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頁>>

 

01
神學論集
(1969)p118-124
   

天主教教理新編

 

一、前言

  中國天主教教理新編之重要性

一國主教團出版新編教理課本,即表示該國教會生活邁入一新里程。教理課本並不是一本如同那些由學問淵博的作者所寫的神修或神學書籍。「一部教理課本,假如得到主教團的批准,便成為教會訓導當局的重要文件」(Rabner-Vorgrimler, Theological Dictionary, p. 68)。藉著批准教理課本,主教們完成他們宣講福音的職務-這是他們職務中最重要的一項(教會憲章25節)。由於出版教理課本,他們要注意「用心教導兒童、青年、壯年人」,「並設法使成年的望教者對教義的學習,振奮起來或加以更好的適應」(主教職守法令第十四節)。教理課本反映出主教及本地教會教授教理的情形,以及日後教授教理時所要走的方向。

  新編教理課本之需要

中國教會很久便覺察出有新編教理課本之需要。現今某些地區在教授教理時仍採用老的「要理問答」,這是一本枯燥而又充滿神學定義及神學用語的教理課本,因此很難為一般教友,更難為望教者所了解。這舊有的「要理問答」很難表示出我們的信仰是「活潑、明顯和有所作為的」(主教職守法令第十四節)。有些神父和傳道員對舊有的「要理問答」感到不滿,因此便採用一些其他教理譯本,例如:德國主教團編的「天主教要理」、「天國道上」、「雙重生命」等(以上各書均為光啟出版社發行)。然而許多人仍然感到需要一本專為中國教會,並經中國主教團所批准的教理課本。

  教理新編一書之準備過程

民國五十六年九月中國主教團教義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會中決定編寫一本「教理普及本」。凡知道其他國家的新編教理課本(例如德國及荷蘭的教理課本)的經過數年時光才寫成的人,一定感到這新編教理不可能在短時期內完成。教義委員會的秘書劉順德神父不辭辛勞,走遍全島,訪問神父、修女及傳教員,聘請優秀的作者,並將編寫新教理的工作分配給一些神父和教友。編輯委員會極順利地編訂了初稿之後,分送給對此工作有興趣者修正,修正後再整編,經過了三番五次地修正,終於在尚不及兩年的工作時間內,已獲得主教們的批准,將這教理新編以「試用本」的方式出版問世。

  教理新編之主要部份

這本教理新編分為諸論(1-54)頁及正文(55-241頁)兩部份。正文之後加上附錄(242-267頁),包括重要經文,天主子民的信經,聖教四規,天主教簡史及略語表。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