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期 | 神學年刊 |
(1984)p3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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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祿教會觀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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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保祿書信給我們提供很多有關他對教會的信念及觀感的資料。在他的書信中,「教會」( 「教會」 CHURCH的原義淵源於希臘字,此字意指「被揀選者」或「被召喚者」。一般而論,教會是天主由永恆揀選或召喚的全人類所構成的愛和生命的團體。 保祿用「教會」( 我們知道,教會初興時基督徒的團聚不多;直到第三世紀初葉才有教堂的建築出現。在那些初興的歲月中,基督徒的聚會是在任何能容納他們的房舍裡舉行的。所以,保祿見到「教會」( 保祿把「教會」( 最後,保祿用「教會」( 而且保祿屢屢清楚表示他不把教會當作只是人的組織或機構。教會和眾教會就是天主的教會和眾教會。他兩次承認自己曾迫害過天主的教會(格前十五:9;迦一:13)。他設法使那些犯了不軌行為的格林多人明瞭他們的做法等於輕視天主的教會(格前十一:22)。當他譴責那些格林多教會爭吵的成員時,他說天主的眾教會並無這樣的風俗(格前十一:16)。他論及在猶太天主的眾教會(得前二:14);他因著得撒洛尼人的良好品行及卓越的信德而感到自豪(得後一:4)。雖然教會由人組成的,但仍不愧為天主的教會。同樣他談及在猶太和在基督內的教會時,也說它們是天主的各教會(得前二:14;迦一:22)。教會是在基督內的,也是屬於天主的。 在給格林多人的兩封書信中,我們可以看出保祿思想的進展和演變。這兩封信是寫給在格林多天主的教會的(格前一:2;格後一:1);基督徒的團體已不再是格林多的教會,正確地說,該是在格林多的天主的教會。在此處我們可見到一個重要觀念的開始,就是教會並不是一群烏合之眾,或孤立個體的聚合;無論基督徒在何處聚會,天主的教會就在那裡。現在已不再稱格林多的教會,或迦拉達的教會,或羅馬的教會;所有的都是天主的教會。 有兩個因素影響保祿的思路朝這方向走。(甲) 在格林多他要應付一連串分裂的問題;又要排解地方聚會分黨分派的問題;因為有些聲言是屬保祿的,另一些人說自己是阿頗羅的人,有些人卻公認是刻法的門下(格前一:12)。保祿深信教會是合一的;教會並不是由不同的各教會,派別或黨系合成的;依最後分析,教會也並非由不同的會眾組成的;無論它在那裡,它都常是「天主的教會」。(乙) 可能保祿對羅馬帝國1的體驗日益成長,使他的思想取道於這方向。在全世界上當時都有羅馬的殖民地。羅馬殖民地與英屬殖民地不同。它不是一種殖民於一不知及未經開拓的地方;也不是先鋒部隊進入一不認識的地方。羅馬有習俗盛行世界各地。羅馬有幾處軍事基地以操縱道路的交界處,而從這些據點控制整個地區。在這些基地羅馬慣常任用一小撮市民;通常這些市民乃為退伍軍人並已賜予公民權2。這些殖民地就是軍事基地的樞紐,並將羅馬帝國連貫起來。而殖民地的特色就是,無論位於何地,都要說羅馬方言,穿羅馬服裝;地方官員都須用羅馬官名;推行羅馬習俗,施行羅馬法律。這些殖民地猶如在世界各地的小羅馬一樣,然而它們卻以此為榮。無論它們在什麼地方,直至天涯地角,羅馬以外的皆被視為蠻夷。所以,保祿見到的教會,無論它在那裡,都是天主的教會。教會是一個包容一總國家的整體,無論它的地方性怎樣把它局限,它仍是天主的教會。教會合一的思想在保祿心中扎根,逐漸演變及茂盛地成長起來。 還有,「教會」( 首先,這詞有一個猶太文化的背景。在「七十賢士譯本」,即希伯來聖經的希臘文譯本中,「教會」( 其次,這詞又有一個希臘文化的背景。在希臘大民主政體中,統治的機構稱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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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羅馬人的殖民政策參閱「韓承良編著的:新約時代歷史背景,香港,一九七九,第五至九四頁。」 2. 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