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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2)p125-148



「求福免禍」愈多,信仰愈幼稚
    我們說迷信是心理投射,就是因為這種信仰主要是建立在「求福免禍」的心理希求上。一般民俗信仰中的求神問卜、進香許願等都是這方面的很好實例,隨處可以找到印證。很多人在獲得所求時 (比如生意順利、喜獲麟兒、逢凶化吉等),自然覺得他們所信的神很靈;如果不幸事與願違,適得其反,當然有不少人會自認倒楣,時運不濟,但此外也有不少人會怪罪到他們的神身上,不再為之焚香膜拜,甚或將其神像焚毀丟棄而另迎其他神祇來供奉。這樣的神和信仰正是佛氏所說的心理投射 —— 滿足人之「求福免禍」的一種心理自衛方式,這是道道地地的宗教幻想。但在真實的基督信仰生活中,既然和這些幻想、迷信是風馬牛不相及,那又怎麼會有這些因素摻雜其間呢?這裡我們也可借用佛氏對宗教發展的一種說法而改變一下它的內容 17.:就如人的長大成熟,一定要擺脫兒童期的快樂原則,而去學會適應具體的實際環境,同樣,在真實的信仰成長上,也必須逐漸除去兒童期的幼稚幻想,進而走向成人的更真實具體的成熟信仰。有不少的基督信眾——這裡特別是指天主教會的信眾,雖然在很多方面都已是長大成熟的人,但往往在信仰生活方面仍是停留在「兒童期的快樂原則上——把信仰視為滿足其「求福免禍」的護身符和萬靈藥。他們的信仰生活,特別是在祈禱的時候,大都是祈求天主多多賜福而免除一切災禍。說得更清楚一點,他們認為祈禱就是求天主賞賜成功順利 (比如考試、留學、婚姻、生意等);如果是身體不好或家人生病,他們的祈禱是「一定」要得到治癒——最好是奇跡性的治癒。如果不獲所求,很多人會抱怨天主不聽他們的祈禱;如果有更大的不幸發生 (比如求病癒而人死了,求考試順利而完全失敗),不少人會因此而放棄祈禱,甚或連信仰也一齊丟掉。這樣的情形不只是在一般的信友身上常會看到,就是在一些度獨身奉獻生活的人身上,也時常會有類似的反應出現。比如有人懇切祈求天主,使自己能得到「充分發展才能」的機會和地方 (去讀自己有興趣讀的書,得到自己渴望有的學位,作自己最擅長的工作,同自己喜歡的人一起生活等),為的是能愈顯主榮,並為教會和同胞作出更大更多的貢獻。如果獲得所求,自然會高唱「我靈頌揚上主!」一切都顯得和諧、美麗。如果適得其反呢?比如被派去讀一些自己討厭的東西,也沒有什麼學位可得;讀完後因服從聖願而去作自己毫無把握的工作;在生活的團體中自己覺得無法溝通,甚至對其中的幾位更是一見就煩……。在這處處不對勁的情形下,不少獻身者也是怨天尤人 (天主不幫忙,長上不了解,別人不合作等),自嘆生不逢時;整個生活顯得陰沉消極,毫無喜樂、活力可「見」。更有甚者,在少數的個案身上我們也不時會看到,他們由於得不到自己的希求 (就如上面所說的「充分發展自己,為能愈顯主榮」等),便明確地向長上提出條件:如果不讓我如此如此,我就要退出這個團體。有的人也會因這些撲空、挫折,不但離開修會,而且連信仰也棄置不顧了。

    分析一下這樣的信仰生活,我們會很容易看出,其中的最大癥結就是「求福免禍」的心理投射,也就是信仰上的兒童時期之幼稚幻想。就如人在小的時候,常以父母是否滿足自己的希求 (要糖果、玩具、圖畫、遊戲等) 來評定父母的愛心多寡,同樣,幼稚的信仰生活也是以天主是否賜我所求而肯定祂慈善與否、靈或不靈,甚至存在或不存在。所以這時期的祈禱大都以「滿足自我希求」為中心,所說的「榮主救人」也是要看是否「如我所願」來決定,其心目中的天主形象和真實的天主之間有著很大很大的不同。但這裡要分清兩件事:這樣的幼稚信仰,就其本身來說,仍是真實的信仰,而不是迷信 (因為天父、基督、聖神是真實具體的天主,和心理投射毫不相干);但就人的幼稚想法來說——以為天主就是要滿足自己的希求,這是心理投射,和一般迷信中的幼稚幻想沒有什麼兩樣。這可使我們看出,信仰生活中的「求福免禍」成分越多,這信仰就越是在幼稚的幻想階段;反之,此種成分愈少,那這信仰就愈趨成熟。依據這些不同的心理反應,宗教心理學者設計出一些問卷或測驗,來衡量信仰幼稚或成熟的深淺高下等不同程度。比較簡明的問卷如:你於兒童時對天主的想法是……,現在天主為你好像是……;祈禱為你是……;祈禱時你求……;如果天主一定會滿全你三項希求,你要求…… 18.。這些方法能很有助於信仰的自我了解,使在成長過程中更易於知所取捨,更易於順利地走向成熟。

「逾越奧跡」出現,信仰開始成熟
    就如人的長大成熟,一方面自己必須擺脫兒童時期的快樂原則——只以滿足自我需求為中心的生活方式,同時在人際關係上也應學會以面對真實來接納別人,建立起真切關懷、服務,甚至捨己為人的成熟友誼;在信仰上的長大成熟也有著相似的情形:一方面人必須擺脫只以「求福免禍」為中心而和天主交往,同時也應該學會「接納」(相信並面對) 真實的天主——一如祂本是怎樣就怎樣接納、相信,而不是自己在心目中以為祂應該如何才覺得舒服滿意。天人之間建立起這樣真實、成熟的關係之後,此成熟信仰也必然會滲透人的整個生活,特別是人際關係的生活。舉例說明就會顯得更清楚。


    比如伯鐸跟隨基督,看祂驅魔治病,受群眾的熱情歡迎和擁戴,要推祂出來作君王 (領導他們,趕走羅馬人,恢復以色列的國家和光榮),伯鐸自然覺得興高采烈,因為這也正是他的希求和渴望——而這些正眼看著就要實現!但如事與願違呢?基督堅決拒絕作這樣的君王,並且還確切地告訴他,老師要「交出自己的生命為大眾作贖價——必須受苦、被殺害,但第三天要復活。伯鐸對此種說法認為是不可理喻 ——「絕對不可能!」基督重覆說明這事一定要來,伯鐸便對此無心再去過問,完全提不起精神來。結果事情真如老師所言的發生了,伯鐸驚慌失措;雖然曾堅決聲明,就是為老師捨生致命也在所不辭,但在兵丁逮捕老師時,伯鐸倉惶逃走而躲藏了起來,甚至一有人問及此事,便立刻否認和老師的關係——「我不認識這個人!」一直到這裡,伯鐸和基督之間的關係是以他自己一相情願的想法為中心——老師一定會滿足他的希求;事與願違時,他那自以為非常堅定的信心和熱情,就赤裸裸地顯露出了它們的本來面目。經過這痛苦的體驗之後,伯鐸開始把目光轉向老師,「接受」祂一如祂本來就是怎樣,而不再以自己對祂的想法 (祂必須作恢復以色列現世光榮的君王) 作基礎才獻身追隨祂。他和老師的關係從這時起並因此體驗和了解而逐漸變得真實、穩固、成熟:「主,你知道——我愛你。」此後他不再和同伴們爭論大小,而且還甘心為弟兄付出自己的生命,一如老師所作的一樣。

    我們的信仰生活,不論是一般信友或是獨身奉獻,其成長、成熟的關鍵也全是在這裡:只有逾越奧跡出現,才能使人真的成為基督的弟子和友伴。基督所顯示的信仰,一方面是全心中悅天父,「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另一方面就是為他人而無條件地付出一切,「交出自己的生命為大眾作贖價」。這信仰的兩方面都是以「他」為中心,和「自我滿足」的求福免禍或自我防禦的心理投射正是恰恰相反!而這兩個方面不是別的,它們就是逾越奧跡的一體兩面:基督為「中悅天父」而甘心接受苦難和死亡;祂在十字架上的苦難死亡中,向「人」顯示了無條件的給與和接納 (包括那些釘死祂的人在內)。基督這以「他」為中心的信仰和生活,不是在苦難死亡時才突然出現,而是祂一生常常如此生活的「自然」結果——誠於中而形於外的結果。但是逾越奧跡的重點 (也許我們常以為就是苦難、死亡與復活),其實倒不是在這些「事」上,而乃是全心在「他」身上。其最深、奧的意義是中悅「父」和接納「人」,至於痛苦、死亡或舒暢、安樂,那是因「他」而定,它們本身並非絕對必然——方法可以改變,「他」才是非有不行。在這樣真實而成熟的信仰生活中,也有「求福」和「免禍」,但這和幼稚幻想的求福免禍卻截然不同;這裡是以「悅樂父心,友愛兄弟」為中心和基礎,和「自我滿足」的幻想、投射,正可說是有「天、壤」之別,不是嗎?

結    語
    我們看過了佛氏及其學派的宗教新解,也看到此種心理投射的解釋和方法,能很有助於分別清楚什麼是真實的宗教和迷信,並能使真實的信仰也藉此方法而獲得淨化,走向成熟。就佛氏的學說本身來說,它和其他的學說一樣,不久也將 (現在已在沒落中) 隨歷史的波瀾而「杳然東去」,但基督信仰及其教會卻常在「人」的歷史中而「天人嬋娟無盡期」。我們已擁有這真實的信仰,值得歡欣和慶幸;為使這真實的信仰能長大、成熟,使它日益真切、動人,讓我們在每天的具體生活中,歡欣慶幸地學著去減少並擺脫幼稚的求福免禍——自我滿足,而把目光轉向基督,把「心」放在祂身上,好更能和祂一齊來體驗、了解祂心目中的信仰成熟:「四海之內皆兄弟,盡付須臾悅父心」。


附    錄
    佛氏的宗教新解對他本人有何心理意義?依據一些有限的資料,可簡略提出三點。 (一) 不少研究佛氏生平的學者,就如佛洛姆在其「佛洛伊德之使命」一書 19. 中所指出的,認為佛氏在自己的心目中是和舊約中的梅瑟 (或摩西) 相比而認同:就如梅瑟曾率領以色列人進入福地,佛氏——新梅瑟,要以心理分析來領導人類進入新的預許之地。但是他的這「治療」方法以及因此而帶來的「性開放」,把人究竟帶到了怎樣的新福地,尤其是在歐美各地,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不必多說。 (二) 佛氏在奧京讀書時,曾深受反猶主義的困擾;及至納粹掌握政權,更使他遭受嚴重打擊,迫使他於八十二歲之老年而流亡英倫,客死異鄉。此種反猶主義的迫害,能對他有重大的心理意義,就如他在「幻想的未來」一書中,「順便」提出了這樣的一個例子:「幻想和錯誤不是一回事,幻想也非必然就是錯誤。比如亞力士多德相信蟲子是由糞便產生的,這是錯誤;同樣,以前的醫生們認為性生活過度會造成背痛,這也是錯誤。稱這些錯誤為幻想,那就有欠正確。從另一方面來說,哥倫布想自己發現了一條去印度的新航線,那是他的幻想;他的「渴望」在此錯誤中所扮演的角色非常明顯。有些國家主義者,肯定只有印歐 (亞里安) 種族才能創造文明,這可稱之為幻想;或是相信性為兒童並不存在,也是幻想,但這已由心理分析所消除。」20. (三) 佛氏個人的倫理生活也會很影響他對宗教的看法。比如他和小姨Minna Bernays (其妻之胞妹) 間的不平常關係:一八九六年,佛氏時屈不惑,小姨來其家居住,一直到佛氏去世,共四十二年。著名心理學家 Carl G. Jung 曾明言佛氏的小姨聲稱她與姐夫有羅曼史,但永格為此大受佛氏弟子的攻擊。可是就整個事情來說,小姨在佛氏家中而成為其情婦,似乎已為學者所公認。此外也有不少學者,認為在佛氏的個案資料以及夢的分析中,有的並非事實,而只是佛氏本人的「自白」(時代雜誌於不久前曾報導與此有關的一些事。Cf. TIME, Nov. 23, 1981)。

 

 

17.  見註四及所引用之原文
18.  原問卷共二十多項,這裡僅舉一二。
19.  Eric Fromm, Sigmund Freud’s Mission, N.Y., Harper & Row, 1959
20.  Cf. Psyche and Spirit, op. cit., p.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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