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學論集主頁 | 鄺麗娟. |<< 上一頁

 

79
神學論集
(1989)p.089-108
   


三、反省與再思
勞工運動的興起,是由於工業革命的結果。工業革命改變了生產體系:1.生產方式由機器取代手工,勞工與其生產工具分離,由支配工具轉而為被工具所支配,甚至淪為活的機器,人性尊嚴喪失殆盡。2.生產制度由家庭式轉為工廠,僱主與勞工形成僱傭關係,存有利益衝突。3.勞工工時長而工資低,並且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條件均惡劣,生活與生存毫無保障。在這樣的背景下,先知先覺的勞工,為了謀求勞動條件的改善,以保障生存權,於是掀起勞工運動。
勞工運動的發展過程,通常是先由勞工的自覺意識開始,對自身的經濟、職業利益的了解,甚至擴大到對政治和社會問題的關注,進而發展團結組織,再發為集體動員,為權益和理想奮鬥。在工運的發展過程中,又常因客觀環境因素(如:政治形勢、國際輿論、社會風氣……等)的影響而有所變化。
近年來,我國隨著工業化腳步的邁進,在經濟上亦蒸蒸日上。循著工商升級,發展的軌道,勞工的成員素質亦日趨知識與技術化,在自覺意識的層次上,不再停滯於對其自身的經濟與職業的了解,在對政治與社會事務的參與願望上亦有了進一步的進展;不只是對勞動條件、工作福利的關注,在生存意識與組織動員上也有了對制度的理想改革傾向。換言之,知識化增加了勞工對外在世界的了解,而技術化也觸發了勞工對勞工政策、工廠管理的制度提出積極而合理的要求。凡此種種促使我們踏上勞工人權思想日漸發皇的時代。
既然我們對現況和背景已有了一些分析了解,又看過教會有關這問題的訓導,現在我想根據教會所指示的原則來探討一下比較具體可行的途徑。將就以下幾方面發揮:
1.健全落實的勞工政策
讓我們先來檢視一下現行執政者的政策。執政黨到台灣後,由於大陸時期的經驗,對勞工運動存有相當程度的疑懼與排斥,加上當時的人口多為農民,所以全力注重土地政策,而且遷台之初,執政黨在輕重緩急的考慮之下,傾向優先發展經濟,自然偏向資方,勞工權益的保障也因而受到貶抑,各產業、職業工會幾乎全在執政黨控制之中。所以應先調整疑懼心態,肯定勞資平等、互惠原則,始能訂定合理公平的勞工政策。重新探討衡量,對現行勞基法中,不切實際的條文,應盡早修訂。一個良好的勞工政策,必須有兩個基礎:1.政策必須透過法律方能落實;2.政策必須要有民意基礎。政策與法律猶如同心圓,政策必須透過法律才有保障。要落實勞工政策,除了有法律配合訂定以外,還必須有相對條件的配合。例如「勞工安全衛生法」訂定後,工礦檢查就要相對的增加了五、六十人的編制,所以必須增加有關方面的行政與工作人員,以便配合整個政策的有效推行。
最後,我一再強調政府在制定勞工政策、法案時,應以勞資雙方權益的均衡,作通盤的考慮,俾能促進勞資合作,增進雙方和諧的關係。
2.勞資關係的和諧共融
勞資關係的和諧是勞工行政的實現,到底如何增進勞資關係的和諧呢?第一,要確立勞資平等的觀念,持守財富共享的原則,尤其是資方應調整心態,建立與勞工共榮共存的關係,不應把勞工視為附屬品,而應以之為工作的伙伴和合作者。第二,建立權益共享制度,如讓勞方入股分紅,參與管理,實現「以廠為家」的理想。第三、要培養勞工平衡及良好的職業道德,善盡本身的義務。第四,要加強勞資雙方的溝通,在勞基法中有召開勞資會議的規定,事業主須徹底執行,平日可設勞工意見箱,對勞工提出的建議必須以開放的態度尊重聆聽,同時予以合理的答覆。第五,要建立合理的勞資爭議處理制度,使爭議事件能在法令規範下早日獲得解決。並可設立勞工法庭,依法處理一切爭議。
3.工會自主以發揮功能
過去工會的組織與運作未能正常化,是因為有太多的政治因素混雜其中,致使工會無法發揮其功能。要改善這種現象,首先要還給工會本來面目,也就是要給工會自主,政黨不得控制工會,工會不應被利用成為政治工具,才能平穩地為勞工爭取福祉。
儘管工會法中規定員工有權組織工會,然而現今的許多企業仍硬性規定員工不得籌組工會,所以應重行研究工會法,並作適當的修改。同時對於工會幹部的選擇要慎重,讓真正有能力而又願意為勞工服務的人來擔任其職。此外,也應加強全國性勞工聯盟,整合運作以便發揮更大功能。
最後,讓我們牢記近代教宗對工會的指示:「工會的組織和管理在於提供適當的方法,提供指向原定計劃的方法,使每位成員的肉體、心靈和家庭福利盡量增進,尤其將熱心與道德的增進視作最主要的目的」(「四十年」通諭32號)。「工會的義務是代表各式各樣的工人,促使工人對社會經濟進展提供依法的合作,並發揚工人對公共福利的責任感」(「八十週年」公函14號)2.。
4.對勞委會的期望
勞委會不是一個勞資爭議的會議,而是一個勞工政策擬定、執行的機構。勞委會工作的成敗,除影響到勞工的權益,更關係到國家的發展、社會的安定,實是任重而道遠。
鑑於勞工問題在當前我國政治、經濟、社會轉型期的重要性,切望有關當局能多培育、儲備及延攬勞工問題專家,共同組成勞委會,或作其顧問,擬定中長程計劃,並落實推行。具體來說,應注意以下的工作重點:
(1)應分別進行各級勞工行政機構的改制,以配合整個計劃的推展。
(2)根據中央通過的勞工政綱,研提執行方案,交由各有關部門貫徹實施。
(3)勞工法令中實有許多互相抵觸的地方,應從速檢討修正,儘早完成健全的勞工法制,致使勞資雙方權益均衡,收協調合作之效。
(4)於各省市設置勞工諮詢服務中心、勞工信箱及專線電話等,並及早完成福利機構資料建檔工作,以加強為勞工服務。
(5)輔導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建立勞資會議制度,推廣勞工分紅入股、參與管理制度。
(6)加強推動職工福利,繼續辦理勞工建購住宅,普及勞工休閒設施。
(7)強化勞工教育,推行「以廠為家,以廠為校」運動,建立勞資倫理。
(8)加強特約醫療院所之特約及輔導管理,擴大試辦勞保醫療及轉診制度,研究勞工失業保險,退休勞工醫療保險,及勞工眷屬醫療保險。
(9)加強運用社會資源,建立完整的就業資訊系統,便利民眾求才求職。
(10)充實職訓機構設備,輔導事業單位自辦職業訓練,以因應技術人力需求。
(11)辦理勞工安全衛生及勞動條件檢查,並輔導事業單位實施自動檢查,改善勞工環境。
(12)嚴格執行特殊作業環境,危險性機械設備及管道檢查,以減少勞工職業病,降低職業災害。
(13)輔導工會組織健全與發展,加強服務功能。
(14)對過去的勞資糾紛進行比較、分析,吸取處理經驗,最要者是防範未然,加強中間團體居中協調。
5.教會的先知使命與僕人角色
教會的使命與角色,就是如同耶穌基督一樣,降生到這個社會中,與人同甘共苦,一起走完人的道路,幫助人生活得更像人,從而使人在今世已嚐到末世的滋味,永生已展開且逐漸邁向圓滿,因為天主的愛已決定性的實現。
在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我們生活在一個資本主義的社會裡,許多人完全忽視人作為勞動者的價值,他們工作的目標只放在「工作——消費——再工作——再消費」這個循環上,而不是彰顯人的創造能力與人的尊嚴。為此,教會必須以先知的角色,挺身而出給人指出工作的意義和目標,並要譴責不合理的勞工政策、協助勞工階層爭取應享的權益,教會必須以僕人的心態服務勞工階層,他們要的不是我們的施捨,而是尊重與關懷,向他們宣佈工作的福音和靈修,肯定人的價值、工作的神聖。
至於具體行動方面,我們可先從培育入手,如針對不同對象(一般工友、教友及神職人員)設計適宜內容的培育活動,培育範圍包括意識和知識兩方面。此外,還建議在教友生活周刊或善導報等設立勞工版介紹工人生活實況;印製勞工刊物,介紹勞工法例和勞工知識的年曆卡、書簽等在本堂派發;舉辦「工人靈修聚會」;設立教區性的勞工中心,提供各項輔導服務;大修院的修士們宜有實際體驗工人生活的牧職訓練時間;鼓勵及協助教友在本堂設立工人小組,強化職工青年會;教區撥款予團體舉辦關注工人活動;宜有部分神父、修女深入工廠作勞工;或任勞工輔導(有些工廠迫切需要此方面人才)對突發性的勞工事件,教會應有所回應。


結語——工作的詩篇
曾經看過Kahlil Gibran的《先知》一書,其中一篇描寫工作的詩篇,充滿了生命的莊嚴、美妙,我願節錄數語作為本文的終結。
「…你工作,你就能與大地及大地的靈魂並駕齊驅。……
邁向無限空間的生命行程。」
「...你們不斷地工作,就是真誠地愛著生命了。
透過工作而愛生命,就是明白了生命最深奧的秘密。」
「...一切慾望都是盲目的,除非有著知識,
一切知識都是徒然的,除非有著工作,
一切工作都是空虛的,除非有著愛;
當你帶著愛心工作時,
你便與自己、他人以及上帝相結合了。
甚麼是帶著愛心工作?
就是從你心中抽絲織布,
彷彿是你心愛的人要穿那布一般。
就是你熱心地建造一座房子,
好像是你心愛的人要住那屋子一般。
就是你溫柔地播種,歡欣地收穫,
好像是你心愛的人要吃那果實一般。……
工作是愛的表現。……」3.


(本文作者為寶血會修女,今在輔大神學院神學系第三年就讀)


附註:

  1. 時報新聞週刊62期,廣大勞工在想什麼。
  2. 公教社會思想綱要,韓山城,光啟,頁21∼22。
  3. 先知,赫塞原著,杜菁澤,正文書局,頁29∼33。

參考書目

  1. 「論人的工作」通諭。
  2. 公教社會思想綱要,韓山城,光啟。
  3. 教宗保祿六世論勞工,韓山城,安道學社。
  4. 教會社會教導之中心思想,譚璧輝譯。
時報新聞週刊60、62、68、76、82、84、86、89、90、91、94期。
 

 

本檔案未經整理

 
| 神學論集主頁 | 鄺麗娟. |<<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