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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神學年刊
(1984)p32-65
 

保祿教會觀的探討

 

 

(甲) 導言

保祿,原名掃祿,是個迫害初期基督徒的人。他認為耶穌只不過是一個被處死了的囚犯,而祂的跟隨者卻堅持祂從死者中復活,並仍然在他們中生活著。他正往大馬士革途中,被一道強光打落馬下;當耶穌給他說了以下的話「掃祿,掃祿,你為什麼迫害我?」後(宗九:4),掃祿便皈依成為保祿。他發覺當他迫害基督徒時,就是迫害基督。保祿永遠不會忘記大馬士革道上的體驗和耶穌的那番話,而且他身為基督徒和虔誠使徒的整個生活,可以總括為對這些話的真諦的了解不斷地加深。他從神學觀點的人類學去發揮他的教會觀;因而他慣常(有一百六十四次之多)以一句簡單的短語來稱述一種新的存在。並不是基督耶穌在基督徒身上發出影響力,而是基督徒進入一種與耶穌合一的本體關係,藉著一種改變把他轉化為『一個人,一個身體』(弗三:15-16) 成為基督的身體。保祿寫道:

「其實你們眾人都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成了天主的子女,因為你們凡是領了洗歸於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內已成了一個。如果你們屬於基督,那麼,你們就是亞巴郎的後裔,就是按照恩許作承繼的人。」(迦三:26-29)

他用如此輕鬆自然的筆調描述這種在基督內新生命各種不同的層次和階段。他斷言這新生命是極富生氣的,需要不斷成長,並分個人和團體的層面。嚴格來說,他沒有分明建設起個別基督徒或基督徒的整個團體 教會,因為他視這些為同一現實的兩個觀點:復活基督的生命,生活在個別基督徒內,也在基督奧體 教會的聯合肢體內。他也堅信在基督的身體外是沒有真正的聖德或天主的生命的。當個別基督徒,藉著服務他人,在聖德上長進時,整個教會也在聖德上同時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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