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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3)p67-78
   

真福八端?

Herman  Hendrickx, cicm著

王敬弘 譯



譯者按:本文係摘譯書中的一段,在行文上好似無頭無尾,但是它的內容卻是完整的。

瑪竇和路加對真福各有不同的寫法。瑪五3~12包含了真福八端(九端?)。在路六20~26,先有真福四端,然後有四個禍哉。按照現在的推測,這兩種寫法都沒有記述耶穌原來所說過的話。我們是不是能夠說他們每一個人增減了些什麼?或是說他們原來共有的來源究竟為何。讓我們把這兩種寫法用平行的方式排列,而仔細把它們比較一下。



貳、基本的經文
以批判的眼光,若把瑪竇和路加的經文加以比較,我們就可以得到下列的基本經文:
            (1)       貧窮的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2)       哀慟的是有福的,因為他們將得到安慰。
            (3)       飢渴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將得到飽飫。
            (4)       幾時為了人子的原故,人惱恨你們,並棄絕你們,並且以你們的名字為可惡的,你們是有福的。你們歡喜踴躍罷!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因為在你們以前,人們也這樣迫害了先知。
 這段基本經文包含了四端真福。從前三端真福來看,只要把瑪竇所加上的「神貧」及「慕義」,就可看出瑪竇的寫法較接近原有的共同資料。聖經學者一般都接受路六22妥善保存了第四端真福的前一半(就是為人子的原故……你們是有福的)。至於後一半(你們歡喜踴躍罷……迫害了先知們),瑪竇的經文好像更接近原來的文獻。
這基本經文的前三端真福,在結構上非常相似,都很簡短,用第三人稱複數;而且每一端有兩個子句。前一半是指人類實存狀況中的一項痛苦,後一半是許諾將來的改變或是補償。在這後一半的經文中。也指出為什麼貧窮和哀慟的人現在要稱為有福的動機(「因為……」)。至於說話者或是寫作者為什麼敢把這前後兩半連接在一起,文字的本身並沒有清楚地表示出來。不過,我們應該指出在第二、第三端的真福中用被動式(將受到安慰,將得飽飫),這是對天主行動表示尊敬的委婉寫法,真實的意義是說:天主將安慰他們,天主將飽飫他們。
基本經文的第四端真福的寫法與前三端有所不同,較為長些(有許多同義字),人稱也不同(用第二人稱),教導人們歡喜踴躍(命令式的),內容也不一樣(為耶穌而受迫害)。由於這種區別,我們必須對這兩種不同的真福分別予以討論。我們先要看真福第四端;然後再看前三端。關於每一端真福,我們將討論誰,為什麼?是什麼?何時?……這些問題。


1.受迫害者的真福
這一端真福很清楚的是對門徒而講的。他們將要受到仇恨、指責、放逐和排斥。他們受到迫害是「為了人子的原故」。所以,這端真福並非對一切受苦的人講的,而只是對那些為基督而受苦的人講的。
他們被稱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這個動機可以被稱為末世性的動機:強調他們現在的處境是暫時性的。不過,「在天上」不應該懂為是指一個地方;它的意義是「在天主面前」。同時,也對救恩史作了一個回顧,好像是指出一個額外的安慰……在過去,先知們的處境並不更好!過去和將來都在天主的計劃中。耶穌用受迫害的先知們來提醒祂的門徒;祂也想到祂自己的命運。祂預言了跟隨祂的人的命運:他們將為祂的原故而受迫害。
這端真福到底包含了些什麼?「賞報」的隱喻常有一種未來的意味;但是,也假設門徒知道了這帶來希望的理由,也能使他們在迫害中(現在)體會到真福。
耶穌很顯然地沒有在祂公開生活開始時期宣佈了這端真福,而是在祂公開生活快要結束時,在與門徒告別的情況中宣佈的。祂知道祂將要遭遇到什麼;祂也告訴祂的門徒所將有的遭遇:「門徒不會大過老師」(瑪十24)。我們應該特別去看一些表示同樣思想的章節,它們表達了耶穌在世生活的末期所有同樣的憂慮(參閱瑪二十三29~36;谷十三9~13)。
好像不是耶穌,而是後來基督徒的傳統(初期教會Q來源),把這第四端真福與前三端連在一起。它是一端真福,但是結構與內容和前三端差別很大。按照現在寫出的方式來看,門徒們只有在耶穌死亡不久以前的情形中,或更好說在耶穌死亡以後的情形中,才能夠對它真正地了解。對前三端真福來說情形並不相同。


2.貧窮者的真福
            聖經學者幾乎都接受:這前三端真福並不是指三種不同的人:貧窮者、哀慟者和飢渴者,而是他們從社會貧窮大眾受壓迫的人中、取出三種樣品:第一端真福與依六十一1神諭有關,它指明應向窮的人宣揚喜訊:「上主的神臨到我身上,因為上主給我傅了油,派遣我向窮人傳報喜訊……」。哀慟者真福的靈感也來自同一神諭:「宣告上主恩慈的喜年……安慰一切憂苦(哀慟)的人」(依六十一2)。廣義來講,飢渴者的真福是針對依六十一章中所說的將受到天主安慰的一群人。例如依六十一6「你們要享用萬民的財物」,及依四十九10「他們不餓也不渴」。
「『貧窮者』這名詞究竟指誰?是否指那些沒有財物,沒有權利的人?是的。這段經文要求我們改變自己的思想,好能適合聖經的基本思想型態,那就是:天主站在貧窮人這一邊。耶穌所宣講的救恩是從神聖天主所來的先知性的訊息。這天主把貧窮人從他們存在的糞土中提拔出來,而安慰他們(詠一一三7)。天主在被壓制和妄用的人中『建立祂的寶座』,使他們歡樂(依五十七15,參閱四十九13)。在整個的舊約中,我們都可以看到天主對窮人的關心。一個人想要熟悉聖經對天主的看法,必須學習去接受隱藏在聖經思想中、天主對某一個階級人的偏心著重『理性光照』(“enlightened”)的宗教觀念,常把天主和人之間的關係,視為一種理性上的態度。有這種想法的人,在聖經中看到天主注意到一個人的社會地位,會感到驚駭。任何一個對聖經觀念感到興趣的人,一定要漸漸習慣於一件事實:人和天主之間的關係,完全建立在人不可分割的存在上。」1.
為什麼貧窮者被稱為是有福的呢?在第四端真福中,受迫害者被稱為是有福的:那些為耶穌而受苦的人,常會得到賞報。他們之被稱為有福的,是因為他們具有一種宗教倫理的品質。不過,這種因果關係並不能運用在前三端真福上。它們稱某些人有福,並不是因為他們為了耶穌的原故而貧窮,而是在物質上真是貧窮。因此我們不能說:這些窮人被稱為有福,是因為他們內在的心情。有些著名的學者曾作如此的解釋;但是這種想法並不正確;真正的重點卻在別的地方。
從這些真福看來,首先,它們是天主白白送的禮物,是祂的恩寵。在人對天主反應以前就已存在。貧窮者受到特殊待遇的理由,並不是出於他們自己的德行,或是內在的心境;而是天主對待他們的態度。從歷史的文獻可以看出,在整個的中東地區,以及在以色列,國王們都對貧窮人有所許諾,要特別保護他們。這項所謂「貧窮者的特權」的基礎,並不是因為在觀念上把貧窮認為是一種理想的生活境界;而是建立在對一位理想國王的施政方針上。這在宗教的範疇中也同樣是真實的:宣稱神是權利被剝奪的窮人的保護者,這並不是因為他們比別人更熱心,而是因為說神對他們有一種特別的喜愛。在以色列人的宗教中,這一點更為真實。雅威是窮人的保護和防衛者。祂擔任起這個角色是出於正義,這並不是一種補償性的正義,好像持別是補償窮人對天主的熱心和信賴。我們這裡所討論的更是一種君王式的正義:天主保護這些人的權利,因為他們無能也無力保護自己;也不能夠依靠別人保護他們應有的權利。因此,在天國來臨時,貧窮者所有的幸福,並不是出自自己的正義或是熱心;而是來自天主的正義。他們被稱為有福的,並不是因為他們的貧窮,而是因為當天國開始的時候,天主的正義要改變他們的境遇。對在天國中其他有特權的人所作的研究,肯定了以上的解釋。在天國中「小孩子」和罪人都是有特權的,他們特殊的地位並不是來自他們特有的心境,而是由於天主對他們的態度。

耶穌對貧窮者、哀慟者、飢渴者講話。事實上,這些話都是同一個主題的變奏曲。這三端真福都是對在可憐境遇中以不同的方式生活的人所說的。他們被稱為有福的,並不是出自他們的德行、內在的心情,或是對天主國的開放;而只是因為他們貧窮,因此天主對他們的特殊態度使他們蒙祝福。

從某種意義來講,這些真福也有一種證明的作用。舊約時期,先知們有關貧窮和可憐人(參閱依六十一1~2等)所作的預言,在耶穌的言行中得到了滿全。天國現在來臨了!從貧窮人聽到喜訊,而被稱為有福的這件事實,證明了天國的來臨。這幾端真福引用依六十一的詞句向眾人宣稱「時期已滿,天主的國來了。」(谷一15;參閱瑪四17)。這些真福實在應該被稱為「默西亞的宣講」。

這項貧窮者的真福,到底包含些什麼?耶穌許諾他們給天國、安慰和飽飫,我們應該按末世性的意義加以了解,正如在第四端真福中一樣。「天國(現在)是他們的」,究竟有什麼意義?我們已經充分地證實,前三端的真福彼此之間親密的關聯。因此,如果把第一端真福的現在式與第二,第三端真福的將來的許諾作一對比,其中似乎有些難解之處。天國末世性的特徵、使人不能夠把第一端真福與第二、第三端真福相對立。因此,這整個的上下文,似乎在指向未來。事實上,在真福第一端中不用未來式的理由,是相當清楚的。因為那將意味著天主(現在)還不是君王。天國現在已經來了。不過,那些被天主邀請進入天國的人,還沒有完全經驗到它。但是,天國已經是他們的產業了。他們被稱為有福的,並不只是天國將有一天來臨,而特別是因為天國正在來臨中。有關哀慟者和飢渴者的真福,以這同樣的觀點,我們才能找到哀慟者和飢渴者真福的確實意義。這些人必須認為他們自己是有福的,並不是他們將有一天受到安慰和飽飫(天主知道什麼時候!);而是因為耶穌已經出現了。依撒意亞所作的許諾實現的時期已經來了。天主正在建立祂的王國,使一切可憐者獲得益處。
            耶穌到底在什麼時候宣佈了這些真福?我們可以考慮兩種可能性。與第四端真福相反,這三端真福可能是在耶穌公開服務的開始就已宣佈了。因為那時祂親自宣佈天主的國近了(瑪四17)。它們也可能是在耶穌派遣十二個門徒往加里肋亞的時期所宣佈的。我們從其他的章節中可以看出:耶穌交給門徒一些容易記得的短句,使他們便於宣講。

 

 

附註:

1. I. Hermann, Encounter with New Testament. An Invitation (N.Y.: P.J. Kennedy and Sons.1965),pp.116-17.


本文譯自

Herman Hendrickx, c.i.c.m., Sermon on the mount (Manila; EAPI, 1979) pp.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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