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爾朋五世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087   
標 題 撤銷有關論成全的境界,以及論神貧方面的謬論
會議或書信 撤銷廖氏謬論詔書--公元一三六八年十二月廿三日
內 容

(節4結論3)(3)這被祝福的,還祝福上再加祝福的律法,極甘飴的律法,那就是愛的律法…拿走了一切私產,一切主權…—茲我予以撤銷,而視之為假者、錯誤者、異端者—因為基督與其宗徒們,曾極完善地,遵守了這條律法,而且其他許多不同地位的人們,也都守了這條律法…而仍有他們的私產與主權…

註 釋

*小兄弟會會士.富助爵(Dionysius Foullechat),在他所著的「意見書」(Lib.Sententiarum)內,對於福音的成全,對於福音所講的神貧,發表了過份誇張的意見,同時也相反了教宗若望廿二世的詔書;受罰後他向教宗上訴;教宗則曾兩次迫他,撒銷他自己的謬論:一次是在亞未農城—公元一三六五年一月卅一日,一次是在巴黎—公元一三六九年四月十二日;教宗遂頒發下列詔書,以公佈廖氏謬論的撒銷:

*參閱1088-109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088   
標 題 撤銷有關論成全的境界,以及論神貧方面的謬論
會議或書信 撤銷廖氏謬論詔書--公元一三六八年十二月廿三日
內 容

(備註一)這條〔愛〕的律法,配上這兩個「佔有」代名詞,即「我的」與「你的」…—(備註二)這純全的愛德,使一切成為公物,與人在極緊急時無異…—如今我說:這兩個備註,來自上面的結論,都是假的。

註 釋

*參閱1087-109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089   
標 題 撤銷有關論成全的境界,以及論神貧方面的謬論
會議或書信 撤銷廖氏謬論詔書--公元一三六八年十二月廿三日
內 容

(備註四)基督把這條律法,曾交給自己的門徒們,教他們不但習慣地,還該主要地、現實地、予以遵守…—誰若認為這條愛的律法,拿走一切私產與一切主權,一如(上述)結論所說的,那麼,我認為以這樣的思想,去了解這個討論,必是假的、錯誤的、異端的,且亦相反了教會的定斷…

註 釋

*參閱1087-109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090   
標 題 撤銷有關論成全的境界,以及論神貧方面的謬論
會議或書信 撤銷廖氏謬論詔書--公元一三六八年十二月廿三日
內 容

(結論四)(4)這個現實的棄絕自己的心願,棄絕現世的主權與權威,就是證明且亦玉成極完善的(成全)地位…—如今我再加考慮,認為…這種想法,普遍地說,是假的、錯誤的、異端的…

註 釋

*參閱1087-109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091   
標 題 撤銷有關論成全的境界,以及論神貧方面的謬論
會議或書信 撤銷廖氏謬論詔書--公元一三六八年十二月廿三日
內 容

(備註一)基督未曾棄絕這樣的佔有世物的主權,故祂不被視為屬於新的律法,更好說,祂是站於敵對地位。〔參閱瑪:八,廿〕

(備註二)天主教人以這條律法,作為成全的規範,並以身作則,曾鞏固了這條律法…—如今我撤銷這兩項討論,視之為假的、錯誤的、異端的,且也相反了教宗若望廿二世的詔書。〔即:Const. “Quio quorumdam mentes” ,10-Nov. 1324, Joh. XXII, Extravag. tit. 14, C. 5. (Frdb. 2, 1230-1236)〕…

註 釋

*參閱1087-109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092   
標 題 撤銷有關論成全的境界,以及論神貧方面的謬論
會議或書信 撤銷廖氏謬論詔書--公元一三六八年十二月廿三日
內 容

(備註四)按心靈的準備,棄絕現世的財物,這是顯示,且亦不成為「成全」或成為一種非常不完美的、非常脆弱的「成全」…—如今我予以撤銷,視之為假的,令人怪異的邪說。

註 釋

*參閱1087-109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093   
標 題 撤銷有關論成全的境界,以及論神貧方面的謬論
會議或書信 撤銷廖氏謬論詔書--公元一三六八年十二月廿三日
內 容

在回答「某學士時」說…基督並沒有棄絕這樣的財物,其實我沒有說這話;我說過:基督為自己,一無所保留。—如今我予以撤銷這兩個說法,視之為假的、異端的,因為基督曾保存信友所奉獻的小床,以供病人應用…

註 釋

*參閱1087-109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094   
標 題 撤銷有關論成全的境界,以及論神貧方面的謬論
會議或書信 撤銷廖氏謬論詔書--公元一三六八年十二月廿三日
內 容

(最後備註)基督並未照顧世物,超過那些富人之照顧窮人。…—如今我說:基督照顧世物,因為祂並沒有棄絕一切世物…

註 釋

*參閱1087-1094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095   
標 題 撤銷有關論成全的境界,以及論神貧方面的謬論
會議或書信 撤銷廖氏謬論詔書--公元一三六八年十二月廿三日
內 容

基督在自己死亡時,曾乾脆地棄絕一切—如今我再加考慮,視之為假的、錯誤的、異端的。

註 釋

*參閱1096-1097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096   
標 題 撤銷有關論成全的境界,以及論神貧方面的謬論
會議或書信 撤銷廖氏謬論詔書--公元一三六八年十二月廿三日
內 容

幾時〔基督的〕身體,留在墳墓裡,那時愛德在那裡,祂拿去一切私產,以及一切主權。—如今我撤銷這種想法,並視之為假的、錯誤的、異端的。

註 釋

*參閱1095-1097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097   
標 題 撤銷有關論成全的境界,以及論神貧方面的謬論
會議或書信 撤銷廖氏謬論詔書--公元一三六八年十二月廿三日
內 容

當時,主—基督所居的一般住所都是「空無一物」,直到那一天的來臨…如今我撤銷這種說法,並視之為假的、錯誤的。

註 釋

*參閱1095-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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