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望廿二世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10   
標 題 論教會以及聖事奧蹟—攻斥「小小兄弟」會士。
會議或書信 榮耀教會憲章--公元一三一八年一月廿三日(Const. Gloriosam Ecclesiam)
內 容

§12…根據可的靠的報告:那上述冒昧失敬的神子們,竟這樣神貧,懷有那相反基督信仰最顯著最有益真理的思想,連那應當受人敬重的教會聖事,也予以藐視,連那超越各國之上的羅馬教會的榮耀的首席地位,也盲目瘋狂地加以攻擊…

註 釋

—小兄弟會會士們,對聖五傷方濟在用物方面的神貧解釋,寬緊不同,而告分裂為會院派(Conventuales)與「窮隱士派」(Eremitae pauperes),俗稱之為「小小兄弟」(Fraticelli)。教宗若望廿二世,須發此憲章,攻斥「小小兄弟」派對各方面的錯誤論調。

*參閱0911-091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11   
標 題 論教會以及聖事奧蹟—攻斥「小小兄弟」會士。
會議或書信 榮耀教會憲章--公元一三一八年一月廿三日(Const. Gloriosam Ecclesiam)
內 容

(1) §14所以,從他們黑暗的團體中所產生的第一錯誤是:虛構兩個教會:一個是屬於肉體的,充滿著財富,出自財富,為罪惡所沾污的教會;據他們說,羅馬主教以及其他比較低級的主教們,就是這個教會統治者;另一個教會,是屬神的,坦誠清廉的,以修德為光榮,以守神貧為職責;(據說)祇有他們以及他們的夥伴,是在這一個教會中;而且,若…則他們祇應在神修生活方面,受到管轄…

註 釋

*參閱09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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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0912   
標 題 論教會以及聖事奧蹟—攻斥「小小兄弟」會士。
會議或書信 榮耀教會憲章--公元一三一八年一月廿三日(Const. Gloriosam Ecclesiam)
內 容

(2)§16第二個錯誤,使上述倨傲者的良心受到沾污的,是:他們頻頻呼籲教會可敬司鐸以及其他聖職人員,要擺脫統治與神品權威,好使他們能夠不宣判,不行聖事,也不向所屬信友施訓;他們妄想:不與他們同流合污者,都被褫奪教會的一切權利,因為正如祇在他們中,才有神修生活方面的聖德(一如他們所夢想的),同樣,也祇在他們中,得以保全了權威;其實,他們在這一點上,已陷入陶那底史(Donatista)的錯誤中了……

註 釋

*參閱0910-091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24   
標 題 論若望.德.玻里在聽告權方面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選器憲章--公元一三二一年七月廿四日(Contt. Vas electionis)
內 容

【教會對上列謬論的懲處】…我們發現上列各項,不是教會的道理,而是蘊藏著非常危險而與真理背道而馳的邪道。對所有條文,連若望教授業已撤銷的條文在,內我們以宗座權威,懲之斥之為相反正理的錯誤邪說,並由於我們弟兄們的主張…我們承認:和他們相反的道理,才是真理,才是公教會的道理….

註 釋

*參閱0921-0923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25   
標 題 論死人的遭遇-(幾乎與*857完全相同)
會議或書信 致亞美尼人書--公元一三二一年十一月廿一日(EP. Ad Armenios)
內 容

【羅馬教會的道理】…凡領洗後完全無罪污而死去的人的靈魂,以及那些染上罪污後,或在今生,或在後世得以煉淨罪污的人的靈魂,立即升天。

註 釋

*參閱092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26   
標 題 論死人的遭遇-(幾乎與*857完全相同)
會議或書信 致亞美尼人書--公元一三二一年十一月廿一日(EP. Ad Armenios)
內 容

但那帶著死罪或祇帶著原罪而死去的人的靈魂,則立即下墮地獄,但他們所受的罰,完全不同:即嬰孩們的靈魂,下角靈薄獄(Limbo),祇(原)罪的罰(即受不見天主的失苦),而不受覺官之苦(覺苦) 。』-(「」內之字句,見原本注釋內)

註 釋

*參閱092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30   
標 題 神修派(指方濟會中的一派)在神貧方面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既然在有些人中憲章--公三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Const. Cum inter nonnullos)
內 容

既然在有些士林學士中,屢次發生疑問:那居執地肯定:「他們的主耶穌基督及其宗徒們,非但他們個人無私有物,連他們公有物也沒1」有的人,是否應該被視為異端者。但有些人,對此卻持有不同的甚玉相反的意見,所以我們為了要中止這種紛爭,便聽取了我們兄弟們的主意,藉此永恒憲章-(詔書)宣佈這樣固執的偏見,從今以後,應該被視為錯誤的,異端的邪說,因為按聖經所載,基督及其宗徒們也有一些私虛;因,此他們的主張,顯然與聖經所載的事實不符;當然聖經,是正宗信理的證據;故他們這種論調的前是,既顯然帶著謊言的酵素,那麼,結論自然是說:他們的主張,是可疑的.不一定的,缺乏可靠的證據,而是危害公教信理的錯誤無疑。

註 釋

*參閱0931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31   
標 題 神修派(指方濟會中的一派)在神貧方面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既然在有些人中憲章--公三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Const. Cum inter nonnullos)
內 容

再,.以後,誰若主張,上述我們的贖主及其宗徒們,由聖經為證,從來沒有享用過產權,也從來沒有出賣或贈予財物的權,或收獲財物的權,那麼,須知:在事實上,按聖經所載,可資證明耶穌與宗徒們能夠這樣做的;為此上面所說的前提,是不對的;而這樣對我們的贖主天主之子,在用物與行為方面的想法,是不合理的,且與聖經的記.以及戈教會的道理,是扞格不入的;故我們聽取了我們弟兄們的主意,宣佈這樣的固執論調,理應被認為錯誤的異端道理。

註 釋

*參閱093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41   
標 題 有關教會建立方面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雖按道理憲章--公元一三二七年十月廿三日(Licet jjuxta do ctrinam)
內 容

(1)按瑪竇福音(十七,廿六)所載,基督自己向凱撒納稅;祂曾把魚口中所啣的銀幣,交給收稅人;祂這樣做,不是出於大方或慈愛的謙虛風度,而是出得已。

【因此,由馬西留的這種想法,便這樣下結論,說】:教會的所有現世財物,都屬帝王權

註 釋

-本憲章之頒發,是為攻斥馬西留-巴黎教授-在他的「和平桿衛」一書中的謬論….

*參閱0942-094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42   
標 題 有關教會建立方面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雖按道理憲章--公元一三二七年十月廿三日(Licet jjuxta do ctrinam)
內 容

(2)真福伯多祿宗徒,並沒有超越其他宗從們的權威,【並不是超越其他宗徒們的教會首長】,也不宗徒們首。同樣,基督並沒有指定誰為教會的領;祂也沒有立誰為祂自己表。

註 釋

*參閱0941-094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43   
標 題 有關教會建立方面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雖按道理憲章--公元一三二七年十月廿三日(Licet jjuxta do ctrinam)
內 容

(3)帝王的職責是糾正、建立、廢除、懲罰教宗【或:糾正、懲罰教宗,以及建立、廢除教宗,乃屬於帝王的事】 。

註 釋

*參閱0941-094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44   
標 題 有關教會建立方面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雖按道理憲章--公元一三二七年十月廿三日(Licet jjuxta do ctrinam)
內 容

(4)所有司鐸,不分教宗或總主教或任何司鐸,由於基督所建立(鐸品)的權威,在統治權成面,都是平等的。【但一個(司鐸或主教)所有權柄之大小,全視帝王所賦予的大小而異;正如帝王賦予他們權柄,同樣,他也能收回他們的權柄】 。

註 釋

*參閱0941-094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45   
標 題 有關教會建立方面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雖按道理憲章--公元一三二七年十月廿三日(Licet jjuxta do ctrinam)
內 容

(5)教宗甚玉整個教會神職人員合在一起,若無帝王授權予他(們),則不能以迫的懼罰,來懲罰犯任何罪孽的人。

註 釋

*參閱0941-0946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46   
標 題 有關教會建立方面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雖按道理憲章--公元一三二七年十月廿三日(Licet jjuxta do ctrinam)
內 容

【教會的懲罰】 我們以宣判的方式,宣佈上述各條款…是相反聖經的記載,相反公教會的信理,是異端的錯誤邪說:而且我們也宣鄰上述的馬西留與若望.德.楊杜農(Jo. De Iandunus)兩人,不僅是異端人而且還是顯然的家喻戶曉的異端份子。

註 釋

*參閱0941-094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50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先由哥爾尼(Coloniensis)總主教的權威所作的調查,而後由我們羅馬法庭所審核的結果,我們很顯然地確知:從厄氏自己在亞味農教宗法庭上所供認的資料顯示:他本人所宣講的,所奉為信條的及其所書寫的廿六條條文中所包括的,有下列幾項:

註 釋

*參閱0951-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51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1)問:天主為何不先造世界>厄氏在當時以及現在還是這樣回答說:天主不能先造世界,因為在祂存在之,前祂不能造物;因此,一有了天主,天主便造了世界。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52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2)同樣地可能承認:從永遠就有了世界。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53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3)同樣地,同時一(次)有了天主,祂就生了天主子-祂與祂自己同是永遠的,在一切上與他自己是平等的-祂也就創造了世界。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54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4)同樣地,在一切行為上,即使在惡行上-我說在惡行,不管是罪的罰,或是罪惡(本身),都是同樣是同樣地顯示,出以及反映著天主的榮耀。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55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5)同樣地,用罵人的話來責罵人;這罵人的人,就用罵人的罪,來讚頌天主;而且,他罵得越厲害,犯罪也越重,讚頌天主也越多。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56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6)同樣地,人以褻瀆天主的罪,來讚頌天主。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57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7)凡求這求那的人,就是求壞事,也不好好地祈求,因為他所求的是「美的否認」,是「天主的否認」,而且他是求他所否認的天主。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58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8)誰不求財物,也就不求名譽,不求享受,不求內 的熱情,不求聖德,不求賞報,不求天國,但他們棄絕這二切的一切,連他們自己的一切,(也包括在內);而天主即在這一種人,內受到尊敬。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59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9)我最近思考,我是否願意從手裏,領取什麼或希求什麼:我願意對這事,要非常慎重地考慮,因為我在那裏,從天主手裡領取什麼,那我就在那裏,隸屬於地,甚至還在祂之下,正如一個僕人,或一個奴役,而祂自己,在施恩上,好像是一個主人,且我們也因此而不該在永遠的生命裡。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60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10)我們整個地要在天主內受到變他而變化成祂;正如在(聖體)聖內,麵餅變成基督的身體,相似地我也變成祂,因為祂自己在我內行動,成為一個存在而不是相似的存在。藉著生活的天主,(我)在那裡(與天主),真的沒有任何區別。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61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11)凡天主,父在人性方面,人性方面,賜給祂自己獨生子的一切,也都整個地賜給了我。在這裡,我所領取的,不是結合,也不是聖德,而是祂給了我整個的一切,一如祂給祂自己的一樣。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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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62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12)凡聖經有關基督所記載的一,切也都完全應驗在一切善的屬神的人身上。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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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63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13)凡屬神性固有的一切,整個地為正義的屬神的人所固有的,如此,這義人的作為,就是天主的作為;他和天主一起造了天和地,且是生天主聖言者,而且,天主若沒有這樣的人,祂不知做什麼。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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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64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14)善人該這樣把自己的意,願成為天主的意願,使他自己願意天主所願意的一切。因為天主以某種方式,願意我犯罪,所以我不願意我不犯罪;而且,這便是真實懺悔。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65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15)如果人櫋了一千個死罪,而有正宜的準備,則他不該願意自己不犯罪。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66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16)天主原不命人做外在的行為。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67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17)外在的行為,按它本身而論,不是善的,也不是屬神的,也不是天主原本地作為這個行為,天主也不產生這種行為。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68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18)我們不要結外在行為的果實,因為外在的行為,並不使我們成為善人,而要結出內在行為的果實,因為天主大父,居於我們內而行此內在的行為,而且祂(自己)在做這個行為。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69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19)天主所愛的是靈魂,而不是那外在的行作為。

註 釋

*參閱0965-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70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20)善人是天主的獨生子。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71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21)尊貴的人,就是那(天)父永遠地生的那位天主的獨生子。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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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72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22)父生了我-祂自己的兒子-同一的兒子。凡天主所行的一,切是一個行為。如此,灺親自生了我-與祂自己的兒子,沒有一絲一亳的區別。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73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23)天主在任何方式方面,且按任何想法,總是一個,竟在祂內, 無論在(祂的)思想內,或在思想外,沒有任何複數。因灰為誰若看到兩個或兩個不同之處;他就見不到天主,蓋天主是一個,在數目之外,且超越數目以上,也不可與其他數目相提並論;因此結論是:在天主本身內,不能有也不能領悟有什麼區別之處。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74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24)天主無論在性體方面或在位格方面,都沒有區分之處;因為(天主)性體本身,是一個,而且,這就是一個(天主),而任何那一位,總是一個,也就是一個性體,一個天主。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75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25)(吾主)所謂:「西滿,你比他們更愛我嗎?」(若:廿一,十五);這意思是說:你比他們更愛我,善則美矣,但並不純全。因為在第一第二次被詢問時,【且帶有愛得多與少的程度】,那就有了等級,有了序。但對一個(天主),而言,既沒有等級,也沒有次序。所以,誰愛天主超過近人,善則善矣,但並不成全。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76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26)一切受造之物,總是一個純虛無:我不說:這是微不足道的,或是一些些,而說:這總是一個純虛無。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77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1)在靈魂上有些是不受造的,且是不可能受造的;假設整個靈魂是這樣的東西,那麼,靈魂便是不受造的,且是不可能受造的;這就是理智。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78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2)天主不是好的,也不是更好的,也不是最好的;因此,每次我呼求好天主,我總是說得不對,這好比我說:白的是黑的一樣。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79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教會的懲處】…因為…我們發現發現在1-15條以及最後兩條理面,不但就其字面而言,即就其上下文結構而論,也都包含著錯誤,即都帶著異端的邪說;至於其他十一條,即從:「天主原不命人…」—(即第十六條)—我們也覺得「刺耳」,帶著冒失、異端的嫌疑;雖然這些條文,能用許多解釋來加以補充說明,以符合公教會的道理,但對單純的人心,對此總是有所疑慮。…故我們對這前十五項條文,連同那最後兩條,一併予以懲罰,而以明文,斥之為異端;至於其他十五條,連同厄氏著的任何含此上述條文的著作,一併予以責斥,而視之為「刺耳」者冒昧者,帶有異端嫌疑者。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80   
標 題 厄氏(Ekhardus)在天主對世界與人之關係上的錯誤
會議或書信 於主田園憲章--公元一三二九年三月廿七日(Const. IN agro Dominico)
內 容

但我們願意…人注意:由於公開的證件證明,上述的那位厄加杜,在他生命結束之前,他明認公教會的信理,並對上述的26條條文,即他所承認的,所宣講的,所著述的其他一切…能使信友們產生異諯思想,而與真實信扞格不入者,一律撤銷而亦予以譴責,…並把他本人,以及他的言論完全服從宗座以及我們的定斷。

註 釋

*參閱0950-0980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990   
標 題
會議或書信 不要對他們詔書--公元一三三四年十二月三日(Bulla Ne super his)
內 容

對於那些已經經過煉淨而與肉軀分離的靈魂,在尚未復活之前,是否享見天主的性體,那就是是否享見那保祿宗徒所說的聖容的間題,那不必懷疑了,因為這不僅由於我們,而且還由於別的一些人,當著我們的面,一面唸聖經,一面還唸聖人們的原著,還加上其他常被引說的論證證實:這與我們所說的,以及與我們所領悟的,並與一般信友耳中所聽到的,並不一致。看!這是我們的意向:我們對於這端道理,不拘現在和過去,常與聖而公教會在一起;如今當著眾位(樞機)前,慎重地宣告如次…

既然,我們承認、相信:經已煉淨的靈魂,一離了自己的肉身,就在天堂上而與天國(天堂)上的基督,在天使的陪同下,聚合在一起,那麼她們按常規就會看見天主,而且她們,儘人靈離開肉身後的情況與處境所能受的程度,面對面地享見天主的性體。如果我們以前所說的,對於這端道理,有任何牴觸之處,那麼,我們說,那我們剛剛所說的,才是信理方面的道理,而且,我們要引經據典,予以肯定,並我們願意,過去也是這樣說的,才對。此外,如果我們在過去,在演講、討論、教誨、斷定信條時或在任何其他場合裡,說過有關公教信理、聖經或(善良)倫理道德者,那我們祇有核准贊同那些符合公教信理,符合教會定斷,符合聖經以及倫理道德的一切道理而已;至於其他的道理,我們願意予以撤銷,好像沒有說過一樣;我們絕不予以贊同;而且,對那些與公教信理,與教會定斷,與聖經或善良道德,有所牴觸之處,我們反而予以懲斥;雖然如此,我們把我們所說過的一切,以及我們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對此所發表的一切文件,到現今為止,完全服從教會以及我的繼任教宗的定斷。

註 釋

*當時一般人,幾乎都隨從教宗的想法,認為:聖人們的靈魂,在公判審—未與肉身再結合之前,在天堂上,祇見基督的人性而不獲享見天主聖容。迨教宗臨終前一日,乃在眾樞機前,當眾撤銷他的錯誤思想。隨即成此詔書,後由其繼任教宗本篤十二世正式公佈,茲節錄兩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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