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位修院的教授,我每年都比一般人得到更多的參加晉鐸典禮和首祭的請帖 —— 我想這是職務上的一種賞報 —— 也是在晚春的季節,使絕大多數學術團體感到興奮高興而受人歡迎的一連串禮儀。今年(一九八二),我旅行全國參加一連串學生的慶祝,也給其他的許多人致送賀卡。就在這種時刻,我發現正在問自己,正如我以前也曾做過,這些年輕人被晉升司鐸到底為了做什麼?為什麼是他們而不是別人被祝聖為司鐸去做這些事?儘管最近在天主教內對聖秩性的服務有許多爭議和不正確的理論。有一件事好像仍然是很清楚的,那就是聖秩性的祝聖使領受者和他所面對的「群眾」,都產生一項改變。正如一位去年晉鐸的人所說的:「我不能解釋這改變究竟包括些什麼。但是,我知道從我晉鐸那天以後,人們從我這裡期望一些事情,是他在一天以前,連做夢也不會要求我的:赦罪、祝福、在彌撒中紀念,甚至秘密性的忠告。」
不過,若願意把這項改變用神學的詞彙描述出來,最低限度這是一種角色的改變。改變了他在教會禮儀和精神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藉著在禮儀中的祈禱動作和象徵,也改變了他在把基督福音帶給世界這項工作中所扮演的角色。對一個青年來說,很顯然地,在今日成為司鐸對他所有的意義,與二十年前所有的意義相當的不同。那時候,那是他進入一個團體的最後一個步驟;而這個團體是一群結合緊密,富有自信的男人,他們組成了在天主教團體中不受到任何挑戰的統治階級。我記得一九六八年的夏天,我在Barra度暑假,這是蘇格蘭海岸邊的Outer Heberdes海旁的一個小島,正如它臨在的一些小島一樣。由於Barra這樣的偏僻,以致宗教改革的影響從來沒有達到過那裡。所以島上的居民幾乎全是天主教徒。島上的經濟情況非常蕭條,資源很少,教育程度也很原始。絕大部分居民都說一種愛爾蘭的方言;他們不是小於十八歲,就是大於六十歲。在這兩者之間年齡的人,祇要他們有足夠的健康和興緻,都到蘇格蘭本土去尋求更好的生活去了。在這個島上有一位天主教的本堂神父MacQueen,他真實的領導整個的團體。他是一位富有精力而聰明的人;他所受到的教育,遠遠超過絕大多數的教友。他擔任非官方任命的市長、店舖主人、貸款人、成人教育的領導人、輔導者和司鐸。人們在生活任何一方面發生了問題,都向他尋求指導和忠告。因為在那裡沒有任何一個人來做這種工作。於是他擔任了這一切的工作,並且做得很好。
當然,這種情況是一種極端。但是,即使在梵二以前的歲月中,即使在美國的本堂中,一位神父所擔任的角色好像是頒布神諭的人。他所有的聲望是無人能夠相比的。突然,梵二以後,波濤洶湧的年月中,正如我們所體會到的,這種情形的絕大部分突然改變了。司鐸所扮演的角色愈來愈被人提出質詢;對他的限制也不很確定。再加上司鐸在團體中的聲望降低的事實;這雖然被非出於事先的計劃,卻是不可避免的。以上種種事實,卻是許多人離開這項服務,以及許多年輕人遲疑希望晉鐸理由的一部分。
從積極方面來看,梵二大公會議所要求禮儀和組織上的革新,使我們對教會內服務意義的看法有了改變。大致來說,使以前集中在單一聖統人物上的許多職務,重新分配在許多不同的人身上。在大公會議以後的改變中,分工清楚、彼此聯繫與平衡而又集體的責任,成為非常熟悉的主題。以感恩祭為例,以前是由一個演員所做的神聖戲劇;禮儀改革之後,卻增加了讀經者、聖詠團,以及其他教友的服務人員。我們在新的堂區諮議會、司鐸諮議會,以及普世主教會議中也看到他們的出現。這一切都是使大公會議的新生而仍模糊對「集體性」的觀念,一些具體性的表現。無可避免的教會中被祝聖的領導人 —— 從在普世天主教共融中心的教宗,一直到在本堂為中心的神父 —— 在形成教會各式各樣複雜的人民團體中,愈來愈成為結合者、協調者和督導者;而不像以前他們是傳遞一連串命令的人物,或是教會活動唯一的發起人。
這種在天主教會內,領導職務和使徒活動的分工化,產生的結果之一就是在對「服務」(「Ministry」)一詞的用法,以及在大眾的意識中,誰會被蒙召去實行這項服務,都有了戲劇化的擴展。John Coleman, S. J. 曾在這題目上發表了一篇卓越的文章( “The Future of Ministry,” America, 3/28/81)。他在該文中說道:「有關服務用語,已經逐漸轉變;十年前所有的幾個重要的優先性也在改變……。他在一個非集體性、獨裁式、以及純粹聖洗制的模型上加上了一個集體性,對神恩非金字塔型的看法的面具。這些神恩是用來相互建立同一的基督身體。一談到服務,就會引發人想到洗禮、神恩、能力及集體性;天主的這些恩賜比祝聖儀式、職位和聖統來得更為優先。
今日教會中的許多人,按照在天主教傳統對教會職位的看法的光照下,對這種廣義而較不聖統制的方式來運用「服務」這個字感到不穩妥。他們願意看到這個名詞在官方的文件中及在神學的論文中只限用於受到聖事祝聖者的職務上。在未來的年歲中,羅馬的權威會朝這個語言學的方向走。一方面澄清,甚至規定神學用語,的確是教會中教導職務的一部分(正如一千五百年以前,羅馬的哲學家Boethius所說的一樣);但是,另一方面,在有關服務口號所有的語言現象之後Coleman神父及其他人所指出的實際情形,仍然是不容爭辯的:現在有許多不同的男女教友在教會團體中進行各項服務;而這些服務在大約二十年前,認為是唯有被祝聖者才有的權力和職務。此外,還有更廣大的天主教友,他們覺得現在的情形是正確而健康的。
我想,在按傳統天主教的對聖秩服務的了解,可歸納在三個大範疇內;服務(Service),這是Ministry最廣義而字義方面最中心的意義;中介職務或是代表職務;以及領導職務。
一個人在被祝聖以後,首先所接受的使命是以他一生的時間和精力,按基督的方式為別人服務。「耶穌原不是受人服事,而是服事人;並交付自己的生命,作大眾的贖償。」(谷十45)服務是一個廣義的觀念,不是用來形容在團體中某些特別的工作,而是一種抹煞自己、溫和而尊重的,集中在別人需要上的態度。四部福音在它們描繪耶穌的畫像中,曾把這種態度顯示給我們。新約也形容這種態度是任何人願意按基督徒身分所應有的特徵。
在基督信仰的傳統中中介職務經過了許多不同的改變。但是,它好像也是聖經中服務觀念的中心部份。按我的了解,一位中介者是一位中間人;他是為彼此打交道的雙方都承認為自己的代表或發言人。在宗教的領域中,他結合了先知和司祭的觀念。這表示這個人代表天主向人的團體說話,提醒人天主在從前所說的話,並解釋那些話在現在的意義;但是,他也是代表人的團體向天主說話的人。他代表人的團體向天主祈禱、奉獻、淨化,把人的需要帶到天主尊威的臺前。
最後,在團體中的領導職務,至少從聖經中保祿牧函的時代起,就被認為是藉著覆手禮而傳姶人的。在近幾世紀中,這可能已成為我們對聖秩服務觀念最主要的部份。梵二大公會議重新肯定它是主教職務中心意義的一部份。這一點在教會憲章中特別明顯。基督徒的領導人,也必然是一個發言人和一個教師,他是祈禱的領導者,一個在主前祈禱的代表人。新約在不同的地方,曾提醒他,把他的領導職視為一項服務。即使如此,被祝聖的聖職人員,不論他為團體所做的任何行動,他都被當作是官方指派,以團體的名義行事。這個團體不可避免的除了要求他有責任感的去履行他的職務,也要求他立的榜樣,並給予領導。
服務的這許多方面,當然也可以用其他的詞彙表達出來。但是,我想在天主教的傳統中,它代表了服務者(Minister)所扮演角色的特徵。不過,在今天天主教會中,為我們最有意義的這三方面的服務,事實上為愈來愈多的平信徒所分享;而這項分享也愈來愈廣的被視為服務功能合法的擴張。當然,教友們一直都以耶穌的名為病人和窮人服務。他們也給人講解教會的道理,對教會說先知話,以隱修士、修女、獨修者和朝聖者的身分,奉獻他們的生命為教會祈禱。
教友們也一直在教會中擔任領導的職務。在過去,曾有過教友樞機;在教會法庭中也曾有教友法官;也曾有教友管理教會的產業。現在所有的新現象,不只是教友分享教會工作和作決定中顯然的擴張;而是他們也進入了一些幾百年來一直被視為專為神職人員保留的活動中 —— 例如分送聖體 —— 以及教友們所做的工作被接納,確實是教會服務的一部份。
因此,神職人員和教友都不可避免的要問他們自己:「在教會中,被祝聖的服務者所有的特殊角色到底是什麼?做一位執事或一位神父或甚至一位主教,到底和別人有什麼真實的區別?」在上文中所說的種種之後,來到我們腦中的回答可能是:被祝聖者特有的服務就是他們聖秩性的服務,別無其他了。這樣的回答,令人初聽起來覺得失望,而含有一種並非需要的限制。他們可能對那些準備晉鐸的年輕人有一種特別令人不穩定的效果;這些年輕人對他們將來的服務,有一種更廣闊的憧憬,而不只是主持感恩祭、婚禮和聽告解。如果我們有這一類的反應,可能是由於我們原始問題的問法有了錯誤。原來的問法是「什麼是只有被祝聖的人才能做的」,而不是「什麼是只能被祝聖的人所表達出來的」。換句話說,問題是「教會把被祝聖的人分開,是要他們不只在禮儀的言語和行動中,而是在他們每天的工作,和他們整個的生活方式中,所要求他們表達的究竟是什麼?」
我想,如果我們對教會在傳統中對聖事的了解作一個簡短的反省,便可以使這一點更為清楚。簡單地說,在天主教的神學中,聖事是一個宗教的象徵,它能在人的生活中完成它在人的理智中所象徵的意義。聖事行動的方式,以及達成其目的的方式,就在它所象徵意義這一點上:宣揚天主在我們身上所做的事,讓我們認識我們所生活的天主的奧秘,並推動我們的感恩的心情去接受它;使天主普遍的臨在成為具體,使我們能藉著一件事或一個行為對我們所表達的意義而接近天主。所以,聖事藉著它表達天主臨在的溫暖和美麗,吸引我們自願地去接受天主,並在愛中與祂結合。
我們也說,教會整體來說也是聖事。這句話的意義就是教會的生活是以聖事為中心的;而這些聖事是禮儀的行為和象徵,在每一個信仰者的生活中,顯示了它們的存在:使教會增加新的成員,給病人傅油,以主所給的餅和酒來每天滋養集合參加禮儀的團體。但它也意味著超過這些聖事的行為以外,教會可見的制度,以及基督徒具體的團體,在人類歷史廣大的舞臺上所扮演的角色,就是在於以一種象徵的方式把與天主有關的現實向整個人類傳達出來。對教會整體來說,在團體生活中,它使天主創造和醫治性的臨在、藉著可為人了解而感覺到的象徵來觸動人的心神;使人體會到被仁慈的天主所拯救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想,祗要把聖事性的角色加以延伸,也可以把它應用在教會中的個人身上。如果我們把個人不只從他會或不會幫人找到天主去看他,而把個人視作每人在廣義教會的團體中都扮演一個特殊的角色。事實上,我想七件聖事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給予在教會中的團體和個人、這樣一個聖事性的地位和角色,使這些團體和個人各有其意義,在天主和世界的面前成為恩寵活生生的標誌。
讓我以基督徒的婚姻為例,來解釋我究竟要說什麼。首先,婚姻聖事是婚姻事件的本身:藉著其中的語言和象徵行為,兩位基督徒彼此奉獻自己,成為對方的丈夫或妻子;並在終此一生的盟約之愛中,以及果實纍纍的旅伴情誼中共同生活。婚姻的禮儀,藉著表達亳無疑惑已存在的基督徒的愛和自願的獻身,在一個公開的行動中,對這種態度加以肯定。這項行動的本身也帶來一個新的現實 —— 在社會中可證實,而在人中有效的現實 —— 它也就是這個行動所象徵的愛和獻身。當然,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稱種禮儀為聖事。當它在一個信仰團體並為其代表作證人的條件下完成時:它是救恩有效的象徵。這個象徵通傳(同時包括表達和產生的意義)天主的愛和自我給予的恩賜到領受者的心中。
但是,我想基督徒的婚姻具有聖事性,還有一個次要更一般性的意義:不只是因為它為一個聖事所保證,而是因為這項證讓這對夫婦,對團體的其他人,扮演一個永久性聖事的角色。他們在團體中,為了團體被指定成為一項象徵性的標誌,來表達基督徒的友誼和棄絕自我獻身到底有什麼意義。很清楚地,他們對這些事並沒有專利權。在團體中,已婚夫婦之外的人,也被召叫去彼此以無我之愛彼此相愛,其他的人也能被召去建立友誼,是同樣的永久,同樣的要求,同樣的給予恩寵,同樣的產生好果子 —— 不過是藉著其它不同的方式 —— 為了更廣大團體的好處。
一對已婚夫婦所有的愛和忠信的特殊之處,當然不在於這些事情只為他們所有;而是這對夫婦,已經藉著教會聖事的保證,使他們在教會的團體中成為一個模範。對團體中的其他人來顯示基督徒的愛和忠實到底有什麼意義。基督徒的夫婦許諾「不論環境順逆,富貴貧賤,疾病或健康,都彼此接受,直到死亡使他們分離。」他們表示願意對一切認識他們的人成為一個標記;這標記就是以最具體的方式顯示基督徒之愛的大膽和持續力;同時,也使這樣的愛為我們其他的人成為更能被了解,也更能去生活的愛。
這種聖事雙重的意義也可應用在聖秩聖事上。對聖秩聖事最通常和顯然的認識,是把它看作一種隆重的象徵行動和語言;一位主教藉著它們以天主和教會之名,使某些人在團體中成為執事、司鐸或主教。這些行動標明了他們所宣信的內容 —— 他們在教會中被給予的角色 —— 就是為團體服務、宣講、祈禱,並予以領導。這個標記正式承認一個人去作這些事情的一項神恩,同時,也為接受者創造了一項社會性和教會性的角色。這個角色在將來會成為他有效履行職務的主要根源。所以,它同時是一個標誌,也是一個恩寵的孔道。
但是,我想我們也可能了解聖秩的聖事性,不只是因著它給予人一項職務權力;而且也是在基督徒團體中,有此職務的人延續性的功能。聖秩聖事在某些基督徒身上蓋上戳記,使他們為整個團體成為「服務的基督聖事性的具體表現」。(Peter Fink, S. J., “The Other Side of Priesthood, America 4/11/81)。有些人雖然沒有領受這件聖事,但是將被官方正式指派以團體的名義來服務;並且所有的基督徒都被福音所召叫去彼此服務,彼此洗腳,正如耶穌在最後晚餐所做的一樣(若十三14)。另有些人被召叫,為整個團體度一種祈禱和轉求的生活,或是去解釋聖經和信仰的傳承,或是成為他們時代的先知。還有些人,他們沒有領受聖秩聖事,但在教會中卻被召叫具有領導地位和權威。在未來的歲月中,他們的數目可能會增加。
受到聖秩聖事祝聖的人所特有的角色,並不在於囊括教會的服務,也不在於掌管這些服務,甚至於首要的也不是去監督別人的服務;而是在他自己的服務中,在他自己的人格、說話和生活的方式中顯示,如果任何的服務是忠於以耶穌基督之名而做,他們究竟應當如何來實踐。正如所有的基督徒,應該能夠在領受婚姻聖事的人身上發現他們是一個具體的榜樣,一個給予恩寵的標記,表達出基督對教會的愛。所以,那些在教會中盡服務職責的人——所有的基督徒在他們努力忘我的彼此服務時——應該能夠從受到聖事祝聖的人身上學到基督徒的服務究竟應該是如何。這些人應把基督服務的樣式以現代的方式表現出來。
當然,我在強調受祝聖人做榜樣的角色時,並不意味著低貶他們制度上權力的現實;或是意味著這種權力來自他們在服務上做模範的成功。更好說,我以為他們的權力正如結婚夫婦不可分散的忠實,其本身就是標記的一部分,是傳通一個更為寶貴恩寵聖事性的工具,並且權力不應該是我們對祝聖服務,為教會有何意義的了解、主宰的因素。
從以上聖秩聖事相當廣義的了解來看,可以得到三個彼此並不相關而嘗試性的結論。第一個結論是非常個人的:這項了解幫助我去體會,為何我覺得使某些司鐸的職務成為我日常生活模式的一部分是如此的重要。按司鐸身分我被指定的工作,不是在一個本堂,而是對神學加以研究教導並寫作。但是,如果這項工作(一位教友當然也能夠做)不只是在教會中的一項服務,而是因我的祝聖所肯定的一項工作,成為我司鐸身分中心的一部分;我需要經常在教會的崇拜儀式中扮演我的角色,來加深我對自己生活聖事性的特徵所有的意識。我需要時常以教會傳統的言語和知識來舉行,或共同舉行感恩祭。我需要分送聖體,在和解聖事中為人服務,唸日課,來參與教會的讚美與代禱。不只是因為團體需要從我這裡得到這些事,而是因為它們對我來說,使我在恩寵團體中所扮演的角色,成為具有聖事性的。它們傳通給我一個圖像,表達了我在基督信仰團體中主要的職務究竟有何意義,它們所傳通給我一種天主生命的力量,使我做到我之所以被祝聖應成為的人。這種傳通的方式,我無法完全解釋,但是我卻很深刻的感覺到。
第二項結論可能是更理論性的。神學家們很久以來就在爭辯,祝聖主教、司鐸和執事是一件聖事或是三件聖事。一方面,教會的文件及要理一直都把聖秩聖事列為七件刻劃出教會生活形象的聖事之一;另一方面,教會職務三項較高的階級,一直被認為在特性上是有基本的區分。所以每次把其中之一給予別人時,需要一個新的聖事性的行動。梵二的教會憲章,清楚地肯定了祝聖主教所有聖事性的本質,也強調了這一點。那麼,我們說有三件不同的祝聖聖事,不是來得更為正確嗎?
不過,如果我們想這種聖事性,不只是在一個人開始服務時,一種領受使命的行動;而是服務本身一個中心而永久的一面。我們似乎可以找到一項有用的區分:祝聖是一件聖事,或是神聖的標誌,也就是藉著覆手來指派執事、司鐸和主教們。不過,這被祝聖的服務人所有的三種等級,是分別以聖事的方式,把服務的不同方面建立模範。
執事是一個最廣的階級。這個名詞在希臘原文是指「侍餐者」,與拉丁文的服務者最為相近。他們在團體中所接受的服務使命,也最為一般性。其中有些執事,更進一步的以覆手接受使命,成為長老。(此字是司鐸一字的來源。)在早期教會中,長老們可能組成資深信友會議來管理每一個地方團體的生活,並訂定政策。今日,他們主要的在於使服務、言語和中保幅度上具體的表現。他們是中間人,是天主和祂子民的發言人,是宣講者和代禱者。因此,在感恩祭中做領導人,紀念耶穌,奉獻自己的犧牲,在團體中經常的宣講,對悔改的基督徒說出寬恕和和解的話語;為一位長老而言,是非常切確的。最後,有一些長老再一次的被以覆手禮選出來,成為主教(在希臘原文是指一位監督)。他們的來源很可能是當地長老會議的主席。在今日來說,主教是地方教會制度上的首領,他使聖事性服務領導性的一面具體的表達出來。他們被蒙召在他們的生活中顯示出,基督做頭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在這兒很清楚的有一種階級劃分,有一種位置高低的秩序,包含著給予命令的連環性,以及有能力作決定和統治。但是,主教、司鐸和執事彼此所以區分,更是在他們反應了基督信仰服務中不同的方面。他們接受特別的使命,去完成這些不同的方面,但都是為了我們的好處。第二世紀初葉,安提約基的聖依納爵給某一地區的一群基督徒寫道:「讓主教們在天主的位子領導,長老們在使徒會議中有其位置,讓執事(我特別的朋友)承受耶穌基督的服務。」為依納爵來說,這些被祝聖的服務員所代表的意義,也就是他們把天主救恩奧秘所作的具體表達,比他們所能做的來得更為重要。生存在今天的我們,能夠保存它的觀點是重要的。
從這個對服務的聖事觀念,我們可以得到第三項結論,這是有關女人被祝聖敏感而困難的問題。如果從職務描述,或是得到職務所需要的資格來看,我們確實沒有理由否認女人能在教會祝聖的服務中分一杯羹。今天女人能夠以男人同樣的能力和無我的精神在教會中扮演領導、說先知話、教導、代禱和服務等角色。事實上,從教會最早的時期以來,他們已經這樣做了。按照正義,教會在今日應該比過去更公開的承認這些服務,並召叫教會的男性服務人員,可能特別是被祝聖的領袖們,對他們自己所有的偏見,及他們隱藏的願意主宰的欲望加以反省。
不過,如果有人假設把祝聖的服務限制於男人的主要理由是,教會是男人想獨占其權力結構共同陰謀下的犧牲品;那是錯誤的想法。此外,在人類社會中,性別所具有的象徵,或是「聖事性」的角色,也有同樣的重要性。這包括由於一個人是男是女在別人身上所引起的期待和反應;這些反應可能是基於每一個個人,以及他們在家庭生活的經驗和在他們記憶開始,他們父母所扮演的角色,形成他的「心理 —— 性」的結構。在任何人的社會中,男性和女性都帶有的各種意義;這些意義藉著人們有意識的行動刻劃出團體成員的每一個男和女所扮演的角色,也給他們塗上了色彩。有些基督教會,到現在為止還沒有給予女人聖事性的祝聖;其重要的理由之一,確實是人們覺得我們所描述過的被祝聖的服務,即其聖事性的功能,被人認為 ——可能是無意識的—— 如果這項服務要有它完滿象徵的價值,需要一個與男性和父性的相關色彩和境遇。
因此,今日教會所面對真正的問題,不是女人是否有能力去做執事、司鐸和主教的職務;而是是否性別所帶有的社會意義及象徵意義,在現代的社會中,已經發生了如此的變化,以致女人也能夠傳通同樣基本的標記 ——現實,如同男人在做這些職務時一樣。我不相信我們已經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在普世教會能平安的對這個問題得到一個結論以前,人類學家、社會心理學家及神學家,需要對我們性別的社會意義加以更多的研究。
無論如何,我不相信在教會中,中心的問題只是單純的權力問題。在我今年(一九八二)春天,所參加的晉鐸典禮中,主教告訴參禮的人說「有一次,他詢問一個初中二年級的孩子,如何給聖秩聖事下一個定義。那小孩回答說『聖秩就是一個年輕人離開我們,到修院中去學習如何肖似基督;然後回來教導我們,也如何肖似祂。』」這些話似乎熱心而單純,但對聖秩的了解卻是很深刻的。他不只描述了被祝聖的服務究竟是什麼,也描述了所有的聖事,實際上也是整個的教會究竟是什麼——在人的心中形成基督。不論教會在將來決定要祝聖何人,不論他們真實的角色究竟如何界定,這項任務永遠是服務者基本的責任,也是他或她恆久的挑戰。
本文譯自:Brian E Daly, “Ordination: The Sacrament of Ministry” America, Vol. 147. No. 19 (Dec. 11, 1982) 36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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