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理斯二(三)世


工具書 教會訓導文獻選集
編 號 0345   
標 題 論教會的自由
會議或書信 致日諾皇帝書--公元四八三年三月十三日至四九二年三月一日
內 容

既然,即使野蠻的民族,不認識神性的民族,即在處理一人事上,也常因外教人的律法尊重任何使者的自由,那麼,如眾所週知:一位羅馬皇帝,且是信奉基督的元首,尤其在屬神的事上,更該如何保全(使者)自由的完整…

但我認為:你的虔誠,雖不願為自己的法律所束縛,但亦該服從上天的律令,你雖自知擁有處理人事的權柄,但對屬神的事理,由天主委派的人所宣示者,也不該猶豫予以接受;我想:如果你現世的君王,讓公教會運用自己的律法,絕不容許任何人侵犯那個曾復還你王權的教會自由權,那麼,毫無疑問,這一定是為你們有利的。田為這一定有利於你們的事:蓋你們既然在有關天主的事上,按照基督君王建立司祭的意旨,設法甘願服從,而不願越權,甘願學習主教們的神聖訓導,而不願訓導他們,甘願跟隨教會的規範,而不願教會聽從人的律法,也不願教會的規定,受到控制,因為天主願意你慈善,你熱誠的頸項,服從教會的規定,以免你違犯上天的安排而開罪於安排者-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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