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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95)p.353-375
   

聖經中的平信徒

穆宏志

(耶穌會神父、輔大神學院及宗教學系聖經教授)
神學論集101期,張春申神父曾撰文探討天主子民的分類,而筆者于1990年也曾對教友講過這個主題,且是以聖經學的角度探討的。故重新整理以供讀者參考。

 


一、前言
(一)名稱所帶來的模糊概念
    談到“聖經中的平信徒”,我覺得有些為難。這句話中有一半我不大懂。我想我知道什麼是聖經,但我並不那麼確知什麼是平信徒,雖然我天天面對平信徒。當我們一說到“軍人”,就比較會想到軍官而不是士兵;說到“船員”通常指的是在船上不發號施令的那些人;說到“教會”就只想到主教,頂多還有神父。於是“平信徒”這個名詞在諸多語言中便有了負面的意思:ser un lego en lamateria(西班牙文:是個門外漢、對該事一竅不通),to Speak in layman’s terms(英文:很通俗地說),或中文“平信徒”就是“平平凡凡的信徒”而已,沒有別的。

  1. 消極的定義

大部分對平信徒的定義是消極的。“教友即非神父亦非會士者”,這是一種表達概念或內容的否定式定義。有時候有些定義看起來很積極但可惜只表達了一部分。另外還有一個定義是從功能的角度而下的:“平信徒就是在俗世中負責聖化一切的人。”所有這些表達的方式都有某些缺陷,甚至令人不適。我們最好正視它,並且表明造成這些現象的因素不在於聖經,事實上聖經中並沒有“平信徒”的說法。假若我們請教一位聖經的作者,例如馬爾穀或保祿,問他什麼是平信徒、誰是平信徒?我想他會睜大了眼,驚訝不解。


    2、與平信徒相對的什麼
    我們若要瞭解這個問題,最好具體的看“平信徒”這個詞相對於哪些辭彙。在最基礎的語言學中,我們知道辭彙都因彼此相對才有意義。那麼“平信徒”和什麼相對呢?平信徒是在團體中沒有聖職的人,也就是不能主持禮儀的人。從這角度看,“平信徒”和“神父”是相對的。另一方面,平信徒是團體中沒有權威的人,不論是訓導權或治理權。在這樣的假設下,“平信徒”和“主教”是相對的。綜合這兩方面,平信徒是和聖職人員相對的。
    再從另一個層面來看,平信徒和會士在教會生活上是相對的。也就是說,平信徒屬於教會接受的兩種生活方式之一(或許我們可以說,屬於較不引人注意的一種),這兩種生活方式都表達教會的生命:一個有教會“正式”接受的聖願,另一個沒有。這樣的說法應以整體性的眼光來理解,否則便會陷於一連串的爭論而無濟於事。為能瞭解新約和教會現在生活的狀況,我們必須注意以上所探討的兩個層面的區別—一聖秩的和神思的。
    3、歷史上的問題
歷史上平信徒和聖職人員之間的關係並不很熱絡。有特殊職務  的某些聖職人員企圖把職務變成特權,而有政治權的平信徒卻喜歡  影響教權,因而引發了不少衝突。歷史學上稱作“凱撒主義”,教宗加冕皇帝或皇帝授權給主教,國家敘爵爭論的問題等等,一直不清楚。
為能瞭解這個問題,除了看聖經中的平信徒以外,還得研究平信徒在教會歷史上的角色與發展。但由於每個人都會談自己所瞭解的(即使知道的很少),我們還是把焦點集中于聖經中的平信徒(因為我所專長的是聖經)。


(二)字源的涵義
在前面幾段中我小心地避開了一個詞,這個詞是關鍵所在,但我們平常使用它的時候都忽略了:“平信徒是一個……的基督徒”。事實上從文法的角度來看laico(平信徒)是一個形容詞,如同在教宗《平信徒勸諭》的開端所說“Christifideles laici”(基督信友平信徒)。這個詞源于希臘文“laos”意指民族、子民。在字源學上不是指一個民族內兩種相反的人,而是“屬於或不屬於”這個民族。七十賢士希臘譯文聖經中laos(一般譯自希伯來文’am)意思是“被選的民族”,相對的其他民族就是ethne(譯自希伯來文goyim)。在新約仍然保有這樣的意思,不同的是教會的自我意識及她和以色列民族的關係漸漸改變了原來的涵意,而用以指稱新的民族,天主的新以色列。從消極面看,平信徒在“不是神父”之前,首先“不是其他民族的”(異教徒、外邦人);從積極面看,平信徒在“不是神父,不是……”之前,首先已是一個信徒(天主選民中的一員)。這個觀念是如此基本,以致我們常常忽略掉了,因而產生很奇怪的教會觀。多少次我們想到、談到教會時好像那不是我們的事一樣,好像只是指聖職人員而已,連教宗的勸諭似乎也不能免除此成見,為什麼?教宗在《平信徒勸諭》的開端是:“諸位主教、司鐸及執事,女修會及男修會會士及諸位平信徒”。為什麼在稱謂上是這樣排列的?為什麼應用聖經中的“葡萄園的工人”比喻時,從“大約第三時辰”開始,來指稱這時才是平信徒該開始的時刻,而且強調“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吧”,似乎假定教會的工作本應從第一時辰開始,而在第一時辰已經先召叫了其他的人(聖職與會士)。我們生活在這個環境、架構內,需要先回顧一下聖經中的歷史。以下分三個部分來探討:第一部分談舊約的演變,第二部分談超越舊約的部分,第三部分談……

 

二、第一部分 
(一)問題的源起:舊約的演變
    以色列自認是因天主的干預而建立的民族,現在我們不探究以色列達到這樣的意識的實際過程,我們要看的是他們的信仰和自我意識。從以色列的自我意識看來,他們的歷史起源甚早,從基督前兩千年天主召叫亞巴郎開始,天主要亞巴郎放棄自己的土地,離鄉背井,並給他一個許諾:
我要使你成為一個大民族……你得的報酬必很豐厚。(創十二2;五1
    這個許諾一步步的實踐,天主在過程中一次又一次的顯示她的大能和照顧(依撒格,雅各伯,若瑟和他的兄弟們…•,•等)最後終於實現他對亞巴郎的預言:
你當知道,你的後裔必要寄居在異邦,受人奴役虐待四百年之久。(創十五13
    漫長的四百年,但最後按照神向亞巴郎所許諾的:
我要親自懲罰他們所要服事的民族;如此你的後裔必要帶著豐富的財物由那裡出來。(創十五14
經過出埃及的那一夜,埃及人最痛苦的一夜和被壓迫者(希伯來人)內心恐懼卻又期待的一夜,自由的曙光終於來臨了。自此以後有了”百姓”的稱呼:
法郎放走了百姓(或稱子民、會眾)以後…(出十三17),以色列子民全會眾從厄林起程,來到厄林和西乃之間的欣曠野……(出十六1
    以民出離埃及,在天主奇特的干預下渡過紅海,使他們成為一個民族。因此這個曾經抱怨甚至中途放棄的民族,最後終於渡過了漫長的曠野,受天主領導:
你曾藉著梅瑟和亞郎的手掌,領導你的子民有如領導群羊(詠七七21)。


(二)天主藉著揀選而祝聖的民族
    這個民族因它的起源和組成而顯得獨特,藉著與上主在曠野訂立的盟約瞭解到自己的身分:
你要這樣告訴雅格伯家,訓示以色列子民說:你們親自見了我怎樣持對了埃及人,怎樣好似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將你們帶出來歸屬我。現在你們若真聽我的話,遵守我的盟約,你們在萬民中將成為我的特殊產業。的確,普世全屬於我,但你們為我應成為司祭的國家,聖潔的國民……(出十九46
然後拿過約書來,念給百姓聽。以後百姓回答說:”凡上主所吩咐的話,我們必聽從奉行。”梅瑟遂拿血來灑在百姓身上說:”看,這是盟約的血,是上主在說這一切話同你們訂立的約。”(出廿四78
    這些事過了許多年後,一群稱作申命學派的以色列人用下列的話表達揀選和盟約的效果:
因為你是屬於上主你天主的聖民,上主你的天主由地面上所有的民族中,揀選了你作自己特屬的人民。上主喜愛你們,揀選你們,並不是因為你們比其餘的民族人數眾多;其實你們在所有的民族中,是最少的一個;而是由於上主對你們的愛,並為履行他向你們祖先所起的誓,上主才以大能的手解救你們,將你們由為奴之家,由埃及王法郎的手中救出來。(申七68
以色列不只是一個不同的民族,而且是一個很特別的民族:
他們(萬民)一聽到這一切法令說:“這實在是一個有智慧,有見識的大民族!”有那個大民族的神這樣接近他們,如同上主我們的天主,在我們每次呼求他時,這樣親近我們呢?(申四67
    以色列也是一個偉大的民族,因為整個民族是上主揀選的民族。
    —一被揀選的民族,如同前面看到的:
由萬民中揀選了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申十15
聖潔的民族。(依六二12
    —一司祭的民族,因盟約而受祝聖:
你們要被稱為“上主的司祭”,人要稱你們為“我
們天主的侍役;”(依六一6
    —一君王的民族,因為他們由上主那裡獲得了自由:
“上主贖回的”。(依六二12)
    因此除了天主以外,他們沒有別的君王:
基德紅回答他們說:”我不作你們的君王,我的子孫也不作你們的君王,唯有上主是你們的君王。”(民八23
—一受傅而成為先知的民族:
從這一族糸遷徙到另一族糸,
從這一國家飄流到另一地域。
他不但不讓人把他們壓迫,
且為了他們還把眾工責斥,
說:“你們泱不可觸犯我的受傅者,你們切不可把
我的先知傷害!”(詠一O1315
    總之,是一個負有使命的民族:
我為自己所造化的人民,好叫他們講述我的榮耀。(依四三21

   (三)舊約中的俗人和非俗人:聖油的功用
    以上幾段經文使人覺得好像全民族的所有成員都是一樣的,都是被揀選的、是司祭的民族、是君王的民族、是先知的民族,的確,在剛讀過的聖詠中傅油是擴及全民族的。但在一開始就有不同的職務(聖職的來源),無論在禮儀方面或權威方面。我們將在這些不同的職務裡看到傅油的臨在。籍著博油的儀式,以色列中一部分人執掌特殊的職務而與一般的以色列人民有所區別。以下分別敘述這幾種不同職務的發展。
    1.民族與其宗教事務。受祝聖的民族……他們中有些是司祭
    全民族都獻身予上主,但其中一部分—一肋未支派,以一種特別的方式獻身,尤其亞郎家族更為具體:
你應從以色列子民中叫你的哥哥亞郎同他的兒子們……立他們做我的司祭。(出二八1
之後所有肋未支派都被揀選並由支派中分出,專司禮儀方面的服務。
叫肋未支派前來,站在亞郎司祭面前,協助他服務……任民人擅自走近,應處死刑。(戶三610
於是肋未支派就從民族中分別出來了:
唯獨肋未支派沒有分得產業,因為上主以色列的天主自己是他們的產業,有如上主對他們所說的。(蘇十三14
聖所裡的服事有時和政權事務聯結在一起。我們已知他們是一個獻身並由司祭管理的民族;看下面的例子,在梅瑟的繼承人若蘇厄時代:
以色列子民在容納罕地所得的產業,那是司祭厄肋阿匝爾和農的兒子若蘇厄,以及以色列子民各支派的族長給他們劃分的……(蘇十四1
這個分出和祝聖的記號就是傅聖油,聖油的配方須是保密的:
上主訓幹梅瑟說:“你要拿上等的香料……用這些材料配製傅禮用的聖油……你也要給亞郎和他的兒子們傅油,祖聖他們為我的司祭……無論誰若配製這樣的油,或用這油傳了幾人(原文:圈內人),應將他從百姓中剷除。“(出三十2223253033)梅瑟遂叫亞郎和他的兒子前來……然後把聖油倒在亞郎頭上,傅了他;祝聖了他。(肋八12
    2、民族與其神恩事務。先知的民族……由先知引導
    經由歷史的逐漸發展,神思性的服務也集中在某些人身上。既然是神思性的服務,就不是委任或遺傳的,雖然有時兩者會合並:
梅瑟……從人民的老年人中召選了七十人,令他們站在會幕四周。上主來雲降下,與梅瑟談話;將他身上的神能賦給那七十位長老;這神能一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出神說話;以後再沒有出神。(戶十一2425
我們從這段經文中看出先知性在以色列並不是很普遍的。當若蘇厄知道有些人不在那七十人之內竟也能出神說話時,便想要禁止他們,梅瑟卻回答說:
巴不得上主的人民都成先知,上主將自己的精神貫注在他們身上!(同上29節)
有時候先見者,或稱先知(因現今所稱的“先知”就是從前稱的“先見者”(撒上九9),也擔任司祭的職務:他要祝福犧牲(撒上九13)。撒慕爾一生做了以色列的民長(撒上七15),並負責設立及罷免君王(達味受傅時,撒慕爾兼具了三個職務:因天主神聖的推動實行祭獻為給以色列祝聖一位君王)。在此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先知原是天主直接且不透過任何仲介的方式所揀選的,而有時卻給先知傅油,舊約中至少一次有這樣的暗示:
上主對厄裡亞說:“你回去,仍取道曠野,往大馬士革去,到了那裡,給哈匝耳敷油,立他為阿蘭王;去給尼默史的孫子耶胡敷油,立他為以色列王;再去給阿貝爾默曷拉人沙法特的兒子厄裡叟敷油,立他接替你為先知……”(列上十九1516
    3、民族與其權威事務。君王的民族……由一個君王管理
    以色列從一開始就受某人的統治:
由亞郎和梅瑟的手所帶領。(詠七七21
梅瑟聽岳父的建議,選了族中的年長者參與他的工作,協助他管理百姓(見出十八13—27,及前文提過的戶十一)。他以後是若蘇厄,若蘇厄好像天生就是他的繼承人,並且受命這項工作。後來有了民長,其職務較具神思性而非制度性,在他們的管理下,以色列百姓覺得很自由(當時以色列尚無君王,各人任意行事。民廿一25),經由撒慕爾直到撒烏耳和達味時為止。此後王朝鞏固起來,雖然也有些內在的動蕩。後來以色列成了一個民族,如同其他民族一樣:
我們也要像一般異民一樣,……請你給我們立一個君王治理我們,如同各國一樣。”(撒上八205
以色列的君王以上主之名治理眾人,無怪乎他也行祭獻(撒下六13,17;列上八5,62),祝福百姓(撒下六18)。祝聖的儀式自然就是從撒烏爾開始用的傅油(撒上十1);撒上十六章所描述的達味受傅的生動情節是眾所周知的。
現在我們看以色列民族如何分類。如果一般的以色列人以圈內人稱之,那麼,這些被視聖的,就是受了傅油而有特殊職務的人相對的被稱為圈外人。圈內人在舊約一部分地方稱為凡人(出三十33),俗人,其實就是大部分的以色列人,舊約希伯來文就以“以色列人”(israelitas)稱之。圈外人有別于俗人因而稱為非俗人。在厄斯德拉上十章25節中稱為“以色列平民”(中譯本思高聖經);同一章中第18節到44節描述那些在充軍時期娶了外方的婦女而必須辭去她們的以色列人,依序為:司祭,肋未人,歌詠者,守門者,以色列平民。看來這是以色列民族所接受對人的劃分。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我們曾提到有三種不同的職務(先知、司祭、君王),但俗人/非俗人的區別則在於司祭職上,如前面兩個例子所顯示的。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如果從聖經中刪除了上述三個由敷油標明的團體—一司祭、先知和君王,那麼聖經的內容將減少一大部分,我們只剩下祖先的傳統、一些賢士,苦難的約伯和一些短篇小說:盧德傳、艾斯德爾傳、友弟德傳、多俾亞傳……由此一來,將沒有什麼材料可供探討平信徒的了。


(四)具有司祭精神的平倍徒運動:法利塞主義
舊約時代末期出現了一個俗人運動,我們稱之為法利塞運動。這裡我們必須先放棄對法利塞人的成見(由於新約中的爭論而來的),承認他們渴望成為以色列的“神修小團體”。法利塞人有一個特點很有意思,他們對於解釋法律的嚴謹和遵守法律的嚴苛,把肋未紀“聖潔的法律”中對司祭們所作的規定擴及到了世俗人。當然這樣的運動其結果必是把他們從其他的俗人中分離出來,“土地的人”即“平民”必是法利塞人所鄙視的。
接下來我們要看第二部分“新約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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