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來孟八世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989   
標 題 論得自告解聖事中的知識應用的問題
會議或書信 對於所有修會會長的法令-—公元一五九三年五月廿六日
內 容

(典章四)—不分是現任的長上,或是那些後來擢升為長上的聽告司鐸,都該非常小心地謹慎,不要把那從聽告解中得悉的有關他人之罪的知識,用之於外在的管理事上。而且我們下令,不拘誰,都該透過各修會的長上,遵守上述法令。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990   
標 題 論祝聖堅振聖油與施行堅振的神權
會議或書信 希臘長老訓令-—公元一五九五年八月卅日(Instr. Presbvteri Graeci)
內 容

希臘(禮)的長老—司鐸—不要用堅振聖油,擦傅在受洗者的前額。是以,他們在為人付洗時,不要唸他們禮儀書上所接下去的……作為堅振方式的經文︰「且在祝文後……」。

註 釋

*在這訓令中,明文禁止純司鐸,不得在授予聖洗之後,即擅自施行堅振聖事;因此教宗本篤十四世,對純司鐸所擅自施行之堅振聖事,不予承認(* 2522︰Const. Etsi pastoralis)但教宗格來孟十四世,把施行堅振的權柄,賦予於純司鐸,但需應用主教所祝聖的堅振聖油(*2588 )。

 見1990-199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991   
標 題 論祝聖堅振聖油與施行堅振的神權
會議或書信 希臘長老訓令-—公元一五九五年八月卅日(Instr. Presbvteri Graeci)
內 容

拉丁(禮)的主教們,對那些嬰孩或其他由希臘禮司鐸所授洗的人們,應用堅振聖油,在他們的額上擦傅,真正地給他們施行堅振聖事,且似為安全妥當起見,可加上附加條件,即這樣給他們付予堅振,說︰你若已(領)堅振,我就不給你付堅振;若你尚未領堅振,則我給你劃上十字聖號並以救援的堅振聖油來堅固你,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尤能令人懷疑的是那些由希臘禮主教手裡,領受聖洗的人們。

註 釋

*希臘長老訓令 1990-199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992   
標 題 論祝聖堅振聖油與施行堅振的神權
會議或書信 希臘長老訓令-—公元一五九五年八月卅日(Instr. Presbvteri Graeci)
內 容

不該強迫希臘禮的司鐸們,除了堅振聖油外,還要從教區的拉丁禮的主教那裡,領取聖油,因為這種聖油按古禮,就在陳列這種油以及聖事油的時候,為他們所製成聖油了—即已由他祝福了……但堅振聖油,縱然按他們的禮儀,也祇可由主教所祝福;所以,也要強迫希臘禮的司鐸們,領取這樣的堅振聖油。

註 釋

*希臘長老訓令 1990-1992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994   
標 題 用書信或通訊員所傳遞的「告明」與「赦罪」,是否有效?
會議或書信 聖職部法令--公元一六0二年六月廿日
內 容

至聖聖父—教宗,對下列這個命題︰

「(罪人)可以藉書信或通訊員,向不在場的(聽告)司鐸,以告解聖事的方式,告明自己的罪,並從那同一個不在場的(聽告)司鐸處,獲得罪赦」

斥之為虛假的、冒失的、令人怪異的—壞表樣的—並予禁止,下令以後,不得在公或私的講堂上,在演講以及團體聚會中,講授這種命題,也不得予以辯護,刊印,或以任何方式,予以實踐,作為一種或許可以的情況看待。

註 釋

*這個問題的「肯定」答案,在脫理騰大公會議之前,相當普遍的。(聖師)伯拉彌諾(Robertus Bellaminus)以及其他多人,也予以辯護,後因聖多瑪斯的神學大網(第三部份)的論證,反對該主張者日眾,公元一六○二年聖職部遂下令予以禁止。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1995   
標 題 再論通訊方式之告解聖事
會議或書信 聖職部法令--公元一六0三年六月七日
內 容

問題︰蘇亞來神父(Pater Suarez),在對多瑪斯—神學綱要第三部份(disp﹒21,Sect﹒4)詮解第四卷所包括的道理中,討論教宗於去年六月(即一六○二年六月—上述的訓令)有關同樣的告解聖事資料的法令;試問︰他的主張,是否明明地牴觸了上述訓令的立場呢?答覆︰上述法令的字句,就從法令的形式上,清楚地顯示︰聖父所懲斥的,不僅是那種︰「說可從不在場的司鐸處獲得罪赦」的主張,而且也是那種「說︰可以(告解)聖事的方式向那不在場的司鐸告罪」的主張;再者這「可以」二字,從其他的情景看來,顯然意指︰不可這樣做,因為這是相反建立(告解)聖事的原意並也相反告解聖事的要素,(一如蘇亞來神父自己不得不為真理所屈服而承認的一樣);是以,(誰若)說,上述法令,祇懲斥那前段的主張,那麼這純屬捕風捉影,絕無任何依據的。相反地,上述法令所懲斥的,是前後兩段的整個主張,連繫在一起,絕不可予以分割;這從懲斥的字句本身而言,也是一目了然的;當然臨終者,在司鐸來臨之前,若已表示了悔改的記號;則司鐸來了之後,自可予以赦罪;但這與上述的「向不在場的司鐸告罪」的場合,不可相提並論。

故此,上述人士認為︰上述蘇亞來神父的主張,顯然與教宗的定斷,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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