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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年刊
(1994)p67-80
 

從杜勒斯之《啟示模式》看其神學方法

 

5. 象徵的理論是五個啟示模式的辯證工具

5.1 作為象徵的啟示

五個啟示的神學模式都明顯地或隱約地使用象徵。象徵是外在的標記。天主透過象徵啟示自己。象徵能在人的意識中引發無數的意念、記憶和感受,能表達比象徵符號表面意義更深更廣的思想。要領悟象徵的意義,人不能只作旁觀者,而要把自己投入標記所象徵的境界之中。

5.1.1 聖經裡的象徵

聖經歷史的重要時刻都具有象徵性的意義。出谷的奇蹟、西乃的神顯、先知的神視、耶穌的誕生、受洗、顯容、死亡和復活以及教會歷史的開端都是富有意義的象徵。透過這些象徵,天主的救贖藉語言顯露出來。此外,先知、耶穌和宗徒所教導的重要主題也是象徵性的。例如,耶穌所教導的天國就是一個包含著無限意義的象徵。這象徵能引起聽者適當的回應並進入耶穌所宣講的天國事實中。

5.1.2 啟示的四個象徵性質

a) 要了解象徵的意義,人必須投入象徵的領域。同樣地,要了解啟示的意義,人必須投身於信仰團體中,分享基督愛的生活。

b) 象徵有改變人的性質。啟示也能改變人的觀點,把人的思想領域擴展到新的精神界中。信徒自覺是天主家庭的成員,是被召實踐悔改、寬恕和渡新的生活。

c) 象徵有力地影響人的行為,使人作出獻身的行動。啟示也能使信徒臣服並忠心地把整個自我交託於天主。

d) 象徵把人帶出自我有限的境界,使人對實況有新的體會。啟示使人對奧秘有深入的洞悉,是人的理智所不能徹底了解的。

5.2 作為象徵的啟示視為辯證工具

天主與人的交往具有象徵性的意義,可視為一個辯證工具為五個啟示模式引出優點和改正缺點。這樣,象徵的理論能使五個模式互相配合並能建立一套與這些模式有關連的神學。

5.2.1 教義的模式

教義所啟示的只是有限的句子內容,無可避免地會忽略文字所不能表達的意義。這些被忽略的卻是象徵所能夠表達的。不過,象徵的內容有時會是模糊不清,甚至會曲解事實,因而需要教義的內容予以界定。

5.2.2 歷史的模式

歷史的模式帶來一些對歷史的疑問,如奇蹟如何是天主的大能行動?若要回答類似的問題,應把有關天主的歷史事件看作是一種象徵。象徵的理論自然地幫助傳遞這些事件的真正訊息。不過,象徵所表達的內容不應只是來自人的構想。揭露天主愛的歷史事件本身有助於對象徵意義的了解。

5.2.3 經驗的模式

在經驗的模式,天主是臨在於人的心靈中。但事實上,天主不會完全直接地臨在。拉內指出人要透過內在的象徵才可感覺天主的寓居。而且,從整體角度看,象徵是包括人內在恩寵的經驗。相反地,經驗模式把人的精神集中於內在的經驗,因而能使人對象徵的意義更了解。

5.2.4 辯證的模式

這模式裡啟示的言實在可被當作一個象徵,而且是最神聖的象徵,能在人的意識中表達超越言表面所能表達的啟示內容,並創造屬於這言的新生命。可見辯證模式實是使用了象徵的性質。但是,獨立的象徵本身是粗糙和不完善的,為啟示的宗教是不足夠的。為了表達天人合一的救贖,所象徵不能脫離天主的聖言。象徵的理論也要借助辨證模式的理論。

5.2.5 新意識的模式

象徵理論的重點是人主動地在精神上投入象徵的領域,因此,不同社會文化的人都可以透過象徵得到啟示。這樣,象徵的理論能帶來宗教的交談,世界的和好,是新世界,新意識模式的推動力。然而,啟示的象徵意義不是完全無限制的。象徵是要在特定的範圍裡被解釋和應用。新的環境,新的意識會帶來新的象徵。因此,象徵的理論也需要新意識的推動。

5.3 以象徵的理論重建五個啟示模式

5.3.1 作為教義的啟示

啟示的認知價值是表達於教條中。但最初的啟示並不是教條。教條是由啟示的象徵內容分支出來,是從某一個角度對啟示作有限的了解。雖然如此,教條所表達的啟示真理仍是永久而普遍的。

5.3.2 作為歷史的啟示

啟示的主要象徵是在歷史中發生。但象徵性事件的啟示是要在聖經和教會傳統的架構中被了解。因為除了依靠歷史批判的方法,人還需要天主的恩寵去了解啟示的意義。

5.3.3 作為人內在經驗的啟示

啟示不是難以表達的天人相遇的經驗。對基督徒象徵,傳統和教義的默想能引發人內在恩寵的經驗,使人能以內在客體的語言在心靈裡經驗天人的共融。

5.3.4 作為聖言臨在的啟示

默感的聖經和信徒的宣講都擁有天主的力量。這些天主的言是語言事件,有象徵的性質,能表達比字面意義更深的啟示。因此,聖經和教會的宣講不是不可理解的或讓人盲目相信的,而是要人在時間和歷史中去了解。

5.3.5 作為新意識內的啟示

由於啟示要求人在信仰中以行動作回應,啟示會帶來新的創造,新的存在,新的意識。但啟示的意義不是突然轉變的,而是逐漸地循著一個時代轉變到另一個時代。只有那些願意作回應的人才能領會啟示完整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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