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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0)p457-471
   

神學問題與信仰傳播

 

一九六八年初,意大利主教發表了一項聯合公報,討論訓導權與神學。此文獻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危機時期,「一般人的信仰可能會遭受動搖」。文獻中又說:「因為信仰目前遭遇到一種困難,就是如何協調信條本質上的不可變性與其條文合理的改進,以及教會既應忠於傳統,但為了適應時代,又必須作應有的革新」1。可惜當時全國天主教人士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另一項文件上,就是主教團會議稍後所公佈的「教友與公開生活」,因此而錯過了一個深入研究這項重要聲明的機會;它非常公正地指出了,天主教思想界對訓導權的責任與學術研究自由之間的關係。總之,該文獻所作的觀察,就是「一般人」(即非專家人士)的信仰,由於神存問題及其所引起的爭論而遭遇的風險,至今仍然存在。

今日傳報福音的困難

這一情勢使那些負有傳道職責的人在工作上感到更大的困難:講道神父、宗教課教師、傳教員以及開始為子女傳授教友生活的父母,都有這種親身經驗。就是一般教友也有同樣的感覺;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已經有無數解決不清的問題,希望至少在信仰上能夠找到一些安寧。所以一旦聽到講道神父、作家、或學者在這方面也掀起了問題,甚至對一些迄今一直認為是定論的道理,竟也開始置疑,他們莫不感到氣憤和沮喪。

現在沒有人能夠逃避這些困難而遁入一種純感情的、本能的宗教情愫裡去。實際上,教友應該自然地趨向瞭解自己的信仰,並且必須能夠答覆任何人對他所懷「希望」提出的徵詢(伯前 3 : 51)。

僅會死背要理條文從來不能使人成為一個好教友,而今日尤其如此,要度一個「成人」的教友生活,至少要明瞭作基督徒的意義;現在一個人祇要自稱是天主教友,而不是基督教徒,回教徒,或甚至一個無神論者,就一定要曉得自己在信仰上所承諾的是那些真理。如果對福音真理所有的知識,不能與自已環境的思想水準相配合,那麼聖寵生活也必定受到嚴重的挫折,因為對信仰真理瞭解不清最易引起曲解,會使人誤認其中真理可由個人自由選擇。作為基督徒的意義,首先就是在救主基督內認天主為父為主。然而這一信仰,假如沒有教會宣講的陶冶,只有藉聖寵的奇蹟才可以成立,因為信仰生活的基礎、特徵和後果,都是由教會來解釋的。

相對地說,以往講解基督奧蹟是比較容易的;而今天卻變成一件非常艱巨的事。往日第一有教友團體生活的輔助,可使人集體地接受基本信理;其次,當時各神學「宗派」的爭執也僅限於比較邊緣的問題,所以很容易看出那些是大家所公認的道理,那些是職業神學家所爭辯的細節,而這些,一般地說,對「俗人」都是些無關緊要的問題。例如:講解降生信條,就大可不必深入有關人性在基督內為何不是位格的爭論;而今日在道理的本質及邊緣之間的劃分是非常困難的。目前神學的爭辯已不再限於信條的次要部份,而是著重它的正確意義,有意推翻傳統的表達方式,而建立新的解釋系統。例如:現有對原罪多種不同的說法,有關劃分教會管理上的神制及其歷史影響所作的嘗試,以及研究應如何瞭解耶穌在聖體內的實際存在所付出的努力等等。

現在有關神學運動的新聞,不只在專家圈內流傳,真可說已是家喻戶曉。各報章雜誌都連篇累牘地刊載,但往往是些片段或曲解的報導,尤其是與過去一般見解相左的意見更特意地加以渲染。當然,我們絕不贊同這樣誤將一些大膽或甚至錯謬的言論,充當神學發展的合法成果或定論來發表和傳播。但是意圖阻止外人知曉今日在神學上所發生的爭辯事項,是完全不切實際的。因為公共輿論要求有關人類各方面活動的報導。此外,神學討論的報導可使教友逐漸熟悉有關教會革新合法的消息;這樣,可以避免使人誤信教會在犧牲信仰的真理,來遷就時代;或相反,誤認教會還在墨守一些不能與人類知識相協調的理論。在目前的情勢下,每個人都必須在自己的良知前(有宣講福音職責者,在自己的聽眾前面)對當前神學爭執的問題,作一抉擇。

  這裡,我們願略盡棉薄,提供一些方向,以求解決今日神學問題給傳播信仰所帶來的困擾,希望當此一切都在變動。一切都在動蕩的時代,協助廓清這一艱險的局面,以便教友有所適從2

必要的革新

第一個需要是革新,而負有宣講基督奧蹟職責的人,尤其有這種必要;不過,對任何一個有意增進自己的宗教知識,使之能與其他學識相配合的人,革新都是不可缺少的。十數年前在修院,或甚至教會大學裡所學到的那些神學知識,現在已不敷應用。很多人在講道、教學或甚至在信仰上之所以發生了困難,正種因於此:缺乏在這項學識上的革新。

「那麼,先前的人甚麼都不懂嗎?」一位年高望重的教會人士曾這樣詰問,他反對這項革新的必要。當然,我們對「先人的智慧」依然景仰如故,也無意以今比古,將今日的神學家與當年的偉大教父和聖師較量。但是,古人是在他們時代的文化範圍內看信仰,他們的觀點是以當時一般的宇宙觀作背景的,也正因為如此,他們的教誨,才是那樣地合乎潮流,才為當代人所歡迎而樂於接受。而今日大公會議的指示卻是:「由於自然科學,歷史及哲學上的新的研究和新的發現,引起了許多新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對實際生活產生了相當重大的後果,同時也要求神學家作新的探索」。3

所以,對神學家之提出前所未有的問題,表示怨懟,認為是徒增善良教民的困擾,或是以偏概全地將所有致力於這項工作的人一律指控為「新現代主義者」,都是無濟於事;他們在辛勤地工作,設法在基督奧蹟的表達中辨識出、何者是天主的真道,所以是垂諸千古永遠不變的;而何者是受各種不同文化宇宙觀的影響所形成的理論,所以是偶然的,可以變更的。反對儘管反對,而問題事實上確是存在的。真能把問題弄到不可收拾地步的(這樣可使更多的人脫離教會),那就是採取愚民政策,根本不容許提出這類問題,而對任何有志利用科學在自然、人類及語言各方面現有的偉大成就,去輔助瞭解信仰所作的努力,不問是非,一概加以置疑。

數年前,一家週刊曾以「俗人的聖經」為題,發表了一篇文章,以現今科學對地球的起源學說與創世紀的敘述作一比較,志在指出及證明聖經的錯誤,曾有人立即作了一個非常正確的答覆,提出現在已經沒有一個正式的聖經學者,主張創世紀前幾章是有意傳授宇宙及人類創造的具體方式和過程:今日已無人再墨守聖經的協調論 (concordismo)。但是,該文作者對此答覆本可以再提出質問,引證教會內過時的書籍,其中強調在聖經內可以找到宇宙和人類的來源及其經過的啟示,並且以聖經的不可錯性作為依據。這一類的挑釁,對一個熟悉現代神學研究情形的人而言,幾乎是不值一顧,但是有很多天主教人士卻為此而感到震驚,信心為之動搖,原因就是缺少我們所期望的在神學知識上應有的革新。有時反基督信仰的政權很輕易地批准印行一些過時的教會書籍,或嚴禁現代神學文物的傳播,並非沒有道理的。同樣情形,在德勞蘭齊(DeLorentiis)那部聖經電影內有關「諾厄故事」的特寫部份,我們可以問對那些不熟悉這問題原委的觀眾,是否構成一種惡表(按此語的原意;絆腳石)。為瞭解這段聖經的真意,是需要藉助東方文學的研究和檢定有關語文的類型。

批劃性的革新

為求有效的革新,必須具有批判的意識。倘無計劃地讀些書刊,而不先經批判和反省獲致一種方針,進而辨識何者真正有價值,何者是毫無根據的陳腔濫調,不管它的屬於保守或前進的,這樣的研究,絕無補於事。缺少批判與反省會使人發生誤解,以為迄今所完成的革新容許(或禁止)在講道時任意改變,結果造成:「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以前的神學統統都要廢除」,或是「大公會議以後的神學毀滅了信仰」,這一類的結論。

審斷一種新的神學思想是否正確,最基本的標準是教會訓導權的裁定。但是我們所說的革新的「批判意識」,並不僅是向提出研究成果的神學家們徵詢:「這只是你們個人的意見?還是教會訓導權所接受的道理?」如以往一般慎重的神父們所作的。這樣作實際上已暗中假定,如果是屬於前者,那麼這些理論就可置之不理,毫無價值可言,甚或應加以懷疑。事實上,訓導權不應該也不可能公開地承認每一項正確的理論,而駁斥一切的錯誤;另一方面,神學家也不應該祇拘泥於註釋或衛護訓導權的文獻。所以一位有學識的教友,尤其是講道的神父,要設法審查自己所接觸到的各種有關言論,是否與教會所宣講的天主聖言相吻合。神學的進展可以在新的範疇內檢討過去的神學,增補新的知識以及修正缺點與錯誤,然而,絕不能脫離它的基本核心,否則,就無異默認教會並未曾忠實地保存天主的真正言語4

那麼,為能審查過去神學與現代神學之間的連繫,必須具備一種相當完善的思想訓練,而這種訓練絕不是僅靠閱讀就能奏效的。研究任何一門學問,如果要自修,就必須獨自艱辛地去克服種種困難,但若是經過專門訓練,就是說接受固定學習課程,聽取正式講習,那麼,就可免去這許多不必要的勞苦。學習神學也不例外,祇有一些具有過人的天賦,而又肯下苦工的人,才能獲得批判性的革新,但如果有名師的指導,其他的人也可以輕易地達到目的;在教授的教導下,不但可以獲得應有的知識,同時還可以學到在研究的個別部門及其不同過程中所應遵循的途徑和方法。

所以遵循這次大公會議的指示,籌辦各種研習會,增進神學知識,似乎是刻不容緩的事,以便凡有需要接受批判性革新的人,都可分期參加研習5

在意大利,尤其在暑期中,已經試辦幾次這類的研習會,並且成績斐然。不過,有兩點尚待改進。第一就是要加強個別舉辦單位之間的協調,使聽眾可以參加更合乎他們需要的研習(不祇為那些偶爾參加,毫無計劃的聽眾而設):這種協調同時還有助於聘任主講人的計劃;因為顯而易見地,同一講師連續不斷地由這一研習會轉到另一研習會,這樣馬不停蹄,勢必被迫放棄個人的研究,而影響到他們的教席職守。其次,就是要有勇氣在某些研習會中,提出基督奧蹟的基本主題來討論(而不僅談些富有吸引力的問題,只知迎合時髦),使人瞭解目前神學的進展及其原因,證明正因為要忠於原始的意義,才必須隨時改進它的表達方式,以便配合日新月異的文化潮流,而且,如有必要,甚至可以改變這些方式;但這樣的不斷求新的企圖,只有常常推陳出新,提出新的假設和證明,才可以完成。有關這些主題(討論罪、救贖、教會、聖事等)研究的文件,曾經聯合出版,以其銷售情形來看,證明這項嚴肅的工作已經有了相當成熟的讀者6。組織這類研習會原屬神學院系所應作之事,因為這樣,他們可以向自己舊日的學生說明母校講授神學的立論如何及為何會有如此逐步的改進。

在人心中喚起「教會是深入歷史中」的意識,是革新的基本的一面。使人不但在教會的外表上(它的組織、敬禮及藝術等),而且在它的精神,教義態度以及宣講上,都必須承認這種歷史性的存在。

時常有人呼籲,要求神學家用一種不變的形式,寫出一本專門註釋信仰基本真理的書籍,而留給其他書籍去負責一切可以變更的事物。無奈這乃是一個不切實際的要求,同時也證明對天主將自己言語託給教會的方式沒有充份的認識。人永遠不能在純真的態勢中接觸到天主的言語;它常是以人間言語的聲調出現,與它的真貌不可避免地總會有些出入,所以隨時可 加以改善。受默感的經書表現天主的聖言,就是借助人間的工具,並且是屬於不同時代和不同文化的產物:而這些不同和差異都反映在聖經的文字裡。聖經的默感保證它的條文不會引人誤入歧途,但絕不禁止,在其他時代及不同文化的背景下,可以而且應該利用異於它但不與它矛盾的條文和範疇去表達聖經內的福音7

教會以默想聖經,發展了自己的教誨,「或藉助信友的反省和研習…,或由於對精神事理更精深的體會,或通過那些繼承了主教神職而確實領受了真理奇恩的人所傳授,」不停地趨向天主真理的完滿境界8。那麼,這種對基督奧蹟瞭解所有的進展,不拘如何出於聖神的引導,但總不能擺脫歷史的規律。這一進展在表達方式上較諸受默感的經書,尤其感到人類思想的限制:人類是在艱苦中追尋著天主聖言的奧秘。即使由訓導權所頒訂的信條明文,雖是萬古垂真,所以永世不變,就是說它的反面意義常是錯誤的;但是這些條文卻永不能罄述奧蹟中所含有的真理。所以,為能補充它部份的真理,可以增添與它同其真實性的定論,也可以利用一些更成功的表達方式,或為某一環境更易於瞭解的條文來代替,而這新的方式與條文不但不與它衝突,且能更具成效地表達出它的含義,在這些意義之下,信條的明文也是可以改進的。因此,為了補充厄弗所公會議所頒發的基督獨一的道理,加彩東公會議特制訂了基督有兩個性體和一個位格的信條;同樣,為了補充幾次反白拉齊公會議所訂有關天主聖寵的必要性及其首先地位的信條──這些會議深受奧斯定思想的影響──後來特利騰公會議特別增訂了有關人的合作及自由的必要性的教義。

再者,詮釋信條條文也不是等閒之事。因為人的每句言論,除要人接受他所肯定的真理之外,還暗含很多其他假定,;除非如此,人就無法用言語或文字與外人溝通自己的思想。所以,同樣的一項言論倘出現在另一個不同文化的環境裡,它所講的真理,就會變得不能理解,或至少不易理解,因為在這新的情況下,那些暗含的肯定,已不再為人所辨識。於是,一些有關基督或三位一體道理的表達方式,一度曾被人視為正統的,而後來在教會的宣講中卻被刪除,或者適得其反。今日我們不再稱主耶穌為「天主之僕」,或為天主聖言所「取得的人」(homo assumptus)而不加以註釋。反之,現在卻可毫無困難地談論罪人的意志也是自由的;這句話在奧郎日公會議時代認為是不正確的,因為,它的含意所指不是自由抉擇的真理,而是本性能力在趨向超性得救上的一種失誤。由此,我們可以推論出以下兩點:一、教會永不能聲明教義演進的終止,而必須時時致力於探索工作,尋求更切實,更清晰易解的方式,以表達自己的宣講;二、應隨時指導教會團體的良知,使能分辦出教會宣講上的歷史性(在這方面沒有一項條文是永久性的)和相對論的歷史主義(它的立論是:沒有一項真理是永久性的)之間的區別。

即使在教會的宣講上,也曾有過類似的事實,一度被認為是正確的肯定,而後來卻被指稱是錯謬的:當然,這種情形不是出現在信條上,而是有關一些邊緣性的肯定,在這類肯定上,教會沒有作過決定性的承諾。在要理傳授上,教會曾毫不猶疑地宣稱天使是有形體的,認為是由非常纖細的質料所形成,這種傳授且歷有千年之久,而今日一般的講解卻稱天使乃是純精神體9;歷代傳襲下來的對以色列及非天主教基督徒的殭硬態度,已為今日教會當局自己所不容;以及有關若望第一書信第五章第七節的真偽和若干新舊約作者的禁律,現今都已是過時之論。這一切都是很正常的:天主絕不會徒藉增加奇蹟來領導自己的子民,而是利用切合人性的方式;但是,人在本質上就是受著歷史限制的,所以只有漸進地,而且通過不能避免的錯誤逐步地接近真理最後的圓滿境界。

以上所述,對今日負有宣講職責或對教會道理應有現代化認識的人,特別具有重大而實際的意義。

近百年來,教會因為受到唯理主義的壓力,曾特別強調他教誨的超現時和不變的一面。以往如果有人提出一項並非不可改革的教理可以改革的倡議,幾乎是件驚世駭俗的言論;而今日,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之後,教會的態度已經有所轉變。為了歷史上各種不同的理由,無論在合一,宗教自由、天主子民之間各階層的合作等問題,以及教會對現代世界應有的態度上,大公會議都作了新的指示。這是空前的創舉,就是以新的方式來表達舊有的信條,和修正無論在理論或實際上都可以修正,但至今一直被認為不容置疑的一些態度,但正是這些創舉給許多教友帶來了困擾。

所以,目前最需要的是教友力求革新自己的宗教知識,以便瞭解教會宣講在歷史方面的幅度,進而能辦別在過去及現在教會訓導中,其確定性有著不同的等級。我們認為瞭解信仰上的弱點,是對確定性的解釋有些殭化。認為惟有那些不能作其他解釋的理論才是確定的。常抱有這種想法:一項事實的合理解釋,倘在理論上能有另一種解釋的話,那麼它就失去了價值。而教會外的思想就有所不同。它雖然確知科學現有的成就將來一定會有所改進,或許有些會部份地遭受淘汰,但是仍然承認它們偉大價值(且以最有利的方法,將它們運用到技術上去)。神學也曾向這一方向作過一些嘗試,從事建立「實踐確定性」的觀念(一項堅定的同意,以動機的綜合感受而不經反省的審查作為基點),及「相對確定性」觀念(即基於與某主體理解力相稱的動機所產生的同意,但一個思想較成熟的人,對這些動機應作更深入的認識)10。不過,這一類的嘗試還需要更深的研究,並使教友確信這一事實,就是:教會的宣講在認識基督奧蹟的方向上,儘管常常供與有效的指示,但是卻永不能完全把握住它所傳授的真理。所以,決定性的確定性與非決定性的確定性之間的區別,並不妨礙在接受教會訓導上應有的尊重和順從。事實上,在人的思想過程中,一個應加修正的肯定,仍有它的偉大價值,因為它啟發反省,使人在超越它之後,藉辯證式的進步更純真地接近真理。

 

 
  1. 「公教文化」雜誌,一九六八年正月份;並參閱該雜誌同年同月本人對主教團文告所作的註釋。
  2. 有關此點請參閱D.GRASSO神父的著作:向教會團體講道,羅馬,一九六九。
  3. 見「論教會現代世界牧職憲章」,第六十二號。
  4. 有關信條演進的問題可參閱拙著「天主教信條的演進」(BRESCIA, 1967),雖近幾年來神學有所變化,但對本題本質上無甚妨礙。
  5. 見「司鐸職任與生活法令」,第十九號。
  6. 關心求證神學演進中不同階段之延續與差異,P.PARENTE樞機可作我們的表率,見其近著「神學的歷程,今日與昨日」,FIRENZE,一九六八年出版。
  7. 參閱J.COURTNEY MURRAY,所著「天主的問題,今日與昨日」,BRESCIA,一九六九年出版, 對有關天主向人講話方式的演進,有精闢的論述,特別見卅五──七五頁。
  8. 見「天主啟示」的教義憲章,第八號。
  9. 有關天使的神性問題,參閱拙著:「造物主」,第三版,FIRENZE,I964,五九0 ──六一O頁。
  10. 參閱「天主教神學辭典」,第六冊,第二一九──二七五頁,「信德」欄,S.HARENT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