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頁

 

15
神學年刊
(1994)p.21-36
 

聖多瑪斯論天主存在的外一章

體驗天主的存在:「天主是愛」

 

 

4. 結論

從「天主是愛」中,我們可以看出多瑪斯用哲學的論證方法,按部就班地發出問題,回答問題,解釋問題,清楚立論,在其內隱藏著神學的命題:天主願意人人活得更好,希望人人得救的內涵。倘若,多瑪斯沒有信仰的體驗:「天主是愛」的話,他所推論的結果將是純理性的思維結果,但我們肯定說:多瑪斯就個人本身的信仰,是有著很深的經驗,即體驗天主的慈愛之臨在,所以才能簡單清晰的回答所有的疑問,再作出自己的肯定。故在「天主是愛」中,多瑪斯要表達出一個訊息:讓我們投向美善和愛的根源的天主,在祂內體驗祂的愛及救贖,肯定祂是臨在人的心靈中,好讓祂的大能改變我們有罪的生命 ── 聖化我們、淨化我們,使我們更相似祂的真、善、美、聖。故多瑪斯肯定完美的幸福在於看見天主,且除祂以外,沒有其他善對於幸福而言是必然的。 因為「終極的福祉存在於看見天主的本質,而天主的本質亦即是善的本質」。 因此,人必須對天主有一清醒的渴求,渴求美善和完全的幸福 ── 即永遠的生命;這渴求必須是在信仰體驗中建基的。正如聖詠作者所體驗到的,他也呼籲我們說:

「請你們體驗、請你們觀看:上主是何等的和藹慈善!投奔祂的必獲真福永歡。」(詠34:9)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