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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年刊
(1996)p129-161
 

覺悟與救恩--佛教與基督宗教的交談

 

四. 展現存有和無住於空的對比

對於基督徒而言,上帝是位格性的終極實在,是最完美的精神性的存有,他是整個宇宙的創造者,人類其他一切有生之物以及其他無生之物皆來自於祂。上帝本身是不能夠用一切人為的論述,包涵哲學、科學和神學來解釋和言喻的。即便是現存的任何對於宇宙的源起的科學或哲學或宗教的論述,都還不能滿足人在這方面的好奇。就基督宗教而言,最後的說明,就在於以上帝作為整個宇宙的第一因和終極目的。上帝創造了在宇宙中的一切萬物,在萬物之中又興起了人。而人類在成長過程中,達到某個階段之後,會傾向於自私、自我中心,甚至沉溺在武斷的自我當中,排除與天主的任何關係,這就是痛苦與惡的開端。為了使人類從這種狀態中獲得解脫,基督宗教相信上帝本身來到世界,取得人形,以便以人的形相將人從他的自我封限和自我武斷當中拯救出來。基督宗教認為,神是用在十字架上的苦難和死亡,這一普世的利他性,來承擔人的苦難,並拯救人,使其從自我封限的狀態當中破殼而出。人的生命及世界發展的終極目的,都是在於成為完美的,以便回歸上帝。到時將有新天新地的來臨。

不過,就哲學上言,說上帝就是一切萬物的創造者和完美實現的目的所在,並不是把上帝與存有相等同。有些士林哲學家,像吉爾松(E. Gilson)、馬利丹(J. Maritain)……等人,傾向於把「神」與「存有」相互等同,而且認為其神學依據是在於聖多瑪斯。其實,聖多瑪斯本人區別了「存有」與「上帝」。多瑪斯認為存有(Esse)或存有本身(Ipsum Esse)是一切存有者的存在活動(Actus existentiae)。而存有者則是一切存在活動的主體。至於上帝則是獨立自存的存在活動本身(Ipsum Esse Subsistens) 。(20)存有並不是獨立自存的實體,而上帝獨立自存的存在活動。除此以外,在這樣的獨立自存的存在活動當中,有無可窮盡、無可言喻的理想、可能性,它們都可能存在,但尚未存在。就這一點而言,正如「否定神學」(negative theology)所言,只能用負面和否定的方式加以瞭解。我們很難找出其它語詞,只能把這些無可言喻的可能性稱之為「無」。如果沒有這些「無」充斥於存有者的領域當中,存有就不可能再可進一步的實現了。也因為神不可言喻的豐富性,使我們不能把上帝和存有加以等同,因為上帝既是存在活動,但是同時上帝也超越了存有、超越了存在活動。也因此,上帝超越了有、無的區分,而且上帝是從無中創造(creatio ex nihilo)了萬物。

我們可以說,上帝是位格的,這個意義在於上帝是有意識的、精神的,他既能夠認識,也能夠愛。但我們也可以說上帝不是位格的,這個意義是說,天主並不是像我們人類的意識和精神那樣的位格之意。上帝認知一切,但他認知並不像我們的認知。上帝愛一切生命,但他的愛並不像我們的愛這般。因此跟據肯定之路(Via positiva),我們可以說,上帝是存有,是位格。然而按照否定之路(Via negativa),我們也應該說,他不像我們所設想的那般地存有或位格。上帝既是位格,而且也超越位格。在這裡,或許可以使用德日進(Teihard de Chardin)的「超越位格」(hyperpersonal)一詞來加以表達。

就佛教而言,雖然在佛教的傳統裡面也有一種將佛神性化的趨向,視佛宛如上帝一般,但是,更深刻地說,佛教宣稱它自己免除於任何上帝或神明的觀念。換言之,它所宣稱的覺悟和解脫如此徹底,以至於甚至須從信奉位格神明的必要性當中解脫。這點構成了佛教覺悟和解脫的經驗中非常重要的一部份。即使在淨土宗的佛教當中也有訴求於阿彌陀佛,求佛保佑,甚至能夠接引西天,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宛如基督宗教的天堂一般。然而,即使如此,阿彌陀佛也仍然不像基督宗教的上帝,阿彌陀佛也不是世界的創造主。阿彌陀佛雖能實現淨土,但他本身並不介入世界的歷史當中。總之,祂既不無中生有,創造世界,也不介入世界的歷史當中。即使是從「淨土」的觀念,也不能邏輯地推衍出任何如基督宗教所謂「新天新地」的觀念。正如前面所論,訴求於阿彌陀佛的名字,其實是一種化萬念為一念的靈修技術。它的真正意義在於獲得一種純淨的心靈狀態,而不在向一超越的、位格的神明禱告。

佛教的禪定可以達致一種純粹的空的經驗,一種絕對的空的境界。「空」似乎是佛教中最深刻的經驗,甚至超越過任何對於位格神的崇拜的經驗,換言之,連此位格神亦須加以空之。也因此,佛教不同於基督宗教的重要一點,在於基督宗教強調上帝是最高善(Summum Bonum),萬物的善皆可在上帝的存在當中得到實現,並藉此體現萬物的命運。然而,佛教卻比較強調空的經驗,作為一切覺悟和解脫的本質所在。

對佛教而言,空並不能等同於存有,也不等同於虛無。為了達致解脫,必須徹底到能將覺悟的經驗中所隱涵的自由,加以擴大,甚至不執著於空,無住於空。《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所謂「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其意在闡明「緣起性空」之義。按吾人的詮釋,心之自由應徹底至毫無執著,是為心無所住,甚至應無住於空。換言之,連空也必須加以空之。這體驗十分接近海德格所講的「離本」(Ab-grund),(21)是不斷地從一切基礎離去的體驗。就海德格而言,基督宗教的上帝觀是其所謂的「存有•神•學」(Onto-theo-olgy)。(22)一方面肯定存有作為一切萬物的存有學基礎,另外一方面又肯定神作為存有的第一因,也因此成為一切萬物的神學基礎。相反地,佛教比較接近一種「反基礎主義」(Anti-foundationalism),不執著於任何存有學基礎或神學基礎,甚至不以「空」為基礎。應無所住,亦無住於空,沒有認可基礎,而且要不斷地離開一切基礎,以便人的心靈盡可能地自由,再無任何執著。

不過,我們可以說,空的體驗雖然是非常深刻,足以展露人心靈的自由。但這並不代表並沒有存有的全盤實現。即便我們要使人常保心靈的自由,使人的自由徹底到沒有何人的言說--無論是哲學的、科學的或神學的學說 --可以作為人的自由的基礎。但沒有一個現成的學說或教義,可以成為人自由的基礎,並不代表整體存在是無根的、無基礎的。就基督宗教而言,一定要有存有和進一步發展的可能性,即便是無,也還是有其基礎,雖然這個基礎本身是無可言喻,也因此人對於所有的哲學、神學和科學的學說,終究皆須加以解釋,使得人的心靈及其基礎常保自由。

不過,由於佛教強調覺悟和解脫,因此不會將佛性的實現和存有等同,而且也不承認佛是一個位格的神。似乎對於佛教而言,神的位格化是一個存在上較為低級的表示。換言之,比較起一種無位格的空的豐富經驗而言,將神位格化卻是一種執著。就如同甘易逢(Yves Raguin)所說的,對於佛教而言,「非位格」是比「位格」更為豐富,更為偉大,更為絕對的。(23)我認為在甘易逢的說法裡面,有一個值得重視的論點。他說,

如果基督宗教要和佛教交談的話,不能夠只向他們說:「不可能和你們交談,因為你們不相信一個位格神。」相反地,在交談當中,必須能夠使佛教瞭解到,在基督宗教的信理當中,也有對於天主的非位格性的信仰。「非位格」和「位格」並不是相反的。它們卻是互補的。(24)

我想,甘易逢在此強調的「非位格性」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我比喜歡德日進(Teihard de Chardin)所使用的「超位格」的概念,遠勝所謂「非位格」的概念。不過我仍然認為,把神視為是位格的,更合乎人性。神是位格的,表示祂能夠認識,能夠愛,而且我們也能夠向他祈禱。雖然神的非位格性也有一種深刻的意義,但是如果太堅持非位格性的論題,也會掉入一種無對應的崇拜,沒有交談和互動。我認為人性最深刻的內在,除了自覺與自由,還需要和超越界的交談,才能夠超脫自我封限。如果太過崇拜非位格性,將神作非位格的解釋,將佛作非位格的解釋,都會沉溺於對這種交談的需要的冷漠當中。

就基督宗教而言,上帝有其非位格性。首先,上帝既然創造了宇宙,宇宙也自有其法則,而上帝也在宇宙當中,就這一點而言,上帝的非位格不但是表現在否定神學,表現在神的不可言喻性上面,同時也表現在上帝所訂定的宇宙的創造性與法則性當中。上帝創造了宇宙又遍在於宇宙;而宇宙的創造與法則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可見,在上帝當中應有某種的非位格性。上帝的非位格性和祂的位格性並不相矛盾,兩者雖然有別,但卻也是互補的。

當然,就基督宗教而言,與其說上帝是非位格的,不如說上帝是超位格的。對人本身來講,設想一個能夠認知一切、能夠愛萬物、而且人能夠向祂祈禱的有位格的神,更是合乎人性。如果毫無彈性的、僵硬的在哲學上堅持上帝的非位格性,也會導向一種無情和冷漠的思想。這種心態就如耶穌在《瑪竇福音》中所說的:

我可把這一代比作什麼呢?他像坐在大街上的兒童,向其他的孩童喊叫說:「我給你們吹了笛,你們卻不跳舞;我給你們唱了哀歌,你們卻不捶胸。」(瑪11:16-17)。(25)

對於哀號歡樂皆無反應,這是一個非位格的概念所可能帶來的冷漠與悲慘的世界。從基督宗教看來,對於人而言,說上帝是位格的,意義是在說,上帝的確能夠認知萬物、愛萬物,而且我們可以在心靈中向他祈禱,與他交談。但這一點並不表示說祂的愛、祂的認知和傾聽我們的祈禱,是以我們人所設想、太過人性的方式來進行的。就這一重意義來講,上帝並不是位格的,而是超位格的。這並不是說天主或上帝無能力認知、無能力愛,而只是說祂的認知和愛是以超越的、卓越的方式來進行的。

對於這一點,在基督宗教中可以分兩面來考量:一方面上帝創造了宇宙的法則。神的意志雖是愛的意志,但其表現於宇宙中則為宇宙的法則,在人性當中則展現為正義。這些都是不以個人的意志為意志的。另一方面,在基督宗教的密契主義、神秘主義中,上帝是一切萬物的奧秘。在聖十字若望(St John of the Cross)和聖大德勒莎(St Theresa of Avila)的神秘經驗當中顯示,在人與上帝最深層的關係中,在某一個階段人會進入到空虛自己,進入所謂「靈魂的黑暗」(Darkness of the Soul),甚至被動地被一個不知名的韻律帶走,在這餘波盪漾的韻律當中,上帝並不展現為位格般的親切。此一經驗宛如道家密契經驗中的陰性、受動狀態,被道帶走,隨道流轉一般。不同的是,在基督宗教的密契經驗中,除此以外還有與上帝親密的交談和愛的共融。總之,神既是位格的也是非位格的。就在這樣的一個對比的情況當中,人和神的關係才會愈趨於深刻,終抵於與神的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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