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正解放神學」的時代需要
一九八四年九月三日,羅馬教庭的信理部以擔憂的心情,頒佈了一份「有關『解放神學』某些觀點」的訓令。這訓令的寫法,對許多人來說,是有點出人意料。它並沒用傳統上一般慣用的「一概宣告絕罰」的方式頒佈之 —— 雖然有不少人認為應該如此做 —— 反倒是仔細地、分門別類地把數種不同的解放神學劃分清楚,並且強力地支持護衛所謂的「純正的解放神學」。
訓令中所描繪的「純正的解放神學」,是以「聖經中蒙受基督與天父解放而得到的自由」為立論基礎核心,並且「能就合現時代具體現實的迫切需要」而做的神學反省。訓令強調:「渴望解放」已成了我們目下最主要的時代徵兆;這是因為貧富過分不均、階級壓榨造成痛苦重負等現象,所產生的渴望解放。因此,訓令提醒人們:舊約先知們說過「天主是貧窮人的保護者」,新約作者們也描繪出「基督是解放者」的一張圖像。
為了防範訓令被人利用,信理部首先就指出了所謂「純正解放神學」應有的基本原則。如此,以不太公義的手段獲取暴利的資本家,以及以強壓手段獨裁統治的政客,就不能藉以當做逃避批判的護身符了。訓令中相當坦率地直說:「在拉丁美洲的某些地區,存在?下列事實:已喪失社會良知的寡頭政治執政團成員們囊括了絕大部分的財富;社會上缺乏、產或全無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軍事獨裁者玩弄基本人權;有權有勢的政府官僚貪污腐敗;外國資本的企業公司從事野蠻的剝削。這一切現象正是現代科技、經濟、財政、金融體系制度所產生的新殖民主義下的產物。在這新殖民主義制度下,不少人成了無力翻身的犧牲(下轉P.478)者,他們內心都會潛伏?革命的情緒。而上述現象也就成了助長那些自以為是無辜犧牲者的人的革命情緒高漲的主要因素。」
在這一方面的寫法上,本訓令是有點值得商榷。說「選擇與貧窮人站在一起」是值得讚佩的行動時,應該很小心,不能因此而把軍方、政府及企業執行機構打成了代罪羔羊。在某些論點上,本訓令的用詞似乎有欠考慮,可能會在無心的情況下挑起階級仇恨來。不過,在訓令的另一些地方,也說造成貧窮的原因應該更深入、更切實地加以研究:這個說法令人感覺更中肯。譬如研究的結果可能顯示:假如外國的大企業不被吸引來本地投資,貧窮的狀況可能會更趨惡化。
「偏差的解放神學」的危險
依照信理部的說法,教會聽到了窮人們的哀號,也願意盡自己的力量來答覆這一哀號。一九七九年在墨西哥舉行的拉丁美洲主教會議,已經決定採行所謂的「優先選擇與貧窮人站在一起」。現在,信理部接受了這個選擇,不過替它加了一項但書:這一選擇應在福音真精神的指引下實施。
本訓令的主要部分,在警告人們提防一些「偏差的解放神學」理論會造成的危險,這些理論是不可接受的。誠如訓令所述,主要的問題出在不做批判地直接借用馬克斯主義的社會分析理論。如此做法的擴大應用,自然引伸出下列不良結果:認為真理必須附屬於階級鬥爭的要求之下;個人必須整個隸屬在集體制度之中;否認超越性的(絕對的)道德原則。若然,一切罪惡的起因就被認定,是來自不良的經濟及社會結構。當政治目標成了真理及道德上的最高準則時,整個生命就會過分不當地被「政治化」了。
依照信理部的說法,虛幻的階級社會目標才是真正傷害窮人的元兇,因為這虛幻的目標會阻礙真正謹慎改革的推行,反而煽動革命的情緒。革命一旦發生,結果常常是出現極權式的獨裁政體。許多置全國於(下轉P.534)非人性奴役制度中的殘暴政權,大都靠高舉解放人民的名義。起而爭奪得到權力的。
信理部說,這一虛假的解放理論對信仰是會有傷害的。它不分青紅皂白地以政治角度來詮釋聖經,歪曲「救贖」的真正意義。它使教會因有社會及經濟階級的存在而自行分裂。有時候,連聖事禮儀都遭毒手惡化:聖體聖事(感恩禮)竟然被曲扭地說成只是某一階級結合的象徵,這一階級的結合是為了對抗其他的階級。「本來『出谷』,接照保祿的看法,是一張象徵洗禮的圖像,可是有些人居然把它塑造成一張人民政治解放的象徵。」
信理部在拒絕不純正的解放神學時,所用的辭彙相當謹慎。他們不否認在馬克斯主義裡有某些觀點在基本上是可取的;原則上同意美國主教團稍早(一九八O年十一月十三日)對馬克斯主義所做的聲明;也原則上贊同耶穌會總會長雅魯貝神父在一九八O年十二月八日寫的信所給馬克斯主義的分析。不過,信理部進一步指出:若要借用馬克斯主義者的社會分析做工具,應該小心,不能不知不覺地讚同了他們立足的哲學思想。我們可以承認「實踐」對於更進一步了解福音是重要的,但是一定不可把「實踐」當做真理及道德的至高無上的準繩。當然,有時候暴亂式的革命是必須的,可是仍應避免「有組織、有計畫地製造盲目的暴動」。我們可以正當地承認有嚴重的社會鬥爭的事實存在,但是我們一定不可以宣揚階級鬥爭,說它是邁向未來無階級社會的必經之路。我們可以同意不良的社會制度與無罪惡是連在一起的,但是我們一定要知道:罪惡真正的根源是人心。
信理部以這種分清事實真象的手筆的敘述方式,正好讓自己有了一個聆聽某些讀者回饋的好機會:這些讀者堅信馬克斯主義者的社會分析內,一定有些東西可以給基督徒做為忠告。當然,本訓令之所以避免採用簡單的「一概宣告絕罰」的方式頒佈,顯示出信理部也同意:由莠子中分出麥子來是困難的;在不少(下轉P.542)的情況中,該在那裡劃分界線,不是所有人都意見一致的。訓令不能遽然說最後一句話,這也是部分原因。事實上,訓令中也許下承諾,以後還要發佈一個更完整的文件,將以積極的方式來探討基督徒的解放和自由這一大課題。
本訓令頒佈後的可能反應及效果
對於這篇「有關解放神學」訓令的同一類文件,很容易被人想到是要用來打擊並逐退一項「虛假的異端」。若然,這一篇訓令若要用來逐退「偏差的解放神學」,將會徒勞無功。誠如訓令所說的,「誇大」的現象普遍存在於一些解放神學者的作品之中,可是,這篇訓令並未指名道姓的指出打擊目標是誰,那麼對於推測誰的作品是目標必然引起爭論。或許主要的目標並不是神學家,而是那些熱忱有餘,而理性不足的一般追隨者。信理部是這樣說的:有些基督徒基層團體的成員缺乏足夠必要的訓練,無法分清何為「純正的」、何為「不良的」神學作品。不過,有一點我們應該知道:與信理部持相反態度的人,一般來說,都排他性地用這篇文件所謂「不良」詞彙概念來理解解放神學的。信理部以這篇訓令清楚地劃分開「純正」與「不良」的解放神學理論,把這方面的討論推上了一個新的層面,雙方交談將會進行的更有成效了。
拉丁美洲解放神學的主要支持者,毫無疑問會為自己辯護說:他們的主張並沒未被烙上「絕罰」的烙印。即使如此,這訓令所做的警告也並非全然無用。未來,這群神學家勢必要更加小心,把他們的立場與訓令中所提的「錯誤」畫分清楚。若然,他們在有關「純正解放神學」的原則方面,必定在讓各大洲的不同情況下的基督徒彼此的了解面增進上,提供更大的貢獻。如此,未來幾十年,這方面的神學必可有有意義的發展。
本文譯自:Avery Dulles, “Liberation theology: Contrasting Types”, America, 151 (1984), 13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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