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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年刊
(2000)p.63-86
 

「莫道人為無感召,從來天意亦分明」——

對「中國教會的本位化神學」的回應

 

 

2. 釐定人文與人本的意涵,好能尋找一個正確的方向。

由於近代中國的新儒家學者從傳統的人文主義解放出來,走向人本主義,而創立了以道德主體等同天道思想的人本主義。因此,若不釐定人文與人本的意涵,便會引起不必要的爭論與誤解。

所謂「人文」一詞,普遍地說乃指人類的文化,或指在人的生活中之禮樂教化,《易經•賁卦》有說:「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其後在《北齊書•文苑傳序》亦有言:「聖達立言,化成天下,人文也。」實有指人的文化現象。因此,由人的生活文化現象所形成的事事物物,如人事、人情與習俗亦可稱之為「人文」。3其實,在中國儒家思想「人文精神」的內容強調「德成於內,文見乎外」,就是除了重視禮樂教化外,更注意人與人之間的人倫和諧關係,標立個人的自我道德修養,故後來更有「人文化成」之說,展示了二個不同層面的人文理念:其一是在於轉化個人的氣質,使之合乎倫理道德的規範,成為一位有道德的人;其二則規範整個社會、國家的秩序,使之和諧而治、安居樂業。4

至於「人本」,其意義乃指人為宇宙的主宰,宇宙間的一切皆以人為中心;這種說法與「人文」思想所言之「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之說不同。5再者,有學者認為儒家之言「人本」乃根據孟子所說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盡心下篇);充其量「民貴」的思想只能稱之為「民本」,「民本」所針對的乃「君輕」,這是人文精神上的社會幅度之人倫關係。若從西方的哲學或神學而言:「人文」精神乃在文化的發展過程中,以人文價值為核心的探索,研究人性的問題,此代表著一種文化和思想革新的取向與努力,以求得人性價值的復建和提升,其中以「愛」作為人神的相互融通的特性,這從希臘哲學至中世士林哲學都很重視這一思路。但在啟蒙運動及其後的思潮都在於要排斥傳統的權威,當時的學者對基督信仰和神的概念抱著懷疑、破壞和打繫的心態,乃至黑格爾、費爾巴哈和馬克思出現,對人的重新詮釋,人性的表現在人的精神活動上,這精神是無限的,神性原是深藏在人性之內,其發展更指向物質化,神是人在有限與貧乏中幻想出來的心理投射的產物;於是,人性吞併了神性,在神哲學上發展了人本主義取代傳統的神本主義。6可見,「人本」所針對的是「神本」,其結果就是排斥「神」的存在而走向無神的思想,因為人是一切價值的最高原理,也是宇宙、人類一切行動的唯一目的。7

我們釐定「人文」與「人本」的重點在於避免在解釋信仰的教義時,過於偏重了新理解、新說明、新意義等的確認,便放棄信仰原有的真理和義意,或流於只看重耶穌的「人性」層面,而忽略(或忽視)基督的「天主性」(神性)層面,即蔑神重人的思想;無怪乎有學者認為「人本主義」是「基督教思想上的一次大革命,將以神為中心變成以人為中心」作為時代感的新號召。8但這號召使人在信仰中失去平衡,太強調「人」的主導性,而忘懷了天主的創世和救世計劃,透過恩寵引導人回歸生命終極的父家。我相信:信仰是雙向性的,天主的創世與救世是愛的流露,為人的生命存在給予機會;同時天主給人自由意志,讓人在回應上有方向和抉擇,不流於宿命。所以,教會在面對「人本」主義的衝擊下,要開放對話,深入明瞭和洞察人心深處的迷惘與困惑,也了解時代思潮的價值觀,好能尋求「人、社會、自然」有橫面的共融,和「人——神」有縱面的融通;而不是以「神本」主義的權威性訓導降命於人,因「神本」主義已不能融入時代的轉變中,也不能吸引人踏上尋真之路。教會生存在現時代中,對人活在現世的問題和終極問題必須常常關注和探討;這就是說,教會要清晰地表明「信仰的尊嚴」在於肯定「人的尊嚴」,肯定人的高貴乃按照天主(神)的肖像而受造的,人能認識並熱愛天主。人從「人的尊嚴」中發掘人之所以為人的特質在於人有:理智的尊嚴,良心的尊嚴和自由的尊嚴。藉此,人必須作出對社會關懷的回應,以展現人文精神的「德成於內,文見乎外」的「化成天下」的精神,故教會的信仰不是一套學術理論,而是針對人的生命發展的活的神學,是由基督的生命中得到啟迪,使人的生命在互愛中獲得轉化,以尋得真善美的終極。因此,教會在從「人文精神」與「社會關懷」中談信仰,必有其信仰的原則9

i. 維護信仰中永恆不變的真理、人性尊嚴與人倫道德,培育智慧和印證價值。

ii. 過去的衝突,時代的危機與現代的包容必須從互相對話中排除偏見:今日面對廿一世紀新紀元,我們要有先置自己於死地而後生的勇力和經驗——就是先撇開過去思想的不成熟與誤識所帶來的衝突,再作生生自強不息的推進和革新。

iii.宗教信仰與政治的分離:基督信仰必須深入了解社會,幫助社會走向和諧共融,千萬不可被政治所利用或支配;因為若信仰被政治利用或支配時,就會形成分化與分裂。

iv. 在多元社會文化和宗教的並存下,互相尊重的對話、和而不同的欣賞、及互訪交流的認識是時代感的使命。

 

 

 

3. 參閱羅竹風主編,「人文」字條,《漢語大詞典》(卷一),

香港 三聯書店與上海辭書出版 1987 1036。

林尹高明主編,「人文」辭條,《中文大辭典》(卷一),香港中華學術院印行 中國文化大學出版社 民國71 740。

4. 「人文化成」辭條,《哲學大辭書》(第一冊),輔仁大學出版社1993 69。「人文化成論」乃唐代呂溫之文,意指依憑人自身之德能,制作一套文化規範,用來教化世人,使之完成文化之要求。

5. 參閱韋政通,「人本」辭條,《中國哲學辭典》,水牛出版社 1988 14-15。

馬曉宏,《天•神•人》(第一章),國際文化出版社 1988 5。

6. 《哲學大辭書》,同前 69-78。「人文主義」辭條,李震對「人本」與「人文」的詮釋,以西方哲學史作一種分析和界定。

7. 同上。周景勳(又從註二至註七的內容乃錄自楊熙楠編),「淺談中國文化與基督信仰的融通互動」,《漢語神學芻議》,漢語基督教文化研究所出版 2000 317-320。

8. 參閱張西平、卓新平編,「交融與會通」,《本色之探》,代序中國廣播電視 1999 18。

9. 周景勳(楊熙楠編),「淺談中國文化與基督信仰的融通互動」,《漢語神學芻議》,漢語基督文化研究所出版 3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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