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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4)p457-465
   

簡介有關解放神學某些觀點的訓令   


張春申

 


羅馬教義聖部今年八月六日簽署,九月二日所頒佈之『有關「解放神學」某些觀點的訓令』,包括導言和結論,以及其間的十一段。本文分為三節介紹:
一、訓令對於解放神學的一般態度
二、訓令指出的數種「解放神學」之偏差見解
三、訓令值得我們注意的幾點

一、訓令對於解放神學的一般態度
(一)「解放」這個名詞,是由西文Liberation 翻譯過來的;本地教會由於此名詞為大陸中共習用,所以往往避免採用。有人曾以「釋放」來翻譯Liberation ,偶而也有人不避嫌疑地用了「解放」。無論如何,這是一個聖經名詞,基本上表示天主子女是由天父自罪惡中解放出來,享受祂賜與的自由恩寵。奴役人類的罪惡能夠蔓生到文化、經濟、社會與政治各領域;因此天主解放的能力也接觸那些領域,但兩者不可混為一談,更應避免本末倒置。
(二)訓令對於解放神學無意全面討論,僅有更為窄而限定的目的:呼籲牧靈人士、神學家和一切信徒,注意「解放神學」的若干見解。這些見解在未經充分批判下,應用了不同派別的馬克斯主義,結果導致信仰上的偏差,構成教友生活的危害。
但訓令絕對不該被人曲解,認為聖部藉此反對一切持福音精神,慷慨地「為貧窮人優先獻身」的人;也決不該被人利用,認為聖部藉此支持那些面對人類歷經艱難與飽受剝削,而仍無動於衷、袖手旁觀的人。訓令真正的用意,是在指出若干偏差的見解,非但解決不了問題,反會為貧窮人製造禍患。
(三)但在指出含有若干偏差見解的「解放神學」之前,訓令卻先為解放神學,奠下了基礎與原則:
(1)「時代訊號」之一是人類渴望解放;尤其在肩負艱難的人群,以及失根斷源的階級之心靈深處,更為顯明。這種渴望表示人是按照天主肖像所造、蒙召成為天主子女;因此在無奈、貧窮、病痛、死亡……中,便亟願獲得解放。
(2)但表達人類渴望解放的理論與實踐,必須慎加分辨。不少政治和社會運動,自認是渴望解放者之發言人,保證以暴力達到澈底的改革,消除貧窮與痛苦。結果卻使渴望解放的人,反而淪落為意識型態之奴役,因為來自暴力的鬥爭,破壞人性的真實生活。所以教會不但注意「時代訊號」,而且對於表達渴望解放的理論與實踐, 採取慎重的批判與分辨。
(3)解放是聖經名詞,在基督信徒心靈中獲得共鳴。於是首先在拉丁美洲,繼而在第三世界的國家中,產生了解放神學。它最初的出發點原是關懷貧窮、獻身正義。由於自始便有不同的,甚至互相衝突的,對貧窮與正義的解釋,因此解放神學也不止一個,而有多種解放神學。
因為解放確是舊約和新約的基本課題之一,解放神學本身是完全合法的,它反省解放與自由的意義,探討實踐的途徑。為此,人類渴望解放與解放神學的誕生,並非偶然的巧合,而是天主的啟示,在教會訓導的註解中,對於「時代訊號」,給與正確的意義,以及要求實際的行動。
(4)一個純正的解放神學,要求神學家關懷今日教會所面對的問題:即人類對解放渴望以及反應這種渴望的解放運動。教會從未忘卻現代極度困難的環境,因此呼籲神學家的關注。
但解放神學必須深入了解在新約與舊約中,蒙受基督與天父解放而得到的自由;正確地解釋正義與愛;正視罪與社會、政治、經濟結構的關係……
(5)教會自己在不同的訓導中,切願不斷地喚醒基督信徒的良知,重視正義,與貧窮及受壓迫的人之密切連繫。訓令中幾乎詳舉了一切有關的文件,同時也承認無數基督信徒、牧靈人士、司鐸、會士與在俗教友之實際行動。
(四)不過,神學家便在與貧窮人同感,以及尋找有效方法剷除惡劣環境的奮鬥時,陷入了不同的誘惑。有人想把福音臨時安置一旁,留到將來再講;先求食糧,然後再聆聽天主的話。他們犯了分離二者,甚至使二者互相對立的錯誤。有人以為在經濟與政治領域中,為正義與自由之奮鬥,己經構成救援的全部本質。於是福音簡化為純粹的地上的喜訊。這裡所說的不同誘惑不免也影響了解放神學。為此產生了令教會擔憂的數種「解放神學」,下節我們將繼續介紹。

二、訓令指出的數種「解放神學」之偏差見解
上面指出一個純正的解放神學,必須建築在正確解釋的天主啟示之上;也指出事實上,不只有一個解放神學,更是有多種解放神學,因為它們之間具有不同的神學立場,甚至彼此無法接受的意識型態。為此,羅馬教義聖部頒佈了這項訓令。如同在上節(二)之聲明中,它僅是討論數種以「解放神學」為名的思潮;這思潮對於信仰之內容和基督信徒之意義,所提出的新解釋,嚴重地與教會信仰背道而馳,幾乎實際否定了它。
訓令對於這種以「解放神學」為名的思潮,(一)自它採用之馬克斯主義的分析;(二)自它對真理與暴力的錯解;(三)自它的神學思想;(四)自它的新注釋,一一加以檢討與批判。
(一)有些基督信徒急於採取有效的行動,解決目前無法容忍的困境。他們認為有效行動必須對於製造貧窮的社會結構,先作「科學分析」。而馬克斯主義提供了這種分析,只須應用在第三世界,尤其拉丁美洲中便可。
了解環境、計劃行動、為能改良社會,的確需要科學知識。可是「科學」已成為神話性的名詞,不是任何稱為「科學」的,不加慎重的批判,便可接受。不止一種「解放神學」,缺少這樣的批判;但對於馬克斯主義尤須加以嚴密的批判。
原來馬克斯思想是一個對於現實界之系統性的觀念,所有來自觀察與分析的與件都被安置在一個哲學與意識型態的系統中,由這個系統來決定所有與件的意義與重要性。馬克斯主義在研究社會現實之前,早已假定了的意識型態原則,也反映在研究之中。因此馬克斯思想是一個完整的系統,無法將其中的部份孤立起來;誰若採取其中的一部份,比如「分析」,結果他得接受整個系統。所以,「解放神學家」所採用的來自馬克斯主義作家的資料,經常顯出格外的含有意識型態的味道。大家知道,無神主義與它對人性的尊嚴、自由、權利之否認,是馬克斯主義理論的核心。神學企圖與一個以此理論為標準的「分析」整合,真是自相矛盾。相反,它必須對來自神學以外的任何分析之法,加以批判;批判的標準是信仰。羅馬聖部的訓令,對於以「解放神學」為名的思潮,首先指出了它不加批判,就採用馬克斯主義的分析之法。
 (二)馬克斯主義是一個對現實界之系統性的觀念,具有內在的邏輯,數種「解放神學」採用了它的「分析」,自動地接受一系列與基督信仰中的人學不合的立場。訓令提綱契領地加以展示。
按照馬克斯主義的邏輯,「分析」不能與「實踐」分開,也不能與辯證的唯物史觀(無產階級與資本階級鬥爭的唯物史觀)分開。為什麼分析不能與唯物史觀分開?因為,分析是批判的工具;批判是革命(階級鬥爭)的一個步驟,是負有歷史任務的無產階級的一個鬥爭步驟。為什麼分析不能與實踐分開?因為唯有從事鬥爭而實踐的人,始能正確地分析。
為馬克斯主義,實踐與由實踐而得的真理,只能來自(鬥爭)黨派。由於歷史的基本結構是無產階級與資本階級之間的鬥爭。辯證性地相反資本主義的鬥爭是必須的。馬克斯主義認為只有階級的真理,鬥爭與革命階級的真理。
歷史的基本法律是鬥爭的法律,因此社會建立在暴力上:富人霸佔窮人所用的暴力,以及窮人推翻富人之霸佔而有的反暴力。階級鬥爭是客觀的,必須的法律。為了受壓迫的人,投身此一運動,是「創造」真理,是「科學性」的行動。
可見,真理的概念已經完全變質。無人能有真理,除非通過黨派的實踐。因此馬克斯主義中,真理的概念與採用暴力,以及政治的非道德性,是互相連結在一起的。
為羅馬訓令看來,根據上列的展示,馬克斯主義顛倒了真理與暴力的意義;甚至破壞了倫理的原則。
 (三)以「解放神學」為名的思潮,未經批判,採取了馬克斯的分析。結果自動地接受一系列的立場。於是在神學反省之中,不知不覺構成一個真正的神學系統。訓令將「解放神學家」著作中的神學思想,有的是清楚肯定的,有的是邏輯地假定的,按次提示出來,使人容易見出它們的偏差。
(1)階級鬥爭是歷史的基本法律。「解放神學」接受此一歷史觀念,因此將教會也分成階級。教會的現實情況也應按照階級鬥爭來分析。它認為普遍的愛,無法剷除資本主義,唯有從事階級鬥爭才行。
(2)歷史是一個中心概念。根據階級鬥爭的法律,所謂天國來臨便是人類在歷史中的解放運動。歷史自身是一個發展,藉著階級鬥爭,而自我救援。
(3)為此,有些神學家竟然稱歷史為天主自己;信仰是「忠於歷史」,亦即投身於發展人類的政治活動中。
(4)信、望、愛是「忠於歷史」、「信賴將來」、「獻身窮人」,如此幾乎將「神」學內涵一掃而空。
(5)在這種「解放神學」系統中,信仰的肯定或神學的肯定應該由政治來判斷;政治判斷又是隸屬於階級鬥爭。
(6)愛必須要求階級鬥爭。不分階級地汎愛此時此地的眾人,贊成非暴力的交談,都是反動派,與愛不合。                 
即使同意不可仇恨,但只要有人屬於富人階級,他便是一個應當鬥爭的敵人。至於世界大同、汎愛眾人,都是「新人」出現時代,革命勝利之後的事。
(7)教會內在於歷史,受到歷史的法律所控制,因此再也不是天主的恩賜,信仰的奧跡。甚至與敵對階級,共同參與聖體聖事,「解放神學」認為沒有什麼意義。
(8)接著訓令中指出不少教會與聖經的名詞,都受到「解放神學」的彎曲:聖經中的「貧窮人」成了馬克斯主義的「無產階級」;「貧窮的教會」是一個「階級」,它意識到鬥爭之要求,努力在行動中爭取解放,在禮儀中歌唱解放;「天主子民」成為「受壓迫者的階級」,他們必須被喚醒起來,參與為自由的鬥爭。
(9)天主子民概念如此彎曲之後,「解放神學」不得不對教會的結構加以批判。這不僅是對教會牧靈人士之友誼規勸,因為他們生活不出福音性的貧窮,或者還保持著陳舊的權威,不體恤窮人。而且也向教會來自基督的聖事與聖統結構挑戰。控告聖統和訓導人員,是掌權階級的代表,應當予以打倒。理論上,教會的職務人員,應當來自人民,由他們指定合乎領導歷史性革命的教會領袖。
羅馬聖部的訓令,逐步將以「解放神學」為名的思潮之神學系統,如此整理了出來。這種神學自認是貧窮階級的神學,是實踐神學,是真理神學,與資本主義統治的神學敵對。它也敵對羅馬的訓導,藐視一切教會的社會道理。它一概不探討對方的論證,因為論證已由敵對的階級所決定。為此,極難與「解放神學」交談。
(四)以「解放神學」為名的思潮,對於聖經、耶穌基督、聖事,應用新注解來說明。首先是「政治讀經」。舊約出谷事件是政治性的解放;同樣聖母瑪利亞的「謝主曲」也翻版為政治讀品。其實,聖經並非沒有政治幅度,不過誰若將政治幅度視為唯一的讀經觀點,那真是太為簡化了。
「政治讀經」限定在現世的默西亞主義上, 這是將天國澈底的俗化,全部內在於人類歷史中。因此新約的簇新意義,也完全否定,耶穌基督的神性被人誤解。總之,由於新註解將教會權威性的注解視為階級產品,它已與傳承分手。如此,失去了聖經注解的神學標準,走上了理性主義的邪道,重新導致「歷史中的耶穌」與「信仰中的耶穌」之對立。
至於教會的信經,以及加釆東大公會議的信理,雖然文字依舊保持,不過內涵全非,新注解賦與的意義等於否定了信仰。一方面將傳統的基督論道理視為階級產品;另一方面自以為已從鬥爭的革命經驗中,尋獲了歷史中的耶穌。於是耶穌基督被描繪成一個象徵,在祂身上具有為壓迫者鬥爭的一切條件。當然耶穌之死亡也純粹是政治性的了。
新注解牽涉基督信仰中一切奧跡,將教會原有的象徵意義,完全相反地解釋,比如「出谷」,按照保祿思想,它是洗禮的象徵,可是「解放神學」只視之為政治解放的象徵。
對於教會的結構,新注解視為聖統與基層信徒,正是對立的鬥爭階級。教會的聖事性意義完全成了社會性意義;於是教會只是社會分析的對象。同樣,每件聖事都改變為參與鬥爭者的象徵行動。總之,新注解於聖經、耶穌基督、聖事,只見出政治意義,而否定教會傳統的信仰內涵。羅馬教義聖部在訓令中,足夠系統地指出了以「解放神學」為名的思潮之新注解的偏差。

三、訓令值得我們注意的幾點                         
(一)訓令的目的是窄而限定的,並不全面討論解放神學,更不是指斥所有解放神學,而且認為解放神學本身是合法的。訓令中也按照一般神學原則,對於建立一個純正的解放神學提出了條件。
(二)訓令針對數種以「解放神學」為名的思潮,相當詳細地說明與批判了它們偏差的來源以及神學思想與注解方法。由於訓令將資料整理得如此有條理,基督信徒根據訓令就不難認清若干偏差的見解。我想為我們飽受馬克斯主義之害的地區,更易了解。不過,聖部系統化地指出的見解,不必來自某一神學家,而更是由不少神學著作中彙集而成的。訓令中從未提出個別神學家的名字。
 (三)自臺灣天主教會而言,我想本地教會的神學家不會隨從這種偏差見解。但訓令也啟示作神學工作者,對其他學科,甚至政治上的學說與主義,必須小心翼翼地,在信仰的光照下,教會訓導之指示下,批判它們思想的方法與內容,然後才可應用在神學反省之中。
(四)雖然訓令特別指出的「解放神學」,與馬克斯分析的關係很深,但不應把所有解放神學,一律視為接受馬克斯主義,破壞了教義。
(五)訓令再三肯定,對於今日人類的處境,貧窮與不正義問題,教會非常關懷,而且呼籲信徒在教會的社會道理之光照下,從事解放工作。
(六)最後,本文只是根據一己之見,摘錄與解釋訓令之部份資料,與教內信友分享。尚有好多重要資料,無法都在這篇短文中介紹。由於訓令特別指出數種「解放神學」的若干偏差見解,本文也特別將訓令促人注意的資料,介紹得多些。(轉載教友生活7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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