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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年刊
(1997)p.73-86
 

淺談信仰、哲學和神學的關係

 

二.哲學與信仰的和諧

究竟哲學和信仰是否勢不兩立?於此問題,硬要塞一個答案,很容易會擦出鬥咀的精靈,但平心反省,也許會擦出妙悟的光亮。本文無意省略這問題的複雜性,其企圖以有限的篇幅作些基本的肯定。

首先,保祿說過:「我們在成全人中,也講智慧」(格前2:6),成全的人是指屬神的人,已歸主的人。智慧是指天主奧秘的智慧,就是基督。為此,教父中也有人稱基督徒的教義為真正的哲學,猶思定(Justin) 便是一例,因為他認為這教義正好答覆所有人最基本的問題。哲學家的要務是對現世、來生、神和人的問題提出答案,其次該按真道生活和見証。基督就是真道,就此而論,基督徒是哲學家,其教義是真正的哲學。也有教父把信仰看成基督徒的慧境(Christian gnosis)。亞力山大的克萊孟(Clement) 是其中一個,他認為保祿在哥2:8所述的,僅指錯誤的哲學(如:享樂主義、物質主義) 而言,故不能一概而論地排斥哲學。相反,為使人接受宗徒的宣講,該將之套以正確的哲學(如:柏拉圖的思想),因為天主給猶太人法律,外邦人哲學,兩者都為助人接受基督。

第二,人的理性雖受罪的敗壞,但不至連天主的聲音也聽不到。創世紀在描寫人犯罪後,上主天主呼喚他,「你在那裡?」(創3:9)。當然。信仰與哲學之間的和諧最終建基於神與人的關係。天主給人自由可辨別祂的召喚,能認出那召喚是指向神的慈愛生命,自由是神讓人作回應的選擇,而回應是信仰的行動。就此而論,信仰既是人性行為又是神的恩寵,它和人的自然理性互不對立。

第三、哲學可成為信仰的前導。信仰主要是因福音和恩寵而產生。基督要門徒往普天下傳福音,是因為福音可使人信耶穌,而信耶穌可得永生。這表示信仰本身亦須有普遍為人接受的特性。這信仰的普及性,按多瑪斯的意見,是指人共通的理性。信仰的內容至少不與理性發生矛盾,為眾人是可接受的。初接觸信仰的人,難以即時接受全部聖經,故向初學基督道理的人,可先訴諸信仰的普及性,亦即人共通的理性。於此而言,哲學可作信仰的前導,即借助哲學的探索,肯定人性是向無限的超越開放,說明理性不足悟透超性的真理,指出基督教義的可信性,和指向信仰的領域。

第四,有了信仰,並不損害理性。換言之,即使將信仰看成答案,仍不會使基督徒做假哲學。這由於信仰提供答案,哲學尋找問題。有了答案,不等於沒有問題。人在生活上碰到的問題如此之多,從信仰中悟出的答案,未必能對號入座。基督徒無法從信仰找到答案,除非先弄清楚問題是甚麼。哲學按其提問的本質,正好助人把握問題實在的癥結,這樣,基督徒才容易從聖傳和聖經的「信仰寶庫」中,尋找合宜的答案。

第五、信仰可提供哲學一些意念,而不損害哲學的獨立性,因為哲學本身不可能沒有任何先存意念而得以啟動,至少哲學家要選擇信任或不信任自己的理性,休謨和康德等人選擇的知識論是反對形上學的,故無從以理性對神作任何肯定,可是這種選擇既非唯一,亦欠說服力。此外,還有另一個事實,不論中外古今,哲學之所以興盛,乃因宗教信仰與理性不斷進行交談,是批判而有建設的交談。就人類思想發展而論,宗教信仰和哲學不得不討論對方和自身關係的問題,兩者雖有時互相排斥,但仍可彼此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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