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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2)p343-369
   

對觀福音導論

 

 

柯成林

 

 

一.瑪竇、馬爾谷、路加三部福音慣稱為對觀福音(Synoptic Gospels)
    「對觀」或「Synoptic」「對照著看的」)這名稱暗示三部福音或至少其中兩部的內容是部分相同的,且可以把這些部分並排而「對照著看」或「對觀」。
例如:(一)瑪、谷、路同有的耶穌祝福兒童的事件。

瑪十九

谷十

路十八

13
那時候,有人給耶穌領來一些小孩子,要他給他們覆手祈禱,門徒卻責斥他們。

13
有人給耶穌領來一些小孩,要他撫摸他們;門徒卻責及他們。

15
有人也把嬰孩帶到耶穌跟前,要他撫摸他們;門徒見了便責斥他們。

14
耶穌說:「你們讓小孩子來吧!不要阻止他們到我跟前來,因為天國正是屬於這樣的人。」

 

14
耶穌見了,就發怒,對他們說:「讓小孩子到我跟前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天主的國正屬於這樣的人。」

16
耶穌卻召喚他們說:「你們讓小孩子到我跟前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天主的國正屬於這樣的人。」

[無]

15
我實在告訴你們:「誰若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天主的國,決不能進去。」

17
我實在告訴你們:「誰若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天主的國,決不能進去。」

15
耶穌給他們覆了手,就從那裡走了。

16
耶穌遂抱起他們來,給他們覆手,祝福了他們。

 [無]

例如:(二)瑪和路同有的耶穌稱謝天父的話。

瑪十一

路十

25
就在那時候,耶穌發言說:「父啊!天地的主宰!我稱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瞞住了智慧和明達的人,而啟示給小孩子。
26
是的,父啊!你原來喜歡這樣!

21
就在那時刻,耶穌因聖神而歡欣說:「父啊!天地的主宰,我稱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瞞住了智慧及明達的人,而啟示給了小孩子。

是的,父啊!你原來喜歡這樣做。

27
我父將一切交給了我:除了父外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外,也沒有人認識父。」

22
我父將一切都交給了我,除了父,沒有一個人認識子是誰;除了子及子所願啟示的人外,也沒有一個人認識父是誰的。」

    這樣安排福音內容的書稱為「福音合參」(Synopsis)。最初的福音合參是德籍學者J. J. Griesbach在一七七四年作成的。從那時候以來,福音合參成了研究對觀福音不可或缺的工具。

二.對觀福音互相的關係:幾件事實
(一) 不少的材料是三部福音同有的。瑪和路也有不少特屬他們兩者的材料(235節左右)。其餘便是每部福音所獨有的材料。
    學者們稱這三樣傳授的材料為三重傳(triple tradition),雙重傳(double tradition)和單傳(single tradition)。
    馬爾谷福音幾乎全部的材料或出現於瑪、路雙傳中,或單獨於瑪或路中,共631節。馬爾谷其餘的30節是他獨有的,其中有兩個奇蹟的敘述(七31-37,八22-26)和一個比喻(四26-29)。
    瑪、路雙傳能夠說是耶穌言語的收集。包括七個比喻和多數其他的「主之言」。敘述性的篇幅只有三個,就是耶穌在曠野對抗試探者(瑪四1-11,路四1-13),耶穌治好百夫長的僕人(瑪八5-13,路七2-9,並見路十三29-30),若翰遣徒訪問耶穌(瑪十一2-19,路七18-35)。這三篇內,重點還是在耶穌所說的話上。
    瑪竇單傳包括330節左右(全部福音 有1068節)。其中有耶穌童年史(首兩章)兩個奇蹟的敘述(九27-34),八個比喻和不少的「主之言」(50多節)。
瑪竇獨有的比喻是:麥中的莠子(十三24-30,36-43),寶藏和珍珠(十三44-46),撒網(十三47-53),欠債的僕人(十八23-25),葡萄園主雇工人(二十1-16),二子(二十一28-32),十個童女(二十五1-13)。
    路加單傳材料最多(548節;全部福音 有1149節)。其中有首兩章的耶穌童年史(與瑪竇的不同),五個奇蹟的敘述(五1-11,七11-17,十三10-17,十四1-6,十七11-19),十六個比喻和55節左右的「主之言」。
    路加獨有的比喻是:兩個債戶(七41-42),慈善的撒瑪黎雅人(十30-37),半夜借餅的朋友(十一5-8),愚蒙的富翁(十二1621),等候主人的僕人(十二35-38),不結果實的無花果樹(十三6-9),爭上座(十四7-11),建塔和交戰(十四28-30,31-32,失銀錢(十五8-10),蕩子(十五11-32),不忠信的管家(十六1-12),富翁與拉匝祿(十六19-31),奴僕(十七7-10),不義判官(十八1-8),法利塞人和稅吏(十八9-14)。

(二)福音不但有不少的共同材料,在這些材料內的用語屢次也是同一的,按照 B.de Solages馬爾谷共有10650字,其中8189字是與瑪竇和路加共有的,而且有的共同部分是逐字逐句的,例如,瑪十六24-25,谷八34-35,路九23-24;或谷十15,17和路十八17,瑪十一25-27a和路十21-22a。

(三)福音分段的前後次序大體上是一樣的,它們顯然根據同一個耶穌公開生活的綱領,就是:洗者若翰的使命,耶穌的受洗及在曠野受試探,在若翰被監禁之後,耶穌在加里肋亞的服務事工,和他在加里肋亞以外的遊行式的活動,然後是往耶路撒冷的路程及在聖城和猶太領袖的辯論,最後他的苦難,死亡而復活,各項事件。
除此共同構架之外,還有個別分段(pericopes)同樣連續出現,例如,瑪十六13-十七8,谷八27-九8,路九18-36(伯多祿宣信耶穌是默西亞,耶穌首次預告將來的受苦及復活,願跟隨耶穌應該背十字架的教訓,耶穌顯聖容)。或瑪九1-17,谷二1-22,路五17-39(治好癱子,召選瑪賽(肋未)為徒,禁食的問題,新布補舊衣,舊皮囊盛新酒兩個小比喻)。

(四)瑪竇和路加共有的及他們各有的材料,都插入了馬爾谷的構架裡。可是插入的方法不同。
    瑪竇的材料是分散在全部福音中的,瑪竇特別用這些材料編成福音的五(或六篇)大言論(五1-七27;十5--42,十三1-52,十八1-35,(二十三),二十四1-12十五46)。
    路加則相反,把絕大部分的材料分為兩大段,而分別列入在谷三19和三20(路六20-八3,所謂的「小插文」small insertion)及谷九50和十1之間(路九51-十八4,所謂的「大插文」great  insertion)。這樣兩者不同的列入法便產生了,學者們所指出的三部福音中的另一個特點,就是瑪竇及路加在與馬爾谷的次序平行時,彼此的次序也相同,一離開馬爾谷的次序,彼此的次序也就不同了。
   

此外還有兩點值得提及:
(1)雖然瑪竇和路加共有的篇幅在福音內的位置不同,但百分之五十以上保留著同樣的前後次序。(見, Introduction to New Testament, 52頁的對照表)。
 (2)在三部福音共有的篇幅中,屢次兩個相合,第三個卻特別,比如將瑪二十24-28及谷十41-45和路二十二24,27對照,或將谷十二38-40及路二十46-47和瑪二十三6-7對照(第14節是後加的,其來源是谷十二40和路二十47)。
(五)以上所指出的幾項事實給我們指明,三部福音互相有關係,也使我們覺悟到這關係的複雜。
這關係究竟是怎樣的?有什麼由來?這便是所謂的對觀問題(The Synoptic Problem )。為解決這問題,學者們有不同的學說,是所謂的二源論(Two Sources Theory)。
    按照這學說,馬爾谷是我們三部福音中最先寫成的。瑪竇和路加在寫自己的福音時用過馬爾谷和另一項文件?這文件的絕大部分是耶穌言論的收集(見前一),因此慣稱為「言論集」(Logia source)。或更簡單地稱「Q」。來自德文的「Quelle」,其意義是「源流」。


評注:這學說無疑地足夠說明福音音的相同點:馬爾谷的使用,是三部福音相同的,Q的使用,是瑪竇合路加相同的緣故。
可是它不足以解釋福音中,連在共同材料上的一切區別。也不足以說明瑪竇合路加所有的個別材料。為此有些在原則上接受這學說的學者,另外加以更改。
    例如1為更容易解釋瑪、谷、路共有材料中約區別,有的學者提倡過一本與三部福音有關的馬爾谷原稿(Ur-Markus),另有些學者料想,瑪竇和路加用過經文不完全相同的馬爾谷抄本;最近的一位學者(A. Fuchs),在專門研究過瑪竇和路加的語文後,發表其專文的主要結論,即瑪竇和路加所用過的馬爾谷福音不能夠是我們現在所認識的馬爾谷,而應該是改訂的一本(似乎它的第二版)。
例如2為更完全地解釋瑪竇和路加共有材料上有時相當大的區別,有些學者認為,兩者所使用的Q文可能不是同一的,或許這Q資料未曾有過一本清楚限定的書的形式,或包括過部分記錄,部分口傳的材料。


附注:學者們根據福音的分析所提倡的言論集,按照若干天主教學者的意見,可能就是Papias所提及的希伯來(或亞蘭)語的瑪竇著作同一的文件。Papias的話是:「瑪竇用希伯來語,按照次序編排了(耶穌的)言論(logia)然後每人盡其可能將它們譯為希臘文。
    瑪竇和路加用過這希臘譯本之一(可能是不同的一本)。
    例如3最近的演變是更注重編輯福音時,還存在著的活生生的口頭傳授,和這傳授對福音作者的必然的影響。
    例如4除馬爾谷和Q兩種主要的資料之外,瑪竇和路加必定還有其個別資料(Particular Sources),不然難以說明兩者相當豐富的「單傳」材料。

三.馬爾谷福音簡介

(一)馬爾谷福音是最早的福音。其作者可稱為福音類型的創始者。可是他非「從無中」創造了它。福音的樣式,原來已隱伏在宗徒的宣講裡。請看宗徒大事錄第二、三和十三章中的言論。不錯,這些言論不是宗徒(伯多祿或保祿)演講的記錄或縮影,而是路加形成的。可是它們的基本成分,如耶穌的死而復活,宗徒對這事實的見證,古經的引證,都反映著宗徒宣講的內容。這是不能否定的。這裡可以聽聽保祿自己的話,在格前十五他談到自己給格林多人所傳報的福音(1-2節),且強調「其中首要的」是他自己「所領受」且「傳授」給他們的,即「基督照經上記載的,為我們的罪死了,被埋葬了,且照經上記載的,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現給刻法,以後顯現給那十二位……(3-5節)。
請注意:(1)「領受」(Paralambanein)和「傳授」(Paradidonai)照經士們的用法,是指口頭傳授的術語,保祿當然也是這樣用它們。
    (2)保祿「領受」這傳授,極可能是他領洗的時候(宗九10-18,廿二10,12-16,阿納尼雅)或拜訪耶路撒冷(即伯多祿)的時候(迦一18),所以是在耶穌死後十年之內。
    (3)這已固定的宣講格式的核心是耶穌的死和復活,耶穌的死是屬於耶穌歷史的事件。這宣講講格式的發揮,除非包括耶穌死前生活的簡短敘述,便無法使聽眾明白其死(及復活)的所以然。
    由以上所寫的可以說,宗徒宣講已經暗含福音的大綱,如蓓蕾暗含著花朵一樣。
    馬爾谷的「新」在於把收集的材料,以耶穌生活的大體次序為構架,加以連續性的敘述。這樣「福音」的新類型便誕生了。

(二)福音材料的來源。一般說來,馬爾谷取材於教會的傳授。他手頭所有的是互不相關的單獨片段(single pericopes)和規模較小的集成(small collections ),例如谷一21-39(耶穌在葛法翁的一天),谷二1-三6(五件發自法利塞人的反抗而耶穌加以辯白的事件),谷十四11,十六8(耶穌的苦難史及復活喜訊)的一項基本敘述等三傳授材料,除口頭的以外,大約也包括書面的。這似乎難以否認。


    附注:按照Eusebius所說,Papias在他的(第二世紀中葉寫的)著作「主之言論的詮釋」中提及,「伯多祿的譯員(或解釋者)」馬爾谷將伯多祿有關主的言行所口講的仔細記錄過,這記錄就是馬爾谷福音。
批判派(特別德籍的)一般地否定這證據的正確性。可是也有不少的教內外的學者以為Papias的聲明值得我們注意,雖然多Pabias的話有點過其實,但他指出的伯多祿與福音有關係的一點,似乎有其根據。第一,學者們承認,福音中有相當多的亞蘭語式的說法,及一些隻在本福音中出現的亞蘭語,都指出巴勒斯坦及其中的耶路撒冷是本福音資料的來源地。伯多祿的講道無疑地也反映著這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亞蘭語傳授。第二,本福音所獨有的若干細節和生動的敘述法,似乎顯露一位目擊證人的直接影響。既然伯多祿被提起為這些事件的目睹者,並且在本福音內他出現的次數比較多,那麼以他為這些資料的來源並非不合理。


(三)福音的結構。以地理觀點來看,耶穌的公開生活清楚地分兩大部分:在加里肋亞的和在耶路撒冷的。加里肋亞的一部分也包括在附近外邦的遊行式的短期活動,這裡最好也添上往耶路撒冷的路程,因為它的開端沒有清楚地指出。耶路撒冷的那一部分是清楚地從第十一章開始的。公開生活開始以前的十三節(福音的最先十三節),顯然是有預備作用的。這樣看來,福音的大體結構如下:
    一章1-13:耶穌公開生活的預備:若翰的使命,耶穌的受洗和在曠野受試探。
    一章14-十章52:耶穌在加里肋亞的服務(包括附近的外邦地區和往耶路撒冷的路程)。
    十一章~十六8章:耶路撒冷,從他榮進聖城直到他的死和復活。


    附注:(1)十六章9-20普遍認為不出於馬爾谷的手筆,而是後加的。雖然其來源不清楚,但依舊被認為聖經的一部分。
    (2)有關福音的內容更仔細的分配,請看福音注解書。可是,因為福音內容五清晰的指點,所以對於應怎樣予以分配的意見,也各有不同。


(四)公開生活演進中的要點
(1)耶穌在加里肋亞開始宣講的時候,大受民眾的歡迎。可是,因為他的生活方式和道理不符合當時猶太人理想中的默西亞觀念,民眾的熱忱漸漸減少,而變為冷淡甚至反對的態度。在加里肋亞省界內服務的末期所發生的納匝肋事件(六1-6),可以視為代表加里肋亞人民對耶穌所表示的態度的例子。
    此後耶穌便開始躲避群眾而專心教訓他的門徒。
(2)以上所指出的公開生活中的演變,即民眾對耶穌的希望漸低,有別的一個相反的演變:代表十二位的伯多祿在凱撒肋亞附近相信耶穌是默西亞。這是本福音的一個高峰。
    在此以前福音的主題是耶穌默西亞。及在他身上臨到的天主國。
    此後,耶路撒冷城進入耶穌的視野。他在聖城的結局越來越成為他思想和言論的中心。見八31-33,九、30-32,十32-34(耶穌的死及復活的預報),九12,十二1-9(惡園戶的比喻),十四8。
    同時耶穌開始用「人子」的名字來表達自己的地位和使命(以前他只用過兩次,二10,18;從這時起十二次)。這不是偶然的事。這玄奧的名字一方面避免喚醒與默西亞的觀念相連系的假希望,另一方面它把默西亞觀念加以深度化。因了它在默示錄文學上的用法(見達七13-14)它暗示默西亞天上的地位及末世的權柄;又因它原來的意義「人」,它宜於用在受苦的默西亞身上(在古經裡「上主僕人」所預指的命運,見依五二13--五三12)。
附注:馬爾谷的苦難史比瑪竇和路加的、在比例上篇幅更長(661節中119節;瑪1068節中 163;路1149節中127)。如果再加上預告耶穌苦難及死亡的經文(見以上(2))和三6,十一18的暗示,就應該承認M. Kahler 所說的一句話,至少對馬爾谷福音來說,並非全無理由:「用稍微有挑戰性的語氣(來說,我們)可以稱福音(多數!)是一篇包括長篇序論的苦難史」。


(五)馬爾谷福音的要旨。馬爾谷的興趣集中在耶穌身上,在於指出在十字架上的納匝肋人耶穌是基督,是天主子(谷一1)。馬爾谷福音中的耶穌顯然是一個真正的人(見一41,43(原文);三5;六6;十14;十四33-34),可是這人同時是「天主子」:他所言所行,特別他的奇蹟和驅魔的大事,顯露他超越人性的地位和權柄;天主承認他為自己的「愛子」(一11,九7),魔鬼給他作證(一24,三11,五7),百夫長面對著十字架上已死的耶穌認定「這人真是天主子」(十五、39);究竟耶穌的復活(十六6)把這真理加以證實。
自然,福音是站在復活的立場上而寫的,它把耶穌超性的奧秘,給站在一樣立場的人,完全顯露出來。復活前接觸耶穌的人反有不明白之處,他們似乎「看卻看不見,聽卻聽不明白」(四12)。

附注:方才所說的或許幫助我們更瞭解一些,在本福音中出現的一個貌似矛盾,就是:馬爾谷一方面願意指出怎樣世上的耶穌啟示自己於人,另一方面他強調這裡似乎有矛盾的存在,例如,耶穌一再地禁止魔鬼(一25,34;三11-12)或自己的門徒(八30,九9)顯露於人他是誰,有時行奇蹟後他囑咐被治好的人或奇蹟的目睹者不要傳揚這事(一44,五43;七36,八26)。關於民眾(「外人」)耶穌似乎願意使他們不明白(四11-12),連常和耶穌一齊的門徒也顯露他們不瞭解的心情(四40,六52,八16-21;九10,32)。聖經學者中 W.Wrede首先注意到這些事實。按照他的意見,這些事實揭開福音中的一個神學主題,可以稱之為「默西亞的秘密」(The messianic secret)。
    以上的事實當然不可以否認?問題是在於怎樣予以解釋。
有的學者,特別教會內的,主張耶穌因民眾有關默西亞的錯誤觀念,不願意公然顯露他的默西亞地位,以免民眾的過分興奮造成不幸的後果。
    這意見並非無根據(見若六15),但是不足以解釋一切,比如耶穌公開的行奇蹟和禁止傳揚奇蹟的矛盾,在顯明不能有效果的情形下出禁令(見五38-43)的矛盾,也可對照四11-12和四13及其他指出門徒不明白的章節。馬爾谷不能沒有理會過這些矛盾。如此最好的解釋或許是以下的:馬爾谷把耶穌在某些情況上賓在說的話推廣了,可能為了藉這方法暗示一個神學真理,就是,耶穌的使命和地位,在復活的光明下才是完全可瞭解的。谷九9可能暗含這意義:「非等人子從死者中復活後,不要將所見的告訴任何人」。


(六)福音的作者,寫作的時期和地點
(1)作者。從Papias(西元一三O年左右)以來,教會傳授以馬爾谷為本福音的作者。假設這傳授無實在的基礎,就難以瞭解為什麼傳授指定他,而不指定一位宗徒或一位跟隨過耶穌的門徒。為此大多數的學者認為馬爾谷實在是這福音的作者。傳授也認為這馬爾谷與宗徒大事錄所提的「若望馬爾谷」(宗十二12,25)或「若望」(十三5,13)及哥四10,費24,弟後四11以及伯前五13所提及的馬爾谷是同一個人。


(2) 時期。按照Irenaeus,可能也按照Papias(他的語氣似乎暗示伯多祿已死),馬爾谷在伯多祿逝世以後才寫了福音,就是最早在六十四年。對這事,現在的多數學者也表示同意。

(3)地點。按照教會的傳授,馬爾谷福音是在羅馬為該地的教友寫的。這也是大多數的學者們的意見。可是也有主張敘利亞的安提約基雅為寫作地的學者。有一點是大家都同意的,就是本福音是給居住在羅馬帝國的外邦教文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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