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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年刊
(1993)p94-97
 

編寫《創世論》神學教材的背後

 

 

2. 理中有情,情中有理

本書提及我們常誦唸的信經,是從宗徒時代至四世紀教會公開宣誓信理的經文逐步形成的,它的第一段是:「我信唯一的天主、全能的聖父,天地萬物,無論有形無形,都是祂所創造的。」這段經文雖在宣示信理,卻含意豐富。比如:「我信」二字的英文(I believe in),在中文卻漏譯了一個「於」字(in);「於」字甚傳神,有如中文所說的「依於仁,游於藝」,有投入的意味,充份表現出「倚賴」之情,要求神人交接的經驗。至於「天主聖父」亦說明天主與人的關係;人得不到父,就沒有幸福,終有無家可歸之感。這是理中有情的實例。

很多人提到天主的仁慈照顧,以及所謂的天意天命,便以為天主安坐天庭,眼巴巴地看著預早編排妥當的歷史一頁頁在祂的面前展開。這本書卻告訴我們,天主在仁慈照顧我們、提攜我們向善的同時,賦予我們自主權,容許我們反抗祂的恩寵。天主既不願以罪惡為目的,也不願以它為達到目的之手段。但是,天主具有從罪惡中產生善的智慧和能力;倫理上的惡最後必須為宇宙的至高目標——天主的光榮——而服務,即天主的仁慈在罪惡的寬恕中得以彰顯,天主的公義在犯罪者自絕於神及自食其果中得以表露。這是情中有理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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