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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95)p.025-044
   

 


四、應用與反省:
    1.萬物從神而來—一不應忘本,當感恩而享用
    (1)面對現實:
    有些基督徒以為信主後,上帝保守必然身體健康、萬事順利、財源廣進;又有些基督徒以世界上的好東西(如美、好物之享受等)為不屬靈,而以排斥物質(如不穿美衣、不用好物)為屬靈,因而活在不能面對真實世界的患得患失之中。
    其實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一樣要面對人生的生老病死,也與他們一樣要靠「物質」維持生活,要努力改善生活。但上帝是厚賜萬物予世人享受的上帝,是施恩的上帝,故全人類當真誠地面對現實的醜惡、有限及美好。
    (2)感恩享用:
    萬物既由上帝而來,上帝予人享用的心理是非常清楚的。正如父母預備家中美好的一切予兒女,兒女若不敢享用,就辜負了父母的美意,但兒女若用而不知感恩則為忘本。這是普世的概念,可惜非基督徒領受上帝各樣恩典時,可能歸功予自己,也歸功予由物質所造成的偶像,卻忘了創造他並賜福他的上帝,基督徒的情況也可能一樣。
   (3)珍惜治理:
    當人享用上帝一切厚恩時,珍惜使我們免於濫用(如水電);糧食分配不均(這裡有人餓死,那裡卻有人大量拋棄農作物為平衡物價)顯示人類管理不當,人類不但沒有負起治理的責任,且進行破壞,以致近年有「環保運動」
    有人說(注24):「基督徒活在世界,如同婢女偷用主人(魔鬼)的東西。」其實美好的萬物由上帝而來,我們可大方享用,並妥善管理,免得因我們的不敢用和不妥善的管理,使世界淪為魔鬼的世界—一這是天父的世界,他是創造主。
      2.生命的目標在神—一不要神化物質,當以物尊榮神
      (1)不神化物質:
      物質原可改善人類生活,可惜許多人卻在瘋狂地追求物質享受時,迷失了自己,甚至付上人格、道德的代價。基督徒也往往以物質為中心,受物質牽制,至神化物質,讓它在生命中居首。
    物質不能滿足人心(見前述),沒有目標的生活使人疲憊,除非歸回源頭,人不可能找到人生意義。
    (2)以物尊榮神:
    人原本的位置便是可以享用世界、治理世界,並以物尊榮上帝,如舊約以色列民(利廿七30等)或新約門徒的奉獻(太廿七57—61等)。
    物質不是人生的終極目標,當人們高舉物質,忘卻上帝時,將神置於腳底(如下圖(一));其實,人沒有能力將神拉下,卻是自己顛倒了自己的本位(如下圖(二))。而除非人回到本位,否則人將永遠迷失(注25)。

 

圖一

 

物(世界)

上帝

 

圖二 上帝

物(世界)

 

他是獨一、至高的上帝,人本該尊榮神。
    3.人是有靈的活物—一不要忘記看不見的、永恆的
    人若忘記了自己是尊貴、有靈的人,只忘情地工作(為吃—一生活)、結婚(為傳宗接代?),人便與動物無異(詩四九20)。
    天天活在這看得見的世界,人們往往忘了裡面那看不見的人(林後四16—18,內心:innerman)及看不見的上帝(約壹四20)。故應學習:
(1)對己:
    常內觀、自省,我這「福相」「漂亮」的人,裡面的靈魂狀況如何?我的靈命是否奄奄一息(因無靈糧—一讀經,也無呼吸—一禱告),長久與上帝沒有往來。
    (2)對人:
    在這見利忘義的社會中,人常愛物用人。但上帝要我們用物愛人。物可使我們靠近人(路十六9),善用物以助人愛人,它的價值便超越了物價。
    (3)對神:
    我們領受物質,代表了慈愛上帝的厚恩。在短暫世界中我們可以在富足中經歷他施恩,也在不足中經歷他施恩—一得力以勝過物質的不足。如保羅(腓四11—13)、哈巴谷(哈三17—19),更在這一切中欣賞、享受他帶領的奇妙作為。
    4.萬物在虛空中—一不留戀旅途,等候基督再來
    (1)它質能解決部分生活問題,卻不能解決生命的問題:
    物質或能滿足人生活所需,卻不能滿足人的心靈。而物質得著與心靈享受也不一定成正比。錢可以買藥,不可以買健康;可以買床,不可以買睡眠;可以買短暫的快樂,卻不能買長久、滿足的喜樂。
    (2)物質是壞主人,好僕人:
    可惜許多現代人,在物欲引誘下,淪為物質的奴僕,被物質控制,失去了基督拯救我們所賜予的自由(約八31—32、36,加五1)
    (3)他是萬物的主,是豐盛生命的源頭:
    在萬物虛空,等待復興之際,信徒當謹記,他是萬物的主,也是我們生命的主,並且是賜豐盛生命的主(約十10)。
    基督徒當樂意奉獻所擁有的、也樂意與人分享,在施授中享平安、喜樂。在敬神、愛人、用物治物中等候基督再來。


結論—一物質與享受的正面價值
    我們活在崇尚物質、道德淪喪、價值混亂的世界中,有些信徒隨波逐流;有些擺向另一極端,輕視今生或物質生活享受。
    傳道者所看見的社會與我們所看見的問題有許多相同處,因為,古往今來,人性是一樣的,但全書卻洋溢著生之喜悅,及對物質和享受正面的看法。
    綜合本文所論,並配合新約的資訊,可以留意到:
一、物質與享受的正面價值:
    1.物質能滿足人今生的需要,透過物質世界及物質的享用,我們認識創造世界萬有的創造主(羅一20等)。
    2.享受是上帝的賜予,懂得享受生活,心存感恩的基督徒見證那厚賜萬物予人的施恩主,他不但賜下生命且供應、照顧人生命中的需要(雅一17、路十二22—24)。
    3.物質能改善生活,致我們能以爭取更多時間來崇敬、聆聽、事奉這至高、獨一的主(路十二22—23)。
    4.物質(或錢)能「購買」時間(如坐計程車可免於等公車的時間等等),而「珍惜時間就愛惜生命」(注26),相對地,它便可用于延長「豐富」我們的生命(弗五16、西四5)。
    5.我們能以物質的奉獻,回應達獨生愛子也賜予我們的慈愛的主(加二20、羅十二2)。二、自由的生命超越物質:
    造世界予人享受的上帝,也是從罪惡與束縛中將我們救出的上帝(約三16)。但當我們為物所束縛,受它轄制時,它便成了人類的偶像,做了我們的上帝(路十六13),奪去我們的靈魂(路十二20-21)。
    1.超越物質:
    基督徒以物質身體,活在物質的世界上,透過今生旅途,遙見永恆盼望,並為此終極的實在(Utimate Reality)而欣喜,這也是傳道書至終要帶出的資訊—一存在意義,人生終極問題—一不只是物質享受問題。
    基督來,帶給我們自由(約八32、36),保羅也教導人:不要再被奴僕的軛轄制(加五1)。但願我們與物質的關係,也是一個自由的關係:可以享擁有(腓四23一25),也可以享付出(或無)(多二14。腓二6—8)。至終,能在物質上做個良善、忠心的好管家(太廿五21、23、29),享受上帝助人的大能。
    文藝復興時代留下來的藝術品,反映了信仰落實在藝術家的生活中。我們的時代,似乎基督徒科學家、藝術家、企業家難得一見,是否是屬靈屬世二分化,使基督徒關在教堂的象牙塔裡造成的呢?甚值得我們反省,因基督本應在「凡事居首位」(弗一22、歌一15—18)
    2.享受生命:
    生命是上帝的禮物,物質及身體的物質形態終會改變,但永恆生命將持續到永遠。故能在短暫人生享受物質生活是好的,能在生命中享受與人的交往、相愛更好,而能夠享受與上帝的溝通最好(可十二29—31)
    3.生命就是聖事:
    享受原是很主觀的感受,當人心中有愛時,為他所愛的物件付  出不但不是苦差,且是美事,有話說「愛使重擔變為輕省」
    當我們認識上帝,經歷他的愛時,每一天為他而活就是享受(他那麼偉大,我那麼渺小,而我竟然可能認識秘、經歷他);若能為她付出、事奉神,那也是我們的榮幸。正如詩人所說:他是我們的產業(詩十六5—6),是滿足的喜樂(11節)
    生命就是聖事,那麼,每一天都值得歡慶,每一時刻都是個敬拜,且是「屬靈的敬拜」(Spiritual Worship羅十二1—2)
    但願我們在真生命中享受一切美善,並以此讚美真善美的上帝;但願他在天上,也享受他的愛所激勵(林後五14—15)的孩子們做的不完美的奉獻。阿門!

 

 


釋:
(1)新加坡與臺灣有許多相似之處。
(2)新加坡目前在一些中小學,有為胖兒童而設的「減肥運動時間」,政府也必須為身體過重的將入伍服兵役青年安排提早入役,給予特別訓練。
(3)根據新加坡的一項調查,教會中的信徒;幾乎全屬中上層,故近年有積極推動向「基層」傳福音的運動。
(4)約壹二 15。
(5)約翰福音十七14—15。
(6)一般認為傳道書是在主後一百年的亞米尼亞會議中(Syncd of Jannia) 納入正典,拉比的問題並非「傳道書是否應屬正典,而是為什麼是正典?」(參伊頓(Eaton,Micbael.A.)著,蔡金玲譯,《丁道爾舊約聖經注釋:傳道書》(臺北:校園出版社,1987),16—17)。(6)同上著作,29
(8)方祖桑等編,《大辭典》,上卷(臺北:三民書局,1985),192。
(9)本段主要取自IDB,1000—1001;NBD 665—666;NIDNTT,354一356;神辭,859—862。
(10)Wigram,Georger編《舊約希伯來文中文彙編》(臺北:浸宣出版社, 1989)
(11) Wigram,ed,The New Eng llshman’s  Hebrew Concordance.(U.S.A:Hendrickson Publishers,1984),12081210.
(12) 二10、21,三22,五18、19,九6、9 。
(13)以下兩段主要取自,伊頓,《丁道爾注釋書:傳道書》,40一42。
(14) 傳一13,二26(兩次),三10、11,五18、19,六2,八15,九9,十二7、11。
(15)The New Jerusalem Bible 。
(16) 以下整理自:伊頓,83—84;蓋華德,48—63。
(17)蓋華德,53。
(18)同上,51。
(19)伊頓。
(20)本段主要整理自:蓋華德,37;伊頓,55。
(21)NIDNTT,354-356 。
(22)F.F.Bruce,Romans(Inter Varsity Press,1974)172.
(23)Bl ack,Matrshall,The N ew Century  Bibleothmentary‘Romalls’(London:Marshall,Morgan&Scott  Publisher,1984)127.
(24)楊牧穀著《信仰的落實》(臺北:校園團契出版社,1983)。
(25)本段整理自唐崇榮著,黃瑛瑛編,《價值觀的探索》(新加坡探索者福音機構,1989)p7.
(26)唐崇榮,p.7.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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