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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神學年刊
(1984)p17-31
 

聖經與倫理神學的關係

 

 

(四) 聖經倫理的類型

聖經的倫理指示很多,但它們不屬同一類型。聖經學者往往分為三種(註十二)。應用聖經倫理時,該知道那是屬於何種類型的:

(1) 末世性的倫理 (Eschatological Type of Morality):

因著基督的降來,天主的國已經來臨了。基督徒在聖神的感召下,接受了末世性的訊息,起了徹底的轉變,以新生活去回應。奉獻的獨身生活是最明顯的例子。宗徒回應基督的召叫,捨棄自己的家庭或捨棄組織家庭的願望,為建立天國而獻身。這正是耶穌所說:「有些閹人,卻是為了天國,而自閹的」(瑪十九:12),「人為了天主的國捨棄了房屋、或妻子、或兄弟、或父母、或子女,沒有不在今世獲得多倍,而在來世獲得永生的」(路十八:29)。路加比瑪竇或馬爾谷多了句「捨棄妻子」,成為我們所謂福音勸喻,建議人過一個獨身生活。當然,獨身生活並非進入天國的條件,而是為那些有特別恩寵的人,為配合新天地的來臨,而選擇了這種生活方式,因為獨身生活最能配合末世天國的本質,那裡的人,「不娶也不嫁」(瑪廿二:30)。聖保祿清楚的向人推薦獨身生活,但他知道那並非基督普遍的要求:「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只就我蒙主的仁慈,作為 一個忠信的人,說出我的意見」(格前七:25)。他所推薦的生活方式,是帶有末世性的色彩:「時限是短促的……因為這世界的局面正在逝去」(格前七:29-30)。所謂「時限」(KAIROS)是指基督再臨前的時期。獨身生活正是末世來臨最好的準備。從前耶肋米亞先知過守貞生活以表示舊約的末日,與及天主和選民的盟約要終結;現在基督徒的獨身生活,是告訴人新約新天地的來臨。獨身生活給予人一份內在的自由,使人能更「悅樂主」和「專心事主」(格前七:32、35)。

(2) 超越性的倫理 (Transcendental type of morality):

作為一個基督徒,他的倫理生活和信仰生活不可能是兩件毫不相干的事。這就是聖保祿所謂:「如果你們真聽過他,按照在耶穌內的真理,在他內受過教,就該脫去你們照從前生活的舊人,就是因順從享樂的慾念而敗壞的舊人,應在心思念慮上改換一新,穿上新人,就是按照天主的肖像所造,具有真實的正義和聖善的新人」(弗四:21-24)。基督徒的信德就是生活的解釋,其道德生活就是對基督召叫的回應。基督徒的愛德把人提昇,使人產生徹底的變化,給予人實行的力量與動機:「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若十三:34)。這裡所講基督徒的信德與愛德,並非指某一特殊的道德規律或行為,它們貫通所有道德行為中,便道德行為深切化,徹底化,並成為個別道德行為的原動力。每一個好行為都具體地把這超越性的信德和愛德表現出來,並重新肯定對基督的回應與抉擇。

(3) 實際性的倫理 (Categorical type of morality):

聖經的倫理很多都屬這一類。初期教會因人數越來越多,開始有組織及結構,同時亦需要一些倫理規律去解決疑難,指導信眾。這些規律慢慢進入基督徒日常生活裡,例如:信友爭訟應在教會內求解決(格前六:1-6),解除信主前的婚姻之保祿特權(格前七:12-15),對婦女在會堂內的規定(格前十一:2-16),信友應捐助教會(格前十四:34-35)等。有些規律一直沿用到今天。

總括來說,末世性的聖經倫理,是有天主特別的寵召,並在聖神的恩寵下才可實行的,故我們不能普遍地要求人過真實的貧窮及守貞的生活。超越性的聖經倫理是每位基督徒都要具有的;沒有基督徒的信德與愛德,倫理並不能稱為「基督徒的」倫理了。至於實際性的聖經倫理,是當時的基督徒,在他們的歷史文化背景下,對基督的召叫作具體的回應,以表現自己的信德和愛德。這些實際的倫理行為,我們當然可以借鏡,但同時不忘記其有限性。作者的訊息是我們要把握的,而非表面的文字。可見聖經倫理並不能一成不變的套用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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