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頁>>

 

22
神學論集
(1975)p.547-569
   

教會的代理任務之聖經基礎

 

導言
歐洲中古時代的人認為教會將福音宣揚給全人類是理所當然的事。因此每人能自己決定接受基督或否認基督。非基督徒(猶太教徒與回教徒)的存在便證明了此觀念。西方民族被視為「基督徒」。政治及其他社會制度必須隸屬於教會制度之下。個人及大眾生活的完全聖化是當時的最高理想。但是當新大陸被發現後,此世界觀也改變了,又因著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 ),工業革命及其他因素,使政治、經濟、文化變得越來越俗化了。今天,我們知道三分之二的人類尚未聽到救恩的福音。甚至所謂基督教國家也經驗到信徒的銳減,所以,聽不到福音訊息的人越來越多了。


教會以提高俗人的價值,提高傳教區的地位為方法,來面對這種新情況。但是、神學對這種新情況的反省到最近才開始:有非基督教世界的存在,世界大部份人民生活於教會之外。另一方面,我們也知道,基本上,世界是被基督所救援。人能獲得救恩並不一定要是教會的一份子1。那麼教會對非基督徒有何意義呢?在天主對世界救援計劃中,教會是救恩中介的角色及作用究竟有何意義?


我願意貢獻區區之力以澄清上述有關教會與世界之關係的問題。我願研究天主如何將救恩賜給我們,並說明教會的傳教幅度如何是天主救恩的分施者。
本文的研究範圍限於說明教會是天主救恩與世界得救之間的「代理者」(intercession )。「代理」一詞是本文的關鍵詞。


名詞定義:
我無法找到一個最恰當的關鍵詞來表達本文的中心思想。以下幾個名詞多少可以表明教會如何將救恩帶給世界:
(一) 求情:「求情」一詞含有請求別人同情的意思。此詞雖然含有「同情別人」的意思,但是並不能說明教會將救恩帶給世界的使命。
(二) 代表:「代表」一詞是委託別人代替表示某種意見。此名詞多用於政治及法律上,但用於神學上則不適宜。
(三) 代替:「代替」一詞即在職務上或地位上把這個人或物當做另一個人或物。此名詞不能說明教會處於「天人之間」的地位及她將天主救恩帶給世界的使命。
(四) 代理:「代理」一詞的基本意義是代替別人處理事物,但其結果卻由別人負責。此一名詞說明了教會處於天人之間的地位及其將救恩帶給世界的使命。世界的得救與否在於它是否自由的接受天主的救恩,教會處於天主與世界之間,將天主的救恩通傳給世界。「代理」一詞是本文的關鍵詞,所以我要從神學觀點上來探討它的意義,並對它作一神學反省。雖然「代理」一詞是本文的關鍵詞,但是上述其他三個名詞也有其重要性,因為它們包含了「代理」一詞所沒有的意義。
「代理」是聖經啟示的一個基本觀念之一。按照拉金格(Ratzinger )的看法,此觀念在神學史中並未予以發揮,其應用範圍只限於敬禮方面的宗教手冊上2
有些教父將聖保祿對教會是基督身體的了解予以發揮,因而明白教會內各種職務之間的協調情形。Methodius of Olympos (symposion 3.8) 強調信友們之間相互幫助。團體中的弱者受到強健者的支持。初期教會的懺悔儀式中已表現了這種相互幫助的精神,犯大罪者,因著其他信友的善行與代禱而獲得罪赦。聖奧斯定所謂的「諸聖相通功」,即是指祈禱的、受苦的、相愛的教會團體。這個教會便是聖事的真正分施者。教會實行了基督的中保角色,即是按照聖奧斯定所說的「教會是整個基督,是頭和肢體」。亞歷山大學派將「代理」觀念加以發揮。教會也為教外人士向主求情。在天主前,教會代表人類。
很不幸的,後來「代理」神學漸漸忽略了其中心—基督,而被以法律為中心的賠償理論所代替。
近代,「代理」觀念再度出現,首先出現在對耶穌聖心的敬禮中,以後又出現在以露德及法蒂瑪為中心的聖母敬禮中。但是,很可惜的是,這些重要的敬禮都在神學思想的主流之外。
近幾年中,H. de Lubac 及Y. de Montcheuil 首先重新發現教會的代理使命。另一位受上述兩法國神學家影響極大的神學家H. U. von Balthasar 也將教會這種協助救援的角色視為教會的代表性使命。E. Schillebeeckx 及Y. Congar 指出人類與教會之間密切交織的關係。天主願意全人類都成為祂神聖的子民。教會便是此理想的典型。藉著教會代表性的中保,眾人才能獲得救恩。Y.Congar 說:「若無聖經上部份替代整體求情的觀念,則無人能明白基督教的救援教義」。受 K. Barth 及 K. Rahner 影響的神學家,如 O. Cullmann, J. Ratzinger, J. Scharbert, H. R. Schlette (僅列舉幾位)都已以不同但又相似的方式說明救恩史的意義能以「代表」一詞表達出來。
因為「代理」觀念是聖經啟示的基本觀念,所以我們所期望聖經學家及聖經神學對此問題有特殊的研究。
基督教改革家對此問題有許多的研究。所謂的「倫敦學派」及「烏普撒拉學派」(Uppsala School)曾相互競爭來研究那些影響猶太宗教發展的其他近東宗教,以及它們彼此間的關係。他們曾描述近東宗教裡不同的「中保」觀念及其使用的方法。
在天主教方面,也有許多聖經學家研究近東宗教如何採用「中保」的觀念。在本文中我只提出幾位幫助我深一層了解聖經在「代理」觀念上的啟示的神學家,如:Haag, Lamarche, Retif, Schlier, Scharbert, 。
許多神學家對「代理」或「代表」的神學觀念已有研究。而所缺少的是未說明在教會中如何實行這種「代理」觀念。我願在這方面做一些研究。

第一章 初步研究
一、 救恩史
為要了解我們研究的問題及範圍,我們該在救恩普遍相互性的範圍內來探討教會如何負起「代理」的職務。若我們將它放在救恩史的範圍內,這問題便會變得清晰明白了。


人在其存在的基本行為上體驗到兩種事實:
一、 由於接受自身的存在,人表示出這種存在的意義,也表示出這種整個存在的事實是好的。


二、 另一方面,人也體驗到存在的缺點:疾病、災禍、死亡。世界是美好的,但是同時也是荒謬的。這兩種基本事實是相互矛盾的。唯有在無條件的承認絕對美善時,這種矛盾才能得以協調。基督信徒承認天主是無限的美及無限的聖3


基督教以「罪」一字來解釋人存在(亦是世界存在)的危機。生命的意義是基於天主的美善及慈愛。天主以其美善而創造了世界,使它存在,並賦予它意義。
天主的美善及人的罪惡極生動的呈現於我們眼前,我們稱之為救恩史。


神學對救恩史的了解:救恩史是講述發生在歷史中的每一事蹟,對人的最後獲救有積極或消極的影響。狹義而言,這觀念只能用來講述天主與人之間的一種救援行為,此種行為為人類帶來救恩,而不帶來毀滅。基督信徒雖然了解救恩史的最終目的是全人類獲得救恩,但是他們知道在救恩史中也有毀滅的存在。由消極方面而言,天主用這些毀滅來懲罰人,但從積極方面來看,天主以毀滅曉示人,人要經過毀滅才能得到救恩。因此,救恩史出現在人類史的大舞臺上。在古經及新經中,人類史找到其神聖的啟示及確切的解釋。聖經證明在人類歷史中,救恩與啟示是一致的,上主的自由與人的自由是協調的。


現在讓我們看看聖經如何記錄並解釋人類的歷史。


天主創造世界。祂所創造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參閱創一10,12,18等)。人—這最傑出的受造物—與天主有親密的交往。但是人濫用了其自由,而要與天主相比,其結果是這種親密交往的中斷,人與天主分離。天主並不遺棄其受造物,而預許派遣一位救世主。為了將救援帶給世界及恢復原始幸福,天主由世界各民族中揀選以色列為祂的子民,並參與祂救援全人類的計劃。以色列人民在其漫長的歷史中漸漸了解其「中保」的角色,天主採用各種方法教育他們(例如宗教儀式,君王,先知等)。但是,最後,大部份以色列人民未能盡其中保的職責。當預許的救主耶穌基督來到時─在祂身上有天主最完滿的啟示─大部份猶太人不信從祂。因此,以色列的「中保」使命便終止了。


「在耶穌基督身上救恩和啟示達到頂峰。因為在耶穌身上天主對人類超越性的啟示和耶穌在歷史中的來到完全並絕對的相同。祂是神又是人,是賜給我們的天主,人接受這賜予,歷史也證明人接受這賜予」4。基督是歷史的終點,因為在祂身上救援完全實現了。祂是天父與人類之間的唯一中保(參閱弟前二:5),只有祂能恢復天人之間原有的幸福與和諧。在踰越奧蹟中,基督完成了祂的救援使命。基督自死亡中復活後,祂升了天,被榮舉而坐於聖父的右邊,由此,祂遣發了祂的聖神。聖神降臨便是教會的開始。「從聖神降臨直到末世可稱為教會時期,在這時期內,救援在基本上已實現了,我們所等待的是福音傳至地極,此時便是救援的終點。在教會內,基督以有形可見的方式將祂的使命給予使徒及其繼承者,並賦予他們權利來聖化、教導、及管理信徒。同時,祂又以無形的方式遣派聖神,使他們的工作充滿活力。因此,祂與我們共享祂的奧秘,並完成歷史的意義。教會由神生的,由人組成的,是聖統制及屬靈的機構,基督建立這種教會的目的是要藉著她將那豐富的超性生命賜給人」5。基督藉著教會將救恩通傳給世界。由此可見,教會是救援的中介。教會有許多方法把救恩通傳給世界:例如聖事、祈禱、教導、傳教、慈善工作、藉著信徒的司祭、先知、王者的使命等。在以後的各章裡,我將說明,在天主對人類救援計劃中,教會特殊的中保使命。
二、摘要
我們由救恩史得知,天主願意人與祂共享祂神聖的生命。這救援計劃在耶穌基督身上完全實現了。教會繼續執行基督的中保使命。教會以許多方式把救恩帶給人類。其中之一便是為世界的得救所負起的「代理」使命。
在下章裡,我將研究在以色列的信仰中是否有「代理」觀念。我的出發點是在以色列宗教裡有無此「代理」的觀念?若有,則他們是否發展這種觀念?在此發展過程中人佔什麼地位?他們是否明白,藉著他們的「代理」行為,天主將救恩賜給別人(代表性的「代理」)?


 

註解:(原題為:The Interceaaion of the Church for the Salvation of the World)

  1. 參閱: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教會憲章」第16章,和「教會傳教工作法令」第7章。
  2. 參閱:J.Ratzinger,Stellvertretung,in:H. Fries(ed.)Handbuch Theologischer Grundbegriffe,PP.566ff. M?nchen 1962.
  3. 參閱:Denzinger 1782f.
  4. 參閱:Darlopp. Salvation,in:K. Rahner(ed.)Saeramentum Mundi Ⅲ,2 p .417, London 1968.
  5. 參閱:Vaggagini, Theological Dimensions of the Liturgy, p. 10 Collegeville 1959,vol. 1.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