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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神學年刊
(1980)p40-58
 

從「天主實義」一書

評介利瑪竇幾個重要的思想

 

 

一 、「天主實義」產生之背景

傳說自從聖多默宗徒及一些其他初期教會人仕曾到過中國,但無徵不信,祇有唐代,約六世紀時,有碑文載景教來華的事跡。千餘年來,教會在中國耕耘,至利瑪竇才開始有較明顯的教會歷史傳統。(註一)

利瑪竇是耶穌會士,於一五五二年生於義大利,一五八二年抵澳門,與范禮安和羅明堅等人一起到中國傳教。於一六一零年五月十一日逝世於北京。利比畢生努力宣傳福音,並介紹西洋科學著作等,而「天主實義」一書就是其名著之一。(註二)

一五九三年范禮安認為羅明堅之「天主實錄」太簡略,希望利瑪竇重編一部更完備,更適合中國文化思想的教理著作。在此情況下,利氏便著手編寫了「天主實義」。這是利瑪竇於一五九五年(萬曆廿三年)在南京時所著。但由於當時沒有長上之許可,加以許多神學名詞,尚未找到適當之譯名,故只是由朋友出版。雖然當時他祇接觸中國文化約十年左右,但已能博引六經四子以與天主教義相照明。此書於一五九七年譯成拉丁文,呈請澳門主教及范禮安批准,范禮安令孟三德院長審閱,後因孟院長病逝,審查工作中止,直到利氏抵達北京後,約在一六○一年獲臥亞教之批准,並且在馮應京,徐光啟等人領洗後,確定了神學名詞的翻譯,才於一六○三年在北京正式出版。(註三)由於在這段時間內,利氏能再深入與中國仕大夫們接觸,對於中國的文化精神更徹底地認識,故能進一步瞭解天主教教義與中國文化的聯繫。他復於此時將「天主實義」的內容再詳細整理,尤其是第七章,特別增補了他在南京和三淮和尚及黃輝學士之問答,作為此章之中心內容。(註四)

此書自開始著手編著,至一六○三年印出,其間共歷八、九載之久,而利氏在這期間亦在中國文化上作了決定性的投身。他於一百九四年廢「僧」名,留長髮,穿儒服,嚴以儒者身份傳教。於一五九五年他更超越廣東省韶州而深入內陸,首次遠赴南京,其間起居皆多與中國儒家人士一起。於一五九六年,在南昌宣發第四誓願,更肯定自己傳教的使命。於一五九七年,他受任耶穌會傳教區會長。翌年,他自南昌啟程赴南京及北京,後因不許久居,離京經臨清而達江蘇,通遊中國中原文化中心地帶。一五九九年他第三次到南京,並準備進貢禮品,北上北京。至一六○一年才榮入北京。輾轉八、九年在官場,儒家、佛家和道家思想中國周旋的利氏,已可在中西文化逐步溝通下澈悟,故當其面對中國人論述教義的時侯更顯圓渾,思想尤見精闢。(註五)

這本書是在利氏易「僧」為「儒」之後寫成,他以孔孟之道,引用中國人傳統的倫理道德,來闡明公教教義。他嚴厲地駁斥佛家,但討論儒家思想時,則措辭很委婉,而且引儒家的經典來指出宋儒的不足。最終目的乃為証明公教教義與孔孟思想之相吻合。

二 、本書的結構

「天主實義」這書分上下兩卷,九八篇,共四萬餘字,是以中國明朝之文言文寫成,文筆通暢,論辯時更用了西方士林哲學的架構來表達,故清晰且俱有邏輯性。同時利氏更仿用中國古文論語式的問答體裁編寫,書中「中士」的身份既是他自己在中國文化中的「矛」,又是他自己以西方思想面對中國文化的「盾」。在中西對答中,闡明了天主教的重要教義。

首篇是論天主始創天地萬物而主宰安養一切。此篇一望而知其士林派招式甚多,如「四因說」及推論「天主的存在」等思想,都是希臘哲學巨人亞里士多德和歐洲神哲聖人多瑪斯的輝煌構思,所以在據理證明天地萬物有一主宰,清晰有力,讀之使人豁然開朗。

第二篇是解釋世人錯認天主。本篇批評中國佛道之「空」、「無」及宋儒「太極」之不足,指明「空」、「無」及「太極」皆不可能為萬物之真源,而中國古代所祭祀的「帝」就是「天主」。

第三篇是論人靈之不死不滅與禽獸大異其趣。本篇旨在辨明人獸的分別,說明魂有三級,而人之靈魂乃屬於最高級,為別的禽獸所無。利氏復証明人靈屬神體,不死不減。在評擊佛教的天堂地獄一段中,他又指出天主教比任何宗教更古老,即天主教包括一切宗教。

第四篇是論鬼神與靈魂,並解釋天下萬物不可能是一體,即天主教不主張泛神論。又萬物與天主不可能是一體,因萬物是天主所創造,而只可以說天主臨現於萬物之中,他無所不在。又強調各種事物不宜混亂,不然就是輕視上主,賞罰不分,仁義道德解體、世界混亂。

第五篇是駁斥輪迴六道及戒殺生的錯誤觀念,並說明齋素的正意。本篇攻擊佛教的齋戒是植根於民間通俗的觀念,而輪迴一事與所知的「魂有三級」的觀念矛盾,此舉會混亂人倫,相反天主的旨意 萬物是供人享用 廢農事畜牧。而齋戒的正確觀念是在於人的痛悔,正心寡慾乃修德養性之效。

第六篇是解釋意向不可無,並論人死後有天堂地獄的賞罰,報答世人所行的善惡。本篇乃前數篇的指向及歸宿。世人行善犯惡必遇到天堂地獄之賞罰。因人有自由意志所以要負責他所選擇之行為的一切後果。此篇勸人行善,善果使人終身受用。

第七篇是論人性本善並論天主教徒的正學。本篇首先指出善惡之分別:人性中盡理則善,而盡情則惡。仁愛乃一切德行之冠。德行並非天生,而要不斷習修。在人內早已潛藏著對真,善,美的傾向。其後論及修德的方法,指出愛乃一切德行的動力 愛人乃基於愛主。他排除中國學士主張修身乃靠己力,他指出若無天主助佑,一切努力乃徒勞。

第八篇是論教士獨身的意義與由來。本篇乃利氏為自己辯說,解釋獨身不娶的意義,並針對中國傳統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觀念予以補充。

 

 

註一:顧保鵠編著,中國天主教史大事年表,光啟出版社發行,中國民國五十九年十二月初版,第一、二頁。

註二:張奉箴著:利瑪竇的前驅羅明堅,神學論集第七期民國六十年三月,第一二三頁 一四一頁。 

張奉箴著,利瑪竇的又一前驅范禮安,神學論集第八期民國六十年七月版,第一八三 一八九頁。香港真理學會及光啟出版社發行。

註三:劉順德譯註,利瑪竇原著:言文對照「天主實義」之序言,光啟出版社,民國五十五年七月第三、四頁。

註四:同上。

註五:方豪六十自定稿,下冊,利瑪竇年譜,方豪發行,民國五十八年六月,第一百五頁 一五八六頁。 一五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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