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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神學論集
(1994)p.655-682
   

迦拉達書的主題和爭論

黃懷秋

 


迦拉達書是保祿四大書信之一,也有人認為它是保祿最早寫成的一第封書信1.。無論如何,它是保祿神學「因信稱義」2.的第一次正式披露,而迦拉達書的歷史部分也透露了導致這神學產生的爭論脈絡3.。正由於它的爭論脈絡,這封書信在宗教改革時甚獲青睞。據說馬丁路德對它情有獨鍾,曾說過這是他的新娘。而迦拉達書也的確為改革人士提供了不少思想上的幫助,例如書信中保祿與伯多祿對立的情形,便曾為改革人士用來否定天主教會的組織形態,及教宗在羅馬的首席地位。
本文以迦拉達書的爭論為經,而以它的主題「因信稱義」為緯。我們試圖透過與這封書信有關的三個時期的爭執,來瞭解「因信稱義」這個主題的意義和實質。所謂三個時期,是指:保祿時期、路德時期,以及宗教改革之後的現代時期。教會初期,保祿曾經與他的敵人們發生過激烈的爭論,而爭論的主題就是:是因信稱義,還是藉工行稱義?到宗教改革時候,馬丁路德又把這千古的爭論翻新。直到現在,稱義成義的問題依舊持續著,差不多成了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分水嶺。
所以選爭論為題,絕對沒有發揚爭論的意味。只是想知道:持續了二十個世紀的爭論,到底內容為何?又有沒有平息下來的一天?

爭論一:保祿VS他的敵人們
「敵人們」暗示保祿樹敵非一。保祿個性耿直,跡近頑固,是非黑白分得很清楚。他曾說過:在他裡面,是沒有又是又非的(格後一18),因此他很難體會事情的兩面性,尤其對於所信守的福音,更無法削足適履,委曲求全。因而,保祿一生傳教,敵人無數。別的不說,光就迦拉達書而言,和保祿發生過衝突的,便至少有三組人馬。首先,是所謂「迦拉達的擾亂者」,保祿斥責他們「企圖改變基督的福音」(迦一7)。其次,在耶路撒冷,他又遇到「潛入的假弟兄」,為窺探他在基督內的自由,好使他再成為奴隸(迦二4)。最後,在安提約基雅,連他一向同情,並曾在耶路撒冷會議為之說情(宗十五7∼12)的「柱石」刻法,他也「當面反對了」(迦二11∼14)。保祿的不顧情面,可想而知。
這三組論爭,到底淵源何在,過程如何,雙方論據又如何?要知道這些,並不容易。我們只有一隻電話筒,所聽到的只是斷斷續續的一面之詞。保祿固然是為了保衛「福音的真理」(迦二5、14),然而敵人的「真理」又何在?更何況在「敵人」中,還有個柱石刻法!那就更不能不探個究竟了。
一、迦拉達的擾亂者
迦拉達教會潛進了擾亂者,這些擾亂者應該是在保祿到當地傳教、創教、並且離開之後才進入的。其實,我們是應該感謝這些擾亂者的,正因為他們進來,宣講「另一種福音」(迦一6),才會激發保祿反省他的得救理論;才有法律、恩寵,工行、稱義孰先孰後的想法;才有如此豐富的基督徒文學。
迦拉達擾亂者的存在應該是肯定的,不大肯定的是他們所傳的「另一種福音」到底是什麼福音?又為什麼會吸引迦拉達的信徒?傳統相信他們應該也是基督徒,和保祿一樣相信基督的救贖4.。不過,除了基督外,看來他們也宣講割禮(迦五2)、法律(迦三)、慶日(迦四10)等等「今世蒙學」的重要性(迦四3)。在保祿看來,這等於說,基督不再是「賴以得救」的唯一「名字」(宗四12)。這是保祿的詮釋。這詮釋當然不一定是迦拉達擾亂者的原意。敵人可能認為,基督與今世蒙學並無衝突,事實上,他們位於不同的平面上:基督是我們唯一的救贖,而其他「小學」僅是幫助我們達到基督救贖的「跳板」而已,絲毫無損基督救援的完整。關於這點,保祿也不能同意;要得到基督的救贖,唯一的跳板是「信」,除此之外,別無其他跳板。換言之,這些外在行為,連第二層面的救贖跳板都不是,它們簡直「無能無用」(迦四9),只會達成反效果,使人「與基督斷絕關係,從恩寵上跌了下來」(迦五4),招致過犯(迦三19)和咒罵(三10)。
由此看來,保祿和擾亂者的爭論,其實不在基督。大家都相信基督的救贖是完整的。他們的爭辯,只在於:法律、割損等等,到底有沒有救贖的意義而已。
這群擾亂者到底有沒有攻擊保祿呢?照常理看,答案該是肯定的。我們很難攻擊一種理論而不把人一起捲進去。且看保祿在駁斥擾亂者的理論時,經常不忘打壓敵人的人格(如一7;四17;六12∼13等),敵人應該也是一樣。要在論爭的時候依然不出惡聲,並且保持和顏悅色的君子風度,恐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吧!
擾亂者的武器可能是耶路撒冷教會,尤其是曾經親炙耶穌風範,親聆基督教化的十二位。學者布魯斯(F.F. Bruce)這樣推測擾亂者的論調:耶路撒冷的領導人才是唯一有權說明什麼才是真正福音的人——他們的權柄直接來自基督。保祿差得遠了,他的任命完全來自耶路撒冷,如果他的福音與他們有別,那是他胡亂竄改所致。事實上,他歸化後不久即上耶路撒冷,從宗徒手中學習了福音的首要原則。宗徒見他頗具睿智,乃一洗對他的猜疑顧忌,並且任命他去傳揚福音。2沒想到,當他一離開耶路撒冷來到敘利亞及基里基亞時,他便改變了這福音,為的是取悅於外邦人。耶路撒冷領袖們都遵行割損,奉守法律如習俗,唯有保祿獨斷獨行,從他的福音中把這一切剔除出去,如此乃背棄了祖先的遺傳。他這套免除法律的福音是他自己的,宗徒們對之深惡痛絕,很明顯,光看在安提約基雅,伯多祿怎樣和他在必須遵守猶太食物法一事上發生正面衝突就知道了5.。
布魯斯的重整基本上是可靠的。這種理論不僅可以解釋保祿堅持自己「不由於人、非藉著人」(迦一1)的宗徒性,就連整段迦拉達書的歷史部分(迦一∼二)都有了著落。不然的話,我們的確很難理解,為什麼與迦拉達擾亂者的論爭居然會牽連這麼廣,竟連這許多陳年舊帳都要一併掀出來。
但保祿和擾亂者之間能夠算是真正的論爭嗎?我委實懷疑。他們可能連照面都沒有打過,許多事情都只是想當然耳。擾亂者應該是在保祿離去之後才進入迦拉達教會的,他們聽聞保祿有一套免除法律的福音,這和他們平素履行的不同。他們也風聞不少保祿的以往,於是打出他們的「宗徒牌」,還有他們的「另一種福音」。保祿也顯然沒有見過擾亂者,他甚至沒有重回迦拉達,沒有再見他背信後的信眾。他對於「另一種福音」到底知道多少?來源又如何?他又如何猜測別人傳教的意圖(四17;六12∼13)?所以這不是一場真正的論爭。尤其是,假如真的如同我們所假定的,保祿與擾亂者雙方都相信基督完全的救贖的話,同是基督信徒有什麼不可以坐下來交談的呢?也許保祿對於法律,並不如同擾亂者想像中的消極,而擾亂者對於外在行為的看法,也並非全然一無可取。總之,在這種不明究竟的論爭裡,真正的受害人,也許正是迦拉達信徒呀!
不過,這一場不甚明朗的論爭卻激發保祿想起另外兩件相關的事情來。
二、潛入的假兄弟
擾亂者既打出宗徒牌,保祿的對策又如何呢?看來保祿只好來個順水推舟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何如?
既然擾亂者以為,只有宗徒有權決定什麼才是真正的福音,保祿就給他們指出:宗徒們完全同意他的福音。他們所以同意他,是因為他們知道他福音的來源,和他們的來源完全一致:「那叫伯多祿為受割損的人致力盡宗徒之職的,也叫我為外邦人致力盡宗徒之職。」(迦二8)他與耶路撒冷領袖的關係是既獨立又相符合的。獨立,因為他沒有受他們的派遣,他的派遣直接來自天主(迦一15∼16);符合,因為派遣他的正是派遣其他宗徒的天主。由此可見,根本沒有另一種福音。任何人,如果宣講另一種福音,那根本就不是福音,當受詛咒(迦一8)。
「潛入的假弟兄」正在這脈絡中出現,他們是導致保祿與宗徒的基本統一由檯下搬到檯面的關鍵人物。
關於迦二1∼10,最主要問題就是它與宗十五(宗徒會議)的關係6.。傳統的看法把這兩段敘述等同起來,保祿和路加分別留下了同一個會議的兩個不同紀錄。近代有人提出另一種新的看法:把迦二等同於另一次更早的耶路撒冷之行(宗十一30;「饑荒之旅」)。與這個問題並非全然無關的便是這些「潛入的假弟兄」的身分問題了。他們到底「潛入」那裡呢?看來他們不應該是潛入耶路撒冷的兄弟。能夠潛入耶路撒冷教會強逼弟鐸割損的人寥寥無幾,唯一的人選只能是猶太人,但對於猶太人,保祿似乎不會以兄弟相稱(即便是「假」兄弟)。較可能的情況是從耶路撒冷「潛入」別的教會(如安提約基雅),教唆他們割禮的必要的猶太籍基督徒(Judaizers,與單純的猶太人Jews不盡相同)。宗徒大事錄便記載了一個例子,他們的進入還促使保祿和巴爾納伯上耶路撒冷去:「有從猶太下來的幾個人教訓弟兄們說:『若是你們不按梅瑟的慣例行割損,不能得救。』保祿和巴爾納伯同他們起了不少的爭執和辯論,大家就指定保祿和巴爾納伯與他們中的幾個人,上耶路撒冷去見宗徒和長老,討論這件事」(宗十五1∼2)。接下來的就是宗徒會議的召開。
如果迦二4∼5所指的假兄弟真的就是宗十五所載從猶太下來(到安提約基雅)的人,那麼,迦二等同於宗十五宗徒會議的可能性便較大。整段迦二1∼10有相同的背景7.,它記述一次發生在外邦教會(安提約基雅)的爭執,以及它後來在耶路撒冷圓滿落幕的經過:一群猶太籍的基督徒從猶太來到安提約基雅,宣講割損的重要,引起不少的爭執。保祿和巴爾納伯遂帶著弟鐸(一個沒有受割損的基督徒個案)到耶路撒冷去。一到了耶路撒冷,所有先前的疑慮都獲得了澄清,連弟鐸沒有受割損,也沒有人要求他割損(第4、5節的假兄弟是先前潛入安城的人)。整個耶路撒冷教會,尤其是那些「有權威的人」(迦二2、6),都完全認同保祿的福音,不再另外吩咐他什麼(二6),也不再增加什麼附帶的要求,反而和他握手言歡,表示通力合作(二9)。
這樣,保祿的用意就很清楚:假如擾亂者以為只有宗徒才能決定什麼是福音的話,現在宗徒就給他們決定了。宗徒的決定杜塞了他們悠悠之口,也證實沒有另一種福音的說法。人人都只能為福音服務,虛假固然不能戰勝福音,連權威也得在福音面前低頭。因為權威並不在福音之上,他們只是福音的使者而已。
最後,可以談談擾亂者和假兄弟的關係。看來他們都有著相同的訴求(割損、法律),也都來自猶太,熱愛祖先的遺傳,忠於耶路撒冷教會,以宗徒為他們精神上的領袖,對彼等言聽計從、馬首是瞻。這些猶太籍的基督徒看來並沒有很嚴格的組織,更不可能是耶路撒冷教會正式派遣的官方傳道員8.,他們只是本著一己的熱情,就像保祿一樣,到處宣揚自己的信仰。如此沒有組織的傳教隊伍一波一波地在羅馬大道上馳騁,固然是景觀壯闊,可是,他們之間,由於信念的不同,利害的關係,或權力的鬥爭所引發的衝突不知凡幾。長此下去,不僅會搞亂傳教的步伐,對初生的教會更會造成莫大的傷害。是耶路撒冷教會——當時基督宗教的中心——應該站起來說話的時候了,它有權、也有責任為外邦傳教設定規劃和原則。宗徒大事錄第十五章(迦拉達書第二書)記載了這一次歷史盛會,從此,基督徒傳教可望在一個大原則下和平而有計劃地展開。
可惜,事與願違,短暫的和平很快就過去了,接著來的衝突卻更激烈,所牽涉的層面也更高。
三、柱石刻法
照常理看,安提約基雅事件(迦二11∼14)似乎應該發生在耶路撒冷會議(迦二1∼10)之前。耶路撒冷會議既已露出了和平的曙光,怎麼還有人(不管是保祿還是伯多祿)忍心把它摧毀?因此,自奧斯定以來,便陸續有學者以為:保祿把這兩件事件的次序顛倒了。但保祿這樣做的用意何在?把一件本來圓滿閉幕的事件寫成枝節橫生,是「畫蛇添足」都不足以形容的。再者,從格林多後書、斐理伯書、哥羅森書,我們都可以隱約見到類似的衝突重演。除非我們把這些書信統統擺到耶路撒冷會議之前,否則,我們是沒有道理如此癡心地妄想,僅這一次會議便足以讓本來毫無組織的人馬偃旗息鼓、鳴金收兵的。
從表面看,耶路撒冷宗徒會議的結論是清楚的。宗徒大事錄如此記下雅各伯的說話:「因此,按我的意見,不要再加給外邦歸依天主的人煩難,只要函告他們戒避偶像的玷污和奸淫,戒食窒死之物和血」(宗十五19∼20)。這諭令在後來猶達和息拉帶往安提約基雅的官方文告中,以幾乎相同的文字重述了一遍:「聖神和我們決定,不再加給你們什麼重擔,除了幾項重要的事:即戒食祭邪神之物、血和窒死之物,並戒避奸淫。若你們戒絕了這一切,就好了」(宗十五28∼29)。
按照宗徒大事錄,猶太和息拉終於不辱使命,不僅把這諭令順利地帶到安提約基雅,還作了地方和中央間的親善使者。我們也可以相信,大部分的地方教會,也會收到(直接或間接地)相同的文告,知悉了外邦基督徒該盡的責任,該守的本分。但我們不太能夠確定的是:那些周行的傳道者,到底有多少人接獲這道命令?而它的約束能力又有多少?更嚴重的是:這樣的一個普遍原則,在應用時,會有漏洞!
耶路撒冷會議規定:外邦信徒不用遵守嚴苛的梅瑟法(包括異常複雜的食物法)。這規定自然不涵蓋猶太人,猶太基督徒接受了基督為救主,食物法當然仍要守,這是他們身為猶太人的事,與宗教無關。因而以下兩種情形是清楚的:在外邦團體中不守食物法,在猶太團體中當守食物法。但在一個混合團體中又當如何?耶路撒冷會議就沒有規定了。安提約基雅即是一個例子。這個城市的傳教事業開發得很早。據宗徒大事錄說,在斯德望受害時,被逼離開耶路撒冷的基督徒率先來到這裡。他們最初向猶太人講道,後來也向希臘人講道。「主的手同他們在一起,信而歸主的人,數目很多」(宗十一19∼21)。
在這樣一個偌大的混合基督徒團體中該怎樣做呢?看來只有靠當事人的良心和聖神的帶領了。學者比力(J. Bligh)整理出三種可能的情況9.:一、按照外邦團體的規定,不守食物法,這是保祿的主張,也是由「雅各伯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前,伯多祿(和其他猶太人)的一貫做法(迦二12)。二、一切按照猶太團體的規定運作,這包括安息日、割禮、各種大小慶日,以及擁有六百多項條文的梅瑟律法,這是「由雅各伯那裡來的人」的主張,他們可能以為,在混合團體中,猶太人的利益應該置於優位,沒有猶太人遷就外邦人的道理。三、伯多祿可能採取折衷的做法。為了息事寧人,他寧願選擇退出,不過他的行動也帶動了其他猶太人,還有巴爾納伯,都跟著一起退出。而這意謂:一個混合的團體,將被逼暫時分開為兩個小團體,一個為外邦人,一個為猶太人。
想不到保祿卻因此勃然大怒,他「當面反對」(迦二11)了伯多祿,也就是「當著眾人」(二14),希臘文是「在所有人面前」,斥責了宗徒之長,那稱為「柱石」的刻法。所謂「在所有人面前」,是指在整個大團體跟前,還是(假如已經分開為兩個小團體)在猶太基督徒面前,不得而知,不過,震撼力是一樣的。消息傳得很快。初期教會兩大「巨頭」倒戈相向!這對教會而言已經造成莫大的傷害了,一直到教父時候,我們還可以隱隱感到這種不安10.!
或者大家奇怪的是,這些「由雅各伯那裡來」的人到底是什麼人物?為什麼大家都怕他?區華勝神父曾經在〈巴爾納伯、保祿和伯鐸〉一文中分析過他們的影響力11.,這裡想再談談他們的政治背景。
五十年代,是猶太奮銳黨暴力活動達到高漲的時代。奮銳黨出自法利塞,只是比法利塞人多點恐怖的色彩。舉凡一切對猶太不利的人和事,都是他們打擊的對象。在他們看來,基督宗教對外邦人表示友好,無異通敵賣國。原來,在阿格黎帕王(41∼44A.D.)的羽翼之下,法利塞人已經殺害了長雅各伯(宗十二1∼2),又逼走了伯多祿(宗十二3∼19)。阿格黎帕王之後,是第二次羅馬總督直轄時代。絢燦的黑落德王朝瞬間過去,更增加這些恐怖人士的憤慨。再加上這七個總督,差不多個個(斐斯托除外)都是庸碌無能之輩,只知中飽私囊,魚肉百姓。恐怖活動可謂無日無之,聖城裡,人人自危。連許多基督徒都接受了這套瘋狂的國家主義的影響,開始相信只有倚靠殘暴的恐怖活動,才能拯救猶太國。
聖經歷史學家賴克(B. Reicke)這樣描寫這段日子:「跟著幾年(宗徒會議後)的政治事件讓耶路撒冷的『柱石』們無法保持大公的態度,因為教會的希臘傳教活動使它的處境十分危險……尼祿登基後,奮銳黨和匕首黨的暴力恐怖活動層出不窮,要保存猶太基督徒免遭滅頂,教會向猶太法律和割損傳統自我調適看來已經是唯一的途徑了……因而在安提約基雅,一些接近雅各伯的基督勸告伯多祿和巴爾納伯,不要和未受割損的外邦人同桌吃飯,此舉令保祿十分生氣……同時,一些猶太基督徒在迦拉達宣講割損,也同是奮銳黨猶太化運動的結果。公元58年,當保祿第三次傳教活動結束時,他發現耶路撒冷的團體竟然全是屬於熱愛法律的奮銳黨派的猶太基督徒天下(宗二一20)。雅各伯勸告他為著避免麻煩,最好還是向他們的熙雍主義調適一下步伐(宗二一24)」12.。這一次,連保祿,這個平日不屈不撓的勇士也不得不在生命的威脅下低頭了。這時候的保祿,要是想起安提約基雅事件,又不知該作何感想呢?
保祿的忿怒當然不是沒有理由的,在他看來,伯多祿的確「有可責之處」(迦二11)。首先,伯多祿難逃反覆無常的指責,在外邦政策上搖擺不定,未能擇善固執,貫徹始終。其次,是「裝假」(二13),戴假面具,就是表裡不一,信念和行為不一致。他從前和外邦人一起吃飯表示他相信基督徒已脫離律法,但現在卻不敢承認這個信念,不敢以行動來表示自己的信仰。其三,保祿可能認為伯多祿的做法,等於分化教會的合一。
但伯多祿可不一定這麼想。他可能以為:在安提約基雅分開兩個教會團體,不就等於巴肋斯坦境內各種不同語言聚會的會堂一樣?比力(Bligh)還加上一點考慮。他認為保祿真正害怕的,其實不是教會的分裂,而是外邦團體可能因此(因為伯多祿的影響力)被猶太團體吸收,而至完全消失13.。到時候,在安提約基雅,可能依舊只有一個基督教會——不過,那是一個遵行法律,奉守月朔節期,不折不扣的猶太基督徒團體。這點,相信是保祿最不樂意看見的。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原因,當然是「福音的真理」(二14)。保祿說:伯多祿的行為與福音真理不符。所謂福音的真理,看來應該是指「因信稱義」的道理。近代許多釋經學者都同意,因信稱義是保祿神學的中心。而迦拉達書便是這思想第一次詳細的披露。我們可以相信,這裡所說的種種衝突都是激發保祿發展這套思想的主因。迦拉達的擾亂者、潛入的假兄弟、還有刻法反覆無常的行為在在都刺激保祿不得不反省他所堅信、並且宣揚的福音。當然,在盛怒之時,保祿很難把他的思想說得很清楚,而在辯駁之餘,更難以避免過激的言論。於是又引起了新的爭論:天主教和基督教聖經學家幾乎無法在這個問題上達到共識。而宗教改革的強人路德更從迦拉達書發現到莫大的鼓勵和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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