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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期 | 神學論集 |
(1970)p303-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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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紀的初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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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紀的中心思想 (1)特殊的召叫 「我們曾在埃及作過法郎的奴隸,上主卻以大能的手將我們由埃及領了出來。上主在我們的眼前,對埃及、對法郎全家,行了轟轟烈烈的神蹟和奇事;將我們從那裡領出來了,領我們進入祂誓許給我們的祖先,要賜給我們的土地。」 (申六,21—23)從在埃及為奴,由梅瑟領導出走,流浪曠野四十年,終於安抵福地為止,在這段以民的奮鬥史中,有不少對上主的反叛和依賴的事件;但其最終的安抵福地,加強了以民對天主特殊召叫的信念。這段艱辛的奮鬥史便從此成為上主對以民所施行的救贖史,上主恩愛以民的鐵證。對這救贖的事實,以民願意刻骨銘心,永志不忘;不但為求將來更多的祝福,更是抱著以愛還愛的心。故此,以民於日常生活中,尤其在年中的大節日,都表現出對天主的深切體會。 在申命紀中,有不少地方利用實際的例子或紀律來紀念上主的救恩。如吃飽時,要紀念領他們由埃及地為奴之家出來的上主(申六,12);對人對事要慈善為懷,如引領兄弟的迷途牛羊回家(申廿二,1);對逃難奴僕加以庇護(申廿三,16);收割莊稼時,不要回去拾取忘下的麥捆,好留給外方人,孤兒和寡婦(申廿四,19),作這些事情的動機,都是為了紀念以民在埃及曾做過奴隸,而上主卻救贖了他們(申廿四,18,22)。 以民的豁免年的規定,更明顯地表現出紀念的動機。「每過七年,應施行豁免的方式是這樣:債主應把借與近人的一切全部豁免,不應再向近人或兄弟追還,因為已為光榮上主宣佈了豁免」(申十五,1-2)。「應記得你在埃及地也曾做過奴隸,上主你的天主將你贖回。」(15) 至於民間習俗的收成節日亦沾染上紀念上主救恩的史實,成為以民的宗教節日。如逾越節(申十六,1),規定祭殺牛羊,吃無酵餅。很多學者都認為這原是遊牧民族及農業社會的收成節日,以民卻利用它來紀念上主領他們出埃及。五旬節(12)、帳棚節(15)亦同樣地成了以民感念天主的救恩,蒙上主特殊召叫的節日8。以民對上主的深厚感念的心情,我們可以在他們獻初熟之果的獻詞中看到。「他們將盛著初熟之物的筐子放在祭壇前,便向上主聲明說:『我的祖先原是個飄泊的阿蘭人,下到埃及少數的家人寄居在那裡,竟成了一強大有力,人口眾多的民族。埃及虐待我們,壓迫我們,勒令我們做苦工。我們向上主我們祖先的天主呼號,上主俯聽了我們的哀聲,垂視了我們的苦痛、勞役和所受的壓迫。上主以強力的手、伸展的臂、巨大的恐嚇、神蹟奇事,領我們出了埃及,來到這地方,將這流奶流蜜的土地賜給了我們。上主,請看!我現今帶來了你賜給我的田地裹所出產的初熟之物。』(申廿六,5—10)。 (2) 與天主的特殊關係 這是對天主的一種報恩。申命紀便將這種守法的精神訓示給以民,並切實地指出行動的規則。首先,是「不可試探上主、天主」(申六,16)。要抱著一種孺慕的心情,信賴曾多次明顯地施行救恩的上主。其次,不可為天主製造偶像。「因為上主你們的天主,在曷勒布由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天,你們既然沒有看見到什麼形像;那麼,你們切不要墮落,為自己製造任何形狀的神像」(申四,15—16)。但最嚴重的是不要離棄天主,敬拜邪神。這是大逆不道;這是不能獲赦的罪惡。「如果你的兄弟、你的父親或母親的兒子,或你的兒女,或你的愛妻,或你視如性命的朋友,暗中引誘你說:『讓我們去事奉其他的神罷!』而那神是你和你的祖先素不認識的,是你四周,離你或近或遠,由地極這邊到地極那邊的各民族所敬拜的神;你不可對他表示同意,不可聽從他,也不可憐視他、顧惜他、袒護他;務要將他殺死」(申十三,7—10)。 (3) 特屬的民族 所有的取潔規律和儀式,都是與「以民為天主聖潔的人民」這觀念有關的。下面舉出的例,雖然凡俗可笑,但也可由之看出申命紀如何於日常生活中滲入宗教的精神。「幾時你出征紮營,攻打你的仇敵,應避免一切惡事。你們中間如有人夜間夢遺,即成為不潔,應走出營外,不可進入營內;傍晚時,應用水洗澡,日落時才能進營。在營外應有廁所,你應去那裹便溺。在你的武器中應有一把鏟;當你在外便溺時,用它來掘坑,然後用以鏟土掩蓋糞便」(申廿三,10—14)。申命紀不憚繁瑣,將這些細節提出來,大有道理:「因為上主你的天主在你營中往來,為救護你、將你的仇人交給你;所以你的營地應當聖潔,免得他在你那裡見到討厭的事而離棄你」(申廿三,5)。此外,關於喪儀和食物的規則(申十四,1—21),不准懸屍過夜(申廿一,23),賣淫作惡得來的金錢不可拿到聖殿(申廿三,19),設立避難城以免無辜者的血流在上主賜的上地上(申十九,10)等,雖然看來都是些社會風俗;但從申命紀的眼光看來,卻是上主特屬的民族為保持自己的聖潔,取悅於天主的意味深長的舉動。 (4) 特殊的命運 申命紀不惜一方面列舉天主對以民所施的恩惠,另一方面卻數盡背棄天主後會得到的災難;但所表現的是嚴父的心腸,不外是勸以民勿違背盟約,卻要忠心於上主(申廿九,9—28)。所以,在申命紀的結尾仍不忘指出上主的仁慈無限,即使詛咒和災禍臨頭,只要以民「回心轉意全心全靈歸向上主、天主…那麼,上主必轉變你(以民)的命運,憐憫你…必從分散各處中,再召集你回來」。(申卅,1—8) 一般宗教都標榜他們與神的關係,然而直接把神放進其歷史中的,恐怕只有以民如此:整個以民的建國史與宗教史,其實便是雅威—神與他們的關係史,聖經同時是以色列的民族史。他們對神的觀念並非是模糊不清的12,而是具體的、生動的、實在的、在他們的經驗範團內的(至少他們中許多人都經驗過雅威的臨在:如聖租、梅瑟、先知等等)。雅威、那位「自有者」,曾在歷史中某特定的環境中,在歷史上的某時間內,將自己啟示給了他們的祖先和領袖,從萬民中,揀選了他們這個微不足道,人口稀少,力量薄弱的遊牧民族,而且自願地和他們結下永久不變的盟約。這位雅威是強有力的天主,絕對忠信的神,他唯一的要求,是他們對它同樣地忠誠,不敬拜異邦的邪神,遵守他藉梅瑟給他們頒佈的律令。這一切的一切都詳細地記載在梅瑟五書內,他們每年的各種慶節,都是重演天主在他們中曾經行過的這些奇蹟異事,他們在這些慶節內所誦的經文,也不外是雅威對他們的救贖史的大綱,使他們對雅威為他們所作的一切事情永遠不忘,從而更忠於事奉上主:申命紀正是為了這個緣故而寫成的。 為我們生活在新約中的現代人來說,申命紀並沒有失去它的重要性,尤其是對我們這些要建立中國神學的黃帝子孫來說,申命紀更是一部不可不深入探討的書。神學是研究神、人,以及神與人之間的關係的學問。中國神學亦不外是研究在中華民族悠久的歷史中,中國人與神的關係。在四千年的歷史中,我們要追究出中華民族對神的體驗;由傳說的神農氏直到目前一切對神的體驗,便是上主對中華民族的救援史,這是建立中國神學的第一步功夫。出谷紀很明顯地描述上主對以民的特殊召叫、關係和命運,研究以民的救援史,會加強研究其他民族救援史的學者們那種對神與民族之間所有關係的感受力。不是每個民族都像以民一樣和上主有深切的關係,亦不能牽強地為每個民族寫出一部明顯的救援史,但上主從沒有疏忽任何民族,這是我們一貫的信念。基督的降臨,打破了血統、文化、國家,甚至民族的界線,建立了一個新民族。但這新民族在不同的血統,文化和民族中所建立的國體,仍有其特殊的經濟、政治和文化的背景,並以不同的形式,方法來感受,顯示對神的關係。對這一點申命紀中的以民,會給新約裡各不同民族所組成的新以民一種啟示和榜樣。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申命紀雖是一部法律師書,卻充滿了救援史的意味:有嚴刑峻法,也有深長的人情味;是一種警告,也是一種苦口婆心的勸諭,誘道和訓誨。這種精神,似可供修改「聖教法典」者參考。 |
─註─〈本文所引聖經採自思高聖經學會合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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