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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0)p411-421
   

基督之律 一九六七年八版緒論

——為司鐸與教友寫的倫理神學——

 

我們的嚮導
本書每節之後所列的有關書目,不僅只供專家參考,抑亦願替靈牧者與普通信徒服務。為此不獨選取科學性的專題研究,就是一切嚴格說來,可歸之於宣道神學的著作,也都一併列出。可是大體而論,以二十五年來所出之新書為限。超過這個年限,則只列少數名著;其實較古老的名著,在各種課本內,都容易找到。至於倫埋神學(各種)課本內的篇章,祗在作者自覺在有關問題上受益良多時,方行舉出。
作者在此特別對許多屬於年長一代或年輕一代的神學家與靈牧者表示謝忱。他們曾不遺餘力地推進聖經與禮儀底復興運動。沒有他們,就無從想像本書的存在。作者本人的貢獻若與作者受之於先賢與時賢的比起來,真是微乎其微。神學的工作比其他任何學問更依賴於歷代的衣缽傳授,與當代會教底豐富生活。尤其是聖奧斯定(Augustinus)、耶路撒冷的齊利祿(Cyrill of Jeruslem)、聖多瑪斯亞奎那(Thomas Aquinas)、利高烈亞豐索(Alphonsus de Liguori),以及近代的倫理神學家:(JohannMiChael Sailer)、(Johann Baptist Hirscher)、(Fritz Tillmann)及我人敬愛的老師們:(Karl Adam)、(Romano Guardini)、(Theodor Steinbuchel)。

本書底結構
略加說明本書的結構,也許會使讀者更易於理解。我們按一般的習慣,將倫理神學分為「一般性的倫理神學」與「特殊性的倫理神學」。
全書的第一冊「一般性的倫理神學」部份,我們先以「中心問題指南」作為開端。天主教將近二千年的倫理神學滄桑史,為我們是一位有價值的老師。我們先在她的光照之下,分清其中之可變部份與不可變部份;之後,我們試行探求出其中具有線索作用的主要觀念與中心思想(此乃初步的前一章)
然後是兩編正論:前一編:基督的召喚;後編:人類的答覆。
前編第一草:被召追隋基督的人類面對那向他發出的召喚,並不是一個獨立的或已完成的偉人。人,他是按照天主的構想與肖像,在天主的聖言中,藉著天主的聖言,而且以降生成人的聖言為趨向而受造了的,為此他只有從被召喚的觀點來認識自己的一途:因為他的生存與生命的意義,都是由於這一召喚而得來的!那研討這些問題的倫理神學上的人類學,我們究竟只視之為基督論的一部份。正如永生的聖父之榮光,照耀在基督身上;同樣,那以彼令人煥然一新的召喚為其生活內容的基督弟子,正因為他回答了那起死回生的愛的言語,也能是,而且應該是,那身為降生成人的聖言的基督之肖像。就在這種觀點下,我們探討人之本質,個性與才能(自由,價值之認識,良心),以及他的行為與其心靈之種種叵測的可能性(心,意)。
第二章:將討論上主召喚人類的方式,我人對人類之認識,將因此而更深入、更透徹。誰若知道天主呼喚人類這一大家庭,尤其是他呼喚每一個個人所用的名字,誰就會懂得做人的法律與規範。如果自然道德律已銘刻在我們底精神與天性之中,那末基督的法律,由於恩寵才更加銘刻在我們底心上與精神上。一般性的生活原則,將因那應被視為與內在的恩寵完全一致的、倫理上特具重要性的「情況」,而成為具體的、此時此地的召喚。上主透過法律與情況,告諭人底心靈與意志,法律與情況也就需要一個與事實相稱的動機。召喚的本身與召喚的方式,包含著真正的動機。
我們以天主對人之愛作為討論動機的出發點:天主是以他慈愛的召喚,喚醒我們以愛還愛;這樣我們就不知不覺地轉到了本書總論一般性倫理神學的第二編:論人的答覆。
第一章:罪就是對基督召喚的否定答覆。人在大罪中就在躲避天主。他不願聽取天主底愛的呼聲;他不願步基督的後塵,他要在他的幽谷中,自行尋找生命之言與生命之途。但,人是因召喚而生的,人若不以召喚為其生活內容,他在他自己眼中將變成一個不可解的謎。可是,即使在那罪惡性的否定中,他還是在與聖善的天主對話;因為在如寄的人生中,每一個新的主體的罪,必先有上主底一個新的愛底呼喚,因為罪之所以為罪就在於掉頭不顧上主的呼喚。至於小罪,並不完全斷絕人與天主間的友誼交往;它只是在聽取上主的呼聲上暫時的不經心,他曾立意事事處處都以上主那令人獲救的召喚為生,小罪只是在實行這善志上,可能發生的缺點。
第二章:在悛改時,人就開始以那喚人回歸父家的基督底愛之呼聲為生;我們也在此討論懺悔的聖事。
第三章:基督徒的德行:我們一方面視德行為我們所努力以求的目標;另一方面,卻又視之為那對上主愛之召喚的應諾藉以進展與完成的、一般性的基本的態度。可是在此處,我們只劃出傳統道德論,尤其是諸德以愛為中心論底輪廓。我的目標乃是使人從這些豐富的真理中,也可看到追隨基督的意念。至於德行論的細節,則留待那以超性三德為中心的,特殊性倫理神學中再說。
全書的卷二:特殊性倫理神學上編,與天主及與人的共同生活。與天主及與人的雙重對話,原已是一般性倫理神學的基本問題,但卻在此處獲得具體的發展。
卷二的前編:從三超德(此為第一章),首先引伸出那首要的「虔敬」之德(此為第二章)。此處討論天主十誠中第一誠的傳統內容,卻不是當作十誡之一去討論它。
後編:虔敬之德已在欽崇中包含著愛的團體性,因此與虔敬同出一源的,尚有那在實際的人生中,組成重要的一部份的愛人之德。
卷三的題材,是包括愛人之德的超性諸德之形成;其形成之場合,包括人之內心與種種外界的人生領域。它的主題是:上主的王權統馭一切。我們之所以選擇了這種看法,是因為我們對聖經與宣道,要兼籌並顧。對時人心目中「宗教是私人事件」的最大謬誤,基督倫理學早在基線上,就該予以果決的回答。
卷三第一編:「樞德論」顯示上主的王權,掌握並塑造人靈與整個人的一切力量;我們把謙遜之德排在樞德的行列中,因為謙德是對上主愛底王權的直接答覆;故一切樞德乃是愛德底媒介。


第一章:上主愛底王權,在家庭與教會內,建立起愛底王國與愛底團體。

第二章:基督信徒對健康與生命的態度,證明他光榮那滿懷慈愛的生命之主宰與天父,並為弟兄服務。

第三章:婚姻的聖事與「為了天國而不結婚」,都是基督在教會內愛底王權之偉大奧跡底具有啟發性的素描。第四章:基督的弟子,重視並利用世間的財富,視之為上主愛底恩賜,視之為人類彼此行仁施恩的工具。第五章:倫理神學最後的一環,在於主要的精神財富:愛底王國,也就是真理的王國,美的王國,榮耀的王國。
譯者按:本書共分三卷.

卷一:基督徒之基本生活方式即一般性的倫理神學。

卷二:與天主及與人共同生活那特殊性的倫理神學前編,

卷三:對上主愛底王權的應諾:即特殊性的倫理神學後編。
茲為使讀者易於醒目起見,特將本書卷一之重要綱目附原書頁數列表於左,以供參孜:

前論一章:問題的看法:(33-96)
上篇:倫理神學史鳥瞰。
下篇:倫理神學的中心概念。
正論:一般性的倫理神學(97—544)
上編:基督的召喚(97—366)

第一章:被召來追隨基督的人類(99-258)
上篇:人之要素與目的(100)
下篇:道德的部位(139)

第二章:基督召喚之方式與內容(259-366)
上篇:規範與法律(260)
中篇:就道德而論道德與就情況而論道德(324)
下篇:倫理行為的動機(348)
下編:人底答覆(367—544)

第一章:否定的答覆—罪(369-420)
上篇:罪的要素與後果,對基督之追隨底放棄與危害(370)
下篇:罪底分門別類(404)

第三章:悛改(421-531)
上篇:奮起追隨基督(421)
中篇:悛改者的行動(457)
下篇:罪之獲赦與言歸於好(52S0)

第三章:完滿答覆之先決條件(5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