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爾定五世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47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內 容

(5)同樣地,是否人該信,該堅持,該肯定:任何大公會議,且也包括公斯當會議在內,代表教會全體。

註 釋

*參閱1248-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48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內 容

(6)同樣地,是否人該信:這代表教會全體的公斯當聖會議,過去與現在所批准的,都是為維護信理,並為人靈的得救,這就是說,為所有的基督信徒,都該予以贊同與堅信;而那為公當會議,過去與現在,所懲斥為反信理、反善良倫理者,是否全體基督信徒,也該予以堅持懲斥而不該予以相信與肯定。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49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內 容

(7)同樣地,人是否該信;公斯當神聖公會議,對若望、維克利,對若望.赫斯,以及對羅尼莫.德.潑拉加(Hieronymus de Praga)所做的懲斥,是指他人格、著作,文告而言,是做得公正合法,且任何公教信徒,都該這樣予以堅信,予以堅決地承認。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50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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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同樣地,人是否該信、該堅持、該肯定;英吉利的若望.維克利,鮑厄米亞的若望.赫斯,以及潑拉加的熱羅尼莫,都是異端者,都該被稱為、被當作異端者,而他們的著作與學說,都因他們的執迷不悟,而成為背叛信仰的產物,而由公斯當神聖會議,斥之為異端邪說。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51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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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同樣地,尤其是知識份子,將受到詢問:是否他該相信:那神聖的公斯當會議,對若望.維克利的四十五條與對若望.赫斯的三十條學說所下的判決,是真實的,公教會的,這就是說:上述的若望.維克利的四十五條學說,以及若望.赫斯的三十條學說,不是公教會的主張,而其中有幾條,顯然是異端邪說,有幾條,是錯誤的論調,有些是冒失的、具有煽惑性的邪道,有些是剌虔誠者的耳朵,不堪一聞的。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52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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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同樣地,人是否該信,該肯定: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宣誓。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53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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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同樣地,人是否該信:人奉判官命,對他該說的真理,可以宣誓,或為其他任何有關訴訟案的適宜機會,甚至犯人為表明自己的清白無罪,可以宣誓呢?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54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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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同樣地,人是否該信:由於任何原因或動機,為保衛自己或別人肉身的生命安全,甚或為保衛信理,而故意宣誓,總是算是死罪呢?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55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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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同樣地,人是否該信;蓄意輕視教會禮儀、輕視驅魔,以及講要理禮儀,輕視祝聖洗禮用的聖水禮儀,算犯死罪呢?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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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56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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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同樣地,人是否該信:經司鐸祝聖之後,在餅與酒的籠罩之下,那在祭台上(聖體)聖事中所存在的,不是餅與酒的本質,而是同一基督,即那經過一切,曾在十字架上受難,而今坐在父之右的基督呢?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57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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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同樣地,人是否該信,該承認:經司鐸祝聖之後,即在單獨的麵餅形下,而無葡萄酒的外形,也有基督的真肉(體)、血、靈魂、天主性、以及整個基督、而且,同一基督的聖體,絕對地且也個別地,存在於任何一種外形下呢?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58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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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同樣地,人是否該信,在俗信友,祇領聖體而不領聖血的習慣,是全教會保存,並由公斯當聖會議所核准,該予以遵守,誰也不予以指責;若無教會的權威,誰也不得任意予以更改。而且,誰若執迷不悟,攻擊這個習慣,則該受到禁止、受到懲罰,而被視為異端者,或帶著異端色彩者。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59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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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同樣地,人是否該信:一個基督徒,若輕視領受堅振、或終傳或莊重的婚配聖事,那麼,他就犯了恐罪。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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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60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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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同樣地,人是否該信:一個基督徒,除了誠心悔改外,雖有許多相稱的司鐸,但他為了得救的需要,祇有在一位司鐸前告明自己罪過的責任:而且-世俗人,無論如何聖善,如何虔誠,誰也沒有義務,向他告明自己的罪過。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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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61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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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同樣地,人是否該信:司鐸在自己許可的情形下,能夠為那向他告罪而悔罪的罪人赦罪,並以補贖?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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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62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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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同樣地,人是否該信:一位不良的司鐸,若具備應有的質與模[即材枓與形成](Materiaet forma),還具有做教會所做的意向,那麼,他真正地成了(聖體聖血),真正地赦人罪,真正地給人付洗,真正地施行其他聖事。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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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63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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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同樣地,人是否該信:真福伯多祿,曾是基督的代理人,在地上具有釋放與束縛的權能。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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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64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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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同樣地,人是否該信:按教會典章,及時當選的教宗,顧名思義,便是真福伯多祿的繼承人,在天主的教會裡,擁有無上的權威。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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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65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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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同樣地,人是否該信:教宗、總主教以及主教,在釋放與束縛上,擁有比普通司鐸更大的治權,縱然,有照顧人靈之職的司鐸,也比不上他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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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66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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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同樣地,人是否該信:凡真正地改 告解的信友,尤其是那些朝拜聖地,伸手協助教宗的人,教宗由於熱誠公正的原因,能頒發大赦,以赦免他們的罪(罰)。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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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67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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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而且,人是否該信:由於這樣的頒發大赦,那些朝拜聖堂以及伸手協助教宗的人,能夠得到這樣的大赦。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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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68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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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同樣地,人是否該信:每位主教,按聖教會辛程所規定的範圍,能頒發大赦於自己所屬的信友們。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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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69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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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同樣地,人是否該信、該肯定;基督的信徒,可以尊敬聖人們的遺物以及他們的聖畫像。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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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70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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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同樣地,人是吾該信;(各種)修會,是由教會批准,是由聖教父們,合法合理地引入教。

註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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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71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內 容

(31)同樣地,人是否該信:教宗或其他主教,在指明的時期內,以教宗自己的名義,或以他們代表的名義,能夠對自己所屬的教區神職人員或因不聽命或因固執不改的緣故,而予以絕罰,而這樣受絕罰的人,是否該被視為真正被絕罰者。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72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內 容

(32)同樣地,人是否該信:如果受絕罰的人,不聽命,固執,日益驕橫,則主教或他們的代理人,在屬神的事情上,一再加重對他們的懲罰,並呼求世俗的權力,來予以壓阻;而這樣的懲處,屬下人,也該予以服呢?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73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內 容

(33)同樣地,人是否該信:教宗或其他主教或他們的代理人,在屬神的事上,擁有絕罰抗命、 固執的司鐸與普通信友的權柄,免去他們的職位、恩俸,不准他們進入聖堂,不給他們施行聖事呢。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74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內 容

(34)同樣地,人是否該信:教會人士,可以無罪享有世物,享受財產權呢。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75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內 容

(35)同樣地,人是否該信:世俗人,不可以自己的權,劫拿走教會人士的財物;而且,那些拿走、掠奪、侵略教會財物的人們,應該受罰,被視為褻聖者,即使那些享有產權的教會人士,生活靡爛,人也不得侵犯他們的財物。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76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內 容

(36)同樣地,人是否該信:如此冒失,或用暴力拿走、侵佔任何司鐸,即使是生活靡爛者的財物,也是導致褻聖行為。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77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內 容

(37)同樣地,人是否該信: 世俗信友,不分性別,即不分男女,都可以自由地宣講天主的道理。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78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內 容

(38)同樣地,人是否該信:每位司鐸,均可自由地,不拘在何處何時,也不拘對何人,祇要他喜歡,即使他沒有被遣,他也可自由宣講天主的道理。

註 釋

*參閱1247-1279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79   
標 題 維克利與赫斯之質詢—答案;是與否,全視所間之題而定。
會議或書信 在諸事中詔書--公元一四一八年二月廿二日(Bulla inter cunctas)
內 容

(39)同樣地,人是否該信:所有的死罪,尤其是顥明的死罪,應該公開地予以糾正與剷除。

註 釋

*參閱1247-1278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290   
標 題
會議或書信 懷愛你們詔書—致撒沙尼亞.亞色肋西都會隱院大院長書--公元一四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內 容

我們既以父親的愛,懷愛你們以及你們的隱院,我們自會注意到你們的利益(方便),特別對那補救你們虧損的請求,我們自易予以核准。因此,(我們的)子—院長,我們願意—准予你們以及這隱院本身,獲這個特恩異寵:即以五年為限,(一)凡屬於你的,以及你的會院所照管的、不分公私、所安置的每一個聖堂,以及所有屬於你們會院的人士,即在米深(Meissen)教區所存在的聖墓,若因人流血流精而受到褻瀆,你可予以和解,重新予以祝聖;(二)凡你會院的隱修士,以及你的屬下人,你可不需要教區方面的准許,而可授予各級神品。而且這個特權,也不管宗座方面有關這一特權的反對文獻,我們用宗座的權威,即藉本詔書而賜予給你,不致生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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