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尼修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112   
標 題 論聖三與降生事
會議或書信 致狄尼修亞歷山大主教書--公元265年(殘存斷片)
內 容

(C.1)這是正直的,討論(如何)駁斥他們;蓋他們把天主教會所宣講的最偉大的「一神」道理--(一神體制)--拆散分裂成為三個德能,三個分開的的位格(hypostases),三個天主性,而予以摧毀無遺。因為我們聽說:有些在你們那裡施訓、宣講聖道的人們,竟成為這種意見的導師;我可以這樣說,他們確是攻斥撒巴利的謬論中心,(卻過了火)。原來,撒巴里褻聖妄言:子就是父,父就是子;而他們卻恰恰相反,他們好像宣講三個天主,因為他們把三位一體的天主,分成彼此完全分離的三位。其實,聖言必須與天主聖三,合而為一,而聖神亦(必須)留住在天主內:如此,三位合為一個天主,這就是說:三位好像都在頂點,總歸於一個全能的天主(父)。原來,馬欺翁(marcion)的主張是愚蠢的,他把一個神體制,分成三個原始;這固是魔鬼的而不是基督的真實徒弟的道理,或是說:他們的邪說,與救主的教訓,完全不合。的確,他們明知:聖經上,固有所記載聖三(的道理),但「三個天主」,無論在古經上、或在新經上,都沒講過。

註 釋

*該書的寫作時間,不會在公元260年底之前;它的目的,是為針對「三個天主」(Fritheistae)與撒白里(Sabelliani)異端。書中一部份,由聖亞大納削所保存(De decretis Nicaenae Synodi C.26)。

*Ed:H.G.Opifz, Athanasius Werks 2 / 1 (Blr. – Lp. 1935)22 / PG 25, 461 Css / Routh 3, 373 – 377. - Rg:JR 136.

*參看0112-011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113   
標 題 論聖三與降生事
會議或書信 致狄尼修亞歷山大主教書--公元265年(殘存斷片)
內 容

(C.2)但這一種人的錯誤,也不是小的,他們想:必有一「子」,而認為這個「子」成為主,一如其他真正地受造之主中的一個主。其實由聖經為證,子既是受生的,那麼,「子」理應不是受造的,或受作的。所以誰若說,「主好像是受造作的」,那不是小的,而是極大的失敬。因為假設子是受造的,那麼,祂從前有一時候是不存在的:可是(事實上),祂是--(永遠)--常常存在的;一定,祂是常在父內存在的(若:十四,十),一如祂所宣稱的。而且,如果基督就是聖言,那麼,祂(一定也)就是智慧,是德能,(蓋聖經稱基督是屬神的德能—若:十四;格前:一,廿四—一如你們自己知道的)。的確,祂是天主的德能。為此緣故,假設子是受造的,那麼,曾有一個時間,祂是不存在的:這樣,曾有一個時間,天主沒有德能,那是極不合理的。

註 釋

*參看0112-011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114   
標 題 論聖三與降生事
會議或書信 致狄尼修亞歷山大主教書--公元265年(殘存斷片)
內 容

我們對這些在你那裡的人們,還說什麼呢?他們充滿(聖)神,很聰明,竟附和那「說子是受造的」邪說!依我來看,這邪說的,領袖們,一點也沒有注意到這些(聖經的記載),所以,他們完全與真理,背道而馳;他們所理會的,和聖經的預言所欲表達的意思,完全不合。是的,按聖經所載:「上主造了我作為祂各種行動的開始」--(七十賢士版:箴:八,廿二)--但思高版:「上主自始即拿我作祂行動的起始,作祂作為的開端」--其實,一如你們所知的:「造」字的意義,不一而定。而這裡的「造」字,不可被理解為「造作」之意,原來「造」與「作」,並不相同。按申命記所載:「愚昧無知的人民,...祂不是生育你,創造你,使你生存的大父嗎?」(申:卅二,六);這是梅瑟在申命紀上,以詩歌體裁,向民眾說話。同樣,也可以拿這樣的話,責怪他們說:「愚昧無知的人哪!難道這「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哥:一,十五),這「在曉明之前,自始所生者」--七十賢士版--(詠:一○九,三),這智慧所說的:「...丘陵還沒有存在以前,我已受生」--(箴:八,廿五)--者,竟成為受造之物嗎?再者,聖經在多處(所載的,祗有)「子是受生的」,而沒有「子是受造的」。由是觀之,子是無可言喻地由父所生;若把「子之受生」,妄說為「子之受造」,那顯然是錯誤的。

註 釋

*參看0112-0115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115   
標 題 論聖三與降生事
會議或書信 致狄尼修亞歷山大主教書--公元265年(殘存斷片)
內 容

(C.3)所以,這可奇妙的一個天主的性體,也不該被分為三個天主性體;而且,主的尊位以及主的無上偉大性,也不該用「造作」字眼來予以減小,但該相信天主全能之父,以及祂的(聖)子,基督耶穌以及聖神。而聖言與三位一體的天主,合而為一;這就是祂(基督)所說的:「我與父原為一體」,又說:「我在父內,而父在我內」(若:十,卅;十四,十)。這樣,天主聖三,以及三位一體的道理,才會完整。

註 釋

*參看011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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