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頁

 

01
神學論集
(1969)p118-124
   

天主教教理新編

 

三、數理新編的缺點

雖然教理新編有上述及其他各項優點,但也有欠完善之處。在尚不及兩年的時間內所編撰的這本教理新編,有不完善之處是意料中事,本書的作者們也深知此點,主教們只批准這教理新編作為「試用本」,其原因是以期日後能有所改進。

  利用過多聖經術語

引用聖經是這本教理新編的優點之一,但也是缺點,因為有時候聖經的表達方式不能為現代人所了解。例如:第一○九頁的「人因了原罪、本罪成為魔鬼和罪惡的奴隸」,這句話能以現代的用語解釋,而書中所用的方式卻能產生兩種後果;或不為人了解,或被人誤解。此外,那一位傳教員,甚至神父能向一位望教者解釋第一一○頁所引用的希八:6-13;九:11-15的意義?誰又能解釋第二四一頁所引用的羅八:19-21及格前十五:25-27的意義呢?

  救援論

在講論到基督忍受痛苦及死亡時(尤其是第十七節;第卅三節(一)亦然),教理新編將救贖奧蹟以「賠賞理論」(satisfaction-theory)的名詞,甚至用幾乎屬於加爾文派的名詞(第一一○頁「代人受難」表達出來。固然在講論基督的救援時,「賠償理論」為拉丁教會所接受,甚至訓導當局也常引用這理論。但這種講法從未獲得確定,並且這種講法按照基督革新派神學家Bultmann (Kerygma und Mythos 1, 20) 的看法,不能為現代人所了解。天主教的著名神學家們(如 K. Rahner in Sacramentum Mundi. Germ. Ed, I 1168-1170)對此種講法也不滿意。

四、對教理新編的幾點期望

我們已經指出這本教理新編的一些缺點,為的是要指明日後修改時該由何處著手,並該朝那一個方向進行。此外,為使這試用時期有豐碩的成果,我願作以下幾點建議: 一、 教理新編只印二千本,並且大多數只贈送給神父們,使這試用期內所想得到的效果,大打折扣。假若一位傳教員不能與他的道理班用同這教理課本,他如何能判斷這教理課本是否能為不同年齡,不同教育程度,不同生活背景的幕道者所了解?因此,我認為在印書數量上應該增加,廣泛出售,只要賺回成本即可。 二、 教理新編的作者應該開辦短期講習班,及發行各種手冊,為說明此教理新編之概要及用法,指示傳教員如何將這教理課本用於成人及兒童的道理班上。這種性質的講習班或研討會能使作者獲得有建樹性的批評,在修改第一版時,他們能以此為參考。 三、經過一段時期之後,應發出詢問表格,徵求有關下一版的修正意見。 四、第二版若能附加與聖經有關的國家的地圖,聖經年代與中國歷史年代對照表,圖片(照片及繪圖)則更為理想。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