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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70)p01-24
   

類型批判簡介

 

類型批判(Form Criticism, Formgeschichichte)在研究福音問題上,已經有了四、五十年的歷史,今天的聖經學家仍舊普遍地應用著,並獲得很多良好的效果。我們準備在此做一個簡單的介紹。這類文章在歐美的神學出版物中已不算新學說。但是在我國因為像福音歷史性一類的問題,尚未引起人們的興趣和注意,所以,筆者想這篇文章會有一些用途。關於類型批判,全文將分四節介紹:

(一)產生與目的

(二)假定的原則

(三)批判的過程

(四)我們對於類型批判的評介

(一)產生與目的

自從十八世紀,雷瑪陸(H. S. Reimarus)首先根據他的理性主義,對於福音的歷史價值徹底否認以來,西歐基督教的陣營中,層出不窮地出現許多學說,來解釋福音的內容。一般說來,那些學說多少都有其特別的哲學背景;然後根據這些哲學成見,構想一張「歷史」上耶穌的肖像。例如相信更改主義或自然主義者,就以為福音記載的一切超自然現象,都沒有任何歷史價值。這樣經過了一百多年,其中最有名的是基督教自由主義時代;在學術界中,有關福音歷史性的研究,泛濫得幾乎不可收拾。當時一般有見識的學者都感到需要一種嚴格方法來控制這個局面。

大約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有人便注意到那時的所謂類型批判的方法,而欲把它應用到福音研究之上。在此之前,龔格(Hermann Gunkel)已經採用這個研究一般文學作品的方法,去分析古中的創世紀與聖詠,竟得到意料之外的效果。之後,他的兩位學生底柏流(Martin Dibelius)與步特曼(Rudolf Bultnsnn)便跟隨他,把類型批判應用到福音上去。一九一九年,底柏流出版了「福音形成史」(Die Formgeschichte des Evangeliums)。同年,史密特(Karl Ludwig Schmidt)出版了他所研究的有關對照福音構架:「耶穌生活的構架」(Der Rahmen der Ceschichte Jesu)。這本書給福音的類型批判奠定一個基礎,從此,大家承認福音並非由一位作者一氣呵成。相反的,三部對照福音都是由許多不同的片段和單體編輯而成的。史密特的研究就成為類型批判的出發點;關於這一點,我們大致可以接受,但是以後還要作比較詳細的討論。二年之後,步特曼出版了「對照福音之傳承的歷史」(Die Geschishte der synoptischen Tradition),這也是一本重要的著作。

把類型批判應用在福音研究上,究竟目的何在?前面我們說過,當時一般研究福音的人,往往根據自己所持的哲學立場去解釋福音,然後判斷它們的歷史價值;他們並不先嚴肅地分析及審查福音材料的來源,然後再下結語。類型批判的主要目的,便是天空福音的形成過程,追問在耶穌升天之後,或者在宗徒時代的教會中,耶穌的言行怎樣由口傳階段,漸漸地有了文字記錄並且經過不同的變遷,最後流傳到福音作者的手中,由他們編輯而成今日的福音。既然福音大體上是由許多不同的片段和單體組織而成,類型批判經過分析與審查來決定那些片段或單體是來自極古的目擊證人,那些片段或單體只是在流傳中增添的材料。這種工作顯然的對於材料的歷史價值的判斷很有關係。所以類型批判的目的乃是審查福音所包含各種不同材料的形成歷史。其實類型批判的德文原名 Formgeschichite,正是意謂形成的歷史;當然,客觀地根據形成歷史,而判斷福音的歷史性,要比根據哲學成見的結論要合理得多了。

其次,類型批判在分析與審查材料的形成中,同時可以決定在這形成過程中,有什么動機,或者有什麼規律,使耶穌的言行在初期教會中,逐漸由口傳階段而進入成文之階段;由簡單的核心成長為不同的單體與片段,最後編成福音。這自然也有助於對福音歷史價值的判斷。

有關福音類型批判的目的,我們可以引證底柏流的話說:「類型指頭具有著雙重目標。首先,它借著解釋與分析,設法說明有關耶穌的傳承的來源,並且因此深入我們的福音和它們的史料在成文之前的階段。此外,它還有一個目標:它設法澄清最古傳承形成的目的與真正的用意。我們應當指出為什麼初期都會傳述耶穌的故事,為什麼又把那些故事口授筆錄,延綿流傳。同樣地,我們應當審查耶穌的語錄,並且追問為什麼都會把它們背誦抄寫了下來。」總之,類型批判的主要目的是確定福音的內容和有關耶穌的傳承;同時它也設法瞭解它們形成的時代背景。

(二)假定的原則

為達到它的雙重目標,類型批判的工作相當複雜。事實上,不論底柏流或者步特曼,在批判過程中,都假定一些原則。我們為了清楚起見,先提供他們假定的四個,而在下一節中,我們將會發現這四個原則怎樣滲入了他們的批判方法,以及對於福音歷史價值的判斷。我們可以稱這四個假定的原則:為文學原則,歷史原則,社會學原則和哲學原則。

1 文學原則

類型批判的文學原則,消極方面是針對福音的結構而說的。按照這個原則,福音中屬於時間與空間的連結辭,大都是編輯者的作品;換句話說,那些辭句並沒有真正的時空價值,而只是福音作者們為了把許多不同的片段和單體聯結成文所用的編輯工具而已。所以福音中記錄的前後兩件事,並不一定是按它們時間上的軼序,記載在同一空間中發生的兩件事,也並不一定是在同一空間中發生的。

至於積極方面,這個文學原則認為有關耶穌傳承的最古階段,是在一些按照猶太、希臘通俗文學的規律而產生,流傳,發展與形成的福音片段中保留著。因此為得到最古的有關耶穌的傳承,應用類型批判的學者必須諳熟能人文學的規律,才能發現最純淨的福音片段。

2 歷史原則

類型批判的歷史原則屬於歷史批判的範圍,這原則假定初期教會並不是為了保存歷史的緣故,而去收集有關耶穌的傳承。他們只是為了應付「生活環境」的需要,才採錄耶穌的言行。這種需要是多方面的,例如:宣信、護教、禮儀,等等。根據這些不同的需要,在初期教會中,漸漸形成了有關耶穌言行的種種福音教材。譬如福音中最後晚餐的史料,便是根據初期教會禮儀生活的需要而產生的。

由此我們可以瞭解,為什麼類型批判如此重視初期教會的「生活環境」的研究。因為唯有如此,才能確定福音的不同材料的來源。然而此處我們已經可以見出這個歷史原則可能有的後果。如果初期教會對於耶穌的歷史絲毫不感興趣,那麼離否認福音的歷史價值已經不遠了。其實下文所說的社會原則正走上這條路去。

3 社會學原則

類型批判假定的社會學原則,是用來設法審定福音材料的真正作者;根據前面的文學原則,福音中含有不同來源的各種片段和單體。這些材料並不是福音作者的創作,他們只是編輯者而已。大體上,不論底柏流或者多不特曼,都認為福音的真正作者,不是任何個人,而是初期集體意識的創作。

歷史原則與社會學原則合在一起的結論,便是有關耶穌的傳承和保有傳承的福音材料,並不關心歷史上的耶穌;它們只是初期教會的集體意識,且為了各種生活上的需要而創造的。

4 哲學原則

類型批判的哲學原則簡單說來就是否認超自然的存在;一切超自然現象都不可能是歷史性的。對於這個哲學原則我們不必多加以發揮;相反的,在提供了類型批判的四個原則之後,我們不能不加上下面一點很重要的說明。

我們在介紹底柏流與步特曼的批判過程之前,先綜合地把他們假定的四個原則提出來。而這四個原則,幾乎為我們所接受,我們在第四節還要詳加討論。我們對於第一節所說類型批判的雙重目標基本上是同意的,因此對於類型批判為達到目標而應用的種種解釋與分析的方法,大體上也將贊成。從此看來,在底柏流與步特曼標榜的類型批判上,可以區分假定的原則與應用的方法。人們可以不接受他們攜入方法的種種原則,但是同時接受他們應用的方法。事實上,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正是為了控制福音歷史性研究的泛濫局面,人們感覺需要一種嚴格的方法,而類型批判正滿足了這種需要。可是,應用這種方法的創始人,卻在批判過程中加上自己的原則。因此在下節中,我們可以看到底柏流與步特曼非但沒有挽回過去的局面。反而在福音歷史性的研究上,製造了徹底的懷疑主義;如果我們瞭解這一個說明,那麼也會明瞭為什麼在一九六四年,羅馬聖經委員曾頒佈的有關福音歷史性的訓告中,一方面贊同類型批判的方法,而另一方面又警告方法中投入的原則了。

(三) 批判的過程

這一節中我們準備比較詳細地說明類型批判處理福音的工作過程。這也是最長的一節。我們將把批判過程分成四個步驟介紹:1 批判的出發點;2 材料分類;3 福音形成的歷史;4 不同類型的價值批判。

1 批判的出發點

類型批判的出發點便是將福音的結構拆散,而讓各種不同的片段和單體紛紛獨自出現。按照上述的文學原則,福音並不是前後貫徹,一氣呵成的記錄,它們都是編輯者編排後的作品。至於福音中的時間性的連結詞,譬如「那時」,「那一天」,「就在那時刻」,「耶穌講完這些話以後」好象給人在時間上連結兩件事跡的印象,而事實上只是編輯者的手跡而已。史密特的著作,對於這個出發點的貢獻最大。他說:「大部分傳承下來的有關耶穌的材料片段,都是獨立的事件或言語,這些史料中在沒有時空背景的形式下,保留在團體中的。」「第一批講述耶穌故事的人,幾乎不注意時空的背景,他們只是關心單獨的片段。在禮儀用途中,這是自然的事。」大體上,史密特認為他的論證只是不適用於難事跡之上而已。

關於這個類型批判的出發點,我們除了一些保留之外,實在應當同意。我們主日彌撒中誦念的福音片段便是一個很好的例證。我們可以輕而易舉的把它們從全部福中摘出,而又不需要前後的片段之補充去瞭解它們。這不正是說明那些片段,在編入福音全書之前,原已獨立存在了嗎?其次,如果我們比較三部對照福音,可以看出許多片段和單體在次序的佈置上有顯著不同。至於三部對照福音與第四福音,對事件前後的安排上有著更大的出入。譬如潔淨聖殿— —若望把它記在公開傳教之初,而對照福音卻記在耶穌死前數日。不但對於單獨事件如此,甚至耶穌整個傳教生活也有不同的秩序。對照福音好象記載耶穌傳教時只過了一次巴斯卦節,而若望卻記載了三次。這種這種種都證明史密特之論證。

但是我們在大體同意之後,仍舊可以指出福音某些部分,並非完全沒有時空上連系。這也是史密特自己所承認的。譬如瑪爾谷福音記錄的在葛法翁的一個安息日上,耶穌先在會堂中講道,驅逐一個邪魔,後來到伯多綠的岳母家中治好了她,到了晚上又治好了許多患各種病症的人。最後,在翌日早晨他起身遠避群眾。這一部分材料給人的印象是一連串原來在一起的片段,所記載的事跡也都該在時空上互相連結的。總之,福音中有一部分材料,並非完全沒有時空的背景;而大多數的片段卻是如同史密特所說的,都是單獨的事件。它們只是在經過福音作者的編輯後,才互相連結在一起。

以上我們對於類型批判的拆散福音結構,讓各種不同的片段和單體出現的工作有了一個說明。但是這不過是整個福音批判過程的起點而已。

2 材料分類

福音類型批判工作的第二步驟便是材料的分類,這並不是一件極難的工作。福音材料包含許多內容不同的體裁,並用當時猶太和希臘通俗文學的各種類型表達出來,這些都自然地幫助這第二步驟的工作。但是底柏流和步特曼在材料分類上卻有著差異。不過對類型批判來說,不同的分類並無重大的關係。我們綜合兩人的意見,把福音中所有的不同片段和單體分類如下。

當然最基本的分類是耶穌的行為和言語;類型批判卻進一步的把福音材料歸納在四種範疇之內:(1)語錄,(2)簡短事件,(3)長段記錄,(4)軼事。現在我們將對每一範疇加以簡單地說明。

(1)語錄(Logia):包括一切沒有任何敘事和上下文的單純教導與宣講材料。步特曼又把語錄區分為四種類型。「智慧語錄」:包括耶穌如同智慧導師一般所說的話。( 瑪 6 : 19-34, 7 : 12-20 )「先知與默示語錄」:包括耶穌宣講天國來臨,呼籲悔改的話。「律法語錄」:包括團體規則。( 瑪 5 : 21 , 6 : 6 )「自我語錄」:包括耶穌談到自己的地位與使命的話。 ( 谷 2 : 17 )

(2)簡短事件(Short Narratives):底柏流和步特曼二人都以專門的希臘名詞為這類的材料命名,因為在希臘文學中也有著類似的範疇。步特曼又把它區分為兩種類型:「辯白與訓誨的簡短事件」和「傳記性的簡短事件」。「辯白與訓誨的簡短事件」的重點在於指出耶穌的一句話。事件的敘述只是為這句話製造一個客觀環境而已。譬如:弟子或經師的詢問;耶穌在安息日治療病人;弟子飲食之前沒有洗手等等的事件,都能導致耶穌說出一句辯白或訓誨的話。( 谷 2 : 1-12 , 24 ) 至於「傳記性的事件」所記錄的是耶穌生活中的一些資料。它們大都是動人觀感的小故事,或者寫描主的音容,同時也為鼓勵安慰教會團體。

(3)長段記錄(Ample Narratives):這些材料對於事件的境況敘述得比較詳細。它們大都是關於奇跡的記載。譬如平息風浪奇跡的記錄,具有不少枝節:狂風大作,波浪打進船內,耶穌卻在船尾依忱而睡等等。( 谷 5 : 35-40 ) 底柏流稱這個範疇中的材料中為短篇小說(Novellen)類型。而步特曼則稱之為奇跡故事(Miracle Stories)。類型批判發現福音中的奇跡的故事,都有相同的三段形式結構。第一段是描寫病況;第二段是奇跡性的治療。步特曼觀察到福音中對於治療的記錄,大半非常簡單。他以為這是因為初期都會避免耶穌寫成一位希臘世界的行奇跡者的緣故,原來希臘的奇跡故事對於治療的記錄總是非常的複雜。奇跡故事的第三段是四周人的反應。普通他們都顯出驚訝與讚歎。這是長段記錄的記錄結構,步特曼比之為希臘的奇跡故事。

(4)軼事(Legenda) 這個範疇包括耶穌與弟子生活中的事跡:童年故事,受誘,顯容,苦難,復活都是這類的材料。軼事與我們今日聖人傳記中的故事相似,但是這並不一定指它們是杜撰的故事。

以上我們把底柏流與步特曼的分類綜合地陳列了出來。四個範疇中尚含有很多不同的類型。材料的分類也會影響歷史價值的判斷;如果某一類型與猶太或希臘文學中的類型相似,批判者便會按照後者的規律去判斷前者。我們將在第四步驟中再次看到。

3 福音形成的歷史

類型批判在開始敏感步驟工作之初,已拆散了福音的構架,同時也將福音的材料分門別類。按照前面所述的文學原則,福音中不同類型的材料,應當符合一般文學的規律。為此在批判過程中,不能不把福音材料與猶太希臘文學的材料做一番互相比較的工作,這也是底柏流和步特曼所顧到的。但是比較只是方法,而批判的第二步驟之目的,乃是追問福音中的那些材料怎樣在初期都會中產生發展及形成的。底柏流的書叫「福音的形成史」及步特曼的「對照福音之傳承的歷史」,顧名思義,都是以批判過程的第三步驟為目的而工作。

為達到這個目的,底柏流和步特曼有著相同的原則。他們二人都認為必須確定那些不同的福音材料的「生活環境」(Sitz im Leben)。換句話說,批判者必須追溯至初期教會,確定那些福音材料在什麼情況中,為了什麼需要,有什麼目的而跡生的。「生活環境」這個類型批判上的專門名詞來自龔格。它並不涉及耶穌的生活,而指的是「福音材料在起初無意識地成形的境況」。只有在確定了「生活環境」之後,始能正確地判斷福音的歷史價值。這是類型批判的二位創始人所共同承認的。

但是怎樣能夠確定福音中不同的材料的「生活環境」呢?這裡在方法上,底柏流與步特曼開始分道。底柏流用的是演釋法;他以初期教會的宣講職務為出發點,考驗耶穌的言行怎樣自口傳的階段,一直到編輯成福音書。步特曼則用溯源法;他自福音中現有的不同材料出發,根據文學的規律,追溯到那些材料的原始形態,而確定它們不同的「生活環境」。所以二人應用了兩個不同方向的方法,設法確定福音材料形成的歷史。以下我們分別把二人的研究簡單地作一報告。

底柏流研究福音材料的形成的出發點是初期教會的職務,特別是宣講;他的名言:「在起初已有宣講」(Am Anfang war diePrdigt)正是說明一切材料的淵源是教會的宣講。有關耶穌的傳承是在初期教會的宣講中形成的。宗徒們起初傳揚的救恩奧跡,以及與之相通的苦難復活。在宗徒大事錄中,我們保有著他們宣講的大綱。

不久,宣講的大綱已經不足應付環境的需要,他們必須應用「簡單事件」(一些構想或寓言性的故事,為烘托出耶穌的教誨),來講述主的行為和言語。這種材料的類型很是簡潔,為了引出主所說的話,不可能再在事件上有詳細的描寫。

此後「長段記載」漸漸地出現,這種類型的目的不是指明耶穌是救主,而是證實他是施行奇跡者。為此講述「長段記載」的人不是宣講者。他們都是說故事的人,因此他們盡可能地加上個人的技巧。

如此底柏流解釋了為什麼在初期教會中,有著上面兩種不同的類型。他認為「長段記載」較「簡短事件」後出,不是來自福音的證人,而是一些無名的說故事者的作品;由於裡面想象的成分相當濃厚,因此歷史價值便難於保證。底柏流這樣應用了他的演繹法,對於福音材料的年代和價值訂立了審查的標準,也確定了福音形成的歷史。當然我們這裡的報告是非常簡單的。不過我們可以看出初期教會在福音形成史中的重要性。但是底柏流對不同類型在初期教會中如何產生的解釋,好象缺少客觀的律則,多少是建立在想象之上。

事實上,步特曼也正因為這個緣故,拒絕應用以初期教會為出發點的演繹法。相反,他自福音現有的材料出發;設法把這些材料在過程中增添的因素刪除,一步一步地追溯到它們在初期教會中產生時的原始面目。應用了這個溯源方法,步特曼希望確定福音形成的歷史。在這方法上,真正的問題該是根據什麼標準,我們可以刪除今天福音中的材料之所有的增添部分,而得到它們的原始面目呢?怎樣可以使這份工作不流於主觀呢?

步特曼在另一本名叫「對照福音的研究」(Die Erforschung der Synoptischen Evangelium)的書中,對於刪除增添因素的工作,有著幾點原則性的指示。他說我們有好幾種方法用來制定一些福音材料在流傳中增添的規律。譬如我們可以觀察瑪爾谷福音的材料,在瑪寶和中加福音裡有了何種變更,因而看出變更的規律。同樣我們可以觀察瑪寶與路加福音怎樣編輯了「主的語錄」文件,因而發現他們在編輯工作中變更材料的規律(步特曼如同一般的聖經學家,在對照福音問題上持的是雙源論。既是瑪爾谷福音與另外一分稱為「主的語錄」的文件是瑪寶和中加福音的史料)。再進一步,步特曼認為根據上面的觀察而得到的規律,可以應用在瑪爾谷福音上,而測定早于瑪爾谷福音的材料的原來面目;同樣也能推測到「主的語錄」原來應有的結構。總之,應用了那些規律,我們可以自瑪寶和路加福音的材料,推測到早于瑪爾谷福音的材料的面目。這樣不是可以確定福音形成的歷史了嗎?當然這是非常精細的工作,必須專家才能成功。

其次步特曼尚想我們可以觀察今天福音中的材料怎樣在後代教會中傳授,尤其怎樣在偽福音中受到變更,這樣也有助於認識初期教會有關耶穌的傳承流傳到福音成書中間的歷史。最後,步特曼特別注意到猶太和希臘文學與福音材料相同的文學類型,他以為它們應該受到相同的文學規律所支配。

以上可以說是步特曼在溯源工作上提出的原則性的指示;下面我們將具體地說明幾條福音材料增添的規律,這也是步特曼自己所制定的。

第一、福音的片段或者事件都是非常簡單的,它們發生於極短的時空背景之中;除了苦難故事之外,福音中沒有一椿事件繼續超過兩天的。一般說來,只有兩個對話人物出現,至多三人。原來比較複雜的敘述超過那些平常的說故事人的能力。這條文學規律實在是一般通俗記述的現象。

但是當那些簡單的片段或事件,在不斷的口授筆錄的傳遞中,基本的面目雖然不變,而枝節方面卻受到幻想與描寫的影響,因此有了不少增添。譬如瑪爾谷 ( 9 : 17 )記載一個父親帶領附魔的兒子去見耶穌;而路加卻說那是他的獨生子( 9 : 38 ) 。瑪爾穀記載一個人有一雙手乾枯了( 3 : 1 );而路加 ( 6 : 6 )說那是右手。瑪爾谷只說大司祭的僕人之耳朵被削下( 14 : 47 ) ;而路加卻說那是右耳( 22 : 50 )。至於這件事在若望福音中更詳細地說明僕人的名字是瑪耳曷,削他耳朵的門徒是伯多祿,( 18 : 10 )這都是對照福音所沒有的。

這條文學規律可以說明福音材料在形成歷史中的枝節上之增添。步特曼常指出在福音形成歷史中,人物之名的產生,無姓名的人物漸漸地用名字指認出來。譬如瑪爾穀並沒有說預備逾越節晚餐的二位門徒是誰 ( 14 : 16 );而路加卻說是伯多祿和若望( 22 : 8 ) 。瑪爾谷說門徒請求耶穌講解比喻 ( 7 : 17 ) ,而瑪寶說那是伯多祿 ( 15 : 15 ) 。總之,枝節的增添實在是福音形成歷史中的一條規律。

第二、步特曼說在形成過程中,原始材料的間接敘述常會變更為直接敘述。瑪爾谷 7 : 32說:「耶穌明明說了這話。伯多祿便拉他一邊。開始諫責他。」而在瑪寶福音中,伯多祿便拉耶穌到一邊,諫責說:「主,千萬不可,這事絕不臨到你身上!」16 : 22 又如瑪爾谷只記載「兩天後就是逾越節和無酵節」( 14 : 1 ) ,而瑪寶福音卻這樣寫道:「耶穌講完了一切話,便對他的門徒說:『你們知道,兩天後就是逾越節』」( 26 : 2 ) 。同樣我們常可以比較谷 15 : 37;路 23 : 46;谷 14 : 23;瑪 26 : 27。

第三、原始材料中的耶穌四周的人物,漸漸地在福音形成歷史中被列在界定的範疇之中。譬如耶穌的敵人一定是經師和法利塞人,他們一定都是懷著不良的動機。這裡我們可以提出相當有趣的一段記錄。一名經師詢問耶穌最大的誡命事件,在瑪爾谷福音中尚保存著原始的面目,他的動機相當純正,而且受到耶穌的讚美。( 12 : 28-34 ) 但是在瑪寶福音中,讚美的話已經刪掉,一開始這位經師便顯出存心不良要試探耶穌 ( 22 : 34-40; 路 10 : 25 ) ,耶穌與經師和法利塞人有著敵對的態度是真的,不過把他們籠統地都歸入耶穌敵人的範疇中,那是後代的構想。

上面幾條是在福音在形成歷史中,材料演變的文學規律,有能力的注釋家才能對它們做真正的評價。步特曼自己根據那些規律,設法確定福音中的材料怎樣在初教會中產生、發展、形成的歷史。

我們已經把底柏流和步特曼對於福音的形成歷史的研究方法,簡單地介紹過了。大致來說,兩種方法都有價值。今天不少研究福音的人仍在應用。

4 不同類型的價值批判

假定底柏流應用他的演釋法,步特曼應用他的溯源法,研究了福音材料的產生、發展、形成之後,在整個批判過程中尚有第四步驟,就是對於不同類型的價值批判的工作。下面把二人對於四種不同範疇的材料所作的批判分別記錄出來。

  1. 語錄:這範疇的材料之來源,最不容易探溯。它們都是簡潔的單體,沒有上下文的連接,因此無法借著文學分析加以控制。按照步特曼的判斷,大部分的語錄都是在巴勒斯坦教會中產生,這可從它們的文筆上看出。有一部分來自希臘教會。很多的「智慧語錄」與猶太的智慧及經師文學相似,因此步特曼說初期教會會把不少來自猶太文學的美麗語錄歸於耶穌名下。至於「先知與默示錄」中,應當具有耶穌自己宣講的話。但是類型批判者認為初期教會與先知也說了不少「先知與默示」性的話,這些話漸漸地也算作來自耶穌本人。「律法語錄」中不少的話與古代先知在反對表面的虔誠所說的話非常接近。由於它們劇烈成份,應當承認是耶穌的話。至於有些關於團體生活,以及傳教工作的規律,大概都是初期教會自己的創造;這也是類型批判的結論。最後,步特曼把一切「自我語錄」當作初期教會為表達自己對於耶穌的信仰而創造的。

總之,根據類型批判的研究,語錄中有很多是耶穌自己的話;但是文學分析卻不易予以證明。

  1. 簡短事件:步特曼認為這些都是為襯托耶穌的一句比較重要的話而製造出來的事件,因此幾乎沒有價值。但是底柏流卻認為這是福音宣講者為了需要例子而保留的材料;因此它們的來源相當古老,含有來自目擊主人的報導。不過他也承認在傳授中,這些材料受到初期教會創造力影響而有了變更。
  2. 長段記錄:按照類型批判,這個範疇中的材料都應屬於猶太和希臘文學中的奇跡故事之類型,最大的緣故乃是福音中的奇跡故事。( 谷 5 : 1-20 )譬如,為底柏流,革辣撒驅魔的故事原是一個猶太人的奇跡故事,後來轉用在耶穌身上。加納變水為酒的奇跡來自外教地區,因為奇跡的施行者顯出好似一位酒神。步特曼對於奇跡故事的判斷也是相當極端;但是多數的奇跡故事都是來自希臘教會。因為在這地區中,耶穌被視為神話性地降來人世的天主子。
  3. 軼事:這些都是神話性的材料。初期教會創造了它們,為能使天主子降生為人,受難、復活的神話具有「歷史」以及「具體」的形式。步特曼這樣的判斷,使人不能不想起十九世紀用神話來解釋福音的史脫勞(D. F. Strauss);同時我們也可以明瞭為什麼人們要稱步特曼為「重生的史脫勞」了。

底柏流,尤其步特曼,對於福音中不同類型的歷史價值判斷,最後必定領人走上懷疑主義。假使我們把他們所認為的初期教會創造的材料自福音中刪除,剩下有關歷史上的耶穌的因素,恐怕沒有什麼內容了:納匝肋的耶穌自信是一位先知,他按先知的方式宣講與行動;但是究竟做了些什麼,講了些什麼,這已經不易判斷。最後他悲劇性的死了。其他的一切:神聖來源,救世使命,他用來自設的言語與奇跡,他的復活等都是初期教會的信仰與禮儀所創造的。這是二位類型批判創始人對於福音歷史價值所作的判斷的結果。

我們前面已經說過,類型批判應用的方法可以與假定的原則分開;批判過程中的第四步驟實在都是建立在假定的原則上,如果他們的原則不能接受,那麼這裡所有的歷史價值判斷自然地不能接受,不過另一方面,類型批判應用的方法還能有可取之處,這是我們應當辨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