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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年刊
(1993)p55-66
 

使命神學的二路

 

 

三.天主使命學的意義

梵二「教會的使命工作」法令頒佈二十五年之後,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重申教會的使命承諾,發表「救主的使命」通諭。為我們的研討而論,是要指出通諭代表的使命神學第二路。其實梵二之後的簡短神學歷史,已由教會學轉向基督學,那麼使命神學隨著同樣方向而轉受,似乎也是理所當然的。我們願意扼要自通諭抽出天主使命學的要點。

1. 天主的使命與教會

首先,「救主的使命」通諭的首三章,其每章命名和內容已顯出使命神學的轉向。第一章:耶穌基督?唯一救主;第二章:天主之國;第三章:聖神?使命的首要行動者。這三章可謂天主使命學的教理基礎。標題不說教會,因為它不是使命的首要行動者。

1.1 救恩與教會的使命

值得在此先提出的,通諭對於教會的使命具有一個層次:首先是全面性的使命(Universal Mission),其中含有向萬民的使命(Missio ad gentes)。下面將更多討論。不過使命整體出於天主救恩的旨意。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面對今日教會神學界的不同言論,強力地肯定基督救恩的必需性(教會:第一章),但此非本文所願處理的。

1.2 救恩與基督的使命以及教會的使命

基督的普世救恩源於祂恩寵、真理與啟示的使命(救主:第5號第三節)。通諭的整整第二章,以「天主之國」來落實救恩,而耶穌基督的「蒙召」便是為了這個目的,所以祂的使命便在於此:「因為我被派遣,正是為了這事。」(路4:43) 通諭之所以詳細說明「天主之國」的全面,也是為了說明教會使命的全面目標。(救主:第20號第四、五節) 不過,「救恩的最先受益者是教會。基督以自己流血的代價為自己贏得了教會,使教會成為他在世界救恩中的同工。當然,基督住在教會內。她是他的新娘,他使她成長,他藉著她賈踐他的使命。」(救主:第9號第一節)

1.3 救恩與天主聖神的使命以及故會的使命

通諭第三章並不注意聖神的被遣派或使命,但豐富地詳述聖神在使命中的臨在與行動:在耶穌基督的使命中;在宗徒的使命以及教會的使命中。

「聖神的確是教會使命的全面之主要行動者。祂的行動在向萬民的使命中(Missio ad gentes) 是傑出顯明的……」,(救主:第21號第二節) 教宗相當清楚地注意使命的層面。我們毋庸仔細地隨著通諭長篇大論天主聖神在宗徒與教會使命中的各種行動;但值得特別注意的是聖神臨在和活躍於每一時空的事實,(救主:第25號第一節) 以及它與教會的關係。按照通論的思想,天主聖神一方面的普遍活動(不僅影響個人,而且也影響社會、歷史、人民、文化和宗教的活動),和另一方面的個別活動,即在教會中的活動是不能分開的。原來,「當祂在一切個人和民族身上灌輸和擴展祂的恩典時,祂引導教會去發現這些恩典,透過交談去培育和接納這些恩典。」(救主:第29號第三節) 這裡可見教會的使命附屬於天主的使命。(參閱救主:第20號第三節)

1.4 聖三性使命與教會的使命

「救主的使命」通諭指出「大公會議強調教會的『使命本質』,以活躍方式建基於聖三性使命自身之上」,(救主:1號) 但它以三章篇幅發揮天主的救恩和聖三性使命,同時將教會的使命附屬其上;處處顯出天主使命的主動性,教會使命僅是回應而已。教會使命或者可說是天主使命的標誌和聖事。這也是我們認為「救主的使命」通諭傾向於天主使命學的緣由。

2. 使命的途經

教會以工作或行動來實踐使命,所謂使命的途徑便是不同方法、道路,為了達到天國來臨之目的。通諭第五章論使命的途徑,與第二章論教會為天國服務(第20號) 應該互相比較,因此再次見出教會的使命與基督的使命之間的連繫。

2.1 不同途徑

使命途徑可以歸為三類:傳報(Kerygma)、共融(Koinonia) 與服務(Diakonia)。通諭相當詳細舉出不同的工作。

1.傳報:見証(福傳的最初形式)、初期宣講、歸依和洗禮。

2.共融:形成地方教會與合一運動、教會基層團體(福傳的動力)、福音降入民族文化(本地化)。

3.服務:宗教交談(與其他宗教的兄弟姊妹交談),以塑造良知來促進發展(學校、醫院、出版社、大學與實驗農場等)。

2.2 不同途徑與教會使命

我們已經二次表示通諭所指的教會使命之層次:全面性使命與向萬民的使命。事實上,教宗相當重視此一區分,一方面在今日世界中,他強調向萬民的使命有其特殊重要性,另一方面在他廣闊的視野中,教會使命該是聖三性使命的標誌。因此有關向萬民的使命,教宗通諭應用了整個第四章。他保持它的特殊價值,也如同梵二「教會的使命工作法令」一段,承認「它的特性是宣揚基督及其福音,建立地方教會和提倡天國價值。向萬民的使命的特質在於對『非基督徒』。」(救主:第34號第一節) 這即是途徑中的傳報與形成教會團體。

不過教宗也知道今日神學界,「有人提出質問,談論特定的使命活動或特別談到『使命地區』是否適當,或者我們應該談論單一使命環境下的單一的使命,各地皆然。」(救主:第32號第二節) 這段話的上文是有關今日世界的流動性,以致雖能規定傳統所說的只有「非基督徒」的「傳教區」,但無法不能不容納天主使命學的觀點(參閱32號第三節),可能也因此使通諭第五章,將所有使命途徑與其工作:傳報、共融、服務平置一起;同時放寬向萬民的使命之視野,這將在下文中解釋。

2.3 使命的不同途徑與為天國的服務

第五章中,通諭已經從教會全面性的使命、一個使命來提供不同途徑;其中有的顯明是向萬民的使命之工作,但已引入全面性使命之中。的確通諭對於宣講福音仍舊另眼相看;(參閱救主:第44號第一節) 但我們不擬在此討論,另有文章專為處理此一問題。(參閱:使命途徑的整合,《善導週刊》81年8月23日) 無論如何,不同途徑的所有工作都是為了實踐同一使命;通諭在第五章中很有意思地用了「福傳使命」(Evangelizing Mission) 一詞,(第55號第一節) 意謂使命是為福傳。至於福傳,實以天主之國為對象。因此我們可說所有使命途徑的工作旨在天主之國的來臨,而天國來臨的實現之形態是眾多的,(第20號第二節) 因為使命途徑的工作不同之故。比如:宣講、歸依與洗禮使人在教會團體形態中經驗天國來臨;至於宗教交談的效果則在雙方互信相識形態中經驗天國來臨。二種工作卻都是教會使命的途徑,(參閱救主:20號) 都為天國來臨服務,然而天國來臨的形態卻由於途徑不同而各有分別。

以上兩大段是天主使命學的要點,聖三之間的派遣與使命,長存於宇宙與人類的救恩史中,其完成是逾越奧跡,其繼續不斷實現主要是藉基督的教會,因此而有教會的使命。然而教會的使命僅是天主的使命之「聖事」,有形可見的標誌。此使教會的使命超越自己的制定界線,具有宇宙與人類向度,同時肯定使命途徑的廣度。至於向萬民的使命僅是它全面性使命的途徑之傳報而已,(參閱下文第四部份) 雖然它有特殊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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