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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93)p.157-173
   

路加筆下的教難

區華勝

 


雖然路加對外教人有明顯的眷愛,但他也不諱言,外教人也有拒絕耶穌和迫害教會的事實1.;外教人的生活也有黑暗的層面,外教人亦有待解救和救贖的必要。
在耶穌被判刑的時候,除了民間的長老、猶太的祭司和經師外,比拉多和黑落德(安提帕)亦參與其事(注意路廿三7∼12是路加特有的資料)2.;事實上,他們兩人更因此而成為朋友3.。據宗徒大事錄四27記載,黑落德、般雀比拉多、外教人及以色列民眾都參加反對耶穌;祭司、經師及長老沒有被提及,但從上下文看來(四1,5∼6,23),卻已有了暗示。這一節的功用有二:(一)它使人想起路加福音廿三章耶穌被審的情況;(二)它給25∼26節(詠二1∼2)4.下注釋。黑落德及比拉多分別代表君王(列王)和首領(諸侯),而異民和以色列則與25節的引句相配搭(萬邦和眾民)。
以色列人民用複數的laoi來表達看來實在有點奇怪——因為以色列人平常都用單數的laos來表達的;參閱宗四1∼2,8,10等——這可有兩種解釋:(一)可能是有意跟25節引句用的複數配合;(二)但也有可能在無意中受25節複數的影響。本來異民、萬邦和眾民在聖詠二1都有同樣的意義,他們本原是臣服以色列的邦國,但趁新王上任時圖謀作反。然而宗四25引句的意義卻有了很大的變化:猶太人民因迫害耶穌而成了異民(外邦人——外教人),與異民同流合污。另一方面也得注意在路加寫的苦難史中,比拉多5.及猶太人6. 都沒有判決耶穌;但在宗徒大事錄裡,他們都互相串通要釘死耶穌,也就是說,外教人和猶太人平分了罪債(二23)7.。
至於耶穌在總督府內被戲弄的情況(谷十五16∼20;瑪廿七27∼30),路加則把它提前放於第三次的苦難預告中(十八32):外邦人指的是羅馬士兵。在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羅馬士兵跟猶太人的首領們在一起,同時也附和他們的譏笑(廿三35∼37)。這樣更易看出外邦人及猶太人是共犯。耶穌先在大祭司家中(廿二63∼65),繼而在黑落德宮中(廿三11),最後在羅馬總督府裡被人戲弄。
耶穌預告跟隨他的人會受猶太會堂及各國君王、官長的迫害(路十二11//瑪十17∼18;路廿一12//谷十三9 8.;若十六2)。耶穌的預言在宗徒大事錄中應驗了。事實上,迫害如形影相隨地處處跟蹤著教會的傳道人9.。最初,迫害是來自猶太人,而只限於耶路撒冷;繼而當教會的傳道工作走出巴勒斯坦進入小亞細亞及希臘以後,迫害來自猶太人及外教人;最後,當保祿重新回到耶路撒冷後,那裡的猶太人又展開了迫害。
第一次跟猶太人的領導階層發生衝突的是伯鐸和若望(宗四1∼22)。事的起因是伯鐸治癒了在聖殿麗門前求乞的瘸子,以及他在撒羅滿遊廊下的講道(三1∼26)。兩位宗徒被捕的理由有二:(一)他們在聖殿場地向百姓講道,沒有預先獲得猶太教會的准許(四7),也沒有受過經師的訓練(四13);(二)更糟糕的是,他們講的是復活的道理——這宗道理是祭司們不信的——更何況他們強調是天主使耶穌復活,而偏偏主謀殺害耶穌的是屬撒杜塞派系的祭司團。
第二回的迫害涉及全體宗徒。他們都被捕入獄(五12∼42)。這裡,宗徒大事錄明明說出他們被捕是由於大祭司及撒杜塞人的妒忌:因為猶太民眾對宗徒們的敬重(五13)、基督教會迅速的發展(五14)、宗徒們給民眾行的奇蹟(五15∼16),在在使得猶太的領導階層枕席不安。一如前例,宗徒們被禁止以耶穌的名繼續宣講。當他們拒絕服從時,猶太首領們就以死刑來威脅他們(五33)。後來幸好得力於經師加瑪里耳(Gamaliel)及時的說情,曉以大義,宗徒們才得挽回他們的生命,雖然拷打仍然是避不了。迫害的風潮有增無已。
迫害的第三個例子是斯德望的殉道10.。此次迫害的主事人是希臘化的猶太人(六9)。通常來說,人都以為從外國回來的猶太人因有機會跟其他文化及宗教接觸,會較他們巴勒斯坦本土的兄弟更開明及寬容,但事實並非如此;的確,宗徒大事錄所提供的圖象恰得其反:基督教會的第一位殉道者及繼之而來的迫害主要是來自希臘化的猶太人。第一個策劃迫害大馬士革教會的是一個出生於塔爾索的猶太人。其後,當保祿開始宣講耶穌時,首先想殺他的正是他昔日的伙伴——大馬士革的猶太人和耶路撒冷的希臘化猶太人(九23∼24,29)。來日,那些跟蹤保祿,阻礙他宣教的是出生希臘(廿3)及小亞細亞的猶太人。兩次(廿一27;廿四9),小亞細亞的猶太人及凱撒勒雅的猶太人分別跟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攜手合作攻擊保祿。由此可知,開明及寬容的精神不是來自文化的交流,而是來自聖神的感動。
有關保祿之迫害教會及其皈依,曾有學者多作研究11.。討論的重點有二:即是否涉及救贖的問題12.,抑或默西亞的問題13.。但正如麥努達教授每每強調,默西亞的觀念跟他的任務是不可劃分的14.,是以實際上兩者仍歸於一。追根究底,保祿之所以迫害教會是由於無知。他酷愛祖先傳統的法利塞熱枕只扮了配角的角色15.。此外,無知的動機也出現在新約的其他地方。路加(廿三34——路加特有資料;宗三17;十三27)及保祿(格前二8)論及那些釘死耶穌的人時,都提到了無知16.。聖若望福音更記載耶穌明明預言:「的確,時候快到了,凡殺害你們的,還以為是敬拜天主呢。他們這樣做,是因為他們既不認識父,也不認識我。」(若十六2∼3)17.。
在大馬士革路上,耶穌顯現給保祿的三次記載中,無知的動機亦間接提及到;雖然情景大有差別,但對話的內容卻大致相同:「掃祿,掃祿,你為什麼迫害我?」——「主啊,你是誰?」——「我是你所迫害的(納匝肋人)耶穌。」(宗九4∼5;廿二7∼8;廿六14∼15)但最好還是聽聽保祿本人說什麼:「我感謝那賜我能力的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因為他認為我忠信,就派定了我服務。原先我是個褻瀆者、迫害和施暴者;但是我蒙受了憐憫,因為我當時是在不信之中,出於無知而作了那些事。」(弟前一12∼13)18.這一段經文與羅十2∼3若合符節;這裡,保祿推心置腹地把他個人的經驗引用到他的猶太弟兄們身上去:「我可以為他們作證:他們對天主有熱心,但不合乎真知灼見,因為他們不認識由天主而來的正義,企圖建立自己的正義,而不順從天主的正義。」19.
猶太人給耶路撒冷教會第一系列的迫害,以雅各伯宗徒的被殺及黑落德•阿格黎帕一世(Herod Agrippa I)逮捕伯鐸為收場(宗十二1後)。至於黑落德為何(只)對教會中一些人下毒手,並且殺害若望的長兄,宗徒大事錄沒有說明。不過從十二3,我們有理由推想是為賺取民心,或為討好當時最有勢力的法利塞人20.。此外,從第3節及11節來看,我們覺得直到目前跟他們的首領保持距離而跟教會有良好關係的猶太人開始改變了態度。無疑地,這裡反映的是歷史的實情。我們現在處於公元四十一年以後,而宗徒大事錄快要結束它描寫教會在巴勒斯坦的傳教工作21.。
宗徒大事錄第二部分剛開始,我們立刻遇見在帕佛(Paphos)有一猶太人反對教會。這人不是一個「正統」的猶太人,他是個巫士,是個假先知,名叫厄呂瑪•巴爾耶穌(Elymas Barjesus)22.。他盡力阻勸色爾爵•保祿(Sergius Paulus)總督諦聽天主的道(十三6後)。他反對教會的動機雖沒有指明,但很可能像西滿巫士(八9後)及厄弗所那些猶太的巡迴驅魔者一樣(十九13後),是為了保持或賺取個人的聲望23.。在丕息狄雅的安提約基雅(Antioch of Pisidia),初時頗有成就,其後保祿及巴爾納伯都得離境,因為猶太人發難攻擊他們(十三42後)。宗徒大事錄此次明言敵意的動機是妒忌,因為猶太人眼見這兩位傳教士吸引了許多猶太人及歸依猶太教的外教人(十三43∼45)聽他們的宣講。這段記載的一個特點是,猶太人挑撥那些歸依猶太教的貴婦和城中的顯要(十三50)發動迫害。這樣一來,我們又遇見另一個猶太人及外教人合作鎮壓教會的事例。在依科尼雍(Iconium)及呂斯特辣(Lystra,十四8∼20),一連串同樣的事重演:宣教獲得成果、不信的猶太人從中挑撥、民眾意見分歧、反對者佔上風、迫害開始、兩位宣教士逃亡。
雖然這些事件的背景大致相同,但詳細情形卻有顯明的分別,可知路加實在握有可靠的資料24.。他不時加上些個人的見解:他明明指出有猶太人及外教人信教(十三43,48∼49十四1,4),有猶太人及外教人不信(十三45,50;十四2,5,19);那不信的人不只是不屑理會而已,而且還下毒手和製造血腥。在丕息狄雅的安提約基雅、依科尼雍及呂斯特辣的三宗事件是前後對照、互相輝映的,是描繪保祿首次到小亞細亞傳教的同一幅圖的三塊畫版。
保祿第二次傳教時首次到達了歐洲。他跟息拉(Silas)剛一進斐理伯(Philippi)——歐洲的第一個傳教站——教難就爆發了(十六16後)。保祿因為治好了一個附魔的女孩,使得她的主人們的生意大受損害。他們乃使出渾身解數來維護他們的利益;為了賺取民眾和官吏的同情,他們竟然樹起愛國、法律、秩序的大招牌:「這些是猶太人,他們擾亂我們的城市,傳佈我們羅馬人所不能接受也不能遵行的規例。」(20節)25.他們的語調跟那些控告斯德望的人的很相似:「我們聽見他說過褻瀆梅瑟和天主的話……這人不斷地說反對聖地和法律的話,因為我們曾聽見他說:這個納匝肋人耶穌要毀滅這個地方,並要改革梅瑟給我們傳下的常例。」(六11,13∼14)世世代代,迫害教會的人都好像本能地學會了,在各式各樣指控教會的項目中,所謂顛覆政府和背離正道26.是最有效和最能使人相信他們迫害的行動是合情合理的。
在得撒洛尼(Thessalonica)及貝洛雅(Beroea)(十七1∼14),一如在丕息狄雅的安提約基雅、依科尼雍及呂斯特辣一模一樣,宣教的成就(參閱得前一1∼10)引起猶太人的妒忌。他們煽動一夥教外的群眾來示威,以求達到他們趕走宣教士們的目的。但與在丕息狄雅的安提約基雅有所不同者是,在上述兩個馬其頓的城市,有不少上等人家(路加特別提出是女人,見4及12節)成了信徒。可能有人會跟韓慶(Haenchen)教授問,有這些有錢勢的人在,為何不會避免迫害。可能的答覆是,猶太人能善用應變的手法。在丕息狄雅的安提約基雅,保祿和巴爾納伯獲得平民的擁護,猶太人就向上等社會求助;反之,在得撒洛尼及貝洛雅,歸主的人中既有上流社會人士,猶太人就走向群眾,甚至動用流氓(5節)。用巧妙手法把宗教衝突弄成社會衝突,在教會初期的歷史中就有了前例。造亂的人的數目無需很多(andras tinas ous),但利用口號、騷擾、誣衊等手段,他們不難把民眾及官長都說服過來。
一如在他處,保祿在雅典宣講時(宗十七16∼34),聽眾也分成兩派,有些人譏笑,有些人卻說:「關於這事,我們後來再聽你吧。」(32節)這句話可能表示願意聽(參閱宗十三42)。不錯,這次講道沒有賺得很多皈依的人,好能成立一個舉足輕重的教會,不過我們也不能說它是一事無成(參閱34節)27.。除此以外,沒有擾亂及暴力的事發生。與宗教的狂熱者不同,開明的哲人認為以外力對付異議人士既無必要,也不合體統。他們有他們的秘密武器:嘲笑及冷漠;前者表現出超人的優越感28.,而後者則比公開的敵意更壞29.。純哲理人文主義的高貴及渺小於此可見一班。
在格林多(Corinth,十八1∼17),保祿又受到了猶太人的攻擊(6節及12∼13節),但不知為了什麼理由30.,他竟能在那裡逗留了長達一年半多的時間。17節的意義不大顯明:「於是所有的人(pantes)拉住會堂長索斯特乃(Sosthenes),在法庭前打了他;而加里雍(Gallio)全不理睬這些事。」索斯特乃很可能在這段期間繼克黎斯頗(Crispus)做了會堂長。如此一來,試問那些發動毆打索斯特乃的人是誰?文中稱的「所有的人」顯得太唐突。孔澤民(Conzelmann)教授認為是指一般在場的民眾。
為了確定pantes的意義,(一)西方系的版本如D,E,P,及後期教會的版本別出心裁地加上了「希臘人」;屬西方系的Bezae拉丁抄本還添上「加里雍佯作看不見」一句。根據這種讀法,外教人(指希臘人)是同情基督徒的,他們把他們的義憤發洩到挑撥是非的猶太人及他們的會堂長身上。(二)一些小字抄本則在pantes字後加上「猶太人」。根據這一讀法,是猶太人毆打他們自己的會堂長,這是相當費解的。相信這種讀法是抄書的人受了格前一1的影響,認為這裡所提的索斯特乃就是格前的索斯特乃,而後者是基督徒。我們姑且承認兩者是同一人,但無可否認的是,此時此地的索斯特乃仍未皈依主。
在此路行不通的情況下,我們設法另尋他路,說它反映出一個實在的心理事實,即猶太人在進攻失敗之後,轉而顧慮到自身的安危及形象,為了吸引總督的注意,就不嫌用起極端的手段來毆打自己的僑領31.。但加里雍卻不為他們的詭計所動32.。用自我傷害的手法去博取別人的同情並非人間首創的新聞。我們得承認,這17節無論怎樣去解釋都有它的困難,無法使它面面俱圓。
在保祿第三次傳教的行程中(十八22∼廿一14),宗徒大事錄把焦點放於厄弗所(Ephesus)。保祿兩年多在此城展開了密集而順利的宣教工作33.。某天,暴動爆發了(十九23∼41)34.。雖然某些細節不易了解(如33節後),但這段描寫從大體看來,畢竟是充滿效果及地方色彩的,它的群眾動態(28∼29節,32節)既好笑又粗野。肇事者是一個名叫德默特琉(Demetrius)的銀匠,他是專為進香客製造阿爾特米(Artemis)女神神龕及紀念品的工廠的主人或經理35.。保祿的宣講搶走了他好些顧客。眼見生意的虧損,銀匠就先向同僚,繼而向城中百姓發動攻擊保祿及其同伴。路加此次也不忘記叫我們注意上層人士(十九31)及羅馬官長(35節)對基督徒友善的事實。
自保祿從歐洲及小亞細亞返回耶路撒冷,直到他從凱撒勒雅(Caesarea)乘船往意大利這段期間(宗廿一17∼廿六32),是全書風潮起伏最多的地方,一幅幅活生生的圖象不斷的交替著。我們試把它們簡略標明如下:
(一) 保祿受耶路撒冷母教會歡迎及他同四位弟兄到聖殿去還願(廿一17∼26);
(二) 保祿在聖殿內被補及他在猶太人暨羅馬千夫長喀勞狄•里息雅(Claudius Lysias)前的自辯(廿一27∼廿二30);
(三)  保祿受公議會審判(廿三1∼10);
(四)  人算不如天算,一連串小插劇的演出把保祿帶到凱撒勒雅去(廿三12∼35);
(五)  保祿在斐理斯(Felix)總督前受審及自辯(廿四1∼27);
(六)  保祿在斐理斯的繼任人斐斯托(Festus)總督前受審及自辯(廿五1∼12);
(七)  保祿在斐斯托及黑落德•阿格黎帕二世前受審及自辯(廿五13∼廿六32)。
如布倫亭教授貼切地指出36.,上述整個單元對路加作書的旨趣關係至鉅。它把宗教大事錄所有主要的主題都匯合在一起:
a)            它揭示天主怎樣安排環境把保祿領到羅馬去。事實上,保祿正是從凱撒勒雅港乘船往意大利去的(廿七1)。
b)            它紀錄羅馬長官們判決保祿清白無罪的實例(廿三29;廿五18,25∼27;廿六31∼32),又敘述他們對保祿的好感,或保護他生命的安全(廿一32後;廿三10,17∼25;廿七43),或給予他特殊准許(廿四23;廿七3)。
c)            它為保祿的宣教事工提供一個有系統的說明(廿二1∼21;廿三1後;廿四10∼21;廿六2∼29)。
d)            但最主要的還是,它逼真地描述小亞細亞及巴勒斯坦的猶太人怎樣同心合力企圖把保祿殺害(廿一27;廿四9)。保祿對外教人開放及與眾不同的態度,加上他在外教人中宣教的異常成果,使得猶太人久已怒火中燒。他們千篇一律地首先煽動民眾向羅馬長官們施壓力(廿一27後;廿二22後;廿三10;廿四9;廿五24)。他們控告保祿的罪名不外乎是把政治和宗教巧妙配製起來的東西(廿一28;廿四5∼6;廿五7∼8,19)。但當暴動及籠統的指控面對公安及法治的重型架構顯得無法可施時,部分狂熱的極端份子竟然不惜用暗殺來把保祿除掉(廿三12後;廿五3)。猶太教及基督教間的針鋒相對已到了無可挽救的地步。

結綸
不論猶太人或外教人都曾棄絕過使徒們的教訓,不論猶太人或外教人都曾迫害過教會。我們前面曾特別提到過他們所作所為的動機。除保祿個人可以公開宣稱他良心清白外,其他人的作為或出於妒忌(如猶太人)、或由於驕傲(如雅典哲人)、或基於金錢的考慮(如厄弗所德默特琉銀匠及斐理伯的附魔女孩的主人)、或鑒於維護聲勢(如耶穌之子,厄呂瑪)、或急於博取民心(如黑落德•阿格黎帕一世)——但都以虔敬及法治做掩飾。老西默盎的預言果然得到了證實:「……為叫許多人心中的思念顯露出來。」(路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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