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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年刊
(1993)p55-66
 

使命神學的二路

 

 

應用中文想寫這篇文章,首先遭到的是用詞上的困難。「使命」究竟是否固定用來翻譯西文的Mission嗎?或者Mission是否固定地翻譯為「使命」嗎?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通諭Redemptoris Missio。果然譯為「救主的使命」,但梵二的Decretum De Activitate Missionali Ecclesiae卻譯為,「教會傳教工作」。同一Missio, Missionali中文卻有兩個譯名「使命」與「傳教」。

但更加令人混淆的,是中文「傳教」一詞,卻又用來翻譯別的西名:如Evangelization過去一再譯為「傳教」,至今有人仍舊延用。梵二另一法令De Apostolatu Laicorum,譯為「教友傳教法令」,可見「傳教」已是西文Apostolate;其原意該是「使徒性能」。因此,每次中文「傳教」一詞出現,實在很難確定它究竟含有什麼意義。它是中文教會的「寵物」,常常出現而難以端定內含。

主教團秘書處出版的「救主的使命」通諭譯本的「緒言」,在僅有三號中,「傳教」一詞使用來翻譯了三個西名Mission, Missionary, Apostolate,同時將Missionary Evangelization 翻譯為「傳播福音」。而且在通諭的譯文中尚有「傳教使命」出現(第23號第二、三節),令讀者相當困擾。

為此,本文即使應用有關譯本,一律不用「傳教」,同時固定三個譯名:「使命」Mission:「福傳」或「傳福音」Evangelization;「使徒性」Apostolate。三個名詞彼此相連,但也有自身的涵意。如此,過去的傳教神學將是使命神學。

本文題目是使命神學的二路,即「天主的使命」神學與「教會的使命」神學,以下簡稱天主使命學與教會使命學。分為四部分來研討:

一.二路使命學的簡介

二.教會使命學的意義

三.天主使命學的意義

四.二路使命學的平議

二路使命學可由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救主的使命」通諭緒言中的一段話作為出發點:「梵二大公會議根據現代世局的需要,探求革新教會的生活和行動。大公會議強調教會的『使命本質』,將它以動態方式建基於『聖三性使命』自身之上」。(第1號第二節)。所謂聖三性使命(Trinitarian Mission) 即本文所指天主的使命,具體而論,即為基督的使命。可見教會的使命與天主的使命密切相關,問題便是對此關係有不同說法。

一.二路使命學的簡介

天主使命學是由聖三的內在關係,說明人類歷史救恩旨意的完成。聖父是救恩根源,派遣聖言與聖神實踐救恩。聖父是使命的根源,聖言與聖神被派遣,即領受使命。聖言成為血肉居住人間,無限量地擁有聖神,十字架上天主的使命業已完成,但尚未全然實現人間,因為人類歷史繼續進行。所以復活的基督與祂由父派遣來的聖神,繼續實踐救恩使命於宇宙及人類歷史中間。至於教會則是救恩的標誌與工具,基本上只是參與聖三性的使命。這是天主使命學的要點;也是本文所指使命學的一路,雖然並不否認教會的使命。

教會使命學強調教會的生活與行動,建基於聖三性的使命,但耶穌升天與聖神降臨之後,從此救恩使命落在教會身上。是它由耶路撒冷開始,直到天涯地角,今世終結,實現救恩使命而運籌一切。基督藉聖神的天天同在,僅似一般性的照顧,雖然偶有特殊功能。這是使命學的第二路。

二路使命學具有彼此相連的關係,但表達使命之於歷史中的實踐卻有不同,有關教會的角色顯然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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