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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年刊
(2003)p.1-41
 

由「形下」走向「形上」的思想追索談莊子的「道」

 

3. 莊子哲學的本體思想

中國文字有一種微妙的內涵。我們可以這樣說:每一個「字」都是一個符號,代表著一些事物的稱謂,或表達一個意義。(21)可見,這個符號所包容的內涵很廣泛!但其淵源蘊藏著一門大學問:即每一個「字」都有其來源和根據,有其個別的意)義,也有其深奧的思想;故文字學以「六書」來解釋和說明字原時,有四體二用之說:四體者乃指:「象形、指事、會意、形聲」也;二用者為:「轉注、假借」也。從六書中,我們可以了解所謂文字就是:「記述思想、言語,以明種種事物義理之符號。」(22)

「道」字,在文字學上是代表一個符號;符號乃象徵一個行動、一個思想、一個情況、一件事物、或一個概念、一個範疇;在莊子的哲學中,「道」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概念;倘若我們不能理解莊子的「道」,就不能把握莊子的形上哲學,因為「道」是天地萬物生命的本根,即天地萬物所以生之總原理,亦是宇宙究竟的本根。(23)

3.1 從形上角度探討莊子書中的「道」

西方哲學的形上學所探討的問題重點乃「存有」本身的問題,亦即是亞里斯多德所指的第一哲學,討論萬物基本原因的知識。(24)實在地,萬物存在的基本原因的探求,必涉及存在的最後根由或終極的問題。這個問題,在中國哲學中也不斷地有所探求,只是探求的方法有異於西方理智求知的推理方法,都是以生命的體驗,從實際的生活中,透過宇宙萬物生命的變化而體悟得來的。尤其是「道家」,從老子開始就清楚地提出宇宙萬物生命的本根之「道」的概念。然而,在表達「道」時,始不知如何稱之,因為「道可道,非常道」(道德經1)之故,唯有強名之曰「道」:「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道德經25)。然而這個不知其名的「道」乃是萬物生成的本根,其自身是先天地生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道德經25)

若就狀態說,「道」為「無」,為「有」,即「無」為「道」未生成萬物之前的狀態;「有」則是「道」生成萬物之後的狀態,故老子說:「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道德經1)而「無」與「有」的關係是:「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道德經40)「道」既是生成萬物著,故必定是實存的。

莊子的思想在形上的本體論中,可說是與老子的思想相似,他對「道」的體認是這樣的:

「道」不可聞,聞而非也;「道」不可見,見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當名。(知北遊)

於人之論者,論之冥冥,所以論「道」,而非「道」也。(知北遊)

既然「道」不可聞,不可見,不可言,卻又是生成萬物者:「且道者,萬物之所由也。庶物失之者死,得之者生。」(漁父篇)「形(物)非道不生。」(天地篇)那麼,在萬物未生成之前,不可「聞、見、言」的「道」是怎樣的呢?從狀態上言,莊子認為是:「非物」、「冥冥無形」、「無有」、「無」:

有先天地生者物邪?物物者「非物」。物出不得先物也,猶其有物也;猶其有物也,無已。(知北遊)

物而不物,故能物物,明乎物物者之「非物」。(在宥篇)

夫昭昭生於「冥冥」.有倫生於「無形」,精神生於道,形本生於精;而萬物以形相生。(知北遊)

出無本,入無竅。……有乎生,有乎死,有乎出,有乎入,入出而無見其形,是謂天門;天門者,「無有」也;萬物出乎「無有」,有不能以有為有,必出乎「無有」。(庚桑楚)

泰初有「無」,無有無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天地篇)

「道」的先天地生的狀態雖是「非物」,即「無」,卻肯定「道」是生化萬物的本體,即是「物物者」;而「無有」,「冥冥無形」又是萬物生成之原由,然「無有」乃相對於「有」的狀態而言,「冥冥無形」亦是相對於「形」的狀況而言,猶似道之先於物的狀態為「非物」一樣,故能為「物物者」,即「道」之先於「有」的狀態為「無有」;「道」之先於「昭昭」的狀態為「冥冥」;「道」之先於「有倫(形)」的狀態為「無形」;「道」之先於「有名」的狀態為「無」。故「非物」、「冥冥」、「無形」、「無有」、「無」都是先天地生的「道」的不同情況下的「狀態」。然而,不論「道」的狀態如何,莊子要肯定的是:「道」是實存的、超越的、整體的。故,莊子所言的「道」與老子所言的「道」是一樣的,只是莊子所描繪的「道」的狀態較老所描繪的「道」的狀態為「無」更廣泛和豐富,不但發揮了老子的思想,更創造了自己獨特的思想,那就是他特別強調「生命」的超越,與體道得道的生命歷程;例如大宗師所記載的一則寓言:「南伯子葵問道於女偊」中,很清楚地說出了:

——從「學道」到「體道得道」的歷程天夫:

外天下 → 外物 → 外生 → 朝徹 → 見獨 →無古今→ 不生不死

——從「聞道」到「體道得道」的傳承天夫:

副墨 → 洛誦 → 瞻明 → 聶許 → 需役 → 於謳 → 玄冥 → 參寥 → 疑始

亦如莊子的另一則寓言:

顏成子游謂東郭子綦曰:自吾聞子之言,一年而野,二年而從,三年而通,四年而物,五年而來,六年而鬼入,七年而天成,八年而不知生不知死,九年而大妙。(寓言篇)

這則寓言實與上一則寓言相應,顯示出體道的一段生命歷程,也說明了莊子的生命思想乃向「道」回歸的歷程哲學,以達到與道合一的終極大妙之境。

也因為人人體道的方法和體悟不同,故莊子所描繪的「道」狀態也特別廣泛和豐富,以顯示「道」無私的偉大。今分別以實存性、超越性和整體性來介紹莊子的道。

3.2 道的實存性

齊物論有言:「未始有物」。

實在是指出與「非物」、「冥冥無形」、「無有」、「無」一樣的狀態;在這狀態下,可以說什麼都沒有,即沒有界限、沒有分別,所以是「未始有封」的,只是一片渾沌:「雜乎芒芴之間」(至樂篇);「芒芴」相似於老子所言的「恍兮惚兮」(道德經14)的狀態,恍惚指「道」(25)。然而,「道」的本體是怎樣的呢?大宗師清楚明顯地說:

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於上古而不為老。

從這一段描述中,我們可以進一步的分析:

3.2.1 「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

此乃指出「道」的「真實性」,乃實存的,具體的。「情」就是老子道德經二十一章所言的「精」:「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26)而「信」乃驗信也。故我們可說「有情」與「無為」相配合,「有信」與「無形」相配合;因為「道」的「真實性」之存在乃:「情」之「實」,即「精」之「真」;人間世篇言:「吾專至乎事之情。」此「情」字乃作「實」解。而「信」之驗信亦乃「實」也,如秋水篇就將「信」與「情」連用:「至精無形……是信情乎?」成玄英疏:「信,實也。」所以,我們說:「『有情有信』的『情』字並非感情之情,情若解釋為感情,則與下文的『無為』相齟齬。這裡的『情』與『信』都是真實之義,說明『道』是真實而不妄的客觀實在。」(27)又因為真實存在的「道」是無為的,故也就無目的無作為,也就是自然無心的。又因為真實無妄的「道」是無形的,故超越人的感覺經驗,乃「不可受」和「不可見」的「非物」、「無有」;知北遊的形容:「道不可聞,聞而非也;道不可見,見而非也。」「道」雖「不可受」卻「可傳」,「不可見」卻「可得」,因為「道」是內在於萬物的生命中,人可以從心中領悟之。

3.2.2 「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

我們可說「道」的實存性在於「道」的「自存性」,即自本自根而固存的,而自本自根有自有的意思,因自有才有「自存性」,也才能作萬有之根。於是,這自存性引申出「道」為萬物的本根(28),即生化天地萬物。故可說:「自本」是言「道」為萬物之本;「自根」則言「道」為萬物之根。莊子也曾說:「惛然若亡而存,油然不形而神,萬物畜而不知,此之謂本根。」(知北遊)「本根」是無形無狀的存在,是萬物生成變化的基礎。(29)此本根所指的就是「自本自根」的「道」,肯定「道」的實存性;更肯定「道」為「自有實體」,否則就是被生者,而不是「物物者」(在宥篇)和「生生者」(大宗師),便不能化生萬物。(30)

3.2.3 「神鬼神帝,生天生地。」

  道既然是萬物的本根,能生化萬物,故能「生鬼生帝,生天生地。」因為,「神」有「生」的意義,亦有使成為鬼神的意思。章炳麟在「莊子解故」一書中釋說:「『神』與生義同。說文:神,天神引出萬物者也。『神鬼』者,引出鬼;『神帝』者,引出帝。」以「引出」說明「道」的功用,實在符合「道」為「本根」——萬物生成之根由與原理的傳統說法。(31)

張默生亦解釋說:「王先謙云:『下文堪坏馮夷等,鬼也;狶韋伏羲等,帝也;其實皆道神也。』神者申也,申者身也,身者也,即有身孕,生之意也。」(32)由此,我們可說:「神鬼神帝」即「生鬼生帝」,與下一句的「生天生地」是對偶句,互相配合。互相配合,乃在於說出「道」是生化天地萬物者,乃天地萬物(包括鬼與帝)之本根,也就是「物物者」(知北遊、在宥篇),「生生者」和「造物者」(大宗師)。故「道」也可以說是萬物存在的根據和發展:「況萬物之所係,而一化之所待」(大宗師),乃說出道為萬物一化之所待所係的大宗師。

3.2.4 「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於上古而不為老。」

這四句也是對偶句,在於描述「道」的超時間和空間。「高與深」乃形容「空間」的,即高過太極之上,太極乃指「天」也。(33)又深過六極之下,可包容天地四方之六合,故不為深。這可看出實存的「道」之普遍性存在乃超越「空間」的。「久與老」是形容「時間」的,即久過天地存在的時期,老過上古的時期,明言是指超越時間,故與「自古以固存」是相應的,以說明「道」是永恆的存在,無始終、無衰老、無變化。雖然「道」是超越時空的,卻內在於時空、即內在於萬物中,不被時空與萬物所束縛。(34)

3.3 道的超越性

「道」既然超越時間和空間,那就必定是超越一切事物。所以,「道」的「超越性」乃指其不被萬物所束縛,所局限,而是內在於萬物中,故李震教授解釋:「超越性在於指出道雖然內在於萬物,是構成萬物的內在成份,例如道在於人,在於樹,在於石頭;但是任何東西、人、樹或石頭等,都不能局限道。」(35) 這種內在一切事物又超越一切事物的描繪,莊子在知北遊中很清楚,又很微妙、很精彩的說了:

東郭子問「道」於莊子曰:「所謂道,惡乎在?」

莊子曰:「無所不在。」

東郭子曰:「期而後可?」

莊子曰:「在螻蟻。」

曰:「何其下邪?」

曰:「在稊稗。」

曰:「何其愈下邪?」

曰:「在瓦甓。」

曰:「何其愈甚邪?」

曰:「在屎溺。」

東郭子不應。

莊子曰:「夫子之問也,固不足質。正獲之問於監巿履狶也,每下愈況。汝唯莫必,無乎逃物。周—咸三者,異名同實,其指一也」。

由「道」之內在螻蟻、稊稗、瓦甓、屎溺,卻又不是固定在螻蟻內;在稊稗內卻不受其束縛;在瓦甓或屎溺內卻又不受其局限或控制,這就是莊子所說的:「無所不在」和「無乎逃物」的超越性;故「周悉普 ,咸皆有道。此重言至道不逃乎物,雖有三名之異,其實理旨歸則同一也。」(36) 羅光教授解釋「周咸」三者乃說明「道」的無所不在:

「道」在萬物,因「道」有周、 、咸三種特性。三種特性,名詞不同,意義同是指「道在萬物」。周,從上下說,「道」包括整個宇宙;,從平面說,「道」普遍及宇宙萬物;咸,從分析說,「道」在每個物體。莊子用這三種特性說明「道」無所不在。(37)

  其實,莊子從「道」之內在萬物,且每況愈下地說明,他的意思是要指出:愈卑下的事物愈能表現出「道」是無所不在的,是不離物的,即說「道」是「周全」、「普遍」和「完全」的。「周」、「偏」、「咸」三者雖從不同層面來說明「道」,但都是表示「道」的周遍於萬物的特性,即「其指一也」。

  莊子在談「道」之「無所不在」和「無乎逃物」的內在於萬物又超越萬物之後,更提出「道」超越萬物的流轉變化,更好說:「道」是不變的,不生不死的,能運作萬物而自身卻永不消失的。知北遊中有言:

物物者與物無際,而物有際者,所謂物際者也;不際之際,際之不際者也。謂盈虛衰殺,彼為盈虛非盈虛,彼為衰殺非衰殺,彼為本末非本末,彼為積散非積散也。

這就是說:「物物者」即「道」,是沒有界限的,「道未始有封」(齊物論),內在於萬物中是沒有分別的,但物卻有界限有分別的,如人、樹木、石頭等是有界限有分別的;「道」則內在於人、又超越人;內在於樹木又超越樹木;內在於石頭又超越石頭。至於盈虛衰殺在於說明自然界萬物的變化現象,故有盈虛的情狀、衰殺的景況、本末的分別,積極的變化。(38)至於「道」,則為非物,不受盈虛、衰殺、本末、積散所影響,這可與大宗師篇所言的:「殺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的思想互相配合相應,即說明「道」的本身是不死不生的,超越生死變化。所以,莊子說:「彼(道也)為盈虛非盈虛……。」以肯定「道」的超越性:即超越盈虛、超越衰殺、超越本末、超越積散。成玄英疏:

富貴為盈、貧賤為虛;老病為衰殺;終始為本末;生來為積、死去為散。夫物物者非物,而生物誰乎?此明能物所物,皆非物也。物既非物,何盈虛衰殺之可語耶!是知所謂盈虛皆非盈虛。

富貴、貧賤、老病、終始、生死皆大自然中萬物的現象,特別是指人生命歷程的現象,唯有得道者,才能超越而「忘」去一切富貴、貧賤……而不受其束縛,逍遙自得地與道通合為一。而「道」本身就是「物物者」的非物,一定是超越這一切現象的變化。

3.4 道的整體性

「道」在莊子書中,除了展示出其「實存性」,由自存而至化生萬物,成為宇宙萬物的本根外;還展示了其內在於萬物而又超越萬物個別的局限,以及不陷於萬物的流轉變化中,自身乃不生不死不變的「超越性」的「道」。

  在此我們要說的是:在「道」的「實存性」和「超越性」的背後,「道」更蘊藏著「整體性」,這在莊子書的齊物論中,很清楚的得到肯定:

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知。無物不然,無物不可。故為是攀莛與楹,厲與西施、恢 憰怪,道通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為一。

「道」從整體來看,是與萬物通而為一的,即萬物雖各不同,皆因「道」,而能與本根之「道」共通為「一」。若要詳細地描述,就是指萬物在「道」內具有「共通性」。我們可以分析「道通為一」的意義作為理解。

3.4.1

在莊子書中,有很多與「道通為一」的「一」之意有 關連性的思想,指出萬物雖各有不同,卻都出於同一 的根源,互相可在「道」內相通玄同的:

逍遙遊:「旁礡萬物以為一。」

齊物論:「天地一指也,萬物一馬也。」

德充符:「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

大宗師:「天地之一氣。」

天地篇:「萬物一府。」

秋水篇:「萬物一齊。」

田子方:「萬物之所一也。」

知北遊:「通天下一氣耳。」

「一」乃意指萬物的「共通性」,即萬物雖殊而同;因「道」無私地內在於萬物中,使萬物在「整體性」上,因著「道」而貫通為一。則陽篇說:「萬物殊理,道不私」,此即「各物的樣態千差萬別,然而各物所寓的『理』卻有其共通性;『道于私』意謂道具有其普遍性,普遍性的道,或是指萬物所共同依循以運行的規律,或係指萬物所同出的根源,或係萬物所共同含有的原質。」(39)

3.4.2

「道通為一」的「一」就是指萬物所具有的共通性;若按其內容言之,更是指「整體」而言。因其是「整體」的,故不分大小;因大是一個整體,小也是一個整體;不分醜美,因「道」的實存性內在萬物中,生成之,使之存在,而存在本身是至美善的;故從「道」的角度看之就沒有醜與美;猶如貴賤一樣,在「道」中沒有分別甚麼是貴?甚麼是賤?「以道觀之,物無貴賤」(秋水篇);同時,也沒有成與毀,因萬物都在生生不息的變化過程中以顯示「道」,一件事物的分離消解,會變成另一件新的事物;例如:一棵樹被分割而成為木塊,木塊被製成桌子;即樹被分割(毀)而成木塊;木塊被毀而成桌子,所以說:「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這在大自然中,不論萬物如何變化,是成是毀,其只是一部份,在「道」的整體上看,宇宙萬物仍然是一個整體,故說:「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為一。」

「復通為一」即是說:無論事物的分與成、成與毀,都復歸於「道」,歸於一個「整體」。(40)

3.4.3

莊子在談「道通為一」之前,已經從認識的觀點上,提出「道」具有全面整體的意義:(41)

——道惡乎隱而有真偽?言惡乎隱而有是非?道惡乎往而不存,言惡乎存而不可?道隱於小成,言隱於榮華。……(齊物論)

整體性的「道」本是全面的,但往往被事物的「小成」所蒙蔽,即被片面的認識而阻礙了對「道」的全面認識,故不能「體悟」道整體性地內在於事物中,只停留在認識的「小知」的層面上,也就不能「忘」己地離形去知,而不能與道通為一。所以,人若要認識「道」的全面整體,必先去「成心」,不執「小知」,即不執「小成」。

——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齊物論)

「偶」乃指事物的對立,相對也。「道」是不對立的,尤其在「道」通為一中,一切都是共通的,即以「體道」的「真知」,將一切對立的皆通而為一,因為最高真知,是不分別物我,且與物為一,不見物之在外;對於是非彼此亦能齊一不分,忘生死、無愛憎的,即能超出事物的對立關係,故言「莫得其偶」。而「樞、要也」,其所指乃「道」為絕對的,不是相對的,故以道樞稱之。(42)至於「環中」之義:「環非玉環之環,而為之借字。說文:圜,天體也。,規也。圓、圜全也。段玉裁謂許意言天,當作圜;言平圓,當作;言渾圓,當作。今字多作方圓,方員,而字遂廢矣。愚按,爾雅釋器,環謂之捐。王筠謂爾雅借捐為。據此,則環字即字。(43)……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宛然寫出以機翦畫圓形之狀態矣。」(44)從環、圜、圓、圓四字的意義上看,我們可以說四字互相可以相通,有「全」的意義。(45)這可從寓言篇上所言得知:

始卒若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

成玄英疏曰:「均、齊也,謂天然齊等之道。」即「道」乃「圜而全」,也是「天均」,故「道」是整體的、絕對的,由道樞統合萬物為一整體,故曰:「得其環中,以應無窮。」然而,我們也不能忽略莊子所言的「環中」的「中」字,中為空,樞始得其環中,即得其圓全之中,得到圓全的中空,才能通於一。因此,從整體上來看,「道」是在自然中通於萬物而為一。

3.4.4

「道」既是「整體性」的,就沒有界限而是無窮的,不是部份而是全部,不能分割,也就是「道樞」,即「道」是絕對的,不是相對的「偶」;反之,有界限,可分割成為部份,而有所對立的,就不是「道」。故莊子在認識「道」的特性中有言:「夫道未始有封」(齊物論)。「封」是界限、界域的意思,「未始有封」顯然就是指「整全無分,完全純真,且無所不在,蕩然無際」(46)的狀態。這狀態所要說的是:「道」無「彼是」,故人要與「道」相通為一,必須「忘」彼是,即「齊」彼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按:彼是作「彼此」解。)

「道」無「是非」,莊子要人放棄「儒墨的是非」,因為「道」包容一切,且無容私;而「是非」乃人的成心、私心而產生的,故欲達道,必須「忘」是非,即「齊」是非,而「莫若以明」或「照之于天」。

「道」無「物我」,而是內在於「萬物」中;因為「道」乃「未始有物」的,「有物」即有「物我」之分;「道」亦「未始有封」,「有封」便有界限之分,即有「彼此」之別。故人要得道,必須「忘」物我,即「齊」物我:「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齊物論)

「道」更無「生死」,即「不生不死」的「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于上古而不為老」(大宗師),人要與「道」通一,必須了悟「齊」生死:「予惡乎知說(悅也)生之非惑邪!予惡予知惡死之非弱喪而不知歸者邪!」(齊物論)此即「忘」生死也。

由是,在「道通為一」的「整體性」觀念說,「齊物論」雖以認識的層面來言「道」,「大宗師」則以本根的層面來言「道」,其內容的中心點實際上是「互為表裡」,不能分解的,故可以肯定:「莊子站在『道』的立場上來觀察現實世界,來認識現實世界;其認識的結論就是『萬物齊一』,就是『舉莛與楹,厲與西施,恢 憰怪,道通為一』(齊物論)。」(47)所以,無論從本體論或認識論,在超越生命的歷程中,人不斷地邁向與道通合為一,將道開顯出來,莊子便要求人應該仿效自然事物,「忘」知「忘」欲,即無知識和無情欲,順應自然,安之若命以符合「道」的生化,如此才能合於「道」,猶如真人一樣能登假於「道」,不傷生也不損道。(48)

 

 

 

 

 

 

 

 

 

 

 

 

21. 這裡所言的「字」乃普遍的文字,不一定指哲學的名詞,也不一定指思想範疇;其包括的內容是很廣泛的,可能只是一個「虛」字,代表一件「事物」,也可能是哲學名詞或思想範疇,故可稱之為「文字」,即從文字學上立言。
22. 見《正中形音義綜合大字典》,正中書局出版 1971年3月初版,「文」字614頁又「字」字328頁。
23. 馮友蘭著,《中國哲學史》,商務印書館 1961年 280頁。
24. 李震,《中外形上學比較研究(上冊)》,中央文物供應社發行1982年 6頁。
25. 羅光著,《中國哲學思想史(先泰篇)》,學生書局 1982年 506頁。
26. 嚴靈峰編著,《老列莊三子研究文集》經子叢書(第九冊),國立編譯館 1983年 505頁。
27. 劉笑敢著,《莊子哲學及其演變》,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88年2月 136-137頁。
28. 陳品卿著,《莊子新探》,文史哲出版社 1984年9月 85頁。
29. 張岱年著,《中國哲學發徵》,山西人民出版社 1981年12月42頁。
30. 羅光著,《中國哲學思想史(先泰篇)》,學生書局 1982年 503頁。
31. 李震著,《中外形上學比較研究(上冊)》,中央文物供應社發行 1982年 10頁。
32. 張默生著,《莊子新釋》,漢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印行 1983年9月 28-29頁。
33. 陳鼓應的注釋:「『太極』,通常指天地沒有形成以前,陰陽未分的那股元氣,這裡或當指『天』。『六極』,即六合。」在陳鼓應的「莊子今注今譯」一書中,已將「太極之先」改為「太極之上」,因此他又說:「『太極之上』,原作『太極之先』,依俞樾之說改。俞樾說:『按下云:<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則此當云:<在太極之上>,方與<高>義相應。今作<在太極之先>,則不與<高>義相應,而轉與下文<先天地生而不為久>其義相複矣。周易繫辭曰:<易有太極。>釋文曰:<太極,天地。>然則莊子原文,疑本作在<太極之上>,猶云在天之上也。後來說周易者,皆以太極謂天地未分之前,於是疑太極當以先後言,不當以上下言,乃改<太極之上>為<太極之先>,而於義不可通矣。准南子覽冥篇曰:<引類於太極之上。>』按:俞說可從。」參見陳鼓應注譯,《莊子今注今譯》,中華書局(北京) 1988年1月第3版 182頁。
34. 所謂超越時空不是指「超時空」之不在時空之內,而是說「道的超越性」,即不被時空所束縛卻又內在於時空中,在老子道德經二十五章中言:「域中有四大。」四大包括了「道大」,即道在域中,可見沒有說「道」在空間之外。
35. 李震著,《中外形上學比較研究(上冊)》,中央文物供應社發行 1982年 11頁。
36. 郭慶藩輯,《莊子集釋》,河洛圖書出版社 1974年3月 知北遊第二十二 咸玄英疏 751頁。
37. 光著,《中國哲學思想史(先泰篇)》,學生書局 1982年 525頁。
38. 陳鼓應著,「經學、解話、諸子」,《莊子「道」的意義之解析》,大陸雜誌語文叢書第三輯第一冊,216頁。
39. 陳鼓應著,「經學、解話、諸子」,《莊子「道」的意義之解析》,大陸雜誌語文叢書第三輯第一冊,220-221頁。
40. 同上。
41. 吾人在道的本根中提出認識的觀點,實在是以「整體性」的「道」,即由「道通為一」的思想作出發,其必包容「本根的道」和「認識的道」,因「以道觀之」乃整體性的,可以包括一切不同的概念和範疇。目的要帶出的是人的生命歷程中的「體道」,以達到「忘」物我的與道合一。
42. 張默生著,《莊子新釋》,滿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印行 1983年9月 50頁。
43. 查《中文大辭典(六)》玉部,台灣 中國文化大學印行 517頁。
44. 曹受坤著,《莊子哲學》,文景出版社 1970年 19-21頁。
45. 查《中文大辭典(六)》玉部,台灣 中國文化大學印行 517頁。
46. 玄英疏:「夫道無不在,所在皆無,蕩然無際,有何封域也。」李勉釋:「道之為體,無是非之界,完全純真。」(見《莊子總論及分篇評註》台灣商務)
47. 謝祥皓著,《莊子導讀》,巴蜀書社 1988年 72-73頁。
48. 李澤厚著,《漫述莊禪》哲學探索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88年 343-3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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