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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2)p209-232
   

聖經對性愛、婚姻與家庭的啟示

夏  偉



在研究一個神學問題時,聖經的啟示應是我們反省的基礎及出發點。聖經有關性、愛、婚姻與家庭啟示什麼?它啟示了很多,材料也很豐富。我們在本篇演講中只能提出一些要點。首先我們來看舊約;其次,再研究新約。


(一)  舊      約
一、人的來源
聖經常常強調,人是由天主來的。人的誕生,他的社會生活,他的工作……等都離不開他的來源 —— 天主。我以兩個例子來說明這一點:


1.  創世紀一章
人是天主的肖像、朋友、代理人——創一26~30敘述人的創造,比敘述其他創造工程 (像太陽、月亮;樹木、蔬菜;動物……等) 更為隆重,字句更多,內容更豐富。天主特別作一個決定:

  1. 天主說:讓我們造人,
    照我們的肖像,按我們的模樣!
    他們要管理海中的魚,
    天空的飛鳥,
    牲畜和各種野獸,
    和地上爬行的各種爬蟲。
  2. 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
    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男、女。
  3. 天主祝福他們,又對他們說:
    「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治理大地!
    管理海中的魚和天空的飛鳥,
    和各種在地上爬行的生物……」


31天主看了祂所做的一切,認為樣樣都很好。
過了晚上,過了早晨。六天。


在所有的創造工程中,人的創造很是特殊。天主也特別作一個決定,祂說:「讓我們造人……」1. 人,這個字,在這裡有複數的含義:我們可以從「他們要管理海中的魚……」(26b) 看出來 2.。所以,天主決定要創造「人們」。更好說:人類。人類有男的,有女的。因而,聖經也說:「造了男、女」(27b) 3.。
在這裡我們要注意三點:
(a)  人是天主的肖像:人,每一個人,包括男女在內,都是按照天主的樣子,按照天主的模樣所創造的。天主為什麼要人做祂的肖像呢?我們來看看第二點:
(b)  人是天主的朋友:人是天主的對象,而不是祂的對頭!在天主與人之間有一種密切的來往,天主願意與人講話,人也可以和天主講話,人能夠與天主相遇。
每一次有人誕生時,這個人就是天主的肖像,是天主交談的對象,天主就開始跟他發生友誼的關係。
(c)  人是天主的代理人:天主叫人替祂管理海中的魚,天空的飛鳥,整個宇宙。天主也祝福人,表示天主賜給他們生殖力。這樣,人才可以充滿大地,管理一切。
所以,人分享天主的創造力,他不但可以自己產生人,並可以利用這個世界,他可以創造工具,他可以開始一個文明的生活。人是所有創造物的主宰,他是天主的代理人,替天主保管這個世界。


2.  創世紀二、三章
創世紀第二、三章對人的解釋略有不同。我們在這裡不能研究所有的問題,只能注意到人的四種關係,最主要的關係是:
(a)  人與天主的關係 —— 「上主天主用地上的灰土形成了人,在他鼻孔內吹了一口生氣,人就成了一個有靈的生物。」(創二7) 藉著天主的生氣,人才變成一個生物。人的生命是由天主來的。這個人與天主的關係,我們也可以由第16節看出:天主對人說話!「上主天主給人下令說:『樂園中各樹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
(b)  人與動物的關係 —— 「上主天主用塵土造了各種野獸……」(19) 人也是這樣造成的,這是人和動物的共同點。但是動物得不到天主的生氣,這是人和動物的異點。人給動物起名,表示他了解它們,也能管理它們。但人在動物中,找不到一個與他相稱的助手,人還是孤獨的。因此天主給人創造另外一個人。這是人的第三種關係。
(c)  人與異性的關係 —— 天主用人的肋骨,或者用人的一半 (希伯來原文的有這兩種意思),來形成另一個人。這種表達方式 (所謂的擬人法) 說明男人和女人屬於同類,就是人類。男人很高興地讚揚天主的工程,說:
「這次才真是
我骨裡的骨,
我肉中的肉;
她應該稱為『女人』,
因為她是由男人取出的。」
一直到今天,人們常常唱這首歡迎詞,感謝天主,給他那麼好的伴侶。
「助手」這兩個字,沒有奴隸的意思,女人是男人的「相稱的助手」(18) 也可以說:男人是女人的助手。按照原文表示,助手是互相關係,互相幫忙,生活在一起,同甘共苦。人不再是孤獨的。
所以第24節應這樣翻譯:
「為此,男人()將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
在這裡,我們應該注意三點:
I第24節沒有規定,男人應該離開父母。
II原文為「離開父母」,而沒有寫:「離開父家」,所以,男人不必搬出家去。
III「依附自己的妻子」也可以反過來說:妻子依附自己的丈夫。意思是說:結婚以後,孩子不再依附父母,因為他現在開始一種新的生活;一種很密切的關係:丈夫和妻子之間的關係,愛情的關係。
(d)  人與塵土的關係 —— 人與塵土的關係共有三種:
I他是由灰土形成的 (二7)。
II他得到看守樂園,耕種田地的使命 (二15,三23)。
III他死了以後要歸於灰土 (三19)。
創一、二章的文筆雖然很不相同,但是它們都強調:人是受造物的高峰,人能夠與天主相遇。男女在一起才是真正的人,「人單獨不好」(創二19)。人有一個使命:繁殖、種田、管理世界。

二、家庭生活
1.  以色列的社會制度
一般說來,每一個以色列人都屬於多種社會組織,最基本的社會單位是家庭;以色列人稱之為「父家」()。比較大的社會組織是「家族」,也叫做「宗族」。平常是二十個有親戚關係的家室形成一個家族。家族的人數總共可以達到六千人。接下來比較大的社會單位是「支派」。最大的社會單位是「以色列家」,或「以色列」。這是由十二支派組成的聯盟。充軍巴比倫之後,以色列沒有政治自由,它最大的社會單位是所謂的「以色列全會眾」,它負責宗教問題,由大司祭和長老們所領導。

2.  家庭生活習俗的發展及演變
以色列的家庭形式是父系社會的家庭形式。中國人常說「五代同堂」,在古代以色列是「四代同堂」,人數會達到三百人。曾祖父或祖父是大家庭的家長,自己的孩子、孫子、媳婦、奴僕,連自己的妻子都稱家長為「主人」。家長的權力很大:連已經結了婚的兒子也要服從他。古代時,家長的權力範圍大到可以決定生死:例如猶大曾因他的兒媳塔瑪爾被控通姦,而判她死刑 (創三八24)。
以色列定居客納罕之後,社會環境改變而影響了家庭生活制度。城市的居住條件限制一個家室的人數。因為房屋小,所以幾乎只有未婚的兒女才與父親同住。
王國時代,以色列的家庭制度經歷很大的危險。家族內的休戚相關愈來愈鬆弛,個人漸漸地脫離家室的束縛,而產生很多社會問題,這便是先知們所常常批評的 (依一17;耶七6 ~ 8等)。


三、婚      姻
在研究舊約關於婚姻的啟示時,我們首先發現,希伯來文沒有「婚姻」這個名稱。(古代的中文也是一樣,婚姻是較新的字彙!)


1.  以色列的婚姻型態
婚姻不是一個獨立的組織,因為新娘加入新郎的父家,為了增加它的人數。男人又怎樣得到妻子呢?未婚夫給未婚妻的父親所謂的「聘金」,以後妻子依賴丈夫,如同未婚兒女依賴自己的父親一樣。妻子稱丈夫為「主人」,是丈夫的家產,猶如僕人、婢女、牛和驢一樣 (出二十17)。
創二21~24顯示出一夫一妻是符合天主的旨意,除了國王和貴族以外,一夫一妻制仍居首位。
在以色列中,婚姻是一件純粹世俗的事情,不需要任何宗教儀式。丈夫很容易可以休妻,但是妻子不能離婚。一般說來,女人的地位比男人的地位低,以色列人重男輕女。


2.  愛      情
在這樣社會背景下,男女之間的愛情是可能的嗎?是可能的!
連枯燥無味的法典會顧及男女之間的愛。例如僕婢法這樣規定:「假使有人買一個婢女定為自己的妻子,但是後來再娶另一個,那麼,他對前妻的飲食、衣服與合歡之誼不可減少」(出二十一7 ~)。
在舊約中有不少感人的愛情故事,例如,雅各伯對辣黑耳的愛:拉班有兩個女兒;大的名叫肋11阿,小的名叫辣黑耳。肋阿雙眼無神;辣黑耳卻相貌美麗。因此,雅各伯喜愛辣黑耳,便回答說:「我願為你的小女兒辣黑耳服事你七年。」……雅各伯為得到辣黑耳服事了拉班七年;由於他喜愛這少女,看七年好像幾天 (創二十九16 ~ 20)。此外,厄耳卡納對亞納的愛情也是令人感動的例子:厄耳卡納有兩個妻子,第一個有孩子,第二個名叫亞納,卻沒有孩子。厄耳卡納安慰亞納說:「亞納,妳為什麼哭,不肯用飯?為什麼傷心?難道我對你不比十個兒子還好嗎?」(撒上一8)
從這句話,我們不但看得出來厄耳卡納對亞納的愛情,同時也可以明白,生孩子不一定是婚姻最主要的目標。
婚姻時常是雙方家長所安排的,婚姻之後才發生戀愛。依撒格和黎貝加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依撒格便領黎貝加進入自己母親撒辣的帳幕,娶了她為妻,很是愛她。依撒格自從母親死後,這才有了安慰。」(創二十四67)
有的時候,女孩子主動愛上一個男人。撒烏耳的女兒米加耳便是一例 (撒上十八20)。在雅歌這本情詩集中,女孩子好像比男孩子更主動,時常「自獻殷勤」。
戀愛的婚姻很自然地趨向一夫一妻制,這可以從智慧文學看得出來:
「你的泉源理應受祝福!
你應由你少年時的妻子取樂!
她宛如可愛的母鹿,嫵媚的母羚;
她的酥胸應常使你暢懷,
她的愛情應不斷使你陶醉。
我兒,你為什麼要迷戀外婦,
擁抱別人妻室的胸懷?」(箴五18 ~ 20)
在箴言中我們也有一首著名的「賢婦讚」(參閱箴三十一10 ~ 31)。


3.  婚姻的危機
以色列對婚姻的危機很敏感,因為四周的異民把性神化了。在他們的神廟中,有廟倡舉行神聖婚姻。梅瑟法律和先知很嚴肅地禁止這樣的行為(參閱申二十三18~19;歐四12~19等)。因為這表示事奉異神,並且上主禁止所有的私通和姦淫 (參閱出二十3、14;創十九1~13等)。
法律也禁止同性戀和其他不正常的行為 (肋二十13,十八23;申二十二5等)。
不結婚也被視為不正常,且可恥的事。先知們在哀悼以色列時,常用「處女」來稱呼她 (參閱亞五2;岳一8;哀一15,二13等)。因為「處女」這個名稱能代表不結婚、不生育的悲劇 (參閱依四1) 及恥辱 (參閱創三十23)。神命耶肋米亞先知「你不要娶,不要有兒女。」(耶十六2);這是我們常見的有關先知的所謂「象徵性的行為」。未婚獨身生活的孤寂象徵以色列將來的孤苦和絕望 (參閱耶十六1~4)。


四、後      裔
古代以色列的家庭、家族和支派是最主要的社會組織,所以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係很是重要。


1.  多子多孫的希望
以色列總不會視孩子為負擔,相反的,早生貴子,多子多孫,是每一對以色列夫婦的希望。生育繁殖很具體的證明天主的祝福 (參閱創一28)。以色列一直希望繁多,如天上的星辰,如海邊的沙粒 (參閱創十五5,二十二17,二十六4等)。然而,不生育常常被視為一種考驗與磨練 (參閱創十六2,二十五21,三十1 ~ 2等)。以色列人主要希望獲得兒子,因為兒子繼承產業、世系和家姓。


2.  教      育
教育是父母的責任。母親特別負責幼童和女兒的教育。有一句格言說:「有其母,必有其女。」(則十六44) 但是兒子也常被勸告,要接受母親的教育:
「我兒,你應聽你父親的訓誨,
不要拒絕你母親的教導。」(箴一8,參閱六20等)
男孩脫離兒童期後,父親負主要的教育責任。父親在教育兒子時所扮演的角色是那麼重要,所以一位教導人的司祭 (參閱民十七10,十八19等)、先知 (參閱列下二12,六21等) 和老師 (參閱箴四1,十三1等;見格前四14~16;格後六13,十一2),都被稱為「父親」;師徒之間的關係以父子的關係來表達。
父親的主要教育責任包括兩種:一是職業教育。從古代 (參閱創四20~22) 至耶穌時代 (參閱瑪十三55;谷六3),職業平常是父傳衣缽,子紹其裘,兒子在父親的工作地點學習這些技能。有一位著名的經師Rabbi Jehuda曾說:「父親如果不能傳授兒子謀生的技能,便會讓他淪為盜賊。」父親的第二種教育責任且最神聖的任務,乃是宗教教育。創十八19大概是最古老的經文。上主論及亞巴郎說:「何況我揀選了他,是要他訓令他的子孫和未來的家族,保持上主的正道,實行公義正道……」。更著名的章節是申六7。在以色列的「信經」(「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 之後,立即加上勸告家長的話:「你將這些話灌輸給你的子女,不論你住在家裡,或在路上行走,或臥或立,應常講論這些話。」父親應該把上主在以民歷史中所行的奇能傳給他的兒女 (參閱出十2;詠七八等),並把宗教的禮俗解釋給他們聽 (參閱出十二24~27,十三8等)。


3.  衝      突
父母與子女之間會發生衝突,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祖先或父親的罪 (參閱耶二5,三25等)。因此有時孩子有不聽從父母的責任:「我在曠野中向他們的後代說:你們不要追隨你們祖先的習慣,不要遵行他們的慣例,也不要為他們的偶像所玷污。」(則二十18) 當然,子女也會犯罪,不孝敬父母 (參閱申二十一18~21),拜異神 (參閱耶五7等)。但是聖經更嚴格的批評父母,不盡教訓子女的責任:達味聽他兒子強姦的事,雖然「十分生氣,但他不願傷他兒子阿默農的心,因為他是長子,格外愛他。」(撒下十三21) 4. 達味也沒有責備他兒子阿多尼雅的野心。所以列王紀第一章批評達味說:「他的父親一生從未責罵過他說:你為什麼這樣做?」(一6) 瑪拉基亞先知希望在厄里亞第二次來臨時,父母和兒女之間的關係會好轉:「他將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子,使兒子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臨時,以毀滅律打擊這地。」(拉三24)

五、婚姻的象徵意義
在聖經中婚姻、新郎、新娘、愛人等圖像時常具有象徵性的意思。

1.  以色列是天主的情人
先知們很喜歡引用男女之間的愛情來描寫天主對以色列的態度。耶肋米亞先知陳述天主多麼懷念以色列青春的愛情:「我憶起你年輕時的熱情,你訂婚時的戀愛;那時你在曠野裡,在未耕種的地上追隨了我。以色列成了上主的聖民,成了他收穫的初果,凡吞食她的,都要有罪,災禍必要因此降在他們身上 —— 上主的斷語。」(耶二2 ~3)
但是以色列放棄他青春的愛情,而找另一個愛人:異神 (參閱耶二4~37)。
在歐瑟亞先知書中,象徵性的婚姻扮演著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天主愛以色列,但是以色列時常不忠實,更喜歡嫁給別的神 (例如歐二4~19,十一1~11;依五十四5~6,六十15等)。


2.  默西亞是新郎
熙雍女子、耶路撒冷女子、以色列女子,常常代表以色列子民。上主是她們的新郎:
「熙雍女子,你應歡樂!
以色列,你應歡呼!
耶路撒冷女子,你應全心高興喜樂!……
上主你的天主在你中間,
祂是一位施救的勇士,
祂必為你喜不自勝,
對你重溫祂的愛情,
且因你歡躍喜樂,
有如在慶節之日。」(索三14、17;見匝九9 ~ 10)
最著名的例子是詠四十五,這是一首祝婚歌,但是以色列從開始就把這篇聖詠視為「默西亞君王祝婚歌」:君王是默西亞,新娘是以色列。


3.  婚姻與盟約
有時男女的結合叫作盟約。在瑪拉基亞先知書二14,青年時所娶的妻子叫作「結盟的髮妻」,而上主是證人。厄則克耳敘述一個寓言 (allegory) 來說明,以色列是上主的淨配:「我經過你身旁時,看見了你,見你的時期即懷春期到了,我就向你展開了我的衣襟,遮蓋了你的裸體,也向你發了誓,立了約 —— 吾主上主的斷語 —— 你遂成了我的。」(則十六8;見耶三十一32)


綜      合

舊約啟示給我們:天主創造人類有男性、女性,男女彼此需要,因為「人單獨不好」。然而婚姻與家庭生活經過很多的演變,一夫一妻制愈來愈普遍。舊約也時常採取愛情和婚姻的圖像來描寫天主對祂選民的愛護,這表示對愛情和婚姻的重視。新約將引用並更發揮這樣的圖像。

 

 

  1. 「我們」這個複數式有什麼涵意?有四種解釋法:
    a 暗示天主聖三的奧理。這是從基督宗教信仰的角度來解釋創一26。但是該處的作者不會想到聖三的奧理。
    b 天主與祂的朝臣商量。舊約其他經文有時有類似的想法,例如約一6 (見約三十八7;詠二十九1,八十二1,八十九7等),但在創一章都沒有提到天主的朝臣或天使。
    c 「我們」是所謂威嚴複數。拉丁文有這樣的威嚴複數,但是希伯來文根本不認識這樣的表達方式。
    d 按照希伯來文法,最好的解釋法是:「自我反省複數」(Pluralis deliberationis),也叫做「議決複數」(pluralis exhortationis)。在舊約希伯來文有很多例子,比方:創十一7 ~ 8;撒下二十四14;依六8等。

  2. 思高聖經沒有把原文的複數翻譯出來。
  3. 希伯來原文沒有寫「一男一女」,最古老的七十賢士譯本和其他譯本都不是如此懂。新約引用創一27b也沒有寫「一男一女」(見瑪十九4;谷十6)。思高聖經為什麼加「一」字,筆者無法瞭解。
  4. 希伯來原文只寫:「達味王聽說了這一切事,十分生氣」一句。思高聖經還加上一句:「但他不願傷他兒子阿默農的心,因為他是長子,格外愛他。」這句話是古老的希臘和拉丁譯本加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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