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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9
神學論集
(1986)p.377-392
   

平信徒在禮儀及傳福音上的角色

 

郭彬生

 

 


導言
幾年前基督教在「基督教女青年會」召開了一項「基督教祭祖問題探討會」。在該次探討會中周聯華牧師的講題是「符號」。演講中,他講了一段經驗談,他說:「我晉牧已二十九年,在這二十九年中,我別的不敢跟人比,比喪事禮拜在同樣二十九年中,我敢說,我是最多的。每逢喪事禮拜就遇到同樣的問題……能否擺蠟燭?能否掛像片?能否向亡者行鞠躬禮?……有一次大喪禮時,我知道有一大群人在前面,非要去鞠躬不行,我就去站在門口,我知道會有不少人問我:周牧師,我們可不可以鞠躬?我說:不知道。讓他們自己去作。……這是讓我擺在最衝突、難過的時候。讓我想一想,是不是可以,沒有到那危急的時候,我是沒有答案的,那太輕鬆了,一定要站在那門口,一動也不動,每一個人都問我:可不可以鞠躬。我就打我一記耳光,每問一次,我就打一次,我有一些答案,就是這樣出來的。……。」他又說:「……最大的遺憾就是在大陸,即我父母的那一代,我小時候去弔孝叩頭之時,我們基督教尚未提倡行三鞠躬禮,如果當年提倡此禮,現在我們是開風氣之先,人家跟隨我們。像我們現在就非常尷尬,像那一次大喪禮,我就在想,這一群人進去不鞠躬怎麼辦?不鞠躬,他們要作什麼?就沒有什麼好作。一般而言,當樂隊一吹,鞠躬者就被吹到中間行禮如儀,而我們這一群不鞠躬者呢?當樂隊一吹,只有躲在一邊。如果是熟悉的朋友,我們可以早點去幫忙,並安慰喪家。但為一般人怎麼辦?我們不鞠躬實在是很難。依我所知,某些教會鞠躬,某些教會不鞠躬,我們說不鞠躬,其實還是在鞠躬,我認為說謊者還不如鞠躬者更糟糕………如全家是基督徒,我有我的一套,……當樂隊一響,我就堂而皇之的到中間一站,當司儀唱:一鞠躬,……我就是不動。現在殯儀館的司儀已知道了,當我一進殯儀館,司儀不再叫了,而喊:『請靜默』,待頭微微仰起,司儀便喊:『默畢』……………。
在同一次探討會林治平教授在演講中曾舉了一個例子,他說:「在一次大車禍中,不少人喪生,在現場有許多不同信仰的人,有佛教徒、基督教徒……因此,各有不同信仰者均邀請各教會人士,舉行追悼儀式。佛教和尚,尼姑誦經,鑼鼓喧天好不熱鬧。而基督教的牧師。則無儀式可作,引起現場不少人的不滿,認為你們基督教在搞什麼嗎?這值得我們深思。……」。
直到現在仍在非基督徒的世界裡,流傳著:「信耶穌,死了沒人哭」。
某教友說:「本堂的各項禮儀死板而沒有活力,我恥於帶我那些非基督徒的朋友到堂裡來,我寧可捨近求遠,帶他們到II堂去」。
去年聖誕節前夕,內子問她的朋友說:「聖誕夜你要去那兒參與彌撒?」她欣然回答說:「我先生不是教友,我要帶他和孩子到古亭耶穌聖心堂去參與彌撒。」內子問:「為什麼去那麼遠?」她說:「我和先生,孩子都喜歡那裡,因為到了那裡,好像到了天堂一樣,令人舒暢、平安………教堂氣氛好、禮儀有活力、神父講道簡單而動人、服務週到、教友祈禱虔誠、唱詩班的歌聲像天使一般……」。
基督教舉行「祭祖問題探討會」及周牧師的經驗談,告訴我們禮儀的重要,而基督教也正在努力尋求禮儀的價值,這是可喜的現象。
林治平教授的例子及「信耶穌死了沒人哭。」說明了,沒有禮儀,或不合禮俗的行動成為人信仰耶穌的阻?。
最後兩個例子說明,有禮儀,但未顯出禮儀的活力,這是多麼的遺憾,而有活力的禮儀卻引人入勝。
禮儀是天人之間的橋樑。禮儀是基督奧蹟的延續。基督的奧蹟藉?外在的標記而延續,其目的在完成「天人合一」。
「禮儀既能使教內的人,每日建設成以吾主為基礎的聖殿,成為在聖神內的天主的住所,而達到基督圓滿年齡的程度,奇妙地鼓勵他們宣揚基督;禮儀又能把教會顯示給教外的人,好像樹立於各國之間的旌旗,將散居的天主兒女齊集麾下,直到同屬一棧一牧。」—參閱禮儀憲章第二號。

禮儀生活
去年七月五日,香港徐錦堯神父在公教報第六版,「天地人」專欄,發表了一篇以「禮和儀的分別」為題的文章,發人深省。茲錄於后:
據說在春秋戰國時代,當魯國的君臣成了晉國的階下囚之後,晉國仍然准許魯國君臣在晉國境內行其君臣之禮,而魯國君臣的「表演」也確實十分精彩,一切朝儀簡直和未亡國之前沒有什麼分別。晉國的大臣女叔齊看到魯國君臣所行的這些隆重儀式,不禁嘆為觀止,於是對晉侯說:「魯侯不亦善於禮乎?」但晉侯卻對女叔齊說:「魯侯焉知禮?是『儀』也,不可謂『禮』。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也。」換句話說,在晉侯心目中,禮是和安邦定國,和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魯侯君臣為階下囚,雖然擺脫不了作為囚犯的事實。這樣的禮並不是真的禮,只不過是一種遊戲,一種外表的做作,晉侯稱之為『儀』。
我們的「禮儀」將『禮』和『儀』兩字並用,顯然包含有「儀式」和「生活」的雙重意義。
尼古拉神父進一步認為,天國的首要範圍,或信仰的首要對象是生活,是現實的世界;次要的對象才是禮儀。先有生活才有禮儀;先要努力轉化世界,然後才用禮儀去表達我們對生命的慶祝、對上主的依靠,對世界前途的厚望。
尼古拉神父認為教會在過往的發展中,事實上已把「改變世界」的任務交給了其他人(如國家、政治家等),自己卻過分地發展了禮儀,致使那原本應由生活而來又與生活有關的「禮儀」變成了純粹的「儀」—外在的禮節和儀式,教會的生活也就由現實世界的舞台而搬進了祭衣房之內。他指出基督在舉行的第一個流血的祭獻時,是在聖殿外、在聖城外;這個十字架的祭獻完全沒有祭衣、蠟燭、輔祭,沒有美妙的聖樂,現場也毫不肅穆,只有沸騰的人聲、喧囂的吵鬧聲、怨毒的咒罵聲和無情的譏笑。
尼古拉神父還認為,禮儀脫離了生活,是教友在禮儀改革中不能產生任何貢獻的重要原因。其實,就連我們這些讀過神哲學,卻非禮儀『專家』的人,對禮儀的改革也很難置喙,又何況是一個普通的教友?教會不是應該重新肯定禮儀與生活的關係,其至強調「先有生活,後有禮儀」這個大原則嗎?
是的,禮儀與我們的教友生活有最密切的關係。我們可以說,禮儀從教友生活伊始,就一直經常伴隨著教友,直至他們脫離此世,回到天父之家。
教宗比約十世曾說過:「禮儀生活乃真正基督徒精神首要而不可或缺的淵源。」
教宗比約十二世說:「天主的恩寵寶庫由吾主耶穌傳給宗徒們,而由教會禮儀分施給人類。」所以我們參與教會的禮儀生活,就是「履行我們得救的工程」—禮儀憲章第二號。
教宗比約十二世又說:「今日的禮儀不論在整個教會的生活上,或個人的宗教行為上,都佔?顯著的重要地位。」
教宗保祿六世說:「聖教禮儀是給我們傳播天主生命的第一個泉源;是我們精神生活的第一座學府……」。他又說:「教會禮儀始終是信友們信仰的標準,和愛主愛人的動力。」
禮儀憲章第十四號:「禮儀是信友汲取真正基督精神的首要泉源。」
但是,禮儀憲章第九號、十號說:「神聖禮儀並不涵蓋教會的全部行動……禮儀卻是教會行動所趨向的頂?,同時也是教會一切力量的泉源。」換言之,教友既為教會的一分子,所以這兩句話為教友而言是說禮儀並不包括教友的全部生活,可是禮儀實是教友生活所指向的高?。事實上,教友除了光榮天主,聖化自己和別人以外,還能有更高遠的目標嗎?而禮儀生活正可以幫助我們去完成此「光榮天主」與「聖化自己和別人」的偉大使命。
在此,我願表達的是:第一,在教會內稱信徒為「教友」,不過,這「教友」所包含的是:他是基督徒。他是教會的人。他也應成為禮儀人,因為他要藉禮儀生活來聖化他的教友生活。他並在現代世界中作基督的見證人或基督的傳人。第二,一個禮儀人,如果完全不明白聖教禮儀的真諦,不了解教會禮儀的作用,不清楚教會禮儀的目標,他又怎能從中汲取真正基督精神的泉源,獲得心靈的滋養和禮儀生活的神益與喜樂並傳給人呢?他必須積極地、有意識地去參與教會的禮儀,以及基督的奧蹟,然後方能汲取真正的基督徒精神,從而產生真正的基督徒生活與行動。第三,禮儀生活既然為我們是那麼重要,我們就應努力促使聖教禮儀,發揮它應有的生動活潑及豐富的功能,使其本地化、現代化及生活化。

在禮儀中及傳福音上平信徒(教友)的角色
禮儀既是整個基督奧體對天主的公開敬禮,「禮儀行為屬於教會全體,表達教會全體,並涉及教會全體;……」—禮儀憲章第26條。因此,禮儀並不只是主教、神父們的事,相反的,每一位平信徒,教會的每一分子,都應該在主教、神父們的領導之下,積極參與禮儀,有意識地去善盡自己的一份責任。
為此,禮儀憲章第28號說:「在舉行禮儀時,無論是司祭或信友,每人按照事體的性質和禮規,盡自己的任務,只作自己的一份,且要作得齊全。」在14號說:「慈母教會切願教導所有信友,完整地、有意識地、主動地參與禮儀……。」
說真的,禮儀既然是天主的子民,通過教會、通過基督,一齊敬拜事奉天父,那末禮儀就是大家的事,應該大家一起來,參與禮儀的每一位天主子民,人人有份,人人有責,都應是生活的肢體,是呈獻敬禮的活動分子,藉著所參與的禮儀,表裡一致地敬禮天父。
所以我們每次參與禮儀時,都應有所表示,有所行動。我們應偕同教會、偕同基督,「心甘情願的」、「自由自在的」、「行動一致的」、「同心同口的」、「各盡己職的」、「細心觀察的」……以虔誠的姿態、由衷的熱誠,以天主兒女的心腸,滿懷著依恃、信賴、熾愛、希望、奉獻………的善情,「向天主高舉心靈,向祂奉獻靈性的崇敬,並豐厚蒙受祂的恩寵。」—禮儀憲章第33號。
禮儀憲章第29號說:「連輔祭員、宣讀員、解釋員,以及屬於歌詠團的團員,都是在履行真正的禮儀職務。………。」
禮儀憲章第30 號說:「為促進主動參與,應該推行群眾的歡呼、回答、詠頌、對經、歌唱、以及身體的動作、姿態……。」

實例:
1.前幾天晚上七時半我和內子到II堂參加鄰居嫁女的婚姻彌撒,新郎是非教友,那天正好是「使徒聖保祿歸化慶日」,本堂神父白天未舉行慶日彌撒,因此,當我們進堂時,教堂沒有特別佈置,本堂神父首先催促新娘及新娘父母等進入告解亭「辦告解」,然後宣佈:「今天是『使徒聖保祿歸化慶日』,我不能舉行婚姻彌撒,只能作慶日彌撒,……現在彌撒就開始。」整個禮儀約半小時完成(沒有講道),除讀經一有一位教友誦讀外,其餘角色,均由主禮神父一個人包辦。彌撒後,我問新郎、新娘:「剛才為你們舉行的禮節,你們懂嗎?」新郎、新娘異口同聲的說:「除了結婚儀式時,神父問我們的部分懂外,其餘部分,我們什麼都不懂,在神父給我們的婚姻彌撒經本裡,我們什麼都找不到,只知道神父叫我們到前面去,我們就去,神父叫我們回座,我們就回座……。」
2.II堂多年來無論是主日彌撒或是特別慶典彌撒,常出現一位「釋經員」或「讀經員」,均很稱職,但她卻是一位非基督徒,按理她是聽過不少教理,對教會印象良好,常參與教會的活動,我曾問過她:「妳有沒有考慮領洗奉教的事?」她毅然決然的回答:「沒有」。「妳懂妳所作的嗎?」「我不懂。」
3. II堂神父正在舉行主日彌撒時,麥克風好像出了問題,神父三度進出更衣所,修理麥克風,教友在觀望,好似愛莫能助。
4.有一天,一位熱心的教友青年告訴我:「咋天在我們堂裡,有一台婚禮彌撒,把我給忙得昏頭轉向,因為我一個人扮演了:釋經員、輔祭、讀經員、唱經員………。」
5.我曾到II堂參加主日彌撒,禮儀中有一位青年擔任釋經員,也有人輔祭,但在整個禮儀中卻出現一個怪現象:釋經員尚未來得及報告經文頁數,或起立坐下,居然在教友席,先後出現兩位熱心教友搶報經文頁數或喊起立、坐下。舉揚聖體時,教友席也出現一位教友到祭台側,輔祭處拿起磬把猛敲磬,狀似「敲磬行家」。
6.許多堂區裡常在彌撒開始時,臨時「抓人」作司儀、讀經、司琴、奉獻禮品……。
7. I位熱心的教友每主日都擔任司琴的角色,達三台彌撒之多;但她常有一種感覺,這三台彌撒她都沒有專心參與,所以必須參與第四台彌撒;在這台彌撒中,什麼角色也不擔任,以便專心參與。
8. II堂多年來,每逢彌撒禮儀,均由一位熱心的婦女擔任司琴。有一次,修女請了另一位教友司琴,這位教友為此而痛哭流涕。
9.幾年前,台北總教區在光仁中學禮堂舉行教區聖化家庭日,大會將彌撒交由青年們負責,青年們在輔導修女、老師指導下,全心參與設計、安排,頗費心思,彌撒禮儀隆重,多采多姿,但禮儀長達一小時又二十分鐘。彌撒後,有位神長和另一位年長的神父說:「你看,他們常說,我們安排的彌撒太長,現在他們安排一台一小時又二十分鐘的彌撒卻不嫌長,你說奇不奇怪?」
10.許多教友寧願越區,走遠路到聖家堂、古亭聖心堂參加彌撒,其中主要原因是這兩個堂禮儀安排得好,禮儀中無論是聖職人員或是信友,都將屬於自己分內的職務完全盡好了,……當然吸引信友參禮。
由以上的實例顯示,許多堂區對平信徒在禮儀中應扮演的角色束手無策,使堂區的禮儀不夠隆重、生動、有活力,也使參禮的信友缺乏參與感。相反的,禮儀若有活力,參加的信友則非常踴躍,具有吸引人歸向天主的神力。
現在以彌撒聖祭為例,試看平信徒的角色:
依據主教團禮儀委員會編譯的「彌撒經書總論」第三章「彌撒聖祭中的職務」指示:
58號:在集合一起舉行彌撒的團體中,每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各按其位,各盡其職,積極地參禮。所以,無論是聖職人員或是信友,都應將屬於自己分內的職務完全盡好。如此,建立在各種聖秩與聖職上的教會,因彌撒聖祭的舉行而得表現出來。

聖職人員的職務
59號:論「主教」之職務。(略)
60號:論「司鐸」之職務。(略)
61號:論「執事」之職務。(略)

天主子民的職務
62號:信友,在舉行彌撒時,信友們是神聖的會眾特選的種族、王者的司祭,受祝聖的邦國,為感謝天主,不但由司祭之手,而且與司祭一起奉獻無玷的祭品,並學習自我奉獻(禮儀憲章四十八條)。他們應該致力將此意義,藉著深刻的宗教意識,和對參與聖祭者的弟兄之愛表達出來。
所以,應避免一切分離與個人主義的形跡,並應將我們共有一位天父,大家都是兄弟的道理置於眼前。
信友在聆聽天主的聖言上,在祈禱和歌唱中,特別在共同奉獻祭品,和分享主的聖筵上,應表示出是一個團體。這種合一在信友們舉止態度的共同一致上,完美地表現出現。
信友若被邀請在典禮中執行某種任務時,切勿拒絕,而應欣然為天主的子民服務。
63號:歌詠團:歌詠團在信友中擔任特殊的禮儀職務,就是將所屬的部分,依照歌詠的種類,適當而完美地歌唱,並領導信友團體的歌詠(聖樂訓令十九條)。
上述有關歌詠團的事項,除了必要的限制外,亦同樣適用於其他執行音樂角色的人,尤其適用於奏風琴者。
64號:應有一位歌詠團的指揮,或歌詠員,在場領導並支持信友的歌唱。特別在沒有歌詠團的地方,歌詠員更應領導不同的歌曲,使信友參與歌唱(聖樂訓令二十一條)。

特殊職務
65號:輔祭員:是正式任命服務祭台、輔助司祭與執事的職位。其職務是預備祭台、祭器;並在某些情形下,以非常職員的身分給信友分送聖體。
66號:讀經員:讀經員是正式任命擔任讀經(福音例外)的職位。他也可提示信友禱詞中的祈禱意向。唱聖詠者缺席時,亦可領念讀經間的聖詠。
讀經員在彌撒聖祭中,有其固定的職務,雖有高級輔祭人員在場,仍應由其本人執行。
為使信友由恭聽天主聖訓,而對聖經產生甘飴生動的心聲(禮儀憲章二十四條),執行這職務者雖未領受此職位,亦必須由確能稱職者擔任,並應盡力準備。
主教團可以准許女性,恭讀(福音前的)聖經,提示信友禱詞的祈禱意向。主教團也要清楚地規定在禮儀聚會中,女性恭聽天主聖訓的合適位置(禮儀憲章二十四條a)。
67號:唱聖詠者:唱聖詠者的職務,是在讀經之間,唱聖詠和讀經詩歌。為能善盡其職,唱聖詠者應發音正確,並諳於吟唱聖詠的技能。
68號:其他職務;其他輔禮人員,有的在聖所內,有的在聖所外,執行著各種職務。
首先在聖所內的:是那些手持彌撒經書、十字架(苦像)、蠟燭、餅、酒、水和香爐的輔禮人員。

其他在聖所外的:
1.釋經員:是為信友提供說明與介紹,以引導他們更深刻地明瞭禮節的意義。所以,釋經者的說明應善為準備,要簡單明瞭。
為能善盡其職,釋經員應面向信友,站在合適的處所,但不得站在讀經台前。
2.有些地區,有人在聖堂門口作招待員,接待並引導信友走至堂內合適的位置,並維持遊行秩序。
3.在聖堂內收集捐獻的。
69號:特別在大聖堂和大團體內,最好委派專人管理並協調聖禮的進行,使輔禮人員的行動具有虔誠、秩序、和威儀。
70號:執事以下所有的職務,皆可由男性信友擔任,無論是正式委任或未受委任的。在聖所外所行職務,依照堂區主任的明智裁定,亦可由女性擔任,但應注意第66號,有關讀經的位置。
71號:若有多位輔禮可以執行同一職務時,不妨由他們分別執行這同一職務的各個部分,例如:一位執事可司歌唱部分,另一位執事可任祭台上的職務;若有多位讀經員,亦分別執行其職務。餘可類推。
72號:在信友們參與的彌撒中,只有一位輔祭時,他可執行各種職務。
73號:為任何禮儀慶典,凡有關禮節、牧靈、音樂方面的安排………,都必須在堂區主任的督導下,聽取各直接有關信友的意見,同心協力去準備,方能奏效。
從「彌撒經書總論」的指示看來,在禮儀中每一位天主子民都有其應扮演的角色,尤其在特別職務中。綜觀我們的堂區,說什麼都沒有做,這是不公平的;但如依據「禮儀憲章」及「彌撒經書總論」的指示來說,則值得我們深思、檢討,至少是做得不夠;不夠深入、不夠認真、不夠徹底……。
平信徒亦可在婚禮、喪禮、洗禮、傅油禮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亦可主持聖道禮儀及分送聖體的工作。
為使我們聖教禮儀發揮其活力的功能;為使每一位天主子民扮演好自己在禮儀中應有的角色,必須組織「禮儀團」,推動、培養、訓練,以促進天主子民的禮儀生活。—請參閱禮儀憲章第16條、19條。這一部分特請台北市古亭天主堂聖心禮儀團團長盧心懋先生,現身說法,以具體實例來闡明「禮儀團」的重要。

我的見證
我從小隨父母領洗奉教,已三十五年,以平信徒身分,參與教會牧職,迄今已屆二十三年。自初中開始已在禮儀中扮演輔祭、領經等角色,我非常喜愛這些角色,不僅引以為榮,更珍視這些角色,因為它使我更參與禮儀的奧蹟,更虔誠的與天主接近。在這數年中,特別是參與牧職以來,在教會各種場合的禮儀中,不知扮演了多少次釋經員、讀經員、輔祭、歌詠團、歌詠員、收獻儀等等角色,從未受過特殊的訓練,只是在「教會禮儀生活的大學府裡」,不斷的實習,不斷的觀察、揣摩、看書、研究、請教、改進,努力作一個「禮儀人」。使自己和別人充分享受「自禮儀寶庫中汲取真正基督精神」的權利,但必須付出代價,那就是勇敢的、積極的、主動的善盡禮儀人在禮儀中應盡的義務—為禮儀服務。以下是我的一點心得,願與大家共享:
1.參與禮儀服務並非作秀,而是使命:因為我珍視禮儀服務的價值,認為是一項神聖的使命,一有機會,我很少拒絕,但常有人對我說(可能是開玩笑):「你又來作秀了」、「你成了職業司儀」。我聽了常是一笑置之。不過常捫心自問:「是嗎?」、「是否自己的態度作得不好,給人這種印象?如是,必須反省改進」。另一方面,我也常呼籲教會人士,少對「禮儀服務的人」作如是觀或開玩笑,這為他們是一種傷害、侮辱。
2.無論在禮儀中扮演何種角色,每一回必須認真、妥為準備,沒有時間準備不要輕易接受這項使命,不要以為自己是老經驗,就可馬虎應付,這是不對的。禮儀服務是不能取巧、偷工減料、隨便應付的。我常勉勵自己:「沒有準備好,絕不上台」,直到現在,接受「禮儀服務的工作」或大或小,為我而言,都是「大」的,都小心翼翼的、慎重其事、全心投入準備,盡量能與禮儀配合,作到盡善盡美。
3. 禮儀服務不只是去完成一件工作而已,它要求的是「禮儀人」在作「禮儀的事」,因此,禮儀服務不是任何平信徒都能擔當的,他必須意識到,他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是一個神聖的「標記」,他應從內心準備好,使自己相稱地去扮演應扮演的角色。事前要祈禱,求天主寬恕我們的罪過,以清潔的心靈,神聖的儀態,虔誠的在聖所裡或聖堂內作好禮儀的服務;彌撒後要感謝天主的恩賜。因為我們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屬於主的民族」(伯前二9)。我常勉勵自己:「不要帶著罪去作神聖禮儀的服務或參與禮儀」。藉著禮儀服務,要求自己的靈修生活要日益進步,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相稱地扮演禮儀服務的角色。
4.要有謙卑的態度,不恥下問。擔任禮儀服務的過程中,不要自作主張,不懂的地方要謙卑的向神父或專家請教,這樣才能進步。宋之鈞蒙席和趙一舟神父常是我請教的對象,一有疑問,即刻請教,以免犯錯,貽笑大方。
5.要勇於面對問題、接受挑戰,不要怕麻煩。許多機會來臨,我們常錯失機會,輕易取消禮儀行動,或是簡化禮儀行動,阻?禮儀發揮其功能。記得兩年前聯合報的名記者劉復興先生因車禍喪生,他的妻子歐陽元美也是該報名記者,他們都是教友,於是家屬在台北第一殯儀館景行廳舉行天主教追思大典,我亦參與了此次禮儀的服務,過去有許多人不主張在殯儀館舉行追思彌撒,我和被請的主禮者韓德力神父(因為韓是歐陽元美在台中中學時代天主教中等同學會的輔導司鐸,我也是當時的會員)都認為追思彌撒是我天主教公開對天主的神聖敬禮,在那兒舉行禮儀,是最好的傳教機會,當時參禮的人至少一千人,當然其中有不少教友,我們事前作了妥善的準備,禮儀的佈置、主禮、司儀、輔祭的衣著、主禮的講道、誦經、司儀的釋義、教友的唱歌等絕不馬虎、打折扣,一切按天主教禮儀進行。當時的禮堂裡鴉雀無聲,莊嚴肅穆,猶如一座大聖堂,事後許多人向家屬反應,天主教的追思禮實在隆重感人,令人嚮往。其實我們只去了五個人:主禮神父、司儀、輔祭、領唱員。在我的經驗中,只要我們敢接受挑戰,面對問題,認真去做,從沒有失敗過。如果有不理想的地方,一定是人為的因素。為了天主的榮耀,我們一定得正視每一個機會。
6.幾年前李郁文先生與李親美小姐在嘉義民權路天主堂舉行婚禮,狄總主教主禮,我擔任司儀,新郎新娘都中學教師,熱心教友,參禮的人除了教友以外,都是輔仁、嘉女的老師約二百餘人,當然大部分是非教友。新郎與新娘可說是教友的典範,在他們準備結婚的過程中,把婚姻聖事列為第一,他們曾囑主禮多講道,囑咐我作必要的釋義,因為這是大好的傳教機會。彼時婚禮彌撒長達一小時又三十分鐘,事後有人說:「這真是一次最成功的婚禮及佈道大會」,因為參禮的人無不感動,豎大姆指向新郎新娘說:「今天的婚禮令人難忘,讚!」這次禮儀的成功,主要的是扮演禮儀服務的人盡心盡力,配合得宜所致。這次的婚禮再次實現了禮儀憲章所說的「禮儀傳教運動」的號召,不要忘記,每次禮儀行動,天主都在工作。
7.不要怕批評,請多鼓勵,多讚美。許多人不敢參加禮儀服務,是有原因的,我們常聽到人批評主禮、司禮、讀經員……卻很少人給他們鼓勵,請大家多給「服務禮儀」的神父或教友讚美!鼓勵!及建設性的批評,而擔任禮儀服務的人,也要有接受批評的雅量,因為只有這樣的胸襟下,我們才能成長、進步。

8.要扮演好禮儀服務的角色,要主動、實事求是、充滿信心、耐心、愛心、希望之心,要能創新、重視每一個禮儀行為,要有應變的能力、開放學習的態度……我們的禮儀必有活力。也能實現禮儀憲章第二條的願望(參見禮儀憲章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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