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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年刊
(2002)p.47-83
 

荀子生命哲學中「性惡論」的析微

 

《性惡篇》的結構

荀子在《性惡篇》的開始,便立刻給了一個肯定:「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

這個肯定實在是一個大膽的斷論,也是對「善」的一個判斷。倘若說,荀子開宗明言是以「破題」的方法來作肯定,卻沒有「前題」加以引發;故,不如說,荀子將《性惡篇》之結語的肯定提前放在文章的開始,作為標題,然後按部就班地找出論證,一一作解釋和說明。1

吾人分析《性惡篇》的內容,可清楚找出荀子以同一的手法,用不同的論證來說明:「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

吾人將全篇的論證分作九段,每一段都以同一的肯定作為結論:「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荀子每次作結論時,都要找出具體的理由,以配合自己的主論和給予理想化的肯定;否則,他不可能說:人的性惡「明」矣!

現簡析荀子言性惡的理由於下:

1. 《性惡篇》的第一段言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然則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於文理,而歸於治。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荀子舉凡: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疾惡、耳目之欲和好聲色」等生活現象,以順之則「爭奪、殘賊、淫亂」生,而「辭讓、忠信、禮義文理」亡,而歸於暴。因而提出了「師法之化、禮義之道」,作為「化性」之用,使人不致順性之惡而行,便能歸於治。荀子沒有假設人之性有力量「生而不順」的可能性,因他乃針對當時社會的現象,以及他對「人性」的體驗而立論,認為人性順於「好利、疾惡、耳目之欲和好聲色」乃自然的傾向,於是他以自己心中的理想去評定現實的「惡」。唐君毅說得好:

禮義文理善,則性必不善而為惡;禮義文理為理想,性則為其所轉化之現實;唯因理想之善,方見現實之惡。此非孤立此性,而言其為惡,乃就人之順性,必使禮義理不存,方謂性為惡也。2

可見,荀子實在是以自我心目中的善的理想與現實惡的現象作一個比較,才作出第一次立論。

2. 《性惡篇》的第二段言

故枸木必將待檃栝烝矯然後直;鈍金必將待礱厲然後利;今人之性惡,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義然後治。今人無師法,則偏險而不正;無禮義,則悖亂而不治。古者聖王以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是以為之起禮義、制法度,以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擾化人之情性而導之也。使皆出於治,合於道也。今之人、化師法、積文學,道禮義者為君子,縱性情,安恣睢,而違禮義者,為小人。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荀子在第二段中,再承上的理想而指出師法能正惡之性,禮義能治惡之性,猶似古聖王之作為。故起禮義、制法度的原因在於矯正和化導人之「惡之性」,目的就是能治和合於道。於是荀子用枸木之曲而不直,及純金不利之實例說人性之惡偏險悖亂而不正不治;更用君子小人之比較,反映出人性一也,如《榮辱篇》所言:「材性知能,君子小人一也。」其不同者在於君子為「化師法、積文學,道禮義者」,故去惡;小人則為「縱性情,安恣睢而達禮義者」,故惡之性存,而沒有君子之善,《不苟篇》曰:「君子,小人之反也。」由此可見:人之性乃惡,其善者乃後天之教化而改之也。

3. 《性惡篇》第三段言

孟子曰:「人之學者,其性善。」曰:是不然: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偽之分者也。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禮義者,聖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學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可學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謂之偽,是性偽之分也。今人之性,目可以見,耳可以聽。夫可以見之明不離目,可以聽之聰不離耳;目明而耳聰,不可學明矣。孟子曰:「今人之性善,將皆失喪其性故也。」曰:若是則過矣;今人之性,生而離其朴,離其資,必失而喪之。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

荀子常常以自己的理想思想作為跟別人比較的方法,他自己很注重「學」,且作《勸學篇》,故將自己的思想套在孟子身上:「人之學者,其性善」;當然孟子也談「學」,然在性善上則不重「學」,且這句話在《孟子》書中是沒有的,荀子在於批評孟子之說,而提出反面的論調:人因為性善而學;不如說:人的性乃惡,故需要「學」,以為善。故荀子很清楚的評說:「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偽之分者也。」於是便給性與偽下定義:「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又「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也就如《正名篇》所言:「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荀子之言性,實在是「生即性也」;由此,荀子便肯定目明耳聰乃天性,不假於學,學乃在於人有惡之性,始需師法以治;藉此以反駁孟子說惡乃人之本性之善失而變成的——因為人若是性善,任其自然發展,當能不離其質與材,然今之人,不但一天一天離其「質」與「材」,而至於殘賊淫亂,這便顯易而見:「人之性惡明矣」。(筆者按:在這一段中,荀子沒有說:「其善者偽也」,究竟是漏了沒寫,抑或是故意不寫,吾人沒有考據,只是驚奇荀子在其他八段中,都強調而言之,惟有這一段沒寫,是否荀子不排斥性善之可能,只不過在他的經驗中,所看到與所接觸到的,加上與他的理想之配合,認為性惡較性善之說較確實吧!)

4. 《性惡篇》第四段言

所謂性善者,不離其朴而美之,不離其資而利之也;使夫資朴之於美,心意之於善,若夫可以見之明不離目,可以聽之聰不離耳。故曰:目明而耳聰也。今人之性,飢而欲飽,寒而欲煖,勞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今人飢,見長而不敢先食者,將有所讓也;勞而不敢求息者,將有所代也。夫子之讓乎父,弟之讓乎兄;子之代乎父,弟之代乎兄;——此二行者,皆反於性而悖於情也;然而孝子之道,禮義之文理也。故順情性則不辭讓矣,辭讓則悖於情性矣。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這一段乃荀子連接第三段的內容,以反駁孟子性善之說,再以「飢而欲飽,寒而欲煖,勞而欲休」—— 人之常情,與辭讓有著相背且反於性的矛盾,故「今人飢,見長而不敢先食者,將有所讓也;勞而不敢求息者,將有所代也。夫子之讓乎父、弟之讓乎兄……」實在是「反乎性而悖於情也」。由此可見:「飢而欲飽……」乃人之常情,沒有善惡之分,乃天生自然的需要;荀子之言性惡,在於「順情性則不辭讓,辭讓則悖情性」,在這個矛盾互反的關係中,荀子經驗到人之性惡在於順之而為,實在與第一段中所言:「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是互相呼應的,故言性惡是也。

5. 《性惡篇》第五段言

問者曰:「人之性惡,則禮義惡生?」應之曰:凡禮義者,是生於聖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故陶人埏埴而為器,然則器生於工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故工人斲木而成器,然則器生於工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聖人積思慮,習偽故,以生禮義而起法度,然則禮義法度者,是生於聖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若夫目好色,耳好聲,口好味,心好利,骨體膚理好愉佚,是皆生於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後生之者也。夫感而不能然,必且待事而後然者謂之生於偽。是性偽之所生,其不同之徵也。故聖人化性而起偽,偽起而生禮義,禮義生而制法度;然則禮義法度者,是聖人之所生也,故聖人之所以同於眾其不異於眾者,性也;所以異而過眾者,偽也。夫好利而欲得者,此人之情性也。假之人有弟兄相拂奪矣;且化禮義之文理,若是則讓乎國人矣。故順情性則弟兄爭矣,化禮義則讓乎國人矣。

凡人之欲為善者,為性惡也。夫薄願厚,惡願美,狹願廣,貧願富,賤願貴,苟無之中者,必求於外;故富而不願財,貴而不願執,苟有之中者,必不及於外。用此觀之,人之欲善者,為性惡也。今人之性,固無禮義,故彊學而求有之也;性不知禮義,故思慮而求知之也。然則生而已,則人無禮義,不知禮義。人無禮義則亂,不知禮義則悖。然則生而已,則悖亂在己。用此觀之,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這一段乃荀子面對別人關於「性惡與禮義的關係」的質詢作回答。他的回答依然是以經驗的實例作出發點,如陶匠以黏土製造陶器,及本匠以木塊製成木器,都非生於人之性使然,而是陶匠、木匠後天學習其藝而懂其方法而製成的;荀子藉此實例推論禮義之成亦由人所製造的,而非人性而有的。原則是誰可以創制禮義法度呢?荀子推以「聖人」為之;其目的何在呢?用以「化性」。為什麼要「化性」呢?為荀子來說,因「性惡」故,所以必須化之;因必須化改性惡而為善,聖人便「積思慮,習偽故。」(梁啟雄案:廣雅釋詁:故,事也。)而且,聖人之性乃與眾人同,其異於眾之處在於能「起偽」——從習思中找出方法以改造人性,變化人性,而禮義法制因之而興起。可是,荀子沒有反省到:製造陶器與木器,以及改造人性而興起禮義法制,在性質上不同,而且層面上也不同,一為實用層面,另一為心性層面;荀子只以經驗的觀察說出的結論,再加上自我的理想要求,便作出判斷:順之者悖亂之故也。更以「凡人之欲為善者,為性惡也」的說法來肯定「性惡」,其根據理由是一般人的慾性:「薄願厚,惡願美,狹願廣,貧願富,賊願貴,苟無之中者,必求於外……人之欲為善者,為性惡也。」由這個肯定看來,荀子實在有些詭辯之強辭奪理。反言之,因為人之慾為善,可以證明人之初,有本善之性,才願為善也。這與第一段所言:「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有出入之處,有矛盾之處。吾人若將其改寫:「今人之性,生而有欲為善焉,順是故禮義生……」如是者,則荀子所言:「今人之性,固無禮義,故彊學而求有之也」,亦必改寫了。但一切剛好是相反的,荀子以後天的經驗,看不到有善的實際狀態,故言性惡,而在荀子的理想意念中:人在惡性中必須改化之,故必須學習以知禮義,渴慕去惡成善,這種欲善之想,乃荀子性惡說的產品;因此,荀子才強硬地肯定出——「用此觀之,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這一個結論。

6. 《性惡篇》第六段言

孟子曰:「人之性善。」曰:是不然:凡古今天下之所謂善者,正理平治也;所謂惡者,偏險悖亂也;是善惡之分也已。今誠以人之性固正理平治邪?則有惡用聖王,惡用禮義矣哉!雖有聖王禮儀,將曷加於正理平治也哉!今不然:人之性惡;故古者聖人以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故為之立君上之埶以臨之,明禮義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罰以禁之,使天下皆出於治,合於善也;是聖王之治而禮義之化也。今當試去君上之埶,無禮義之化,去法正之治,無刑罰之禁,倚而觀天下民人之相與也;若是,則夫彊者害弱而奪之,眾者暴寡而譁之,天下之悖亂而相亡不待頃矣。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荀子在這一段中,清晰地給「善」與「惡」下定理:「所謂善者,正理平治也;所謂惡者,偏險悖亂也。」然後作假設以言聖王以「有由思慮偽故起之禮義」及「無此而人任其性必致天下於悖亂」的對當比較說出人之性惡明矣;荀子的假設實際上也是天下中執行的教化工夫:「無禮義之化,去法正之治,無刑罰之禁,倚而觀天下民人之相與也;若是,則夫彊者害弱而奪之,眾者暴寡而譁之,天下之悖亂而相亡不待頃矣。」為何是這樣呢?荀子斷言乃人之性惡的原因吧!而聖王也是因此而:「明禮義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罰以禁之,使天下皆出於治,合於善也。」不然的話,聖王就不用有所作為了。

7. 《性惡篇》第七段記載

故善言古者必有節於今;善言天者必有徵於人。凡論者,貴其有辨合,有符驗。故坐而言之,起而可設張而可施行。今孟子曰:「人之性善。」無辨合符驗,坐而言之,起而不可設張而不可施行,豈不過甚矣哉!故性善則去聖王,息禮義矣;性惡則與聖王貴禮義矣。故檃栝之生,為枸木也;繩墨之起,為不直也;立君上,明禮義,為性惡也。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荀子在第七段中,承第六段所言作發揮而否定性善之說。因為孟子所言之性善未能與「善言古者及善言天者」所有的徵兆符驗吻合;且不必有聖王及禮義之存在。然今「則與聖王貴禮義」,此乃性惡故。荀子再引用第二段之意,配合實際情況之需要而言:「檃栝之生為枸木也,繩墨之起為不直也,故立君上,明禮義乃為性惡也。」

8. 《性惡篇》第八段言

直木不待檃栝而直者,其性直也。枸木必將待檃栝烝矯然後直者,以其性不直也。今人之性惡,必將待聖王之治,禮義之化,然後皆出於治,合然善也。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荀子在這段中,重覆以直木之性直,枸木之性不直,及人之性惡作為同一層面的「性」作比喻,而肯定聖王之治,禮義之化可改變性惡,以合於善作理由,肯定性惡善偽。

9. 《性惡篇》第九段言

問者曰:「禮義積偽者,是人之性,故聖人能生之也。」應之曰:是不然:夫陶人埏埴而生瓦,然則瓦埴豈陶人之性也哉!工人斲木而生器,然則器木豈工人之性也哉!夫聖人之於禮義也,辟亦陶埏而生之也;然則禮義積偽者,豈人之本性也哉!凡人之性者,堯舜之與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與小人,其性一也。今將以禮義積偽為人之性邪?然則有曷貴堯舜,曷貴君子矣哉!凡所貴堯舜君子者,能化性、能起偽,偽起而生禮義,然則聖人之於禮義積偽也,亦猶陶埏而生之也。用此觀之,然則禮義積偽者,豈人之性也哉!所賤於桀跖小人者,從其性,順其情,安恣睢,以出乎貪利爭奪。故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荀子在《性惡篇》第九段中,不斷重覆引申前面的論證,再一次強調人人之本性乃天生都一樣的,不論聖人與惡人,如堯舜與桀跖,君子與小人都沒有例外;而為何有聖人君子與惡人小人之分別呢?實因聖人君子能化性起偽,思慮而習禮義,故合於善;惡人小人皆從性順情,而陷於貪利爭奪,未能化除本性之惡。

10. 《性惡篇》最後的一大段

由「天非私曾騫孝己,而外眾人也;然而曾騫孝己,獨厚於孝之實,而全於孝之名者,何也?以綦於禮義故也……」到「……堯問於舜曰:『人情何如?』舜對曰:『人情甚不美,又何問焉?妻子具而孝衰於親,嗜欲得而信衰於友,爵祿盈而忠衰於君,人之情乎?人之情乎?甚不美,又何問焉?唯賢者為不然。』」

荀子在此段中,實在只是言人可以為善之理,且言「塗之人可以為禹」,以「仁義法正」作為衡量,故荀子曰:「今使塗之人伏術為學,專心一志,思索孰察,加日縣久,積善而不息,則通於神明,參與天地矣。」能不能達到「通神明,參天地」的目的與境界,則要視乎人肯不肯:「故小人可以為君子而不肯為君子,君子可以為小人而不肯為小人。……故塗之人可以為禹,則然;塗之人能為禹,未必然也。……」荀子在最後一段中,根本不再談性惡的問題與論證,反而提出能為善,為聖人、上勇、中勇、下勇,以及人情等問題,故吾人亦不加以談論。

由上述的分析,吾人可見荀子之論人性之惡,實在是從實際的、具體的、經驗的和感覺的角度來證實,即乃從人性與禮義文理之善作關係上的對當比較,以言人之惡明矣。而且,在九次的論證中,常常重覆提出「禮義」、「思慮習偽」、「化性」、「順性情則悖亂」等等思想。還常以實例作比喻,來支持自我理想中所界定的思想,以實際的生命(生活)狀態作出轉化而為善,來肯定性惡之立論。誠如唐君毅在《原性篇》中的評論:

觀人之現實生命之狀態,即未善而不善,便仍可謂其性之趨向在為不善,而乃為惡。人之欲為禹者,亦未必能實求自轉化其現實生命之狀態。人果必求轉化之,即必意謂此狀態為未合於善,而為不善,為惡;不得因其可能被轉化而可為善,即不謂其性惡矣。

在此人已有一道德文化理想之情形下,對此理想之實現,必待於人對於其現實生命之狀態,能有所轉化之義,荀子之所認識者,實較孟子為深切。既欲轉化之,即不以之為善,而當以之為惡;性惡之論,亦即在此義上,為不能不立者矣。

 

 

1. 羅光著,《中國哲學思想史》(先秦篇),學生 639。 荀子主張性惡,在書中有「性惡」篇。在這一篇的開端,他就開宗明義地說明:「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這兩句話為這一篇的結論,放在前面,作為標題,他用許多證據去證明……。

2. 唐君毅著,「第二章 莊子之復心言性、荀子之對心言性與《中庸》之即性言心」,《中國哲學原論原性篇》,新亞研究所印行 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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