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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年刊
(1986)p31-40
 

「禮儀」一詞的商榷

 

 

梵二禮儀憲章

梵二大公會議「禮儀憲章」開宗明義就在第二節,引用降臨後第九主日(Sacramentum Veronense,93號,即今日常年期第二主日) 獻禮經所說的,「禮儀」就是上主在我們身上「實行救贖的工程」。然後更進一步的在第一章五至八節裡詳細說明天主的「救世工程」完成於耶穌基督的降生成人、死而復活的逾越奧蹟裡;而教會 基督的奧體,就是救贖工程在時空裡的延續和實現;故此教會以不同的方式,特別在福音的宣講和施行聖事當中,繼續實現這救恩史。事實上,在「禮儀」當中,基督實在臨在於聖言的宣講,聖事的施行,(特別是聖體奧蹟),聖職的服務及奉主之名彼此相聚的天主子民中間;同時,教會也通過基督向聖父獻上心神和真理的崇拜。故此「禮儀」基本上就是基督執行祂的司祭職務。

換言之,「禮儀」的本質,就包括了(一) 基督臨在他的子民 教會當中,藉著有效的標記施行祂「救世的工程」;(二) 同時也是整個基督的奧體(教會),元首和肢體,一心一德向天父的公共敬禮。由這兩個基本的要素就構成基督信仰中的所謂「禮儀」,即七件聖事、日課(聖經頌讚和代禱) 和準聖事。

「禮儀」一詞的商榷

從以上梵二對「教會禮儀」的了解,我們可以試固分析教會歷代所用有關「Leitourgia」的詞語之長處和短處。

那些「官式禮拜」、「公僕職任」Ministerium, Officium, Servitus等字眼,雖然可以表達「禮儀」是教會對上主的「公共事奉」,也是對教會團體的「服務」,但是其重點只集中在「司祭、公僕職務」身上,而忽視了信眾在禮儀中的主動地位和參與,(無怪乎歷史中有神父「開」或「做」彌撒,教友「望」或「聽」彌撒的講話方式。事實上,「禮儀」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整個基督奧體、元首與肢體的共同行動(禮憲、14)。同時,「禮儀」也不僅有人的層面,亦有神的層面,即是天主藉著基督,以有效的標記,親臨和介入祂子民中間,施行救恩。故此,「官式禮拜」、「公僕職位」等字眼有把禮儀變成純粹一套官式特定禮規之危險。(1947年的「天人中保」(15) 通諭的25節已經拒絕了這種「禮規主義」的錯選。)那些「崇拜」、「禮拜」、「禮節」、「敬禮」的字眼,Cultus, Caerimonia, Devotio, Ritus,也相當有限,它們或許可以表達「禮儀」是教會在基督內向聖父的有形崇拜,但總是有太表面化和形式化之嫌,且忽略了「教會禮儀」並非只是人為的崇拜,而同時也是上主藉著有效標記介入和主動的「救世工程」,故此「崇拜」、「禮節」、「敬禮」、「禮拜」等字眼,也有把「教會禮儀」變成純粹人為感性宗教儀式的危險。(事實上,1947年的「天人中保」通諭第25節也拒絕這「儀式主義」的錯選」)。若稱以「奧蹟」或「聖事」、「密事」,Sacamentum, Mysterium,好處是包含了「教會禮儀」是上主藉著有形標記親臨在祂子民當中彼此交往的意義;但可惜是比較深奧,不經過解釋,恐怕一般人很難明白。

而另外一個比較好的名詞,即本篤會規裡所用的Opus dei (天主的工程);這名詞一方面可正面的把「教會禮儀」是「上主藉標記親臨祂的子民中間、施行「救世」工程的意義表達出來,也同時要求人的回應和參與;事實上六至七世紀的羅馬禮書(Sacramentarium Veronense)93號也解釋「教會的禮儀」實為(上主) 履行(實現) 拯救我們的工程」。

現在也讓我們看看中文所用「禮儀」兩字,是否也有不足之處。

「禮」字在說文解字中解作「履」也,足之所依;所弓事神致福也,從示從豐,豐者,行禮之器;禮有五經,莫重於祭。辭海(1980年版)「禮」則解作敬神、敬禮、儀式和規範之意。而「儀」字生說文解字中是:度也、法制也、善也、宜也;辭海則解作禮節、儀式、向往、和宜。

故此,在一般人的了解中「禮儀」就是敬神致福的儀式(16),或「敬禮」,「禮的交往」,「彬彬有禮」的做法,「禮教」,定國安邦之策;但若用之於教會,又是否能夠使人明白是上主藉著有效標記,在教會裡與祂子民的互相交往,即神的介入和工作,教會對上主的讚頌和回應呢?又或恐怕一般人只能偏狹的了解為人為對神的「敬禮」,或信仰之「禮法」而矣。

當然我們承認每一個詞語都是有限的,比如原文Leitourgia一詞也是同樣不能完全表達所謂「教會禮儀」的內容;況且每個詞語在應用的過程中,也藉著解釋而引入新的內容,特別是教會的術語;然而,如果能夠找出或創作一個內容恰當,而不會招致誤會的詞語,就最好不過了,這實在是需要各位教內兄弟姊妹共同尋找的。

其中一個可能的建議是以「聖禮」來代替「禮儀」一詞。因為根據說文解字解釋,「聖」者「通」也;按照辭海(1980) 則解作無所不通,在宗教上指屬於教主的。故「聖禮」可解說來自教主,通聖之禮。此詞的好處是一方面可表達出「來自上主親臨」的一面,同時保留了「禮」、標記、儀式的一面,即「敬禮」、「禮拜」、教會回應上主的意義。可惜的是「聖禮」一詞已被一些基督教人士用於指天主教所謂「聖事」(聖洗、聖餐) 之意(17),故可能有天主教和基督教不同的用法和內容,容易引起混亂之嫌。

結語

從以上對「教會禮儀」一詞的分析來看,我們可以見到所謂「教會禮儀」的基本要素是「上主的救世工程」和「教會的回應」,(即基督論及教會論),也同時可見中文「禮儀」一詞約有限。如果我們單從「禮儀」字面的看法,去追逐於一些禮節式的新鮮感,而美其名以為是本地化,那就實在是一個誤會了;因為事實上,要建立本地化的「教會禮儀」,首先是要本地的基督徒 元首和肢體,開放於上主聖言,而生活於「祂的救世工程」中,並且以心神和真理來崇拜和回應,然後從他們對「上主救世工程」的回應和經驗中,以誠於中、形於外的言(文字語言的交往)和行(生活、及藉標記的交往),來表達救恩在教會和社會中的實現(18)

謹以降臨後第九主日(今之常年期第二主日) 的獻禮經作為彼此之共勉和代禱:「懇祈天主,使我等以敬心時習於聖事,凡以此祭,即行救贖我之工,為爾子基利斯督,亞孟。(一六七零年彌撒經典。)

 

 

(15)英譯本可見The Liturgy (Papal Teachings), (ed. Benedictine monks of Solesmes), Boston, 1962, pp. 313-407,特別是pp. 325.

(16)正中形音義綜合大典,台灣,197 197,查「禮」,「儀」,辭淵,商務,1931,查「禮」。

(17)見辭海 (1982);宗教詞典 (何繼愈主論),上海,1981,查「聖事」。

(18)龐秉輝同學,在「禮儀導論」習作中的反省,實在藉得我們借鏡,現撮錄以饗讀者: 

「……另一方面,在思索神學、教會本地化時,使我看到更多的問題,有待我們探討,提出意見及解決。首先,我們中國人對宗教的信仰態度並不如西方人士的以「知」明「信」,而卻願以「行」體「信」。(基督教與中國思想,謝扶雅著,60頁) 是故,對文字上的定義,我們並不如西方的嚴謹及有系統的分析,因為我們知道並體驗到許多事理,尤其在宗教信仰上是不能盡以文字或言語來完全表達:「言不盡,意無窮」。而應要用中國的傳統、文化,代以「行」動來體現出這「信」仰。這方面的發展應是我們教會本地化,也是「聖禮」本地化要做的事。」 

Dizionario Teologico, (ed. H. Fries) Brescia, 1967, s.v. “Liturgia”.

Nuovo Dizionario Di Liturgia, (ed. D. Sartore D. & M. Triacca) Roma, s.v. “Liturgy”.

New Dictionary of the Liturgy, (ed. G. Podhradsky), London, 1967, s.v. “Litu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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