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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期 | 神學年刊 |
(1980)p5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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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系統神學論耶穌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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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佰特沙(Hans Urs Von Balthasar) 伯特沙視復活在時間上是與耶穌死亡分離的事件。縱然復活是和歷史有關,但它不可能是一件在歷史中發生的事,因為它不是(耶穌死後)重渡現世的生活,而是耶穌進入了另一個存在的境界,永久擺脫了死亡,超越現世的限制。復活不是信仰的起源,因為它本身都根源天主聖三的奧蹟。既然耶穌的復活並無其他事情可資相比,故此伯特沙認為,復活了主的存在境界是絕對獨一無二的,並且若從人類學的觀點來看,討論這存在的境界的性質並無很大的價值。 伯特沙發現眾人多以下面的思想來了解復活,就是聖經裡「生活的天主」的概念。用猶太的「默示文學」(apocalypticism)以及歷史中的耶穌曾自稱為末世性的救主的思想都不足以解釋復活這一獨特事件。雖然空墳墓的發現是歷史性的事,但空墳墓本身卻只是一個標記,意義是模稜兩可的。啟示復活的含義的主要是顯現的事件,這事件超越任何「批判」,因為它是(門徒)和一位活生生的人(耶穌)的「遇合」。沒有顯現的事件,門徒就不會宣講復活,因為他們的信仰與耶穌本人和祂的工程太過緊密相連,若沒有另一件事(顯現)發生,他們是不會繼續耶穌的事業(宣講)的。 既然伯特沙是和他人合作,嚐試作出一個綜合性的信理神學,並且在這一套神學裡去探討「巴斯掛奧蹟」,所以他的復活神學並不能表現他個人的特徵。他似乎讓「復活」在神學裡扮演一個中心的角色,認為復活是教會內一切神學的出發點,好使我們能正確地把握著耶穌生命的意義,為啟示基督的天主性和天主聖三的奧蹟,復活似乎十分重要,而且它也是教會根基的一部份。然而從他重視十字架的一點來看,若把復活看成是他的神學中心似乎是不正確的。 十、哥年士 (G. O' Collins)與蘭尼 (D. Lane) 澳洲耶穌會士哥年士和愛爾蘭神學家爾尼都提出了相似的復活神學。 哥年士認為復活是一件真實的事,而且包含了耶穌肉身復活的事件,這肉身曾三天被埋在墳墓裡。這件事意味著基督曾離開了人類的歷史,祂光榮的肉身進入了一個新的存在形態裡,祂不僅充滿了聖神,並且成為了全人類生命的泉源。雖然天主曾決定性干預了復活的事件,但我們不能把它當作歷史的事情看待,因為它並非發生於時空,而更好說,耶穌是脫離了人類歷史,進入了另一個屬於天主的永恆世界。 哥年士雖然承認「空墳墓」的歷史性,但卻認為它從屬於「顯現」的傳統。另一方面,聖經中有關顯現的記載又依靠在另一可靠的傳統上,就是怕多祿和其他的門徒遇見復活了的基督,可是,有關顯現的詳情卻仍舊是含糊不清,在這點上,哥年士找到了「復活的啟示」:「復活後的基督對一群人的自我啟示使他們產生了復活的信仰,並使他們組成了第一個基督徒團體」。 在哥年士的基督學裡,復活扮演著一個主要的角色:他很邏輯地判斷復活是基督學的根基。一方面,他堅決反對布特曼(BULTMANN),強調歷史中耶穌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他同時批判趨向於過份誇大歷史中的耶穌在信仰裡的重要性的潮流,而這些潮流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耶肋米亞 (J. JEREMIAS)和(E. FUCHS)福克斯。耶穌的死亡和復活既是天主啟示的最高峰,若我們尊重耶穌的生命是特殊的,則不應貶抑祂的死亡和復活為不必要的附屬物。 蘭尼認為復活是天主在耶穌身上的超歷史行動。復活既然是在死亡的「另一邊」發生的事件,故此不在時空的範疇內。復活既然是天主的行動,我們只能從它的效果認識它。這些效果首先是「顯現」的事件,為門徒來說,顯現是真實的,具有啟示性和歷史性的事件。「空墳墓」的傳統也十分可信,然而與顯現的事件相比就變為次要了。雖然在基督學裡我們必須研究耶穌的公開生活,但只研究它是不足夠的,因為它的意義模稜兩可。而且,祂的「死亡」是一個失敗的標記,祂的死亡曾摧毀了宗徒們的信念。「復活」和「五旬節」可以說是一個「漸進的啟示過程」中最後和必需的階段,也是天國介入人間的重要事件,它澄清了那早已蘊藏在耶穌的言行中的意義,也同時為基督信仰注入新的內容:就是使復活後的基督成為信仰的新對象。 十一、雪適 (Leo Scheffczyk)與哥德茲(Franz Coorth) 對「復活的性質」的最傳統觀點,可以在雪適討論這個問題的書本裡找到。他多次說過需要為復活提出一個「實在」的見解,而這見解也同時是客觀的、歷史性的、以及屬於聖經實証的,它與存在主義和混合了存在主義及註釋學的見解對立。縱然復活和十字架相連,但二者並不是同一件事;因為復活是天主的干預行為,亦是一新的創造。既然復活是天主的行動,這行動既屬於歷史,同時又超越歷史,若追尋它發生的源由似乎不甚恰當,一如人追尋天地萬物的起源一樣。無論如何,耶穌的復活必定包含著空墳墓。 雖然「空墳墓」的傳統比「顯現」事件較為次要,但是雪適堅持空墳墓的傳統不是一個「傳說」。「看見了復活的主」後,首批信徒宣稱祂復活了,既然認出顯現的那一位是誰乃是信德的行動,而這行動又包含了人的自由在內,故此,相信復活並非是人推理的結果。在雪適看來,顯現不僅是門徒相信復活的基本因素,而且它也是內在於復活本身的,誰若認顯現就等於否認復活。 在他的著作的開端,雪適聲稱系統神學在研究復活的課題上有三個任務:第一:解釋復活是基督宗教的特點;第二:從聖經裡發掘出復活的神學意義;第三:說明復活的真理是一切真理的關鍵和中心。但他認為第三點是最重要的。為此,在他的著作裡他用了不少篇幅去說明,為正確地了解天主三位一體、基督、創造、聖事和末世論等神學課題,必須以復活為最中心的參據點。除了強調整個神學都應以復活為中心之外,雪適並嚴厲地批判傳統神尚沒有明認這點。 哥德茲在慕尼黑曾是雪適的學生。在他的一篇論文裡,他同樣指出復活的中心地位,這篇論文主要是探詢以「歷史中的耶穌」作為解釋信仰的準則是否正確的問題。一方面他承認歷史中耶穌的重要性;但另一方面,他堅持:若沒有復活,耶穌的生平與命運會顯得很含糊,甚至對於宗徒亦然。因此他結論說:復活就是基督徒信仰在歷史上的基礎。他引述新約裡不同的章節來証明,新約最主要是肯定耶穌的復活是天主決定性的啟示。故此,他主張解釋基督徒信仰最後的標準不是歷史中的耶穌,而是死而復活的主,祂藉著聖神不斷臨在於教會內。他認為除了這標準以外,其他標準很難不削減基督學的內容,因為它們沒有注意到復活本身不僅包括了歷史中的耶穌,而且還超過這一點,只有復活才包含了基督學的真正內容。在兩篇較為近期的文章裡,哥德茲明確地肯定,「信仰」必須顧慮到復活本身及其藉「顯現」而表達出其為天主救恩性行動的意義。他亦曾批判司褐雷碧,認為司氏反對耶穌死後的事件(復活和領現)的肯定,並不足以支持司氏的「復活的概念」。 十二、結論 這篇文章簡單介紹了當代天主教在基督學上對「耶穌復活」的各種立場。在我們所討論的三個課題上:復活的性質、復活的啟示、復活在整個神學中所扮演的角色,神學家的觀點分歧很大。縱然在短期內(或者永遠)我們不可能在這些課題上達到同一的意見,但我們可以提出一些評語,使我們留意在各種不同觀點裡面所共有的中心問題。 首先,研究「復活的性質」和它的「神學功用」之間的關係會使我們獲益。我們不清楚各種對「復活的性質」的觀點是否符合它在神學上可能有的功用。試舉一例以說明:若果一面以消極的詞句來說明十字架的意義,而另一方面卻說復活有証明耶穌自稱為救世主是合法的的功能,那麼,我們說「復活」與耶穌的「死亡」不可分割是否有些矛盾?以龔氏和簡氏為代表,他們收集各種歧異的資料,卻沒有仔細研究在綜合各種不同的思想時所遇到的問題。因此,當他們討論復活在「基督學」中的功用時,使人想起潘南培(Pannenberg)的立場;而他們對於死亡和復活之間的關係的描寫卻明顯地過於依重拉納的思想,然而,拉納對「復活的性質」的看法與潘氏在基督學上的論証看來是不甚吻合的。對這課題更深刻的探討會幫助除去某些作者表面看來似乎矛盾的觀點。 第二:在討論復活的神學功能時,爭論的焦點是「歷史中的耶穌」是否足以成為基督學的基礎和準則。這個問題也是當代基督教在基督學上的中心問題,就如潘南培和艾具齡(Ebeling)的對立見解所顯示的。很可惜討論這問題時常受到用詞上的妨礙,原因是同一的詞彙卻有多種不同的用法。不論是主張「歷史中的耶穌」足以成為基督學的基礎和準則的神學家(例如蕭石、卡斯洛)抑或是否認這觀點的某些學者(例如哥德茲、簡士培、蘭尼尼),在提及「歷史中的耶穌」時,都很少提及祂的死亡;但另一批學者(例如貝善思、叔普、耶洛鍚)則不僅提到祂的死亡,而且還給予祂的死亡一個很顯著的地位。因此,對於討論「歷史中的耶穌」是否足夠成為基督學的標準這個問題,前者和後者的 意見便很難一致了。至於那些宣稱「歷史中的耶穌」足夠成為基督學的基礎和準則的學者,曾有人指責他們削弱了基督學的內容,其實,對那些認為「歷史中的耶穌」是不包括祂的「死亡」的學者,這指責可能是對的;但對其他持不同意見的學者,這指責並不一定正確。原來,不加批判地接納潘南培將「耶穌的行動」與祂的「苦難」和「復活」區分開來可能是產生各種難題的根源。若視耶穌的死亡為祂公開活動的後果,而又將祂的死亡與其公開生活分離,才評定祂的公開生活的價值,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更加仔細地審查那些強調「歷史中的耶穌」(包括祂的死亡)足夠成為基督學的基礎與準則的觀點。這觀點有一最大的好處,就是基督學的基礎和準則可從歷史的層面出發,而其他的準則(例如龔氏的「聖經中的基督」與簡士培的「世上的耶穌與光榮復活的基督」)都預先假定了一個「答案」,這「答案」就是針對了拉納所認為是首要又最根本的問題:就是:從「歷史中的耶穌」跳到「初期教會的宣講」這一「步」的合理性。 最後,「耶穌死亡」的神學意義是討論「復活」的關鍵和樞紐。雖然「賠補」和「祭獻」的理論均屬此問題的範圍,但耶穌死亡的問題還包含了更複雜的因素。有系統地進一步研究更形需要。尤其是釋經學最近對新約中各種解釋的研究成果,對神學探討更是有利。為達到更適切地解釋耶穌的復活,避免把耶穌的死亡從祂的公開生活中抽離是一很重要的先決條件。即使在此無法鳥瞰各家之言,以提供一較完整的建議,但無論如何,可以肯定的是:一個消極地評估耶穌的死亡的神學始終不能在基督學上有根基及積極地肯定祂的生命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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