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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年刊
(1996)p.1-103
 

信仰小引導

 

12. 罪的赦免

所謂罪的赦免究竟是什麼意思?只是純粹簡單地把罪一筆勾消?抑或天主還一直繼續記著我們的罪?

要回答這問題先得立即交待一點,就是天主的記憶亦即是祂的愛和忠信之另一稱謂。天主不能忘記祂的子民,因為這些子民是祂以永恆之愛揀選來,並以永恆的忠信持守這盟約。不論人怎樣遠離祂,不論我們這些在耶穌基督內被選和被愛的人,怎樣忘記了感謝祂這愛之恩賜,天主永遠忠信且永不會忘記自己的受造物:「熙雍曾說過:『上主離棄了我,吾主忘掉了我。』婦女豈能忘掉自己的乳嬰?初為人母的豈能忘掉親生的兒子?縱然他們能忘掉,我也不能忘掉你啊?」(依49:14-15)。「天主把我們刻在自己的手掌上」(依49:16)。為此,無論天主做什麼,祂都不可能把我們忘掉,祂那慈祥寬恕的記憶有如一個讓我們可以平安地休息的懷抱,把我們整個生活包圍著。

天主這份記憶也包容我們的罪:祂寬恕我們。這不等於說天主把我們所作的一切撤消,祂只是把我們的罪承擔過來。祂尊重我們,因此面對天主無條件給予我們的寬恕,需要有一顆逐步皈依的心。天主不會襲擊人,祂給人絕對的自由,祂尋找人,祂等待他,愛他和寬恕他。天主寬恕的不是一個行為,而是那個對此行為負責且表示全心同意的人。為此,一個慶祝寬恕的宴會最能反映真與美:「再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應吃喝歡宴,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生,失而復得了」(路15:23-24)。

所以,對罪的記憶是構成重聚之歡樂的一部份。因為一方面這記憶是天主父愛的記號,無論祂的受造物離祂多遠,天主都沒法忘記他。另一方面,這記憶也讓我們看到回頭的浪子之決心和認真。這位浪子並非若無其事地,象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的跑回父家,而是深切地知道自己的錯誤,而且明白這錯誤所呼求的,是一份無限和白白地給予的愛,這份愛將讓他銘感終身:「我要起身到我父親那裡去,並且要給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你的一個傭工罷!」(路15:18-19)。

因此不能忘記並不等於不能寬恕。相反,真正寬恕人的人都不會忘記,他們只是用一種新的形式將過去存進愛的記憶中。而天主,祂正是以這種方法寬恕我們。祂沒有把我們的過去毀滅,就算這過去都是些不忠和不幸的事件。他把我們這些過去存入祂心中的平安內,以便我們一生常活在祂愛的修和中。甚至那位被天主寬恕的罪人,他自己也不會忘記,過去的不忠和錯誤不會成為他內心的一種折磨,相反,隨著日子的消逝,會令他越加認清自己所領受的恩典之偉大,而使他變得謙卑,設法以一顆熱切和忠誠的赤心回報這份如此浩大的愛。他更因記憶的提示而看清楚自己的罪給予別人造成的傷害,從而令他今後不斷向人傳述天主在他身上所行的異事,盡力消滅仇恨,建設和平。因此寬恕和記憶永遠並存,就如正義與和平彼此常交織在一起一樣。

這份寬恕來自天主,並由天主自己藉著聖子降生的奧蹟顯示出來,再經耶穌托付給宗徒,由宗徒再以悔罪聖事的形式傳給教會。因此,任何罪人都無可避免地要面對自己的罪,明確地認清其具體性和嚴重性。每一次當他們被寬恕時,他們同時與父和教會,即這個在時間中實踐救恩的團體修好。若要明白天主這寬恕行動的偉大,我們首先要問罪是什麼?罪對人和人生有何影響?

當我們談罪的時候,我們所指的是那層存在於生活的天主和生活的人之間的個人關係。這關係因為人不再愛天主而受到破壞或甚至完全被搗碎。不要以為人和天主的關係只屬邊緣性,對人的生活無關重要,事實剛好相反,這關係對人的生活有絕大影響,它的存在與否影響到人生的真實性,影響著我們個人人格的成長或摧毀。所以當我們談罪的時候,我們所觸及的,是一個關係著人生成敗的問題,牽涉到人生的痛苦和愛。只有那些強烈地感到人在天主前的尊嚴和永生之重要的人,才能明白罪是如何悲慘的一回事。而幾時當人失去罪的感受時,即是說,人已失去一切真正讓人成為人的東西。

罪所指的既是存於生活的天主和生活的人之間的關係,因為人拒絕天主的愛而受到破壞,這表示罪除了影響人外也影響天主。面對因為人拒絕接受祂的愛所帶來的罪,天主並非如一位冷面天帝,或是只懂分辨好與壞之鐵面無情的判官。我們的天主,即浪子回頭譬喻裡所記載的父親,是位滿懷希望,熱切期待祂的受造物回家的父親,而一旦等到這個兒子歸來,祂是這樣高興地大事慶祝歡宴喜樂。

浪子回頭譬喻中那位父親的希望和喜樂,讓我們知道我們的天主會因世界的罪,因我們的罪、因為被我們每一個人所拒絕而受苦。所以,祂會因為我們的回頭與祂修好而喜樂。當然天主的痛苦有別於人類的痛苦,天主的痛苦並非被動、被迫接受的那種。天主的痛苦是主動,是祂自己所揀選的。當祂把人創造成一個有自由意志的受造物時,祂已經知道這個祂所造出來的人有能力拒絕祂,令祂痛苦。

所以天主的痛苦亦即是祂的愛之另一種稱謂。因此,天主並非一個站在世界歷史邊緣無動於衷的旁觀者。相反,祂自願被捲入其中,甚至把自己的兒子也交出來:「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至喪亡,反而獲得永生」(若3:16)。「他既然沒有憐惜自己的兒子,反而為我們眾人把他交出,豈不也把一切與他一同賜給我們嗎?」(羅8:31)。

所以,只要看看罪在三位一體之天主的心中所反映的深度,便可知罪的嚴重性,其實我們從基督的十字架已看到人對天主的拒絕越徹底,他在天主的愛中所劃下的那道傷痕也越深和越闊。

為清楚指出拒絕天主的愛有不同程度的差別,我們可以借用教會一直沿用的辦法,把罪分為死罪和小罪。當然,這劃分法永遠都是以天主與人之個人關係為準則。因此無論是死罪或小罪都含有深遠的意義。死罪指的是人對天主的拒絕不論從任何角度看,在自覺的深度上,在人所享有的自由之多寡和事件之嚴重性,都扼殺了人心中全部的愛。天主是如此尊重人的尊嚴,以至祂甘願為了維護這份尊嚴:讓人完全自由而接受無盡的痛苦。相反,小罪則多因每日生活的勞累而引起,即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一些細微的事情上拒絕天主。這些小罪代表的是我們的軟弱,更證明我們不斷需要天主,呼求祂,請祂把自己的忠信賜給我們作為力量。

在分辨一項罪的等級時,我們需要清楚知道當事人的個人情況。他的內心世界,他成長的過程和他自覺性的深度。所有這一切並非為否定罪的事實,而是為了能夠嚴謹地面對這罪,且常應以天主與人,和人與人在天主內的關係做唯一衡量罪的尺度。

正是為了這原因,教會一直沒有停止過向世界宣揚修和的福音,當然教會不會無視於罪在今日世界所做成的破壞和帶來的痛苦,教會的目的不是要肩負起那只屬於天主的判官角色,只有祂才能洞察人心的奧秘。教會只是要讓世人知道罪的嚴重性,並勸勉及陪伴世人走上悔改與和平之路,甚至使那些最頑硬的人也能把心扉打開,以經驗天主慈悲所帶來的自由。因此,我們的教會不是一個軟弱、輕易放棄自己責任的教會,她是慈母教會,她慈祥而堅毅,她向人類宣揚罪所造成的傷害及修和的恩寵,並耐心地幫助人走上修好之路。

在愛的希望中等待浪子回家

的慈悲之父,

請時常不斷賜給我們

體味歡慶獲得你寬恕的喜樂。

請讓我們進入你聖神的平安內,

因為只有祂能釋放我們,

並使我們與自己的過去修和。

讓我們成為你慈悲的見證人,

這慈悲在為我們被釘於十字架的聖子身上

顯示無遺。

讓我們藉著自己的言語和行動向人宣佈

被你寬恕是件多麼美好的事

並在你內開始一個愛的新生活。

也讓人知道無論我們有過什麼罪,

你心中那份記憶

會曉得赦免這罪和把它化成

感恩的動力

和對每一個與我們走在一起的人之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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