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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年刊
(1994)p.37-47
 

道教生死觀

 

 

3. 道教生命觀的外王之用 ── 道教生命倫理學與生命政治學

道教生命觀是內聖外王結合的產物,它不僅僅以內聖之道解決人的生死問題,而且發而為外王之用,以其獨有的政治倫常觀濟世救人,這就是道教生命倫理學和生命政治學。

3.1 生命倫理學

這是道教生命觀與儒家倫常結合的產物。儒家提出以倫理為本位的價值取向,如果生命與道義發生衝突,二者不可得兼時,便應把道德理想放在首位,為擔負道德義務而犧牲個人的生存慾望,捨生取義。與此不同,道教以生命為本位作價值取向,具有強烈的個體生命意識,在對個體生命永存的追求中實現自我,獲得圓滿具足的人生。道教迴避生與義的對立,強調二者的和諧統一,並將倫常道德作為美滿生命的先決條件。

這套生命倫理學主張:「長生之本,惟善為基」。(《墉城集仙錄》卷1)認為:「修善得福,為惡得罪」。(《正一法文天師教戒科經》),告訴人們生命存在的質量和長度都與善惡行為有關。道教生命倫理學除了設立外在神的審判,還講求內在心性的自我審判,是他律與自律結合的倫理學。

道教生命倫理學是道德理想主義的重建,認為末世道德淪喪,世風不古,應該重構道德理想,回到上古淳樸真實的理想社會。在道教的道德理想中不乏傳統美德,比如:先人後己,捨己為人,損己利物,助人為樂,尊老愛幼,寬容和柔等。從宗教社會學的立場看,道教生命倫理學在中國古代社會裡扮演了一個重要配角(主角自然是儒家倫常),起到了強化社會秩序的功能,是對儒家道德的補充。

3.2 生命政治學

所謂生命政治學的主要內涵就是道教的「身國同治論」,即從治身的原理出發向外推到政治之道,以治身之道來治理天下,天下太平。此即道教經常所講的「理身理國之道」。

儒道二家的政治學都以「身」為出發點,不同的是儒家所修之身為道德之身,樹立起道德理想人格,由這樣的君子出而齊家、治國、平天下;道家則是保養自然生命,所操作的方法是自然無為,並以此修身之道理國。道教完全繼承了道家這套生命政治學,並將其加以發展和系統化,使其修鍊生命以達長生的一系列原理擴充於政治運作;並勸告政治家們首先應該長久地保有其生命,才能久坐天下,治天下不應擾民,而應清靜無為,無慾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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