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頁

 

9/10
神學年刊
(1986)p181-198
 

從倫理角度看教宗不能錯的訓導

 

 

(七) 結語

我們對教宗不能錯的訓導,必須有一正確的了解。神化教宗的訓導,把它放在天主聖言之上是一個錯誤;另一方面,對他有偏見,輕視他的訓導,認定那是落伍守舊的思想,則是對教宗的不敬;兩個極端都要避免。信友必須承認教宗的訓導與一般神學家的訓導不一樣,認定他得到聖神的幫助去領導教會,他對福音及基督之律有較深刻的了解,有自己的權威,故決斷比一般教友優勝;有錯誤的話只屬例外,故信友常應以敬重的心情去贊同他。他的不能錯的訓導,有一定的對象、範圍與條件。不能錯的訓導是表示某一信條發展到終點,已經無可修改了,教宗只是把整個教會的信仰做了一個明確的定斷,頒佈為信條,教友應猶如啟示般去相信或認定是絕對應持之理,異議是不應該的。但在教會歷史中,教宗仍未明確定斷過某一實際倫理規律為不能錯的訓導。至於非不能錯的訓導,是指仍在發展途中的主張。既非不能錯,即有被修正的可能,異議不但是可能的,而且能夠是應該的。因為對過去教宗訓導的批判,我們才有梵二的「信仰自由宣言」、「大公主義法令」等訓導。有異議,教會才能自我反省,才能成長。不過.異議必須是負責的、誠實的、有建設性的、明智的、來自確定良心的;異議者應懷著敬重教宗與愛護教會的心情,有準備接受教會的判決,作為此時此地較妥當的一個解決辦法。這種為真理服務的異議是健康的。最後,我以一個教會古老的原則作結:「在必要的事上,要合一;在懷疑的事上,要有自由;在一切事上,要有愛德」。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