享,學習與共融,才能處於和諧之境。特別是社會,乃由人在共同的團結理念中所組成的團體;因此,社會為維持一個和諧的人際關係,便在人的共識認同下制訂了社會規範,要求人人同心同德地尊重個人的生命,尊重私有的財產,維護經濟繁榮;同時在社會規範中喚醒人的道德意識,提昇人格,使人在道德中創造善的行為,發揚人性的價值。尤其在科技發達的社會中,人與人的互動頻率不斷的提高,人與人的交往也自然地在經濟、政治、宗教上有密切的關係,人更必須懷有道德情操與擔負道德責任,才能建立一個有意義的新社會。11這種從科學與社會發展的文化,我們可稱之為「文明的文化」。


2.2 宗教的文化意識


簡單地說,文化是在人的生命與生命交織下來的傳衍歷程所產生出來的,也是人的思想和心靈意識的結晶,故文化必有其傳統,傳統必有其演進的歷程。而宗教信仰是人對有限生命的醒覺意識和生命軟弱的肯定,即覺悟在生命的有限中,具有一種超越無限的層面;以及肯定在生命軟弱的現象下,有一個具體而刻刻的實在的層面。於是,宗教信仰使生命與超越無限界接上了關係,而賦予生命一種新的意義;又同時對現實的實在界有所把握和認識,給生命創造出一種新的態度,使生命堅強。12


因此,宗教信仰給生命的新意義和新態度的目的,在於突破生命與生命之間的隔離,及不同文化之間的排斥,引導文化超越局限,進入「生命的根源」——文化的終極中。


我們說宗教信仰是生命進入文化中的覺醒與肯定,誠如佛教東傳來中國,變成了中國的佛學,這便是信仰在文化中的覺醒,人能意識到生命的交融不是「封閉式」的,而是「開放式」豁達的包容。其實,整個中國文化是由生命與生命的開放與包容所創演出來的;因此,具有日新又新的生生不息之力量。因為「文化」是日新又新的,不是常在死胎中不變,或裹在襁褓窒息而死的。故此,中國文化一向所關注的終極問題:人之「成德」、「成仁」、「成聖」、「天人合一」、「道通為一」或「圓融一體」——即「成就人品格」之「理想人格」的問題,我們不可忽略,因為這是文化的精髓,也是宗教終極的核心基要。然而,人
生存也必須有賴於「心」「物」的配合,即在修德的智慧之外,人也需要在幸福的環境下的經濟和科技裡生存,還需要有良好的社會架構、和政治風氣。宗教信仰的覺醒和肯定可以幫助人,在從事「心物」的配合中,有一個準則,使人不使「主觀唯我」所蒙蔽,也不為「物慾」所吸引;更幫助人了解到「自我」走向極限之際時,必須依靠一些外來的剌激,及內在的反省思索,使生命走向更創新。


文化與生命是息息相關的,所以當文化在演進時停滯不動,便需要有一些外來的剌激,使之能有所突破和創新;但創新不是「除根」,而是將「生命」的「根」發揮擴展。倘若從「文化」方面說起,人的「生命」便是文化的「根」;若從「人的生命」來說,文化便是人生命的「根」。我們是中國人,自然不能將「根」拔除,麻木地追求外國的知識,社會架構,科技,思想等等,形成媚外崇外而除己的病態心理。反之,我們要保護自己文化的根,猶如保護自己的生命一樣,使之結好的文化果實,但不是要我們將自己封閉起來,排斥外來的美好文化。既然信仰是生命的覺醒,也是生命的肯定和突破,不管是內在心靈的投向,抑或是外來的影響;不管是基督宗教的信仰,佛教的信仰、儒家的思想或道家的思想,若能使人的生命邁向新的光明,新的創新,我們都要把握;因為宗教信仰不是要侵蝕文化,而是要與文化相融,使能強化文化、創新文化、豐富文化。這樣,由人組成的社會便有進展;由人思考所創造的科技有進展;由人所倡行的政治體系,也因著人生命的「善」意而有所進展……。如此,明天的世界便會更加美好!明天的社會也會更加和諧。13

 

  6. 周景勳著,「思維上的突破——宗教交談」,《神學年刊》 (17),香港 聖神修院神哲學院出版 1996 113頁。
  7.

休斯頓•史密士著(劉安雲譯),《人的宗教——人類偉大的智慧傳統》,台北,立緒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5)29。傅佩榮著, 《〈導讀〉宗教的最佳面貌》,「宗教作為客觀存在的事實,無論就時間的 延空間的廣袤看來,都是人類現象的首要特徵。我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人群聚居之處,必有宗教痕跡。然而,宗教豈只是外顯的象,它其實是人類生活的核心本質。」

  8.

傅佩榮著,《哲學入門》,台北 正中書局 1994年 初版第二次印行 1-5頁。

  9. 周景勳著,「思維上的突破——宗教交談」,《神學年刊》 (17),香港 聖神修院神哲學院出版 1996 115頁。
  10. 成中英著,《科學真理與人類價值》,三民文庫192 台灣 三民書局 1979 再版 7頁。
  11. 周景勳著,「思維上的突破——宗教交談」,《神學年刊》(17),香港 聖神修院神哲學院出版 1996 116-119頁。
  12. 在此,我們可給「意識」作解釋,使能配合宗教信仰的理念:
意識乃是人對自我內心生命狀態的瞭解,對自我經驗(或體悟)的認知,能分辨「自我、行為與對象」的價值與意義,好使自我在個別的經驗中有著不變的原則,且能維持自我與自我;自我與別人;自我與團體彼此之間有明顯的互相連接、和互動的關係。
見周景勳著,《讓自己成為自己——心靈的追索》,台北 上智出版社 1994 初版三刷 128頁。
  13. 周景勳著,「宗教信仰與文化意識」,《讓自己成為自己——心靈的追索》,台北 上智出版社 1994 初版三刷 116-1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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