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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神學年刊
(1984)p32-65
 

保祿教會觀的探討

 

 

(辛) 附錄:保祿思想中「基督的身體」的演進

(一) 迦拉達人書

這書信成書時大概在公元五十四至五十五年間,並在盛怒下寫成的。從這封書信中我們清楚知道,有些心懷不軌及誤入歧途的猶太皈依者,向那些可憐易受欺騙的迦拉達人說,保祿雖在此處建立了教會,但他自己卻不是宗徒,因為他根本沒有見過基督或聽過祂的宣講。因此在這書信中,保祿說明自己是宗徒的種種理由證據,然後他便把他的道理做了一個綱要。他堅持說梅瑟法律雖來自天主,但其目的只是暫時的計劃,而最後是領人到基督那裡。真正的成義(聖德)只能來自信基督,藉聖洗及忠於基督的訓誨。這就是在基督內合一的意義(迦三:26-28)。

這裡保祿所著重的人在基督內約合一是屬過繼性的。藉著基督及在基督內,我們成為天主的義子及天主無窮富藏的承繼人(迦四:4-7)。

(二) 格林多人前書

當保祿離開格林多時,是在公元五十至五十二年之間,那時他已在那裡住了一年半左右,他新建立的格林多教會是他傳教事業中至蓬勃之一。(本書信成書時大概是在公元五十七年春)。格林多教會當時繼續發展成長了五年後,荊棘開始從玫瑰花中浮現出來。訪客由格林多到厄弗所去找他,向他報告那迫使人灰心的分派分黨的消息:有人宣稱是保祿的門下,有些人卻說是屬亞波羅的,另一些人則稱是伯多祿的人。因此,這封書信對這困擾的教會的訊息是我們在基督內的合一。還有其他的問題,包括不道德的惡表,例如一基督徒公開地與他的後母同居。而基督徒團體以漠不關心的態度接納這事。基督徒的貞操在格林多這樣的氣氛下難以保存。就是在這種情境下,保祿於公元五十七年春寫了這封書信。(格前六:9-11;15-20)

後來,在同一封書信中,有關參與外教人祭祀的事,保祿警告他們。而且他所持的理由就是在基督內成員的身份和合一。我們「在基督內是一個」,而且當我們在感恩祭中領受主體時,我們與祂及彼此間的契合漸漸加深(格前十:14-17)。

在第十二章第一部份,保祿解釋聖神給了教會每成員所坦任的角色及應作的貢獻。這裡保祿明顯地把教會比作一個身體,並詳述這寓像的含意(格前十二:12-27)。

保祿此處所要求的是絕對拋棄個人私益及競爭的行為。他很驚奇見到當基督徒只能形成一個基督的身體時,還能在瑣碎小事上爭吵。

(三) 羅馬人書

依年曆而論,保祿接著寫了羅馬人書信(大約在公元五十七至五十八年冬)。表面看來,這封信是寫給羅馬人的,並告訴他們他訪問羅馬的心願。然而他在這裡趁機會發揮他十二年熱心傳教的核心主題及思想:在基督內的合一。對保祿來說,這是他那時有關教會的最基木課題。他最恐懼的專就是猶太人與外邦人基督徒的分裂(羅六:3-11)。

亞當所遺棄了的上天的產業及超性生命,再一次藉基督擺在人的眼前;而且基督把這新的分配恩寵的方式視作再生、重生。基督透過聖洗聖事賦與這新的生命,祂把這新生命灌輸給那些與祂同死(於罪惡)的人;藉著恩寵的溝通祂把一個新的民族納入自己內,形成了奧體。教宗比護十二世這樣寫道:「因為耶穌的寶血,在十字架上流注,基督平息了天主的義怒,一切天國的寵愛,特別新約中的龍愛,為人類靈魂的獲救,最要緊的,還是為了教友的靈魂,流注於地上。是在十字聖架上面,耶穌才佔有祂的教會,換句話說,是在十字聖架上面,祂才佔有祂的奧體的各個份子,因為不是為了十字聖架的原故,聖洗聖事決不能接納人類於奧體,合而為一。因為耶穌的聖死,已經把整個人類,完全救贖過來了。」17

後來,在羅馬人書信中,保祿對他們說,對那些在基督耶穌內的再也不會有罪可定。而且也勸戒格林多人,要以基督徒的合一為正直道德生活的動機(羅八:9-10)。

不久後他又督促他們對天主的愛要有信心,因為這愛在基督徒與基督結合的過程中顯示出來:「天主使一切協助那些愛他的人,就是那些按他的旨意蒙召的人,獲得益處,因為他所預選的人,也預定他們與自己的兒子的肖像相同,好使祂在眾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8-29)

在這封冗長書信的結尾,保祿要求每一羅馬教會的成員接納自己在教會中的地位,同時又引用生活的身體作為寓像,說明基督徒在基督內的合一(羅十二3-6)。

(四) 哥羅森人書

哥羅森人書是保祿「獄中書信J中的第一封。其實在他寫哥羅森人書時,大概在公元六十一至六十三年之間,那時他是在羅馬並在羅馬兵士的看守下,等候著自己案件的過堂。哥羅森位於厄弗所東面一百一十哩的地方。保祿並沒有親自建立哥羅森的教會。但他曾感化過一個厄伯發人(EPAPHRAS),很可能他委任此人在其本城哥羅森去建立一個教會。當厄伯發(EPAPHRAS)發覺這新興教會的處境難以應付時,他便去到羅馬向保祿報告一切。結果就是哥羅森人書信的誕生。這年輕教會所面臨的危機,是對某些猶太信念及實踐的妥協傾向,因為在這些信念和實踐中混雜著外教人的氣息。保祿這封書信的目的是想刻劃出基督超越一切受造物的絕對至高性。(哥一:15-20) (哥一:24-27)

在痛斥那些偽經師的影響時,因為他們明顯地影響了哥羅森的教會,保祿有以下的言論:「這樣的人妄自尊大而不與頭相連接;其實由於頭,全身才能賴關節和脈絡獲得滋養而互相連結,藉天主所的生長力而生長。」(哥二:19)

而且他斷言,因為我們一總人在基督內團結一致,我們便是以祂的肖像再被塑造了:「在這點上,已沒有希臘人或猶太人,受割損或未受割損的,野蠻人、叔提雅人、奴隸、自由人的分別,而只有是一切並在一切內的基督。」(哥三:11)「還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中作主;你們所以蒙召存於一個身體內,也是為此,所以你們該有感恩之心。」(哥三:15)

(五) 厄弗所書

雖然這封書信命名「致厄弗所人書」,然而說這書信實在是寫給厄弗所教會的,確是可疑的(註十八)。今天這問題至普通解決是這樣的:保祿發出這封類似通諭式的函件抬一總亞細亞省的教會;這公函包括一切通諭的非個人特色,但它不愧為保祿留給教會最豐富的遺產之一。在這書信中,他重復哥羅森人書的主題,基督的絕對至高性,但卻使之充滿著基督在教會中的至高性,祂是奧體生活的頭,與基督往宇宙中的至高性迥然不同。

一切人類的歷史在基督內找到其最完滿的意義的說法是正確的。因為基督的人性與天主性密切結合;祂在自己身上,把一切受造物與自己的天主性相連。在這書信中保祿強調說,正如一總受造物與基督相連,那末,所有領過洗的人也親密地在祂內及偕同祂合成一體。這結合的現實是如此深刻和密切,以致保祿用了一個生活身體的各肢體彼此的結合形成一體,來表達他的思想。在基督內我們人性合一的這端道理不是保祿這封書信的主題,但卻滲透了整封書信。以下的章節是他這端道理的綱要,而厄弗所書可說是這道理最完滿的表達:(弗一:10;13-14;22-23;二:14-16;三:14-21;四:3-16)。

這封書信的結尾,是保祿有關「教會為基督的身體」的思想發展的最後階段。他把基督與教會的結合比作夫妻的結合。此處他把教會是「身體」的寓像和「新娘」的寓像放在一起,以顯示彼此間最深摯的友誼及愛情。在聖洗的水中,基督沐浴、醫治、並轉化祂的新娘。教會是祂的新娘,煥發著祂自己的生命(弗五:23-32)

 

 

17. 趙爾謙譯「論基督身體」P. 11, 香港,一九四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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